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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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报批稿)
怀宁县高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
前言
一、镇域概况
高河镇位于怀宁县域西北部,地跨东经116°46′-116°56′、北纬30°40′-30°46′,东西长13.94公里,南北长9.94公里。
东与凉亭乡、茶岭镇相连,南与秀山乡、茶岭镇交界,西与马庙镇接壤,北与金拱镇为邻。
高河镇,旧名高河埠,是安庆通往江淮的北大门,也是皖西南地区通江入海的咽喉要地,素有“襟江淮,控鄂赣”之说。
距合肥152公里,距安庆、桐城、潜山均为30多公里,处于桐城、潜山、安庆中心位置。
地属丘陵,少数为圩畈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在10-50米之间。
高河大河横贯境内,注入芝麻湖。
全镇现辖8个居委会、16个行政村。
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89765人,其中城镇人口43120人,农村人口46645人。
2005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7亿元,同比增长9%;地方财政收入达3852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00元。
二、规划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镇域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高效、协调、健康发展,编制本规划。
三、规划编制任务
根据《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和高河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状况,综合确定高河镇土地利用目标与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进行土地用途分区,制定用途管制规则,强化对基本农田、耕地及生态用地的保护;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四、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九)《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十一)《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二)《怀宁县高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十三)《怀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四)其它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
五、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六、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怀宁县高河镇行政辖区所辖范围,土地总面积81.46平方公里。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高河镇土地总面积8145.62公顷,其中:
农用地534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8%;建设用地227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93%;其他土地52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9%。
一、农用地
2005年,全镇耕地3749.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03%;园地2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林地74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1%;其他农用地82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2%。
二、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993.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7%;交通水利用地27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5%;其他建设用地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103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农村居民点用地954.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2%。
三、其他土地
2005年,全镇水域52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4%;自然保留地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5%。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一、土地利用程度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高河镇其他土地面积528.49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3.51%。
而且其他土地中524.23公顷为水域,其余的其他土地利用难度比较大,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耕地保护压力大。
高河镇地处丘陵、圩畈区,耕地面积较大。
由于高河镇是怀宁县中心城区所在乡镇,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保护压力较大。
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整体利用的效益偏低,特别是耕地的抗旱、抗涝三保能力低下,一旦灾情出现,生产就受影响,从而使农业单位产出效益偏低。
二、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村庄用地整理潜力大。
城镇和村庄内部存在闲置地和低效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大都沿河流、公路呈带状布局,分布零散、浪费土地较多。
据调查,2005年全镇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53平方米,远高于国家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村庄用地整理潜力较大。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镇域发展功能定位
未来高河镇的定位为安庆市域次中心城市,怀宁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贸生态城市,皖西南陆路交通枢纽。
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亿元,一、二、三产业的比重调整为7:
52:
41;总人口控制在15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80%,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标准。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一、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全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建设的用地关系,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地需求。
二、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严守耕地红线
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
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35.00公顷。
(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235.00公顷。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16.72公顷以内。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2754.6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380.1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预期为1434.80公顷。
(四)履行耕地补充义务
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突破390.17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56.00公顷。
(五)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林网,美化农田环境,形成环境宜人、风景优美的丘陵风光。
到2020年末全镇林木覆盖率达到15%。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任务
围绕规划目标,制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以及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的规模和比例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土地利用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在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确定生态用地、耕地、城镇工矿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的农用地的空间布局。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
一、土地总体结构调整和布局
2005年,高河镇农用地534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8%。
规划期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农用地37.05公顷,建设占用等减少农用地442.76公顷,到2020年末,农用地总面积预期为4936.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60%,比2005年下降4.98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和平村、双牧村、平安村、万兴村、方祠村、粉铺村、独枫村、太极村、楂湾村和凌桥居委会。
