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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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监狱戒毒监督管理
项目编码:
IM37897
项目单位:
海南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海南省司法厅
评价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
□中价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
2017年7月29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监狱戒毒监督管理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优
良
中
差
产出指标
参与会议人数
400人
400人次以上
400人次-350人次
350人次-300人次
300人次以下
差旅天数
200天
200天以上
200天-150天
150天-100天
100天以下
民警行为规则
30项
30项以上
30项-25项
25项-20项
20项以下
成效指标
差旅目的达成率
95%
95%以上
95%-90%
90%-85%
85%以下
会议目的达成率
95%
95%以上
95%-90%
90%-85%
85%以下
民警行为规范率
95%
95%以上
95%-90%
90%-85%
85%以下
民警执法效能提高率
30%
30以上
30%-25%
25%-20%
20%以下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省司法厅
项目负责人
吴俊
联系电话
65919101
地址
海口市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
邮编
571100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103.1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3.1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103.1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其中:
中央财政
省财政
103.1
省财政
103.1
省财政
103.1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他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7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7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8
评价等次
优
三、评价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
项目评分
签字
车新新
处长
省司法厅
95
索文红
处长
省司法厅
96
吴俊
处长
省司法厅
95
孙积驹
主任科员
省司法厅
95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17年7月29日
海南省司法厅2016年监狱戒毒监督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7]460号)要求,我厅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小组,对我厅的监狱戒毒监督管理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监狱戒毒督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海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以维护安全稳定、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强化督促查纠,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为促进监狱戒毒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和监管改造质量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6省财厅在我厅部门预算中安排监狱戒毒监督管理经费103.1万元,该项目安排的资金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管理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核算及经费使用实行国库集中支行管理制度,本项目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均由省财政厅会计核算站审核,同时我厅还根据相关的财务规定,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工作费用报账实行层层把关,在报账时,经处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按职权进行审批后,按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列支,交由省国库支付局核算站审核支付,较好地保证了该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开展重要时节监所安全综合督察。
各级督察机构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节庆和会议期间,紧紧围绕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大力开展综合督察活动。
重点对监所值班警力配备、备勤警力安排、后勤保障、值班民警巡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活卫生管理、重点时段管理、重点人员夹控和谈话教育等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加大日常督察、夜间督察的工作力度,对值带班警力不足、民警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切实维护重大节庆和政治敏感期场所安全稳定。
(二)开展监管安全专项督察。
各级督察机构重点对安全警戒设施管理、会见管理、亲情电话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枪支管理、狱所外就医管理、民警直接管理、门卫管理、监狱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狱所情分析研判、狱内侦查、个别谈话教育、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和现金、手机、毒品、刃具等违禁品、危险品检查处置,以及监所防渗透防破坏工作、特别是对危安犯等邪教类罪犯的监管和教育转化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采取事前督察、事中督察和事后督察等方式,不断加大现场督察力度,对个别谈话教育不及时、清监工作不到位和民警脱岗、在岗睡觉等监管制度不落实问题进行现场纠正,不断促进提高教育质量和监管效能,监管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察。
各级督察机构重点对劳动现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监狱“5+1+1”管理以及监狱戒毒场所高危生产岗位管理和交通、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采取重点督察、抽样督察和综合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察力度,对个别民警消防意识淡薄、劳动工具管理不熟悉、劳动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纠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开展执法执纪专项督察。
各级督察机构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以及劳动工种安排、计分考核、奖惩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加强对狱所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服刑戒毒人员管理奖惩规定、权利义务规定、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是否依法公开等情况的督察;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服刑戒毒人员举报控告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等问题的督察,采取联合督察、重点督察的方式,不断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对计分考核不规范、违规使用特岗犯等问题进行纠正,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
各级警务督察机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持久抓好民警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加强对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公车使用和管理、监狱戒毒场所办公秩序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采取常规督察和突击督察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
按照省厅《关于公务车辆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封存管理的通知》要求,厅警务督察处与财务规划装备处对厅机关各部门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联合督察,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杜绝公车私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六)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突出问题专项督察。
按照厅纪委《关于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督察机构在十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督察。
通过现场抽查、查阅资料、询问服刑和戒毒人员亲属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各单位各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部门检查18条重点问题,对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期间未请假外出等现象进行纠正,促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勤政廉政的工作环境。
(七)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厅警务督察处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认真做好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暗访、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开评价等各环节工作,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积极组织作客海南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热心解答和帮助解决听众朋友提出的各种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良好形象。
按照《关于开展治理“吃拿卡要”问题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暗访工作方案》,厅警务督察处采取明察暗访、交叉督察等方式,组织协调有关监所对省直15个单位和部门开展暗访活动,切实提高监所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促进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八)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工作。
厅纪委十月份在全省司法行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机构以学习交流、自查剖析、扎实整改、完善制度为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此外,厅纪委还举办了全系统警务督察业务培训班,采取专题辅导、专题讲座、情况通报和集中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加深理解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了解掌握当前警务督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对如何做好警务督察工作建言献策,进一步拓展和提升警务督察知识和业务水平。
一年来,全系统各级警务督察机构累计开展现场督察3862次(含夜间督察675次),其中综合督察2837次、专项督察892次,出动督察警力6013人次,发现各类问题1790件次、整改落实1658件次,下发督察整改通知书112份、编发督察通报和简报122期,提出督察建议1139条、通报批评62人次、扣分81人次。
各级督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敢于动真碰硬,为服务保障监狱戒毒工作、促进民警队伍建设和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警务督察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省厅、局每月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察活动,各监所每周开展白天督察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夜间督察不少于2次;规范统一《警务督察月报》格式内容,定期编发《警务督察通报》,实行周通报(汇报)、月报告、年总结制度;各级督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察和交叉督察,全系统三级警务督察网络上下联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的督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效。
(二)警务督察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
按照厅纪委书记薛高扬同志关于督察工作“四不两直一实”的工作要求,各级警务督察机构大力推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严格执行实名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警务督察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督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推动解决问题的水平,警务督察实效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警务督察整改机制进一步加强。
各级督察机构整理汇总分析督察发现的问题,每周交班会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同时,各级督察机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下发督察通知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察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6年,我厅监狱戒毒监狱管理项目已完成103.1万元的支出,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完成质量良好。
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情况
1、参与会议人数。
我厅组织的监狱戒毒管理会议2016年有3次,参加人员620多人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差旅天数。
对我省13个监狱戒毒单位开展全年的执法监督管理,累计差旅天数180以上。
3、民警行为规则。
通过来间断的监督管理,全年现场督察3862次,发现各类问题1790件次、整改落实1658件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成效指标情况
1、差旅目的达成率。
通过对全省各监狱戒毒的执法监督,差旅目的的达成率在90%以上。
2、会议目的达成率。
全年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会议4次,着重强调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狠抓纪律作风,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3、民警行为规范率。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以及劳动工种安排、计分考核、奖惩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警行为规范率达到95%以上。
4、民警执法效能提高率。
加强对中央、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公车使用和管理、监狱戒毒场所办公秩序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提高了民警执法效能。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机构不健全。
目前,只有厅机关设立专职在编的警务督察部门。
省监狱局、戒毒局、海口市司法局以及各监所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督察机构,警务督察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二是制度不健全。
从部里到省里,警务督察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不多,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警务督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监管安全制度落实和民警履职尽责、遵守纪律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决策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分配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管理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质量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时效
3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产出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社会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环境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总分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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