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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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宾阳县2018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为了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状况,做好环境质量研判管控工作,2018年我局根据我县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开展了县城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声环境、农村环境质量等方面监测工作。
从监测结果来看,2018年上半年我县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环境空气质量较往年有大幅下降,防控形势严峻。
现将我县2018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
(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1.达标天数评价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以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进行评价,2018年上半年,县城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57天,占上半年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89.7%,其中空气质量为优71天、良86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1天,因仪器故障不满足数据有效性审核要求天数6天(不列入上半年天数统计)。
当出现污染时,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和臭氧8小时。
AQI日报统计见表1。
表1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空气质量日报(AQI)统计与2017年同期比较
质量级别
项目
质量状况
空气污染指数(AQI)范围
出现天数(天)
2018年
2017年
增减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上半年
上半年
一级
优
0-50
25
46
71
83
-12
二级
良
51-100
44
42
86
89
-3
三级
轻度污染
101-150
12
1
13
8
5
四级
中度污染
151-200
4
0
4
1
3
五级
重度污染
201-300
1
0
1
0
1
六级
严重污染
>300
0
0
0
0
0
不满足数据有效性审核要求天数
4
2
6
0
0
优良率统计
80.2%
98.9%
89.7%
95.0%
-5.3%
注:
统计已去除无效天数
2.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上半年共发布25期环境空气质量周报,6期月报,2期季报。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上半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25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降水
2018年上半年降水监测点共收集降雨样品数40个,于2月25日出现酸雨1次,PH值为4.85。
降水平均pH值为6.32,酸雨频率为2.50%,酸雨频率较上年同期上升20.19%。
县城酸污染程度继续保持在低水平。
详见表2。
表22018年宾阳县降水pH值统计与2017年同期比较表
年度
项目
2018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样本数(个)
40
48
酸雨样品数(个)
1
1
最小pH值
4.85
5.04
最大pH值
7.38
6.85
平均pH值
6.32
5.97
酸雨频率(%)
2.50
2.08
(三)环境空气变化趋势及污染特征分析
1.与上年同期相比,各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除一氧化碳持平和臭氧有所下降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上升,臭氧下降5.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分别上升:
31.6%、73.3%、15.1%、40.7%。
详见表3。
表32018年上半年县城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与2017年同期比较表
单位:
ug/m3
测点位置
项目
数值
标准值(一级)
标准值(二级)
2018年
2017年
增减
宾阳县环保局
二氧化硫
20
60
25
19
31.6%
二氧化氮
40
40
26
15
73.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0
70
61
53
15.1%
细颗粒物(PM2.5)
15
35
38
27
40.7%
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mg/m3)
4
4
1.3
1.3
0%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130
137
-5.1%
注:
一氧化碳浓度为24小时平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臭氧浓度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
2.2018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9.7%,1-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9%、75%、96.6%、100%、100%、96.7%,其中空气质量为优71天,良86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1天。
污染天气主要集中在1、2月份;主要原因一是1、2月份空气干燥,湿度小,气压低、机动车辆出行多导致PM2.5增高;二是横向比较南宁市五县和武鸣区以及其他相邻县份同期出现不同程度污染的天气情况,空气自动站运营商据此分析我县出现污染天气是由区域污染造成。
今年春节处在是2月份,春节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及春节期间出行车辆和人数较多也导致PM2.5增高。
3.第二季度宾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8天,6月出现轻度污染1天,出现首要污染物是臭氧。
