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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资料全部
财经法规复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是指权利和行政制定的各种会计性的总称
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以及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性
(一)会计法律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
2、包括内容:
?
会计法?
、?
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
B、现行的?
会计法?
:
1999年10月31日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地位A、?
会计法?
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总
B、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的法律
C、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根据
D、是指导会计工作的准则
立法宗旨:
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完好;加强经济理和财务理进步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
会计行为:
包括:
核算、理、监视
会计资料:
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其他会计核算载体中记录、提供的信息。
〔2〕、?
注册会计师法?
——是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的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
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行政理——制定并发布或者有关部门拟订并经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
2、制定根据:
?
会计法?
3、包括内容:
?
企业财务会计?
、?
总会计师?
〔三〕、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指门根据?
会计法?
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性。
注意:
统一的会计制度不是仅指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
立法法?
规定的程序由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的形式予以公布的制度
包括内容:
?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视暂行?
〔24〕
?
会计从业资格理?
〔26〕
?
代理记账理?
〔27〕
?
门施行会计监视?
〔10〕
?
企业会计准则——根本准则?
〔33〕
2、会计性是指主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门以形式的制度。
、
包括内容:
(1)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详细准则?
〔共38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制度:
?
企业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行政会计制度?
、?
事业会计制度?
(3):
?
会计控制?
、?
会计根底工作?
(4):
?
会计电算化理?
、?
会计理?
(5)规定: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6)?
财务通则?
注意:
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会计制度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性法律效力最低。
?
会计准则——根本准则?
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
会计准则——详细准则?
?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不具的强迫性
§1.2会计工作理体制
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会计工作的行政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理、会计工作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理——以门为主
总原则:
统一指导分级理。
统一指导:
门主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理: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门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属地原则
此外:
还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监、监等部门应当按照的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会计资料施行监视检查。
不包括工商行政理部门
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的制度和组织施行——最根本的职能
(二)会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介
(四)会计监视检查
1、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以制定其详细和补充规定报批准。
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可以就的详细报备案。
2、会计理:
进入会计:
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运行:
是否合法;是否待续持有资格
退出会计:
强迫退出
会计培训
3、会计专业人才:
包含:
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具有梯度开展级次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
还包含:
对先进会计人才的表彰奖励。
4、会计监视检查:
包括: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并具有行政处分权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理——行业自律自己理自己
(一)中国注册化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宗旨:
效劳、监视、理、协调
(二)中国会计学会——由会计理界、理界会计专家组成
1、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2、承受和的业务指导、监视和理
三、会计工作理——负责人为责任主体
(一)负责人为本的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1.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包括:
〔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我企业〕:
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制企业的董事长行政;〔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人企业〕:
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人。
2.负责人的职责?
会计法?
规定:
1〕负责人负责的会计工作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睬计事项。
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强迫。
3〕负责人对本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性、完好性负责
〔二〕会计人员的理制度
属于门理的:
会计从业资格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理
属于理的:
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理;会计人员任免理;会计人员调迁理。
〔三〕、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一般会计:
会计证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
会计证+2选1〔获得会计师以上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总会计师:
会计证+获得会计师以上资格+获得会计师以上资格后主的财务工作满3年。
〔四〕会计理制度
——指根据?
会计法?
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类型和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用于会计理工作的会计行为的详细制度和理。
不属于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
制定时:
必须先遵法——再结合实际情况。
、
内容:
12项
1)建立会计理体系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和;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详细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
3)建立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4)建立牵制制度:
牵制制度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5)建立稽核制度:
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详细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审核会计凭证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
6)建立原始记录理制度
7)建立定额理制度
8)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9)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10)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1)建立本钱核算制度
12)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3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性要求〔可靠性要求、客观性要求〕
1、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根据核算。
——不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根据核算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经济业务事项〕——不是经济事项
2、如实反映
(二)相关性要求
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外部利益方、企业
有助于使用者决策。
(三)明晰性要求〔可理解性要求〕——便于理解
如:
报表的附注增强了报表的可理解性。
(四)可比性要求
1、同一企业不同时可比;纵向可比。
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
变更条件:
会计政策要法度变更
变更后会计信息更可靠、更相关
变更后必须在报表附注中进展说明。
2、不同企业一样会计间可比:
横向可比。
会计信息指标计算口径可比。
(五)经济本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
要求企业按照交易功事项的经济本质进展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根据。
例如:
融资租赁的核算、收入确实认〔售后回购〕均表达了本质重于形式的质量要求。
(六)重要性要求
判断根据:
经济业务的性质和数额大小
同一业务:
对一个企业可能是重要的但对于另一个企业可能是不重要的
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
不重要的事项简化反映〔合并反映或不反映〕
(七)慎重性要求
1、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即不预计收益但要预计损失和费用
2、如:
1〕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3〕末存货采用本钱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4〕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八〕及时性要求
不能将结账时间延迟到次月5日也不能提早到每月25日
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根据:
——实际发生有经济业务事项
(二)对会计资料的根本要求
1、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任何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歪曲的行为即篡改。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账务会计上的数据使账务会计不、不完好地反映账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1、依法建立账册
?
