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docx
- 文档编号:27685462
- 上传时间:2023-07-04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39.88KB
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docx
《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车辆保险服务招标文件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LNJTSH2013-SYX-0317-1
(辽宁交通商会)(商业保险)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受行业内企业委托,对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对此项目有合作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LNJTSH2013-SYX-0317
招标组织类型及方式:
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会员单位保险服务项目,对商会会员单位的辆车辆共计个座位进行承保,本次报价为第1年的保费,总保险期限为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3、投标人成立须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未受到保险业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投标人须在沈阳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注:
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3月20日上午9:
00-11:
30时至下午14:
00-17:
00分止(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617;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若需邮寄,另付50元邮寄费;
4、获取标书时需提供的资料:
a、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的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等:
(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3月25日上午9:
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13年3月25日上午9:
30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开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000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缴纳方式:
可将保证金(现金)直接送至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见招标须知前附表,逾期未交的作废标处理)(不接受保函),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予以确认。
联系电话:
。
八、协会联系方式
全称: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地址:
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61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2013年3月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客运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承运人责任险
2
招标编号
LNJTSH2013-SYX-0317
3
招标范围
对商会会员单位的辆车辆共计个座位进行承保,本次报价为第1年的保费,总保险期限为年
4
招标人
全称: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地址:
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61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
业主单位
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会员单位
6
承保期限
本次报价为第1年(365天)的保费,总保险期限为年。
7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已解决。
8
投标人
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交至: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注: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投标主体的上级中心支公司递交。
11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如有疑问,请以书面的形式在2012年3月20日15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并发邮件至。
12
现场踏勘
无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
2013年3月25日上午9:
3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
15
开标
时间:
2013年3月25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16
评标方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7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支付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并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县级以上的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
18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视为对招标文件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2、以上内容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3、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保险公司。
所有程序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招标人为辽宁省总商会交通运输行业商会。
3.定义
3.1“招标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
3.2“业主单位”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各需求单位的法人或组织。
3.3“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法人。
3.4“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完成时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6内容。
6.招标方式
6.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投标委托
8.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9.2除9.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或派人将书面材料送至沈阳市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617。
招标人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澄清。
10.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天,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要求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3.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构成
14.1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和技术资信两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单独按顺序编页成章节与技术资信部分一起编制装订。
投标文件部分资料确须上级中心支公司递交的,可以由投标主体的上级中心支公司递交。
商务报价部分
(1)投标函(格式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
(4)开标一览表(格式4);
(5)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1);
(6)规范偏离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格式5);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资信部分
(1)规范偏离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格式5);
(2)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表(格式6,表二);
(4)投标人资信、信用证书(复印件),如有;
(5)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应提出详细的承保项目实施计划、特别约定、承保进度安排、承保期间的重要期间事项的特殊处理、应急故障处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培训能力以及项目实施期间所投入的人力、资历和承保经验等(需有对所投项目各个方面详细的文字描述及图片说明);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队伍的人员组成(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证明文件);
(7)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来有从事承保服务相关项目案例(格式6,表四);
(8)承保服务支持时间和培训的内容和承诺;
(9)距业主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
(10)优惠条件:
投标人承诺给予用户的其他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技术培训、保后服务等;
(11)按照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单独按顺序编页成章节与技术资信部分一起编制装订)(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函原件须编入投标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营业执照、证书等证明材料若系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
14.2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并单独按顺序编页成章节与技术资信部分一起编制装订。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内容编写并按顺序胶状装订成册。
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15.2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3投标人需按项目要求的投标内容详细编制说明材料。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应该用人民币投标,不得低于列明的保险条件进行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的税费和一切费用等。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16.2本项目按单车单座年费报价,保额分别为叁拾万、伍拾万。
16.3本次招标工作要求,同保额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方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招标人及买方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16.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恶意竞标或明显偏高的报价,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人注意,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18.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件包括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采用WORD、EXCEL、AutoCAD格式。
19.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含资信)分开装订成二册。
20.2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合并包装和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
”和“开标前不得开封”字样。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22.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5.开标
25.1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停止开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5.2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由招标人主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进行。
2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开标,开标前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投标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招标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25.4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工作人员协助下首先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是否一致。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则招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25.5若发现某一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停止本标段的开标,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25.6唱标人应如实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等“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主要内容。
25.7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
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25.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26.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
Ø投标人代表未能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Ø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的;
Ø“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Ø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同保额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Ø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以自己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Ø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
26.1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26.2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外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以纠正。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30.2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2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1.3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一律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载明的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标明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列顺序,推荐二名候选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32.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如不足三家,若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投标报价仍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评审。
32.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定标与合同授予
33.定标与合同授予
33.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33.2如果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车辆 保险 服务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