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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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
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区位于禅城区南庄镇西部,顺德水道与吉利涌交汇的三江口处,与南海区西樵镇毗邻。
四至范围:
北至横一路(魁奇路西沿线)、西至顺德水道,南至吉利涌,东至佛一环,规划用地面积约6.55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发展定位:
(1)南庄镇充满活力的政治、商业、文化中心;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3)具有岭南特色的珠三角都市型农业观光区。
三、开发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654.59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499.8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76.36%,涉及5大类城市建设用地。
四、人口发展规模
规划编制区内的居住人口容量约6万人。
五、用地总体布局
本规划编制区的规划结构为“一环、两带、两轴、三心、三片、多节点”。
“一环”:
即规划区内结合现状河涌规划的串联各个组团的水环。
“两带”:
即沿顺德水道、吉利涌形成的生态滨水景观带和对着罗南文化中心形成南北向的滨水绿化景观带。
“两轴”:
即两条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线。
一条为沿南庄大道东西向的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一条为沿紫洞路南北向的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
“三心”:
即在南庄大道与紫洞路交汇处结合地铁站和镇政府形成的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在南庄大道与吉利路交汇处形成片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在罗南村结合生态观光园形成区域的生态景观中心。
“三片”:
以隆庆路和紫洞大道所分割成的生态观光区、现代生活区和综合服务区。
“多节点”:
即沿片区规划的景观水环,结合开敞空间或重要位置形成的景观节点。
六、建设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
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容积率一般控制在2.0-3.5之间。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按照地块的交通区位条件及地块规模大小控制,容积率一般在3.0-4.5之间。
规划南庄大道两侧商业地块容积率控制较高,沿江地块容积率控制较低。
以拍卖地块按照拍卖时的条件执行。
居住用地:
规划中将居住用地细划分为5个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内统一安排,以方便集中使用,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容积率建议控制在2.0-2.5之间。
教育用地:
中学、小学的建筑应按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一般中学按容积率0.8~1.0,小学容积率按0.8~1.2,幼儿园容积率按1.0~1.2。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规划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与地块净面积之比,本次给出建筑密度上限。
行政办公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商业服务建筑密度控制在40%~50%;商住建筑密度可控制在35%以内;规划中将居住建筑控制在30%以内。
居住区内中学、小学的建筑应按地方教委的有关规定,建筑密度按20%以内控制;幼儿园建筑密度按30%~40%控制,具体指标和调整原则可按照文本的规定执行。
3、建筑限高
为地块建筑物最高控制线,规划给出指标上限。
规划区内商业建筑、办公建筑限高在75-150米之间,其中片区内最高建筑控制在吉利路、紫洞大道与南庄大道交汇的区域。
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
4、绿地率
绿地率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净用面积之比,绿地包括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道路红线外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规划给出绿地率下限。
由于规划区有较多的三旧改造地块,绿地率指标过高将难以实施,本次控规在《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下采用低限指标。
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的绿地率应不低于40%;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及文化娱乐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25%-30%(旧区为25%,新区为30%);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5%,旧村整体改造的绿地率应不低于25%。
5、城中村改造容积率指标的确定
规划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地块为城中村改造地块,该类地块的指标确定应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结合城中村实际情况,区分功能进行界定、加权计算。
既考虑城中村现状建设因素,又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承载力协调,保证城市开发建设有序进行。
(2)城中村改造地块可细分为村民居住用地和集体物业用地,对这两种细分用地分别制定不同的容积率:
✧对于村民住宅用地,由于其改造难度较大,在容积率控制方面予以较为宽松的控制尺度,依据《佛山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指引》,给予最高3.5的容积率。
✧对于集体物业用地,由于其改造难度较小,给予最高2.5的容积率。
✧对于混合有村民住宅用地与集体物业用地的改造地块,其容积率则通过两种细分地块的容积率加权平均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FAR=3.5×X%+2.5×Y%。
FAR:
混合有村民住宅用地与集体物业用地的改造地块的容积率;
X%:
村民住宅用地面积占整个地块面积的比例;
Y%:
集体物业用地面积占整个地块面积的比例。
七、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结构:
“四横八纵”。
“四横”:
即横一路、横二路、南庄大道和解放西路。
“八纵”:
即滨江路、隆庆路、纵一路、紫洞大道、纵二路、纵三路、吉利路、佛一环八条纵向道路。
2、路网等级分四级:
高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1)高快速路:
以过境交通为主,指广明高速公路和一环快速路,广明高速公路与一环衔接,从片区北部经过。
一环控制宽度为120米。
(2)主干路:
以交通性功能为主,主要承担规划片区与外界的交通联系。
