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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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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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
附件1
杭州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标准
(总分220,及格分120分)
项目
序号
Ⅰ指标
Ⅱ指标
分值
考核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律所办公环境与社会形象
(40分)
律所办公环境与社会形象
(40分)
1
办公设施
(15分)
办公面积
2
办公用房100-300平方米,得0.5分;300-500平方米,得1分;500-1000平方米,得1.5分;1000平方米以上,得2分。
查阅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协议,年度审计报告,现场查看。
人均面积
2
办公用房100平方米以上,并且专职律师人均15-20平方米,得1分;人均20-25平方米,得1.5分;人均25平方米以上,得2分。
办公设备
4
有独立多功能会议室、接待室、图书室、复印机,各得0.5分。
配套设施齐全,有独立前厅和服务台,有专职接待人员,有3个(含)以上接待室,有专职会计和财务室的,各得0.5分。
信息建设
4
建立QQ群,有短信群发平台,信息公告栏及时更新,建立局域网的,各得0.5分。
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的,得2分。
律所资产
3
专职律师人均净资产10万元以上,得2分。
律所净资产达到50-100万,得0.5分;100-300万,得0.75分;300万以上,得1分。
2
社会形象
(15分)
对外公示
4
律所执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市及各区、县(市)两级律师管理部门监督电话上墙公示的,各得1分。
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等照片及实际职务未上墙(含显示屏)或未上网站公示并及时更新,每一人次扣0.5分。
现场或网站查看
社会宣传
3
拥有独立域名网站并与市律协网站链接的,得1分。
有全体律师个人主页,创办所刊,设计所徽,有律所宣传资料的,各得0.25分。
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进行法律点评答复或媒体正面报道本所(含律师)典型事迹的,得0.5分;设立法律专栏的,得1分。
律所形象
4
结构功能布局合理,符合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形象的,得1分。
律所和律师标识清楚,办公环境清洁整齐,律所文化有特色的,各得1分。
业务推广
2
律所律师简介、网站、杂志、广告等内容虚假或不当的,不得分。
存续时间
2
律所设立1-2年,得0.5分;3-5年,得1分;6-10年,得1.5分;10年以上,得2分。
3
承担社会责任
(10分)
公益活动
4
自行组织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咨询活动,以及组织律师参加律协等志愿服务工作,并建立台账佐证的,每次得1分。
查看台账
法律援助
2
承担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得1分。
为当事人义务提供法律援助的,得1分。
维护稳定
2
参加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信访值班、随领导下访,以及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得2分。
公益支出
2
有公益费用开支制度并有效实施(有支出凭证),得1分。
公益支出达5万以上,得2分。
队伍
建设
(44分)
队伍
建设
(44分)
4
党群组织健全,活动正常
(10分)
党团建设
4
律所建有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以支部书记所在律所为准)的得1分,建团支部得0.5分。
.增加党员律师(含新申领或外地转入),得1分。
党员1-5名得0.5分,6-10名(含)得1分,10名以上得1.5分。
查看台账,相关记录无时间、地点、签名的,
不得分。
政治学习
2
政治学习每季度至少一次,每次得0.5分(可与业务学习等会议一并召开)。
组织生活
2
党支部活动正常并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得1分;每半年与合伙人开联席会议并有书面记录,得1分。
以上会议缺一次该项不得分。
无党支部律所能督促党员参加联合党支部活动并提供联合党支部台账的,得2分。
文体活动
2
建立工会并正常开展活动(联合工会由各区县市酌定),得0.5分。
举办文体活动和组织疗休养的,各得0.5分。
制订和实施员工福利方案的,得0.5分。
严重行为
党费未按时缴纳和应建未建党支部的,扣5分。
5
人员优化
(9分)
律所规模
3
合伙所和分所5-10名、个人所3-10名律师,得2分。
11-30名律师,得2.5分;31-50名,得2.75分;51名以上得3分。
查看台账
职称评定
3
中高级职称律师(专职律师)占10-20%,得1分;20%以上,得2分。
有1名高级职称律师,得0.5分;2名以上,得1分。
人员结构
3
硕士以上学历律师(含双学位)和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其他语种相应水平)占专职律师比例达20-50%,各得0.5分;两项均达50%以上,各得1分。
有博士学历律师,有高校法学研究或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专职律师,各得0.5分。
6
注重培养青年律师(7分)
人才培养
2
执业三年以下专职律师占专职律师总数10-20%,得1分,20%以上,得2分。
查看台账
2
制订青年律师(35周岁以下)培训计划并落实,得1分。
青年律师加入省市律协专业委员会的,每一人次得0.5分。
3
安排50%以上青年律师参加各类培训(含律协培训),得2分。
安排20-50%青年律师参加培训并报销费用,得0.5分,50%以上并报销费用,得1分。
