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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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目次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织所处的环境
4.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
4.2理解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4.3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领导作用和工作人员参与
5.1领导作用与和承诺
5.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5.3组织的角色、岗位、职责和权限
5.4工作人员的协商和参与
6策划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总则
6.1.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和机遇的评价
6.1.2.1危险源辨识
6.1.2.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其他风险的评价
6.1.2.3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其他机遇的评价
6.1.3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确定
6.1.4措施的策划
6.2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6.2.2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策划
7支持
7.1资源
7.2能力
7.3意识
7.4沟通
7.4.1总则
7.4.2内部沟通
7.4.3外部沟通
7.5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7.5.2创建和更新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8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8.1.1总则
8.1.2消除危险源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8.1.3变更管理
8.1.4采购
8.1.4.1总则
8.1.4.2承包方
8.1.4.3外包
8.2应急准备和响应
9绩效评价
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绩效
9.1.1总则
9.1.2合规性评价
9.2内部审核
9.2.1总则
9.2.2内部审核方案
9.3管理评审
10改进
10.1总则
10.2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10.3持续改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OH&S)管理体系的要求,并给出了其使用指南,以使组织能够通过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以及主动改进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具有以下愿望的组织:
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改进健康安全、消除危险源并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以及应对与其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不符合。
本标准有助于组织实现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依照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包括:
a)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b)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c)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活动的组织。
它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必须考虑到诸如组织运行所处环境,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等因素。
本标准既不规定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不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的规范。
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借助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如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或)幸福等。
本标准不涉及对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的风险以外的议题,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均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并全部得到满足,有关符合本标准的声明组才能被认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组织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3.16),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
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合股制企业、慈善机构或社
会机构、或者上述组织的某部分或其组合,无论是否为法人组织、公有或私有。
注2: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2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首选术语)
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许用术语)
可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者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
注: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
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
工作人员worker
在组织(3.1)控制下开展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的人员。
注1:
在不同安排下、人员有偿或无偿地开展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如定期的或临时的,间歇性的或季节性的、偶
然的或兼职的。
注2:
工作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3.12)、管理类人员和非管理类人员。
注3:
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在组织控制下所开展的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可由组织雇佣的工作人员、外部供方的工
作人员、承包方、个人、外部派遣工作人员、以及其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组织共同控制的其
他人员来完成。
3.4
参与participation
参加决策。
注1:
参与包括使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工作人员代表(若有)加入。
3.5
协商consultation
决策前征询意见。
注1:
协商包括使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工作人员代表(若有)加入。
3.6
工作场所workplace
在组织(3.1)控制下,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处于或前往的场所。
注1: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中,组织对工作场所的责任取决于其对工作场所的控制程度。
3.7
承包方contractor
按照约定的规范、条款和条件向组织(3.1)提供服务的外部组织。
注1:
服务可包括建筑活动等。
3.8
要求requirement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满足的需求或期望。
注1:
“通常隐含的”是指,对组织(3.1)和相关方(3.2)而言,按惯例或常见做法,对这些需求或期望加以考虑
是不言而喻的。
注2:
规定的要求是指经明示的要求,如文件化信息(3.24)中所阐明的要求。
注3: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9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legalrequirementsandotherrequirements