2005年,高河镇建设用地227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93%。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516.72公顷,通过土地复垦、整理等减少建设用地37.05公顷,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2754.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82%,比2005年上升5.89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新山居委会、陶亭居委会、金星居委会、骑龙居委会、金塘居委会、前进居委会、高河居委会和城东村。
2005年,高河镇其他土地52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9%。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建设占用减少73.96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土地面积为45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8%,比2005年下降0.91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双牧村。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2005年,高河镇耕地3749.54公顷。
规划期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56.00公顷,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2370.54公顷,到2020年末,全镇耕地面积为143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2%,比2005年下降28.41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和平村、双牧村、平安村、万兴村、方祠村、粉铺村、独枫村、太极村、楂湾村和凌桥居委会。
2005年,高河镇园地26.16公顷。
规划期间,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增加64.84公顷,到2020年末,全镇园地面积为91.00公顷。
主要布局在方祠村和长铺村。
2005年,高河镇林地741.96公顷。
规划期间,因农业结构调整、土地复垦整理增加林地116.04公顷,因建设占用等减少26.00公顷,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预期为83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1%,比2005年上升1.11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骑龙居委会、太极村和方祠村。
2005年,高河镇其他农用地824.53公顷。
规划期间,因农业结构调整、土地复垦整理增加其他农用地1810.60顷,因农用地整理、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农用地56.65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2578.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65%,比2005年上升21.53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和平村、双牧村、平安村、万兴村、方祠村、粉铺村、独枫村、太极村、楂湾村和凌桥居委会。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993.56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23.61公顷,因农村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复垦和其他建设占用等减少城乡建设用地37.05公顷,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80.12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29.22%,比2005年上升4.75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新山居委会、陶亭居委会、金星居委会、骑龙居委会、金塘居委会、前进居委会、高河居委会和城东村。
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72.77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交通水利用地50.00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预期为32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6%,比2005年上升0.61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新山居委会、凌桥居委会、金星居委会、金塘居委会、城北村、新建村和谢山村。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8.61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其他建设用地43.11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预期为51.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3%,比2005年上升0.52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骑龙居委会。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和布局
2005年,水域面积为524.23公顷。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和建设占用减少73.96公顷,到2020年末,水域面积预期为450.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3%,比2005年下降0.91个百分点。
主要布局在双牧村、和平村、城北村和新建村。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26公顷。
规划期间,面积保持不变。
主要布局在方祠村和楂湾村。
第三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措施
一、明确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原则和次序。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用地;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二、制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
明确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条件;进行土地供需综合平衡;提出结构和布局调整供选方案;开展多方案评价比较;确定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
三、建立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评估体系。
针对不同类型区域分别设置指标权重和指标标准值,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或特尔菲法等方法确定不同层次不同评价指标区域下的各因素因子的权重值。
从土地投入、土地利用效益、社会经济发展支持、人居环境支持等几个方面选取指标建立指标体系。
第四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耕地保护
(一)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非农业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390.17公顷以内。
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的,不得破坏耕作层。
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及时复垦灾毁耕地,加强自然灾害可能破坏耕地的预防排查,对于自然灾害破坏的耕地优先整治为耕地。
(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先补后占。
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56.00公顷,其余补充任务在县内平衡。
积极开展农用地整理。
为提高农用地生产水平,实施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整理农用地1000.00公顷,补充耕地30.00公顷。
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整理。
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
尽量整理为耕地,不能整理为耕地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利用。
规划期间,整理农村居民点37.05公顷,补充耕地26.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一)稳定基本农田数量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目标,以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建设和管理,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35.00公顷。
(二)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规划期内,将全镇约50%的耕地整理为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农田1000.00公顷。
(三)强化基本农田管护
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行为。
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
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入库,对基本农田建设、变化等进行系统管理。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一)城镇发展目标
规划期间,高河镇要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结合工业园区建设,拓展城镇空间,吸纳农村转移人口。
把高河镇建设成为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型城镇。
到2020年末,城镇人口达到1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二)城镇用地规模
2005年,高河镇城镇用地1034.54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城镇用地363.26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1411.95公顷。
(三)城镇控制边界
沿合安铁路以东、高河大河以北、新206国道以西划定城镇规模边界,作为城镇允许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411.95公顷。
为增强城镇用地布局弹性,在城镇规模边界外划定城镇扩展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095.00公顷。
