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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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1年10月《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标题问题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补偿甲家属5万元。
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
引起上述侵权补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别离是:
A.行为、行为
B.事件、事件
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
2.甲乙彼此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将欠款彼此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A.请求权B.支配权
C.抗辩权D.形成权
3.甲、乙别离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担8万元,乙承担2万元。
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
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B有效。
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担各自的债务。
C.无效。
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担债务。
D.有效。
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变乱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法正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
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
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
实际上甲并未死亡。
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
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
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本身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7.下列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理所必需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D.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均有法律直接规定。
8.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钱去赌博,并答应说:
“如果能赢2万的话,将还给乙1万元。
”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给乙还了5000万,拒绝还给乙1万元。
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
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
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
C.人民法院应给没收甲的赌博赢利
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
9.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协议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必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必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0.1998年1月5日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1998年1月10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1999年1月10日
B.1999年1月5日
C.2000年1月10日
D.2000年1月5日
11.甲把房屋承租给乙,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房屋出卖。
甲的作法正确的是:
A.甲在没有告诉乙的情况下,把房屋买给了丁。
B.甲告诉乙要出卖房屋,乙表示不买,房屋出卖后,租期尚未期满,甲强令乙退租。
C.甲先告诉了乙,并且在同等条件下,甲把房屋卖给了乙。
D.甲告诉了乙,但乙没有第三人丁出的价格高,甲就把房屋卖给了丁,租期尚未期满,甲强令乙退租。
12.张某有一头牛要卖,王某向李某声称张某要委托本身替他卖牛,李某不安心,托人告诉张某,张某没有否认,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购牛款而发生纠纷,这一后果由:
A.张某本身承担
B.王某向张某承担
C.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向张某承担
1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对这种损害按()
A.无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B.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C.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14.下列事实中哪一项事实能发生不妥得利之债()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的债务
B给付因赌博而欠得钱
C养子女给付其生父母得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得货款
15:
韩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挑逗,韩某受刺激追赶,其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韩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
甲的医疗费如何承担?
()
A完全由韩某之妻承担
B主要由韩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
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韩某之妻也应承担
16.当一物之上同时存在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时,权利的行使挨次是:
A.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B.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C.质权、留置权、抵押权
D.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17.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本身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
D.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18.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即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可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
那么甲公司可以:
A.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C.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19.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儿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
李丽死活留有两个儿子。
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
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
试问:
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A.李丽有继承权。
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李丽没有继承权。
C.李丽有继承权。
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李丽有继承权。
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20.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
B.为原投资人所有
C.为全体合伙人共有
D.为合伙企业所有来源:
考试大-自考
21.遗赠扶养合同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效力等级挨次是:
A.遗赠扶养合同继承、遗嘱继、法定继承
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合同继承、遗嘱继
C.遗嘱继、遗赠扶养合同继承、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合同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
2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罗:
A.典权和抵押权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3.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24.下列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
A.土地和矿藏
B.荒山、滩涂和河流
C.山岭、森林和水源
D.水源和矿藏
25.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按照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
2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所有人或者办理人
B.受害人
C.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
D.受害人和办理人共同
27.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需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行为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
D.长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单一的法律行为
28.买方代理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必然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
A.欺诈
B.显失公平
C.恶意通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目的
29.甲、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先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协议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30.某甲去世后共留下了4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
其继承人因4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按照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二、多项选择
31.某日王某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一流氓正在对女乘客李某实施抢劫,王某自告奋勇,在由暴徒的搏斗中深受重伤。
对于王某的损害应有:
A.加害人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B.有受益人李某承担补偿责任
C.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李某适当适当分担补偿责任
D.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补偿责任的情况下,以公平责任的原则分担责任。
E.该损害分担是属于无因办理之债
3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表示在:
A.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B.在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
C.在抵押人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抵押人的一切债权,抵押权人,有别除权。
D.挨次在先的抵押权优于挨次在后的抵押权。
E.抵押权优于任何担保权。
33.股份质权的特殊效力主要表示在:
A.出质人不得转让股份。
B.出质人有分配盈余收取权
C.出质人有股票代表物上的代位权。
D.质权人有权占有和留置股票。
E.质权人无议决权。
3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A.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所有人。
C.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
D.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E.受让人受让财产必需始终出于善意。
35.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A.协议之债B.无因办理之债
C.侵权之债D.不妥得利之债
E.公平责任之债
三、简答题
36.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3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38.不妥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
39.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40.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
4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
1、刘老汉早年丧妻,其下有三子:
刘老大、刘老二、刘老三。
在刘老汉的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
刘老汉一直随着刘老二生活,但也经常到刘老大和刘老三家小住。
1985年5月12日刘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刘老三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1988年初,经检查发现刘老汉患有癌症。
刘老汉住在刘老大家进行治疗。
因老大侍侯周到,刘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老大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时1989年1月10日。
1990年刘老汉的病情加重,由刘老二护送至老家,路上老二对刘老汉照顾的很好。
刘老汉让老二把他抬到老家的乡政府,口述遗嘱,有乡秘书作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内容是将祖传的房屋有老二继承。
事情隔了不久,刘老汉不治身亡。
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
问:
刘老汉的祖传房屋有谁继承?