组织(3.1)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组织必须遵守或选择遵守的其他要求(3.8)。
注1:
对本标准而言,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是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相关的要求。
注2: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集体协议的规定。
注3: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依法律、法规、集体协议和惯例而确定的工作人员(3.3)代表的要求。
3.10
管理体系managementsystem
组织(3.1)用于建立方针(3.14)和目标(3.15)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3.25)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1:
一个管理体系可针对单个或多个领域。
注2:
体系要素包括组织的结构、角色和职责、策划、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注3:
管理体系的范围可包括:
整个组织,组织中具体且可识别的职能或部门,或者跨组织的一个或多个职能。
注4: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了某些更广泛的管理体系要素,注2做了改写。
3.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OH﹠Smanagementsystem
用于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的管理体系(3.10)或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注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防止对工作人员(3.3)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以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
所(3.6)。
注2:
“职业健康安全”(OH&S)与职业安全健康(OSH)同义。
3.12
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3.1)的—个人或一组人。
注1:
在保留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承担最终责任的前提下,最高管理者有权在组织内授权和提供资源。
注2:
若管理体系(3.10)的范围仅涵盖组织的一部分,则最高管理者是指那些指挥和控制该部分的人员。
注3: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最高管理者的职责,注1做了改写。
3.13
有效性effectiveness
实现策划的活动并得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14
方针policy
由组织最高管理者(3.12)正式表述的组织(3.1)意图和方向。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15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policy
防止工作人员(3.3)受到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3.6)的方针(3.14)。
3.16
目标objective
要实现的结果。
注1:
目标可以是战略性的、战术性的或运行层面的。
注2:
目标可涉及不同领域(如财务的、健康安全的和环境的目标),并可应用于不同层面〔如战略层面、组织整体层
面、项目层面、产品和过程(3.25)层面〕。
注3:
目标可按其他方式来表述,例如,按预期结果、意图、运行准则来表述目标;按某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7)来
表述目标;使用其他近义词(如靶向、追求或目的等)来表述目标。
注4: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由于术语“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作为单独的术语在3.17中给出定义,原注4被删除。
3.17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bjective
组织(3.1)为实现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相一致的特定结果而制定的目标(3.16)。
3.18
伤害和健康损害injuryandillhealth
对人的生理、心理或认知状况的不利影响。
注1:
这些不利影响包括职业疾病、不健康和死亡。
注2:
术语“伤害和健康损害”意味着存在伤害和(或)健康损害。
3.19
危险源hazard
危害因素
危害来源
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3.18)的来源。
注1:
危险源可包括可能导致伤害或危险状态的来源,或可能因暴露而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环境。
注2:
考虑到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现实存在的相关称谓,本标准视“危险源”“危害因素”和“危险来源”同义。
但对于
中国安全生产领域中那些仅涉及对“物”或“财产”的损害而不涉及对“人”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的情况,
本标准的术语“危险源”“危害因素”和“危险来源”则不适用。
3.20
风险risk
不确定性的影响。
注1:
影响是指对预期的偏差——正面的或负面的。
注2:
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缺乏甚至部分缺乏相关信息、理解或知识的状态。
注3:
通常,风险以潜在“事件”(见GB/T23694—2013,4.5.1.3)和“后果”(见GB/T23694—2013,4.6.1.3),
或两者的组合来描述其特性。
注4:
通常,风险以某事件(包括情况的变化)的后果及其发生的可能性(见GB/T23694—2013,4.6.1.1)的组
合来表述。
注5:
在本标准中,使用术语“风险和机遇”之处,意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职业健康安全机遇(3.22)以及
管理体系的其他风险和其他机遇。
注6: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本标准内所使用的术语“风险和机遇”在此增加了注5。
3.2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riskOH﹠Srisk
与工作相关的危险事件或暴露发生的可能性与由危险事件或暴露而导致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的严重性的组合。
3.22
职业健康安全机遇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pportunityOH﹠Sopportunity
一种或多种可能导致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28)改进的情形。
3.23
能力competence
运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24
文件化信息documentedinformation
组织(3.1)需要控制并保持的信息及其载体。
注1:
文件化信息可以任何形式和载体存在,并可来自任何来源。
注2:
文件化信息可涉及:
a)管理体系(3.10),包括相关过程(3.25);
b)为组织运行而创建的信息(文件);
c)结果实现的证据(记录)。
注3: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25
过程Process
将输入转换为输出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26
程序procedure
为执行某活动或过程(3.25)所规定的途径。
注:
程序可以文件化或不文件化。
〔GB/T19000—2016,3.4.5,“注”被改写〕
3.27
绩效performance
可测量的结果。
注1:
绩效可能涉及定量或定性的发现。
结果可由定量或定性的方法来确定或评价。
注2:
绩效可能涉及活动、过程(3.25)、产品(包括服务)、体系或组织(3.1)的管理。
注3: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本结果的确定和评价所采用的方法的类型,注1被改写。
3.28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performance
与防止对工作人员(3.3)的伤害和健康损害(3.18)以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3.6)的有效性(3.13)相关的绩效(3.27)。
3.29
外包outsource
对外部组织(3.1)执行组织的部分职能或过程(3.25)做出安排。
注1:
虽然被外包的职能或过程处于组织的管理体系(3.10)范围之内,但外部组织则处于范围之外。
注2: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0
监视monitoring
确定体系、过程(3.25)或活动的状态。
注1:
为了确定状态,可能需要检查、监督或批判地观察。
注2: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1
测量measurement
确定值的过程(3.25)。
注: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