城镇规划控制区范围为东至新206国道,西止合安铁路,南起高河大河,北止马庙镇。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村庄建设目标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集镇和村庄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镇域生态环境和谐友好,镇域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初步实现镇村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目标。
(二)村庄用地安排
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村在村庄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村改建为主,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1.83公顷,同时,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37.05公顷。
规划期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预期为945.32公顷。
(三)村庄扩展边界
划定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设定有条件建设区。
全镇共划定农村居民点有条件建设区20.00公顷。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农村居民点建设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一、总体目标
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承载力,加快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等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374.49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93.11公顷。
基础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新山居委会、凌桥居委会、金星居委会、金塘居委会、城北村、新建村和谢山村。
二、用地安排
(一)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加大公路和铁路的建设力度,建设综合性、网络型的城乡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规划期间,建设206国道改线项目等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0.00公顷。
(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加强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新河水库工程,以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
规划期间,实施高河大河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0.00公顷。
(三)保障能源等其他项目用地
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积极完善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安排变电站及不宜在城镇内部建设的特殊用地,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用地,新增建设用地43.11公顷。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基础性生态用地包括天然林和湿地等,是全镇生态系统的主体。
森林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到规划期末全镇林地面积为832.00公顷,主要分布在镇域中东部地区。
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到规划期末全镇湿地面积为454.53公顷,主要分布在镇域东部地区。
二、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
(一)村镇庭院绿化建设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村镇建设,以家庭庭园绿化为基础,以村镇绿化林网为重点,高标准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村镇。
(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
按照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要求,加强各乡村特别是基本农田分布较多乡镇的农田道路、渠系防护林建设,加强农田道路两侧林带建设。
(三)生态绿色长廊建设
一是加强河流水系防护林带建设,重点建设高河大河等河流水系两岸防护林带;二是加强道路沿线防护林带建设,重点建设合九铁路、济广高速、国道206、省道209以及通村公路等道路沿线防护林建设。
三、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是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开展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使规划成为可持续规划;二是建立项目立项的环境审查制度,对不具备“三废”处理技术的新建项目,不予立项。
(二)逐级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全面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
(三)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直接或间接排放、转移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提高环境保护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水平。
(四)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广泛开展普及生态保护知识的活动,尤其是加强农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在农村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传授生态产业技术,促进农村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
第五节农村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56.00公顷,同时,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412.00公顷。
二、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的活动。
规划期间,高河镇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37.05公顷,补充耕地26.00公顷。
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平安村、粉铺村、新建村、查湾村和全丰村等地。
(二)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主要是对田、水、路、林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划期间,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全镇整理农用地1000.00公顷,补充耕地30.00公顷。
农用地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双牧村、和平村、平安村、粉铺村、独枫村、查湾村和凌桥居委会等地。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的基本组织和管理单元,由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三部分组成。
在拆旧区复垦为耕地的前提下,拆旧区面积大于安置区占用农用地的部分可以用于建新区。
建新区原则上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集中分布在镇驻地、项目区周围。
(一)拆旧区
折旧区重点分布在双牧村、和平村、平安村、查湾村、独枫村和粉铺村等地,规模412.00公顷。
(二)安置区
安置区主要分布在双牧村、和平村、平安村、查湾村、独枫村和粉铺村等地,规模124.00公顷。
(三)建新区
建新区主要布局在方祠村、长铺村、全丰村和城北村等地,规模288.00公顷。
四、土地整治实施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措施
(1)坚持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2)在建设用地中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并通过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折抵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有偿使用,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3)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4)实施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审计监督,在资金使用上以项目补资金,未经立项不予补助,按工程进度拨款,定期检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正常运行。
(二)技术保障措施
(1)做好土地整理复垦的基础保障性工作;
(2)必须保障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编制规划设计;(3)区别性质,抓好不同类型的土地整理工程建设。
(三)管理措施
(1)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进行工程规划,编制工程预算方案,并符合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目标要求;
(2)尊重群众意愿;(3)狠抓质量进度;(4)严格资金管理;(5)资料及时归档。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按照高河镇的土地利用情况和土地利用分区依据,将全镇划分为8个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生态安全控制区。
二、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
高河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647.6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1235.00公顷,主要分布在双牧村、和平村、平安村、粉铺村、独枫村、查湾村和凌桥居委会等地。
该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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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宁县 高河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