7
建立并落实律师教育培训制度(18分)
专业分工
4
律所呈现专业特色,得1分,其中具有证券从业、破产管理、专利代理等业务资质得1.5分。
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工程造价师及其它专业资质的,每一人次得0.5分。
有3-5个(含)以上专业部门并有特长律师,得0.5分,有5个以上专业部门的得1分。
律师加入中华全国律协或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每一人次得0.25分,其中担任各级律协专委会和业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每一人次得1分。
查看相关凭证
业务学习
6
每两月组织业务学习并有书面记录,得3分,缺一次扣1分。
聘请专家授课,得0.5分。
举办或承办论坛,得0.5分。
提交市律协研讨会论文,每篇得0.25分(以2分为限,未获奖)。
案件讨论
2
每年案件讨论并书面记录不少于4次,得2分,缺一次不得分。
教育培训
2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年度教育经费,得1分。
人均教育经费2000元以上,得0.5分。
总教育经费超过5万元得0.5分。
2
专职律师(不含青年律师)参加集中教育培训(含律协培训)达30-50%,得1分;达50%以上,得2分。
2
组织10-30%律师(不含青年律师)参加省(境)外培训或达10人次以上,得1分;30%或达20人次以上,得2分。
规范
管理
(56分)
规范
管理
(56分)
规范
管理
(56分)
8
召开会议和
民主决策
(6分)
决策管理
6
每年合伙人会议不少于4次,每次得1分,未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不得分。
个人所应就重大事项听取聘用律师意见,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律师会议,每次得1分。
会议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以及无全体参会人员签名的,该项不得分。
合伙所合伙人分工无书面记录,扣0.5分(外地在杭分所参考合伙所考核)。
每半年律所财务状况向全体合伙人公开,个人所向全体律师公开(签名),各得0.5分。
设立管理委员会,得0.5分。
合伙人数5-10人,得0.5分;10人以上,得1分。
查看台账
9
制度规范完善(7分)
制度健全
7
律所规章制度完善,包括:
律师事务所章程;会议制度;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分配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律师业务学习培训制度;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和借阅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所印章公函管理制度;信息调研和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办公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制度;法律援助管理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收结案管理办法;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律师执业风险控制和责任赔偿实施办法;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制度等,装订成册并公示(可所内平台公示),为全体人员知晓(签名和时间等形式完备)的,得7分。
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未落实一项扣1分。
每年修订一次并书面记录(无修订也需书面记录),全体人员签名登记备案的,得1分。
查看台账
10
使用规范文本(4分)
文本规范
2
委托协议和公函、会见专用证明、调查函和介绍信使用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制定的范本格式,得2分,未使用一项扣1分。
查看台账
填写规范
2
函件填写完整、规范并注明工作人员实际身份的,得2分。
每查实一件不规范,扣0.5分。
严重行为
违反规定为停止执业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开具函件的,每查实一件扣2分。
11
重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6分)
投诉办理
2
投诉查实有过错的,每件扣2分(可倒扣)。
未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和未建立律师投诉台账的,该项不得分。
比对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相关记录
社会监督
2
律所和律师有违法违规执业或影响行业形象的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扣2分(与投诉可重复扣分)。
律所通报
2
每半年开展一次执业纪律教育并有书面记录,各得0.5分。
律所通报年度律师行业投诉查处及惩戒情况的,得1分。
本所律师被投诉,经查实而所内无通报并书面记录的,不得分。
严重行为
律所或律师受到行业处分的,训诫一次扣3分,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公开谴责一次扣7分。
12
加强质量监督和风险控制
(12分)
案件管理
2
收、结案未经负责人审批的,每件扣1分(可倒扣)。
律所不签订委托协议或收费后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该项不得分。
查看台账
印章管理
4
公章、公函专人保管的,得1分。
公章、公函使用审批登记的,得1分,缺一次不得分。
委托协议、公函、会见专用证明、调查函和介绍信等分类统一编号,并建立存根或者存档,得2分。
分类编号
2
收结案按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讼、法律顾问等分类编号登记,得2分。
质量监督
2
律所内部落实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反馈制度,得1分。
