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垌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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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垌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糯垌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岑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岑扶领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我镇须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按要求组织工作队员入户调查识别,全力把此项工作抓好落实到位。
(二)以2013年底岑溪市贫困人口规模72065人为基数,根据实际情况和《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对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建档立卡外农户按规定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对2014年及2015年退出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对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予以剔除,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三)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有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对建档立卡外符合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做到应纳尽纳;二是对建档立卡外符合标准的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应纳尽纳”;三是对2014、2015年退出户进行返贫筛查,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返贫的,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四是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将具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按规定程序予以剔除。
(四)本次贫困人口“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村、深度贫困地区、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屯等区域,重点瞄准四类人群:
一是2015年底精准识别时未建档立卡的困难“临界户”;二是精准识别后,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陷入贫困的农户;三是居住于非贫困村,精准识别时未提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户;四是整屯易地扶贫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五)本次“应纳尽纳”贫困户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本次退出户返贫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次错评户核定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0月16日。
本次“应纳尽纳”贫困户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财产检索核准时点为:
2017年6月30日。
(六)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只是在2015年精准识别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不再进行大规模宣传动员,但要确保困难农户知晓。
二、工作方法
(一)“应纳尽纳”工作:
本次“应纳尽纳”与2015年底精准识别方法基本一致,即按照《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号),对农户住房、家电、农机、机动车、饮水、用电、道路、健康、读书、劳动力、务工、土地、养殖、种植、加减分等18类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入户评分工作队员由市镇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组成,以2—3人为一组。
新纳入的贫困户需要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评分、财产检索、两评议一公示、核实汇总分数、审核确定贫困户、贫困户建档立卡”规定程序进行识别。
其中“两评议”指村民小组评议和村“两委”评议。
新纳入贫困户必须进行财产检索,由镇汇总上报名单到岑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处统筹组织公安、工商、住建、国土、人社、教育、财政、编办、国税等部门对新识别贫困人口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比对。
(二)返贫认定工作:
对辖区2014年、2015年退出人口进行返贫筛查,对照今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将因灾、因残、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未达到标准的退出户,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五步程序进行返贫认定。
(三)错评户剔除工作:
针对2014年底我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2015年10月16日(我区启动精准识别的时间)前已具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今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已达到标准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予以剔除,未达到标准的家庭确实困难的建档立卡户,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对2015年10月16日后才具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对照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优先予以脱贫摘帽。
(四)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镇级、村级、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3。
(五)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注意事项及进村入户讲话提纲见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制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50问和“进村入户”讲话提纲工作手册》。
三、时间要求
(一)2017年7月28日前召开全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会议,部署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我镇必须在7月28日前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8月25日前完成“应纳未纳”贫困户认定、2014、2015年退出户返贫认定以及对错评贫困户进行核实并剔除等方面的工作。
各村须在8月26日前填写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盖章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扶贫办于8月27日前汇总(附件6)后上报岑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须在8月31日前将“应纳未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的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由岑溪市扶贫信息中心(市级信息员)对错评贫困户予以剔除。
(四)镇扶贫工作队、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及时报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进度,以便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地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难题。
四、督查指导
(一)镇扶贫工作队、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安排业务骨干与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接,确保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造成识别不准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凡是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对走过场、工作不负责、出现重大差错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2.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4.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
5.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6.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7.贫困户申请书
8.退出户返贫申请书
9.岑溪市贫困户申请“八有一超”入户核验表
10.岑溪市退出户返贫“八有一超”入户核验表
11.糯垌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队员名单
附件1
镇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
工作部署
1.根据市扶贫办工作部署制定本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组建工作队员分片包干到村。
3.召开镇工作部署会(规模由各镇自主确定)。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
到村指导
1.到行政村与村“两委”干部、工作队商量如何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
