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行业劳动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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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劳动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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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服装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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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
.
第四条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
.
2.身体状况:
.
3.工作技能:
.
4.团队精神:
.
5.其他:
.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A.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
岗位工资为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元/小时
B.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C.其他工资形式:
.
第十八条甲方于每月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社会保险B.小城镇社会保险C.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D.其他.
第二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B..
C..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
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支付方式为.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B..
C..
第五十一条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
(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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