建立当事人意见收集、反馈和改进机制的,得1分。
规范收费
2
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无违规风险代理和费用未通过律所统一收取情况的,得2分(与投诉可重复扣分)。
13
实施律师收案风险告知制度(4分)
风险告知
4
律所应制定律师收案风险告知书,承办律师应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案卷材料,如实地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未在承办前签订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名的,每件扣1分。
14
律所基金提取
(2分)
基金提取
2
律所事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达到业务创收5%以上,得0.5分;
执业风险基金提取比例达到利润5%以上,得0.5分。
(二者提取数额已超过法定设立资产要求的,可不再提取)
律所培训基金专职律师人均达到1000元以上,得0.5分;总额达3-10万,得0.5分;10万以上,得1分。
查看审计报告
15
严格档案管理(15分)
基础条件
3
有档案管理员,得0.5分。
档案管理员有相应资质证书或本年度内接受相关培训的,得0.5分。
有独立档案室,存放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潮”四防要求的,得2分。
实地检查和
查看台账
及时规范
7
案件办结后在一月内编号归档的,得1分。
装订规范、材料齐全的,得6分(刑事案件包括:
合同、收费凭证、委托书或指定书、阅卷笔录、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集体讨论记录、起诉书、上诉书、辩护词或代理词、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上诉书、抗诉书、办案小结;民事案件包括:
合同、收费凭证、委托书或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阅卷笔录、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调查材料含证人证言、书证、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承办律师代理意见、代理词、出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办案小结);行政案件参考以上材料归档;非诉案卷做到及时规范归档。
归档无律所负责人签字,每件扣1分。
案卷中无委托合同,每件扣4分。
根据当年收结案登记,随机抽查刑事、民事、非诉等10个案卷。
制度实施
2
将档案管理列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并落实的,得1分;
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保证案卷及时归档并落实的,得1分。
查看台账
档案利用
3
档案按照年度和案件类别实施分类管理,得1分。
档案借阅手续齐全,登记完整,得1分(仅1名律师免检)。
建立档案电子数据管理库,得1分。
查看台账
业务绩效
(16分)
16
业务和人员稳健增长(16分)
业务增长
2
创收比上一年度增长10-19%的,得0.5分;20-30%,得1分;30%以上,得2分。
查看台账和记录
律所收入
3
创收100-300万,得1分;300-500万,得1.5分;500-1000万,得2分;1000-3000万,得2.5分;3000万以上,得3分。
人均收入
3
专职律师人均30-40万元得2分,41-50万元得2.5分,50万以上得3分(执业1年以内律师不计入,1-2年以内律师人数减半计入)。
律师增长
2
律师数比上年度增长5-10%,得1分;增长10%以上,得2分。
中坚骨干
2
合伙所合伙人或个人所主任创收人均50-100万,得1分;
合伙所合伙人或个人所主任创收人均100万以上,得2分。
纳税统计
4
纳税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20%,得1分;20%以上,得2分。
纳税额达10-50万,得0.5分;50-100万的,得1分;100万元以上,得2分。
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
(34分
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
(34分)
17
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20分)
参加会议
4
按要求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党建等会议,得1-4分。
查看记录
警示整改
4
律所或律师受到警示谈话或者被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每起扣4分。
年度考核
4
提供自查报告,得2分;提供考核内容比对材料,得2分。
年度检查考核中负责人未参加的,扣2分。
上一年度延期通过律所年度考核的,扣2分(本项分值可倒扣)。
参加活动
3
积极参加各级司法行政和律协组织的活动,得1-3分。
传达文件
3
将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下发的文件装订成册,得1分;
及时向全体律师传达(签名、时间等形式完备)并落实,建立有关台账,得2分。
查看台帐记录
报送信息
2
向司法行政和市律协报送工作信息,每次得0.5分。
查看记录
18
按时准确上报报表和材料
(4分)
报表规范
4
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考核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得4分;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和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2分。
报送隐瞒事实的许可、考核、备案材料的,不得分。
查看记录
19
保持法定设立条件,及时变更和备案
(2分)
及时报备
2
净资产或者合伙人、派驻律师人数低于法定标准,未在三个月内补足的,扣2分。