2.参加行政村动员部署会。
3.到村发放相关表格材料并指导填写。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步:
收集上报识别材料
1.收集汇总辖区各行政村以下四个方面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汇总表。
(3)退出户拟返贫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4)错评贫困户(不含2014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及统计汇总表
2.将汇总后的上述四个方面材料上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四步:
等待市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市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
等待评议并汇总上报
1.将市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下发给行政村,并组织核实。
2.待行政村对财产检索结果进行核实。
3.待行政村评议后,收集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主要上报以下材料:
(1)“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评议情况。
(2)财产检索结果处理意见:
①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不符的人员情况。
②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拟进行“一票否决”的人员情况。
③财产检索结果与实际相符,符合“八个一票否决”(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为“七个一票否决”)情形,但未达到“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确实困难,拟予以保留的人员情况。
第六步:
等待市反馈识别分数线及四类人群情况
等待市反馈以下情况:
1.市级划定的本市“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2.市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七步:
等待行政村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的情况转给行政村,由行政村组织工作队确认“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2.待行政村组织审核公示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3.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以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上报镇。
第八步:
公示并上报名单
1.公示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
2.汇总公示无异议的返贫退出户认定名单,各行政村上报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及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3.将汇总后的四类人群名单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第九步:
等待公告
等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名单。
第十步:
等待采集信息
等待各村工作队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和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表,下同)。
第十一步:
收集录入信息
1.收集各村工作队填写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组织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3.组织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返贫退出户进行标识。
第十二步:
工作总结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2.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退出户返贫认定、错评贫困户剔除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含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附件2
村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
工作部署
1.由市、镇、村干部组成的工作队研究制定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工作队分组分片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工作。
3.召开村级动员部署会[参会人员:
市、镇干部,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步:
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识别
工作队员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对拟“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重点对象进行识别。
第三步:
汇总上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识别材料
1.收集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及一分一档表。
2.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报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进行汇总。
3.将汇总好的上述两个方面材料上报镇。
第四步:
等待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
等待镇反馈以下财产检索结果:
1.“应纳尽纳”贫困户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2.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入户评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
第五步:
下发财产检索结果
待镇反馈财产检索结果后,下发给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核实。
第六步:
等待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反馈财产检索核实情况和评议结果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需要做两项工作:
1.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入户核实财产检索结果。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评议: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这些农户财产检索核实处理初步意见。
(3)对退出户拟返贫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2014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第七步:
村级评议
1.收集汇总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上述四个方面情况。
2.开展评议。
主要包括:
(1)对“应纳尽纳”贫困户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2)对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的评分情况及财产检索处理结果进行评议。
(3)对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进行评议。
(4)对错评贫困户(不含2014年退出户)拟剔除名单进行评议。
3.将村级评议情况上报镇。
第八步:
等待镇公示、反馈情况
1.等待镇公示退出户拟返贫认定名单和反馈公示情况。
2.等待镇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
3.等待镇反馈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等四类人群情况。
第九步:
确认、公示、上报名单
1.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村“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2.对已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在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3.将公示无异议的上述三类人群名单及审核确认后的返贫退出户名单上报镇,由镇汇总上报市。
第十步:
等待县级公告
等待市级公告“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
第十一步:
采集、录入信息
1.公告后,安排工作队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镇、村扶贫信息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
附件3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工作流程
第一步:
明确识别单位
本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进村入户识别工作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为单位开展。
第二步:
明确工作职责
由工作队组织对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整屯搬迁应纳尽纳、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四大项具体工作。
第三步:
商定方式方法
工作队集中研究,商定对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辖区内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具体工作方式方法。
(一)判断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是否属于“整屯易地搬迁村屯”。
——如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则按整屯搬迁应纳尽纳标准和程序开展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工作,同时开展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相关工作。