会计法?
第三条各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完好。
?
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明确会计核算内容
?
会计法?
第十条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睬计手续进展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本钱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付手续、进展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可比性要求:
前后各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处理:
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存货计价
长股权……………:
本钱法和权益法
资产减值准备……………:
备抵法
收入确认……………: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企业所得税的……………:
资产负债表法和应付税款法
企业合并……………:
编制合并报表的
4、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
会计法?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会计法?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
会计法?
第十三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展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务会计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7、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
?
会计法?
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文字。
在境内的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四、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要求:
第25条、第26条规定。
五、会计凭证——?
会计根底工作?
?
会计法?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1、
〔1〕从外获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的公章;从个人获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指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章。
2、原始凭证的审核
〔1〕对不、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承受并向负责人;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好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完好
〔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置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处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获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代替收据。
〔7〕职工因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复原借款收据。
〔8〕经是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假如批准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名称、日和字。
3、原始凭证的保
〔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编、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
各类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单独登记保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上互相注明日和编。
〔2〕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外借但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和查阅。
向外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会计的查阅和复制
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批准经负责人批准
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
双方签章双方签章
〔3〕从外获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获得原开出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码、金额和内容等同经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和人批准后才能代表原始凭证。
假如确实无法获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和负责人批准后代表原始凭证。
①证明〔+公章注明码、金额和内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和负责人批准
②详细情况说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和负责人批准
〔4〕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限一般为15年。
〔二〕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展连续编。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法编。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假设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填制记帐凭证的根据——①每一张原始凭证②原始凭证汇总表③假设干张同类原始凭证
〔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负担的部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展结算。
〔5〕假如在填制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则按照规定的更正进展更正。
〔红字、蓝字〕
①红字:
本年度发现本年度的错误——A、科目错误B、方向错误C、科目、方向正确但金额多记
②蓝字:
本年度发现本年度的错误——C、科目、方向正确但金额少记
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
〔6〕记账凭证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年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四、会计账簿
〔一〕账簿的类型
1、会计账簿包括总账、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
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代替日记账。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
1、根据:
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根据。
审核无误。
2、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总账和账应当定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三〕账目核对〔做到四相符〕
1、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
2、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展一次。
(四)结账
各应当按照规定定结账不得提早或者延迟。
(五)账簿的保
1、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总账、账、普通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保限一般为15年;
2、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限为25年;
3、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后保5年。
七、财务会计
(一)财务会计的组成
?
企业会计准则?
:
财务会计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
企业财务会计?
:
财务会计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消费经营情况的根本情况
财务情况说明书:
包括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会计的编制
1、财务会计的编制目的
财务会计有编制目的是向财务会计使用者〔包括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与企业账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待有关的会计信息。
2、财务会计的编制根据
财务会计的编制根据是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
3、财务会计的编制要求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会计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确实认和计量进展确认和计量并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展相应的会计处理。
编制年报和半年报之前——必须进展财产清查〔清产核资〕对查实后的变动情况要及时进展会计处理。
——处理后再编制年报或半年报。
(三)财务会计的对外提供
1、?
会计法?
第五条任何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账务会计。
2、对外提供限要求〔6-15-60-4〕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5个月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公布财务会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设置会计人员时遵循回避制度
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的:
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4、?
会计法?
