入股分红协议模板员工入股协议书.docx
- 文档编号:27702794
- 上传时间:2023-07-0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9.76KB
入股分红协议模板员工入股协议书.docx
《入股分红协议模板员工入股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入股分红协议模板员工入股协议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入股分红协议模板员工入股协议书
员工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的原则下,就乙方入股甲方特订协议。
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协议:
第1条:
乙方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占甲方店总股份%
二、自乙方出资交纳甲方起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为甲方股东
三、自乙方成为甲方股东期间,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
第2条:
入股、退股及股份的转让
一、入股
1、乙方入股,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符合入股资格。
2、乙方入股,必须是自愿的。
二、退股
1、乙方入股后,期限未满不能退股
2、乙方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退股,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股。
退股时如遇亏损,则须扣减亏损额后退股:
如遇赢利,则须扣除已分配红利后退股。
3、乙方作为甲方股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议强制退股:
A、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和信誉);
B、执行工作事务时有舞弊、损公肥私等不正当行为;
C、违反甲方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
强制退股时如遇亏损,则须扣减亏损额后退股:
如遇赢利,则须扣除已分配红利后退股。
4、乙方作为甲方股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同意可以退股,所退股金不受经营状况影响,按原入股金额退还。
A、股东与甲方约定退股事由出现时:
B、股东因病残、病故退股
5、合同期满后退股计算方式见附件
三、股份转让
1、乙方有意转让股权时,应在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转让。
2、股份受让者必须符合入股条件,并经甲方同意。
没有经甲方同意的股份转让,为无效行为。
第3条:
流动资金的分担
一、企业设立维持日常经营备用金,股东按持股比例交纳给甲方。
二、备用金确认总金额为元,乙方承担元
三、如遇装修、举办大型活动、添置新设备等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由甲方先出资,然后再从每月开支里按计划扣除。
四、上述全部流动资金在分红时提留,按会计核算在退股时返还给股东。
第4条:
股东权利及义务
一、股东权利
1、对经营有监督、检查、建议权
2、对所持股份利益的分配权
二、股东义务
1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各项措施
22、凡股东,必须在甲方企业内部工作
第5条:
禁止行为
一、乙方在持股期间不得与任何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工作
二、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期满后不得在甲方任何店面五公里范围内开设化妆品店
3第六条:
红利分配
4一、每季度第日为红利分配日
5二、股东因病假、事假及其他原因超过20天以上不能再甲方企业内工作,不享受当月
6分红,(20天跨度两月情况下以长时间月份为准)直至返回工作为止
三、红利计算中的成本条件须经董事会批准,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7条:
议事原则
一、由该店股东共同组成股东会,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
由半数以上股东提议,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二、在股东存在异议情况下,按股权数量进行表决,少数量服从多数量。
第8条:
其他
一、本协议到期日前6个月,甲乙双方须书面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二、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比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9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股份定价
根据首次投入成本、房租、转让费、装修、货品、工具、零散开支、乙方投入占比例
二、合同期满退股计算
1、装修费:
工具、零散开支、按四年合计
2、货品:
保质期在1.5年以上、方案计算、赠品除外
3、双方选择权平等
三、红利计算方式
收入-支出=净利润(占比分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7
附件: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
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
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
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入股 分红 协议 模板 员工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