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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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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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制度
值班制度
1.值班责任
负责组织本班值班人员,做好机关的日常工作及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对值班期间内来访人员及其事由做好登记,并按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报主要领导,同时联系包区、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2.值班时间
正常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6:
30至次日上午8:
30。
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9时至次日上午9时。
无正当理由值班人员不能离开机关。
如因工作需要离开机关,须向带班长说明情况,否则视为不到岗。
交接班时间如有调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3.值班纪律
(1)实行带班长负责制。
每班由班子成员任带班长,带班长具体负责本班值班人员的签到、考勤及具体工作安排。
(2)按时签到制度。
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时间按时到办公室签到,夜晚值班签到一次,法定节假日值班早晚签到两次。
严禁代签,发现有代签现象的,对带班长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对代签人、被代签人均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严明值班请假纪律。
除婚丧嫁娶一律不准请假。
确需请假,向班长审批假条并交现金50元。
(4)值班期间严禁脱岗。
值班期间除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开会、学习确实不能回来的,严禁脱岗。
有脱岗现象的,一经发现对脱岗人员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发现2次脱岗,扣发当事人当季度的精神文明奖,发现3次以上脱岗的,扣发当事人1年精神文明奖。
因脱岗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待岗半年,待岗期间扣除一切福利待遇。
(5)带班长违反以上纪律,加倍处罚,由书记、镇长执行。
4.便民服务大厅值班随各班管理,对本班长负责;各指挥部、财政所、协税所、计生办值班由指挥长、站所长负责统一安排,值班安排报政府办,执行以上值班制度。
5.女同志孩子3岁以下的不值夜班,孩子满3岁要主动值班,超过3岁没有主动值班的,每超过1天处罚现金50元,按天累计计算。
6.主要领导及两办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和不定期检查。
考勤制度
一、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
二、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
工作日内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都必须按时签到、签退,因公被安排下村或出差在外不能按时到办公室签到、签退的,要由主管领导或站所长用电话等形式向办公室说明清楚,办公室认真作好记录。
凭指纹记录,凡上班30分钟至1小时签到的,每次处罚20元。
超过1小时签到的,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2小时签到的,按旷工1天论处。
杜绝无故提前离岗。
上班签到后,因事需提前离岗的,应请示分管领导或站所长同意批准,无故下班提前1小时内离岗的,每次处罚20元,提前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2小时以上离岗的,按旷工1天论处。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一律凭假条进行登记,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镇长审批;各站所负责人请假三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的,由站所负责人审批,2—5天的,由站所负责人签意见,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意见,主要领导审批。
请假天数连续计算。
假满后,要及时到办公室注销,请病假的,应附医院证明或处方笺。
假满后需续假的,必须事先向领导请示,回单位补办请假手续。
无请假条、未按审批权限审批、超假不续假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所有假条必须交政府办公室登记、管理。
四、干部职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生病需住院治疗的,凭医院证明,报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五、因公经领导同意或由领导指派出差的,到办公室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差,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六、旷工一天处罚现金100元,累计计算。
七、各指挥部、计生办、协税所考勤由各指挥长、站所长具体负责,并于每月底前报办公室。
八、每月初由政府办集中公布上月考勤,所有罚款由财政所从工资中扣除。
工作纪律
1、政府机关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2、机关干部要有旺盛的工作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不埋怨,不牢骚,工作严谨认真务实。
3、机关干部要相互团结、互相尊重,办事要坚持原则。
4、严格会议制度。
按时到会,不替会,不缺会,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不接打手机,不交头接耳,做好会议记录。
5、保持政府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喝酒、不打扑克、不打麻将、不聊天、不串岗、不上网看电影打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严禁带小孩。
6、政府机关要经常保持洁净的办公环境。
7、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化浓妆。
8、周一升国旗时,要神情肃穆,精神饱满,站立整齐,面向国旗行注目礼,不私下嘀咕,不交头接耳,不拖拉散漫。
9、工作期间因上网聊天、玩游戏、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被上级纪委等有关部门查处曝光的,除接受上级处罚外,扣除当事人一年精神文明奖。
工作制度
(一)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主管、分管领导对书记、镇长负责;各站所长对主管、分管领导负责;干部职工对站所长负责。
(三)各党委、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行使职责,不上交矛盾。
各党委、政府组成人员应树立起高度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求实精神、创优精神,并坚持到位不越位、总揽不包揽、补台不拆台的原则。
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胆、及时、妥善地处理所主管、分管和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推诿、不上交,又要顾全大局。
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属于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书记、镇长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不能擅自个人决策,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各部门应主动协商,相互配合解决。
确实难以协商解决的报书记、镇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请党委会议决策。
(四)各职能部门、各村要认真负责地依法行使职责,不上交矛盾。