隆庆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7米;
紫洞大道: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50米;
吉利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5米;
横一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80米;
南庄大道: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
(4)次干路:
为联系片区周围快速路、主干路之间的辅助性道路,并与外围主干路网连接组成道路网骨架,起到广泛联系各功能片区和交通集散的作用。
南北向:
滨江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米;
纵一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6米;
纵三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米;
东西向:
横二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米;
解放西路: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5米;
(5)支路:
为进出各功能地块、居住小区和承担短距离内部交通的道路,主要以服务功能为主,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20米。
城市支路为规划指导性道路。
因开发建设需要调整的,应进行交通组织论证,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但不应取消。
八、绿地系统规划
1、区内景观结构可概括为:
“一环、两带、多节点”。
一环:
即规划区内结合现状河涌规划的串联各个组团的水环。
两带:
即沿顺德水道、吉利涌形成的生态滨水景观带和对着罗南文化中心形成南北向的滨水绿化景观带。
多节点:
即沿片区规划的景观水环,结合开敞空间或重要位置形成的景观节点。
2、规划编制区内的城市绿地面积为98.32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9.51%。
城市公园绿地主要包含规划片区内沿河两侧及沿顺德水道、吉利涌的滨水公园,罗南文化中心北侧打造的中心绿地公园以及村里、小区设置的社区公园。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总用地64.6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94%。
行政办公设施:
主要为行政机关办公。
商业服务设施:
主要位于南庄大道两侧以及与紫洞路交汇处区域。
医疗卫生设施:
现状保留综合性医院南庄医院一座,新增2个门诊,分别位于隆庆路两侧的居住片区内。
加油站:
规划区共有2个现状加油站,一处为南兴加油站,另一处位于南庄大道以北,与纵一路交汇处附近。
变电站:
保留南庄供电站并新增变电站一处,位于龙湾大桥西侧。
⑥垃圾转运站:
规划设置垃圾站6处,分布于各个片区。
表1配套设施配置一览表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
占地规模(平方米)
建筑
规模
(平方米)
备注
总量
规划
增加
教育
高中
1
0
89258.13
——
南庄高中,现状保留,远期扩建
斜体字为规划区外可共享利用服务配套设施
中学
1
0
89258.13
——
南庄三中,现状保留,远期扩建(规划区北侧)
小学
5
3
13442.79
——
罗南小学,现状保留
20030.18
——
独立占地
31352.49
——
独立占地
——
——
南庄中心小学,现状保留(规划区南侧)
56232。
82
——
独立占地(规划区东侧)
幼儿园
6
4
——
≥4500
独立占地,4个共36个班
12166.38
——
现状保留
3355.70
——
现状保留
医疗
卫生
综合性医院
1
0
11916.09
——
现状保留
门诊
1
1
——
≥1000
可附设
文化
体育
文化娱乐中心
3
0
——
——
现状保留
9632.05
——
现状保留
8954.24
——
现状保留
文化活动站
6
6
——
1500-3000
可附设
商业
金融
肉菜市场
3
3
——
每处≥1500
建议以超市形式设置
社区
服务
老年人活动中心
1
1
10568.34
——
独立占地
行政
管理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8
8
——
≥300
可附设
社区服务站
5
5
——
200-300
可附设
建议与文化中心合设
派出所
1
1
3345.23
——
独立占地
社区警务室
8
8
——
20-50
建议与居委会合设
市政
公用
邮政局
1
1
2634.14
——
独立占地
垃圾转运站
6
6
≥150
——
独立占地,宜与公厕合设,预留足够的回车场地
公共厕所
21
18
>60
≥60
可附设,建议尽量与垃圾转运站合设
环卫工作站
2
2
——
≥50
可与垃圾站合设
加油站
2
0
——
——
现状保留
——
——
现状保留
消防站
1
0
——
——
近期保留,远期有条件在规划区内迁址新建
地铁站出入口
4
4
——
——
建议预留接驳条件
公交首末站
2
2
3000
——
结合广场设置
2500
——
结合现状公园设置
社会停车场
6
6
——
——
每处不小于50辆标准车,可附设
14896.11
——
独立占地(含公交首末站)
水闸
3
1
——
——
与《佛山市排涝规划(中心组团片区)》一致
电排站
3
1
——
——
水上作业码头
2
2
——
——
——
变电站
2
1
6903
——
独立占地
18183.06
——
现状保留
十、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建议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保护规划区内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陈氏宗祠和隆庆古官道,禁止一切与文物保护相违背的生产和建设,周边建筑应体现岭南风貌。
古村发展策略——整体性、科学性保护和开发策略。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既挖掘展示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又注重保持村落的历史风貌和文化底蕴,以文化增强旅游的生命力,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保护——保护村落内的古树、河涌和历史建筑,修复古官道、古街道、重要文保单位,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
坚持了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这两种手段,通过政府出规划、出政策,实施整体修复,启发居民保护意识,共同保护当地宗祠、文化楼、饭堂、牌坊、传统民居等建筑,再现隆庆古村落历史风貌。
开发——走文化和商业和谐共生的道路,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
结合古村落的修复,启动文化旅游区、开发民俗民居游览区,建设休闲娱乐区。
将隆庆古村主要街道两侧的临街铺面修复成景点、民俗客栈、特色餐饮、旅游纪念品、休闲娱乐等旅游经营场所,形成集观光、购物、娱乐、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特色旅游产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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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庄镇 中心 城区 西北 控制性 详细规划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