原因是6月气温高,在强烈的紫外线的照射下,汽车、工厂等污染源排入大气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等一次污染物,吸收太阳光的能量,使原有的化学链遭到破坏,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臭氧和汽车尾气排出的CO在高温、低风速的情况下不利于稀释扩散。
总体来说,2018年宾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各污染物月均浓度呈年初大年中小的变化规律。
二、水环境
(一)主要江河水质
1.水质类别评价结果
我县2018年环境监测地表水水体主要有沙江、南河、甘棠河,清水河共设置监测断面8个,监测项目与2017年一致,有PH值、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
2018年3月份对该8个断面枯水期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见表4。
表42018年地表水监测数据与上年同期比较表
年度
项目
2018年上半年
2017年上半年
增减
沙江思陇(商贸新城对面)断面
PH值
6.55
7.29
-0.74
溶解氧
7.09
6.80
0.29
氨氮
0.580
0.206
0.374
高锰酸盐指数
3.3
2.5
0.8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1.0
0
沙江蓝田断面
PH值
6.83
7.82
-0.99
溶解氧
8.15
8.41
-0.26
氨氮
0.640
0.380
0.26
高锰酸盐指数
2.9
2.3
0.6
五日生化需氧量
1.3
1.2
0.1
沙江高龙断面
PH值
7.03
7.69
-0.66
溶解氧
8.22
9.34
-1.12
氨氮
0.744
0.848
-0.104
高锰酸盐指数
5.2
5.6
-0.4
五日生化需氧量
3.5
3.5
0
南河水美五七断面
PH值
6.92
7.62
-0.7
溶解氧
5.37
5.83
-0.46
氨氮
0.516
0.576
-0.06
高锰酸盐指数
3.2
5.1
-1.9
五日生化需氧量
1.6
3.5
-1.9
南河新埠断面
PH值
7.12
7.33
-0.21
溶解氧
7.99
7.80
0.19
氨氮
0.446
0.370
0.076
高锰酸盐指数
3.5
4.4
-0.9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1.3
-0.3
甘棠河长滩断面
PH值
6.73
7.74
-1.01
溶解氧
5.23
7.52
-2.29
氨氮
0.524
0.644
-0.12
高锰酸盐指数
4.1
4.7
-0.6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
1.3
1.2
清水河邹圩(大桥)断面
PH值
7.65
7.46
0.19
溶解氧
8.39
7.0
1.39
氨氮
0.383
0.278
0.105
高锰酸盐指数
1.2
1.7
-0.5
五日生化需氧量
1.4
1.6
-0.2
清水河廖平断面
PH值
7.53
7.56
-0.03
溶解氧
8.56
8.18
0.38
氨氮
0.286
0.354
-0.068
高锰酸盐指数
1.2
3.7
-2.5
五日生化需氧量
1.2
—
—
监测结果显示,枯水期各个断面水质均能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枯水期Ⅱ类水质达标率为28%(沙江思陇和沙江蓝田断面未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但达到了地表水Ⅲ类水质),统计结果详见表5。
表52018年上半年枯水期水质类别评价表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功能
区目标(类)
水质
类别
(类)
水质
评价
主要污染项目
上年同期水质类别(类)
沙江
思陇
(商贸新城对面)
Ⅱ
Ⅲ
未达标
氨氮
Ⅱ
蓝田
Ⅱ
Ⅲ
未达标
氨氮
Ⅱ
高龙
Ⅲ
Ⅲ
优
—
Ⅲ
南河
水美五七
Ⅲ
Ⅲ
优
—
Ⅲ
新埠
Ⅱ
Ⅱ
优
—
Ⅲ
甘棠河
长滩
Ⅲ
Ⅲ
优
—
Ⅲ
清水河
邹圩(大桥)
Ⅱ
Ⅱ
优
—
Ⅱ
清水河
廖平桥
Ⅱ
Ⅱ
优
—
Ⅱ
2.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
2018年枯水期宾阳县县域地表水8个监测断面中有6个监测断面能达到相应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5%,水质优良率为75%。
未达标的功能区断面为沙江思陇、蓝田氨氮浓度超过地表水Ⅱ类标准而优于Ⅲ类标准,评价为Ⅲ类水质。
3.各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比较
2018年枯水期县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良,沙江高龙、南河水美五七、甘棠河长滩等3个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这3个断面总体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其中沙江思陇和沙江蓝田断面未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但达到了地表水Ⅲ类水质,2018年枯水期均达到Ⅱ类水质目标要求,这2个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变化不明显。
南河新埠断面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目标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上升。
4.水环境变化趋势及污染特征分析
县域地表水8个监测断面中,除了沙江思陇、蓝田氨氮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目标要求。
虽然2018年县域地表水水质整体良好,但水环境自净能力降低,工业排污和生活面源及农业面源输入型污染物增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体水质。
(二)饮用水源水质
1.地下水型水质
2018年上半年县城2个在用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于2018年5月3日监测1次,监测项目均为40项。
2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018年5月地下水型饮用水总取水量32.55万吨,达标取水量32.55万吨,取水量达标率100%。
上半年宾阳县商贸城供水公司、新宾供销公司水厂2个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量达标率全部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详见表6。
表62018年上半年饮用水源水量达标率与去年同期比较
监测时间
宾阳县第三供水厂
宾阳县商贸城供水公司
新宾供销公司水厂
2018年上半年
—
100%
100%
2017年上半年