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上交,对一些确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应报请主管、分管领导、镇长、书记,但要提出自己成熟的解决方案。
(五)对基层个人越级请示或要求解决的问题,不予直接处理,由有关部门按受理权属和规定程序逐级处理。
(六)需要报请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七)市、县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原则上由主管、分管领导听取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报书记、镇长审定,确需党委或政府领导集体听取汇报和研究的,需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议决。
(八)党政班子实行例会制度。
每月10日、25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
提交和酝酿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决定的工作事项;通报近段工作情况、工作安排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通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需有关领导配合、协调的工作事项及需提交党政主要领导决策的问题。
通报工作时,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九)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组织原则,确保全镇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有固定司机的车辆由司机负责管理,没有固定司机的车辆由使用人负责管理。
二、确保车辆安全。
车辆驾驶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平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严禁出私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开车,对因驾驶人员违章造成的处罚由其个人承担,因车辆违章对单位造成影响的,视情节接受处理。
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事故责任。
三、车辆用油定额制度。
车辆用油实行定额,除财政所定额供应外不再报销油票费用。
四、实行车辆定点维修。
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或车辆使用人提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由政府办备案,经办公室主任签字,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费用不得在维修点记账,由维修经办人一次一结。
因事故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严禁公车私用。
公车不准接送学生,公车不准停放在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
因上述情况被上级纪委等部门曝光、查处的,当事人除接受上级处罚外,视情节接受处理。
六、处理车辆及时过户。
处理车辆由财政所竞标处理后,在交付中标人使用前由财政所和中标人负责先办理过户手续。
以前处理到目前仍未过户的车辆,从即日起一个月之内办理完过户手续。
七、车辆违章曝光和维修公布制度。
车辆违章情况每月汇总曝光,维修情况每季度一公布,半年小结公布,年度总结公布。
八、提倡节能减排,环保出行,节约用油,文明行车。
文电处理制度
一、收文
收文主要指各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纸质材料等方式下发的各类文件。
收文工作由政府办安排专人负责,并按要求在《收文登记薄》中做好登记。
所有公文必须于即时签收,每日下班前应再次确认文件签收情况,保证不错、不漏。
对密级文件需按照密级公文处理流程办理。
二、传阅文件
(一)学习、工作安排等文件,按领导指示传阅。
(二)人事等机要文件,按传阅顺序送领导或分管领导。
(三)政府办需及时掌握文件流向,做好文件流程记录,避免误传、漏传和延误。
(四)对有领导批示,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办公室要抓好登记和督查。
(五)文件传阅完毕,应将文件分类归档。
三、发文
所有发文,由机关相关部门手写起草文稿,手写文稿拟好后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然后送政府办校对、编发。
所有发文手写草稿与正式文件(2份)一并归档。
四、来电处理
1.作好来电记录。
接电话人应完整登记来电时间、单位、内容、来电人姓名、接电话人姓名。
2.及时落实。
接电话人按照来电要求,应及时准确进行落实。
涉及班子成员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后落实,涉及各站所办的,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落实。
3.正常上班时间来电由政府办负责处理,夜间及节假日来电,由当班班长负责处理。
4.来电处理首问负责。
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采取审批、验收制度。
二、采购审批制度。
价值在5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办凭《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政府办主任审核后购买。
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办凭《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购买。
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如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凭《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单》,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镇长审批后购买。
三、大额用品政府采购。
机关大额用品的购置,凡能政府采购的,统一办理政府采购。
一般性采购和不能政府采购的,实行集体采购制度。
需急用的零散性采购实行二人采购制度。
四、采购验收制度。
采购的办公物品政府办进行验收。
所有采购的办公用品均应以站所办为单位登记造册,注明采购物品的品名、数量、价格、用途、采购日期、领导审批意见和领取人签名。
急需采购使用的办公用品,需在3日内补办审批及验收手续。
五、各办公室要本着合理、节约、爱惜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大额办公用品移交使用或出现故障、破损、报废等现象,要及时告知政府办。
政府办须对办公用品的动态情况予以登记备案。
五、各站所办办公用品的维修,按照以上审批程序办理。
公务接待及报销制度
一、成立接待办。
二、实行用餐申请、登记、公布制度。
各站所公务接待应到接待办开具《公务用餐申请登记表》,申请表由分管领导、接待办主任审批。
用餐后到接待办登记用餐金额,按月分站所汇总公布,年终总评。
有急需安排的,三日内到接待办补办审批手续。
三、提倡节约用餐。
各站所公务招待每次不超过500元(含烟酒)。
四、所有烟酒发票实施总量控制,由接待办统一登记,按月分站所公布,年终总评。
五、报销票据手续要齐全。
各站所办经办的所有需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站所长、分管领导审核。
凡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各站所所有报销票据由站所长持票据统一找主要领导签批,其他人员不予签批。
印章管理制度
1、政府公章由政府办统一管理。
2、凡人事、征兵、征用土地等或其他重要事情办理,须加盖政府公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3、各办各站所正常工作使用政府公章的,由各口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4、印章管理人员对每次公章使用情况要做好记录,并要求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5、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章,违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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