第二十条向不同的会计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其编制根底、编制根据、编制原则和应当一致。
〔4一致〕
5、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应当伴随财务会计一并对外提供。
须——并非所有都需要审计。
审计:
由注册会计师进展审计
〔四〕财务会计的保——都包括文字说明
月度和季度财务会计的保限为3年。
年度财务会计〔〕的保限为永久。
〔五〕财务会计的签章程序
财务会计应当由负责人和主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必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一般:
负责人、主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
2、设置总会计师的:
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
3、代理记账的委托:
负责人、代理记账机构的负责人。
签章:
签名并盖章
编制人——规定上没有要求必须签章。
(六)财务会计责任主体——负责人
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完好。
六、财产清查
七、会计的理
〔一〕会计的范围和种类〔四类〕
会计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会计包括: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3种清册:
保清册、移交清册、销毁清册〕
文书:
合同、、方案、制度
(二)会计的指导、监视、门——门和行政理部门共同负责
(三)会计理要求
1、各每年形成的会计应由会计部门按照归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保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1年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机构统一保;未设立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指定专人保。
出纳人员不得兼会计。
3、各保存的会计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登记手续。
4、采用电子计算机进展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
(四)会计保的限
会计保限分为永久和定两类。
永久:
包括年度财务〔〕、会计保清册、会计销毁清册
定保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保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年:
月报、季报
5年:
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5年:
凭证类、移交清册、账簿类〔总账、普通日记账、备查账、大多数账〕
25年:
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永久:
年报〔包括文字说明〕〔包括〕;保清册;销毁清册
(五)会计销毁的规定
1、销毁条件:
保满+不属于不能销毁的会计。
〔未结清事项的原始凭证;未了结事项的原始凭证;正在工程建立中的的会计〕
2、销毁程序:
——满足销毁条件后也不得自行销毁。
1〕、编制会计销毁清册〔机构会同会计机构〕
2〕交负责人签署
3〕专人负责监销——由同级
一般企业、事业和组织——由机构和会计机构双方共同派员
——由同级门、门派员参加监销
门——由同级门派员参加监销
会计工作交接的监视——由上级
一般会计——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监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人员〕——由负责人监视必要时由上级主部门派员监视。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前应当按照会计销毁清册所列内容对所要销毁的会计进展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当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监销情况向本负责人。
3、不得销毁的会计〔未结清及其他未了事项、正在工程建立间的〕
1〕保未满的会计
2〕保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3〕保满但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4〕正在工程建立间的建立其保满的会计不得销毁。
合并、分立、解散时:
会计:
合并——存续方
分立——分立后的协商由1个保或馆代
解散:
所有者、业务主、馆
§1.4会计监视
以门为主的监视外部监视
会计监视社会监视:
以注册会计师为主
会计监视:
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为主
一、会计监视
〔一〕
主体
客体
会计监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经济活动——合法性和合理性
监视
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不包括工商行政理部门
会计行为〔会计核算行为、监视行为、会计理工作行为〕
社会监视
注册会计师、社会公众〔检举〕
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
(二)
会计监视的根据:
〔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方案、〕
(三)会计监视的内容:
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财务收支
1.向上级主部门的1〕伪造、变造、成心消灭会计账簿制止纠正无效的
严重的和由负责人2〕对指使、强编制篡改财务行为
造成的3〕对严重违背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
2.对认为是违背国空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纠正无效后向负责人提出书面负责人在到书面起10日内作出书面。
〔四〕会计监视制度的根本要求——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视制度: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记账与审批、经办、保人员
不相容职务别离要求。
不相容职务: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序应当明确。
重大对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
3、进展财产清查
4、对会计资料进展审计
〔五〕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1、负责人1〕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核算、监视——对会计人员的保护条款。
2〕不得授意、指使、强
3〕负责组织施行会计监视制度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1〕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有权自行处理的及时作出处理无权处理的应立即向负责人
2〕依法核算、监视
收到检举的:
有权处理的按照职责权限分工原则及时处理。
无权处理的及时移交到有权的部门。
〔六〕会计控制:
1、五要素: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视
2、五大原则:
全面性〔全员参与、所有的业务〕、重要性〔全面性的根底上对重要的业务设置关键控制点〕、制衡性、适应性、本钱效益性
3、9项内容:
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工程工程、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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