100%
100%
100%
注:
2017年9月28日起,宾阳县自来水厂(老水厂)已停止使用地下水水源,已全部切换为宾阳县城市供水工程(新水厂)供水,取水水源地为清平水库地表水。
2.水库型水质
2018年上半年,分别于1月5日、4月6日2次对清平水库水体水质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清平水库属正常的中营养状态。
清平水库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见表7。
表72018年上半年清平水库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
点位名称
2018年上半年
水质类别
综合营养指数
级别
清平水库
Ⅲ
39.0
中营养
3.水环境变化趋势及污染特征分析
(1)2018年上半年县城2个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仅监测1次,水质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2)2018年上半年清平水库饮用水源地共监测2次,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量达标率100%,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中营养级,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声环境质量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
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城区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达标率为75%,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
与上年同期相比,2类功能区的商贸城夜间噪声超标。
详见表8。
表8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城功能区监测点位达标率与上年同期比较
功能区类型
1类区域
2类区域
2类区域
4a类区域
县政府
新宾粮所
商贸城
环保局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17年上半年
100%
—
100%
—
100%
—
100%
—
2018年上半年
100%
100%
100%
100%
100%
0
100%
100%
环境噪声标准
≤55
≤45
≤60
≤50
≤60
≤50
≤70
≤55
对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县城区声环境1类功能区、2类功能区的新宾粮所和4a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标;但2类功能区的商贸城夜间噪声超标。
与上年同期相比:
1类、2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均有所上升,4a类功能区昼间噪声有所下降;昼间噪声1类功能区上升2分贝,2类功能区的新宾粮所上升2.4分贝,4a类功能区下降了3.4分贝,见表9。
表9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城功能区噪声与上年同期比较
单位:
分贝dB(A)
功能区类型
1类区域
2类区域
2类区域
4a类区域
以居住、文教
为主的区域
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区
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区
交通干线道路
两侧区域
县政府
新宾粮所
商贸城
环保局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2017年上半年
50.1
—
50.0
—
58.4
—
60.4
—
2018年上半年
52.1
40.8
52.4
46.9
58.4
51.1
57.0
50.5
环境噪声标准
≤55
≤45
≤60
≤50
≤60
≤50
≤70
≤55
注:
2017年上半年未开展夜间监测
四、农村环境质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25号)以及《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方案的通知》(桂环办函〔2017〕414号)和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环字〔2017〕154号)的要求,2018年宾阳县试点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村庄为3个:
宾阳县宾州镇长岗村、宾州镇下河村、邹圩镇上龙村,其中宾州镇长岗村为必测村庄,其余2个为选测村庄。
(一)环境空气
2018年上半年1-2季度对宾州镇长岗村、宾州镇下河村、邹圩镇上龙村3个村庄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每季度各监测一次,连续监测5天,监测结果表明,各个村庄各项目日均浓度值均到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总体来看,3个村庄的空气质量未出现超标现象与当地环境情况密切相关。
3个村庄附近均无重大污染企业,四周为山坡和田地,植被覆盖率较高,村庄距离公路有一定距离,多数居民采用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代替烧柴火的生活方式,起到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作用。
(二)饮用水
2018年上半年1—2季度均对宾州镇长岗村、宾州镇下河村、邹圩镇上龙村3个村庄的地下水进行监测,第一个季度监测23个项目,第2季度监测23个项目,2次监测结果表明:
所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三)县域地表水
我县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有3个,其中清平水库1个,清水河2个(清水河入境断面、清水河出境断面),2018年1—2季度对清水河入境断面、清水河出境断面、清平水库进行2次监测,监测项目共50项,2次监测结果表明,监测项目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四)生活污水
2018年上半年第一季度对长岗村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进行了1次监测,监测项目为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监测结果表明,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五)土壤
2018年宾阳县农村土壤监测村庄共3个,分别是宾州镇长岗村、宾州镇下河村和邹圩镇上龙村,其中宾州镇长岗村为必测村庄,宾州镇下河村和邹圩镇上龙村为选测村庄。