说明理由
2、2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小孩陈某(6岁)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把全市所有的下水道井盖进行更换。
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
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的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记。
问:
小孩陈某受到的损害由谁承担补偿责任?
为什么?
来源:
考试大-自考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引起侵权补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某厂司机的侵权行为;而引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的死亡,属于事件。
2、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民事权利的分类。
按照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本身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这种主张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
3、答案:
A
解析:
该题考查对连带责任的理解。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约定只对合伙内部有约束力,不得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4、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挨次的掌握。
我国民事法通则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答案:
A
解析:
该题主要考查对宣告死亡申请人序列的掌握。
宣告死亡第一序列的申请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后序列的申请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
另宣告死亡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
6、答案:
B
解析:
按照司法解释: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7、答案:
D
解析:
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大小由法律确认的法人章程规定,而不法律直接规定的。
注意看清题干,“错误的是”。
8、答案:
B
解析:
按照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成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9、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
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又可分为必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
必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0、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1、答案:
C
解析: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要出卖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当出租人把房屋出卖后,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直至承租期满。
12、答案:
D
解析: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身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
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13、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担方式的掌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则。
14、答案:
D
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掌握不妥得利的成立条件。
15、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131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6、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9条规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7、答案:
A
解析: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合伙人转让本身在合伙中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18、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
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
19、答案:
A.
解析: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
按照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
推定李某先予李丽死亡。
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
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20、答案:
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办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1、答案:
A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
遗赠扶养合同的继承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22、答案:
B
解析: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罗: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
23、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88规定: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24、答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都可以为集体所有,也可以为国家所有。
水库可以为集体所有,但水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矿藏也只能为国家所有。
25、答案:
D
解析: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26、答案:
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办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本身没有过错的除外。
27、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B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形成权的表示形式。
C是单一法律行为。
28、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考查考生对无效协议的几种形式。
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是另一方产生重大误解,致使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
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
29、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为第三人代位履行协议的昨儿承担。
我国协议法第6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0、答案:
C
解析: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动本身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动公证遗嘱.源:
考试大-自考
二、多项选择
31、答案:
ACDE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公平责任原则的理解。
本损害原则上由加害人补偿,但是如果加害人没有补偿能力或没有足够的补偿能力,这是无因办理的受益人,应该从公平原则出发,由双方分担责任。
32、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抵押权的理解。
抵押权之所以是一种安全的债权的物权担保方式,正是优于它的优先权。
但抵押权不能优先于留置权。
故E不正确。
33、答案:
ABCDE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权利质押效力的掌握。
股份质权是考试重点,应该着重掌握。
34、答案:
BCD
解析:
A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需为动产,不动产转让适于登记转让制度,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
E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只要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成立善意取得的主不雅要件。
35、答案:
ABCD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按照即:
协议之债;无因办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妥得利之债。
公平责任不是债发生的按照,而是无因办理之债分担的方式。
故E不正确。
三、简答题
36、答:
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
(1)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必然的限制,所以用益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
(1分)
(2)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协议或其他合法途径而得取的权利,是对他人的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
(1分)
(3)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
(1分)(4)用益物权人依法取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分)
37、答: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人继承的制度。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按照不同。
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事实而发生的。
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
系血亲。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38、答:
不妥得利的构成要件包罗以下四个方面:
(1)须一方收到利益,即一方当事人因必然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必然的财产利益。
(2)须它方收到损失。
这里的所谓的收到损失,是指因必然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罗积极的损失,也包罗消极的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受利益与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它方的损失是因一方的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它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更的关联性。
(4)须无合法的按照,这是不妥得利构成的本色性要件。
39、答: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趁火打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协议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不法目的的。
40、答:
表示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的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者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担。
构成表示代理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不雅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行对人主不雅上无过错。
(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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