——如不属于整屯搬迁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的,则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认定等具体工作。
(二)不属于整屯搬迁村屯的,研究提出“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初步人员名单。
1.首先,将全屯农户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贫困户;二是2014、2015年退出户;三是普通农户。
2.确定工作方向。
对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贫困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识别工作,对2015年退出户开展剔除错评贫困户和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2014年退出户开展返贫退出户识别工作,对普通农户开展“应纳尽纳”贫困户识别工作。
3.与熟悉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情况的群众代表座谈,了解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有关情况,对照农户花名册,按照“应纳尽纳”贫困户、返贫退出户、剔除错评贫困户的标准,研究提出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名单。
第四步:
召开会议
——对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所有户主都参与),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对非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召开一次户主代表会议(主要包含重点对象户户主),向群众宣传自治区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
第五步:
开展识别工作
(一)“应纳尽纳”贫困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评估重点对象户“八有一超”(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3.指导“八有一超”(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未达标的重点对象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4.工作队对提出申请的重点对象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5.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申请贫困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6.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7.对反馈财产检索结果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8.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
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
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9.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示“应纳尽纳”贫困户及财产检索评议结果。
10.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11.等待行政村反馈“应纳尽纳”贫困户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情况。
12.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
13.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4.等待县(市、区)对确定的“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5.公告后,入户采集“应纳尽纳”贫困户相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二)整屯搬迁应纳尽纳。
1.工作队对本村民小组(自然村屯)所有农户进行宣讲。
2.工作队对所有未建档立卡农户入户调查评分,按《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逐项打分(第一大类住房指标,即房屋结构、装修情况、人均居住面积三项分值均计0分),并和农户共同在评估表上签字确认。
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自然村屯长)不参与评分,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3.将该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已入户评分的农户的名单(包含家庭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交行政村报上级进行财产检索。
4.等待行政村反馈上级财产检索结果。
5.对反馈的财产检索结果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及时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6.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评议:
——对有“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
如不困难的,建议予以否决。
如确属困难的,再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无问题的,建议保留。
——对无“七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该户评分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漏户、拆户、分户、空挂户现象,家庭实际人口是否准确等。
7.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示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及财产检索评议结果。
8.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9.等待行政村反馈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分数线及上级确定的整村搬迁应纳尽纳情况。
10.根据划定的分数线确定本组(屯)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
11.等待行政村对初步确认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示。
12.等待县(市、区)对确定的整屯搬迁应纳尽纳名单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进行公告。
13.公告后,入户采集整屯搬迁应纳尽纳信息,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并上报给行政村。
(三)认定返贫退出户。
1.工作队入重点对象户进行宣讲。
2.指导2014、2015年退出户返贫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进行自评。
3.指导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2014、2015年退出户填写《返贫申请书》。
4.工作队对照“八有一超”标准(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入户核验,核验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5.对提出申请的2014、2015年退出户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行政村。
6.等待评议、公示及公告: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镇审核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示。
(3)等待市级审定后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公告。
7.将市审定公告结果告之申请户。
(四)剔除错评贫困户。
1.根据上级2017年上半年下发的财产检索可疑名单,入户告知农户并核实信息,核实结果经工作队和户主签字确认。
2.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对财产检索核实结果进行评议:
——对核实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评议其家庭是否困难。
如不困难,建议予以否决;如确属困难,建议予以保留。
——对核实无“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议予以保留。
3.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将汇总后的错评贫困户名单(包括予以保留或否决的意见)上报行政村。
4.等待评议公示。
(1)等待行政村评议。
(2)等待行政村对予以保留或剔除进行公示。
5.等待审核审定。
(1)等待镇审核意见。
(2)等待市级审定予以保留或剔除的名单。
6.将上级审定的结果入户告知农户。
附件4
村民小组(自然村屯)贫困人口
动态调整名单
村民小组(屯)
人员类型
序号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应纳尽纳”
贫困户
1
户主1
2
……
3
户主2
…
……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1
2
3
…
认定返贫
退出户
1
2
3
…
剔除错评
贫困户
1
2
3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行政村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行政村单位(户、人)
村民小组(屯)
“应纳尽纳”
贫困户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认定返贫退出户
剔除错评贫困户
2015年退出户
2016年脱贫户
2017年贫困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合计
XX小组(屯)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镇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
乡(镇)单位(户、人)
行政村
“应纳尽纳”
贫困户
整屯搬迁
应纳尽纳
认定返贫退出户
剔除错评贫困户
行政村属性
2015年退出户
2016年脱贫户
2017年贫困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合计
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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