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下半年将对3个村庄的土壤进行了一次监测,每个村庄监测点位设置有五类型:
1.基本农田;2.园地;3.饮用水源地周边;4.养殖场地周边;5.生活垃圾场地周边。
监测项目为pH、阳离子交换量和重金属(镉、汞、砷、铅、铬)7项。
由于上半年没有开展农村土壤监测,因此缺少上述3个村庄土壤监测报告及评价。
五、结论及下一步工作
(一)结论
1.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89.7%,总体情况良好。
由AQI评价来看,1-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9%、75%、96.6%、100%、100%、96.7%。
2.2018年上半年县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良,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水质变化不明显,地表水质维持良好状况。
3.2018年上半年我县2个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清平水库水质达标率100%。
4.2018年上半年县城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均未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功能区噪声噪声达标率为100%,与2017年同期相比,1类、2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均有所上升,4a类功能区昼间噪声有所下降;昼间噪声1类功能区上升2分贝,2类功能区的新宾粮所上升2.4分贝,4a类功能区下降了3.4分贝。
(二)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控。
2018年,县城空气质量已列入全区2018年度绩效考评。
我县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区75个县区排名中位列倒数第7,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2018年自治区考评指标PM10、PM2.5分别为54、34微克每立方,截至7月31日,我县PM10、PM2.5平均值分别为58、35微克每立方,要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我县今年后五个月PM10、PM2.5月平均值分别要控制在48、34微克每立方以下,7月份我县PM10、PM2.5月平均值为45、20微克每立方。
截至7月31日,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1.3%,要完成南宁市下达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任务,我县今年后五个多月可污染天数仅有7天,空气优良率需达到94.7%以上。
对比2017年下半年数据及综合下半年秋冬季节不利的大气扩散条件预计,完成优良率、PM10和PM2.5年度任务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下半年优良率为94.0%、PM10为46微克每立方、PM5为30微克每立方)。
2018年下半年秋冬季节极端天气将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控重点、难点,各相关部门、镇必须严格按照《宾阳县2018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宾阳县县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抓好道路扬尘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开展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工业废气达标整治,继续推进煤改气工程,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加强露天秸秆焚烧、垃圾禁烧工作。
2.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2018年,南宁市下达我县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为国家和自治区“水十条”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为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列入自治区考核的廖平断面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宾阳县2018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宾阳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扎实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加强镇村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做好废水污染源防治工作。
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好水源地畜禽养殖问题的督促指导工作,组织力量研究清水河网箱养殖清理整治问题,确保网箱整治行动尽快开展;做好清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封闭化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速生桉整治工作,确保水源地饮用水水质;进一步完善县城水厂水源的替换工作,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划调整。
3.强化土壤污染管控。
加快推进新桥镇1500多亩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管控和修复工作。
结合沙江重金属修复项目运行情况,建设沙江水环境教育基地,推广沙江整治项目治理成功经验。
配合自治区、南宁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我县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4.加强城市声源管控。
按照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要求,严格管理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确保城市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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