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2
审核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和文件化的过程(3.25)。
注1:
审核可以是内部(第一方)审核或外部(第二方或第三方)审核,也可以是一种结合(结合两个或多个领域)的
审核。
注2:
内部审核由组织(3.1)自行实施或由外部方代表其实施。
注3:
“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定义见GB/T19011。
注4: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
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3
符合conformity
满足要求(3.8)。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
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3.34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3.8)。
注1:
不符合与本标准的要求和组织(3.1)自已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附加的要求有关。
注2: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不符合与本标准的要求和组织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之间的关系,增
加了注1。
35
事件incident
由工作引起的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可能或已经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3.18)的情况。
注1:
发生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事件有时被称为“事故”。
注2:
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伤害和健康损害的事件在英文中称为“near-miss”“near-hit”或“closecall“,在中
文中也可称为“未遂事件”“未遂事故”“事故隐患”等。
注3:
尽管事件可能涉及一个或多个不符合(3.34),但在没有不符合(3.34)时也可能会发生。
3.36
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
为消除不符合(3.34)或事件(3.35)的原因并防止再次发生而采取的措施。
注1: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
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由于“事件”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关键因素,通过纠正措施来应对事件所需的活动与应对不
符合所需的活动相同,因此,该术语和定义被改写为包括对“事件”的引用。
3.37
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提升绩效(3.27)的循环活动。
注1:
提高绩效(3.27)涉及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以实现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和职业健康安
全目标(3.17)相一致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28)的改进。
注2:
持续并不意味着不间断,因此活动不必同时在所有领域发生。
注3: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
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为了澄清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背景下“绩效”的含义,增加了注1。
为了澄清“持续”
的含义,增加了注2。
4组织所处的环境
4.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
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内部和外部议题。
4.2理解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应确定:
a)除工作人员之外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其他相关方;
b)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方的有关需求和期望(即要求);
c)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是或将可能成为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4.3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界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确定其范围。
在确定范围时,组织:
a)应考虑4.1中所提及的内部和外部议题;
b)必须考虑4.2中所提及的要求;
c)必须考虑所计划的或实施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在组织控制下或在其影响范围内可能影响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范围应作为文件化信息可被获取。
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所需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5领导作用和工作人员参与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式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以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和活动全面负责并承担责任;
b)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得以建立,并与组织战略方向相一致;
c)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业务过程之中;
d)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e)就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f)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g)指导并支持人员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h)确保并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证实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领导作用;
j)在组织内建立、引导和促进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文化;
k)保护工作人员不因报告事件、危险源、风险和机遇而遭受报复;
l)确保组织建立和实施工作人员的协商和参与的过程(见5.4);
m)支持健康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见5.4e)1)]
5.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包括为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而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的承诺,并适合于组织的宗
旨和规模、组织所处的环境,以及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的特性;
b)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包括消除危险源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承诺(见8.1.2);
e)包括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f)包括工作人员及其代表(若有)的协商和参与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作为文件化信息而可被获取;
——在组织内予以沟通;
——在适当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保持相关和适宜。
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
组织内每一层次的工作人员均应为其所控制部分承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职责。
注1:
尽管职责和权限可以被分配,但最高管理者仍应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最终责任。
注2:
对于原国际标准中的单词“roles”,本标准译为“角色”,与GB/T24001━2016相同;但在GB/T19001━2016
中,则译为“岗位”,与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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