未在变更或备案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每项扣2分。
查看记录
20
加强人员管理(8分)
实习律师
2
律所实习律师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保障并提供社保凭证,得2分。
实习律师未通过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该项不得分。
提供名单核对和查看社保记录
员工社保
2
与工作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一人次扣2分。
未提供社保凭证的,每一人次扣1分(可倒扣)。
查看社保记录
行政人员
4
有专职行政人员,得2分;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变动,得2分。
无专职行政人员,该项不得分。
查看记录
年度重
点工作
(10分)
21
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
(4分)
4
以各律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所获表彰为评分依据,得1-4分。
查看相关资料
22
服务经济重点
(2分)
2
为发展海洋经济、文创企业、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项目和企业,以及为当地重大工程和项目提供服务的,得1-2分。
查看相关资料
23
贯彻两办落实
文件(2分)
2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有具体举措的,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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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分)
2
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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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基础得分
加分
备注:
1、考核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的,Ⅰ指标不得分;2、每项得分扣分除特别说明外,以分值为限。
加分条件:
(以20分为限,同一内容取最高分值)
1.综合性荣誉(以6分为限):
当年集体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每次加3分;获省级部门或市级荣誉、表彰,每次加2分;获市级部门或县级荣誉、表彰,每次加1分;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每次加2分;获省级部门或市级荣誉、表彰,每次加1.5分;获市级部门或县级荣誉、表彰,每次加1分。
律师荣获市律协新星奖的,加1分。
专职律师被高等院校聘为客座(兼职)教授或研究生导师的,每1人次加1分。
2.业务拓展与管理完善(以7分为限):
律所(含合伙人)购买不动产用于事务所发展的,加1分;发放办案质量监督卡、发放后未回收主任作情况说明的,加1分。
设立分所的,加1分。
担任仲裁员的,加1分。
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案件被媒体正面报道的,全国范围内的得1分,全省、全市范围内的,得0.5分。
律所业务档案通过省一级管理标准加2分,省二级标准加1分,委托省市档案馆保管加2分。
报告重大敏感事件的,每起加0.5分。
获得杭州市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的,加2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加2分,评定为B级的,加1分。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或ISO9002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的,加3分。
律所名称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加2分,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加1分。
开展所际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的,加2分。
3.参政议政与参与行业管理(以3分为限):
担任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省市委员加2分,担任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1分。
市律协理事加0.5分,省律协理事加1分,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加2分。
4.论文专著(以4分为限):
当年专职律师在各级法学专业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全国性刊物每次加1分,省市级刊物每次加0.5分;组织论文参加各级律协研讨会获奖,省级及以上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0.5分(以上论文按最高分计算单项)。
自行举办专业性论坛的,每次加1分。
律所或律师有业务专著的加2分。
否定性指标:
(参加年度检查考核,但取消各类评优荐优资格并责令整改)
1、所内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包括司法行政、税务、劳动等行政部门);
2、律所未按照规定为聘用律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未执行杭州市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3、律所合伙人数量、净资产等指标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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