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27673767
- 上传时间:2023-07-03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28.93KB
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docx
《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xx县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xx县概况
2.1自然地理
2.2防汛风险分析
2.3防汛防台设施
2.4重点防护对象
3 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3.2工作机构
3.3职能部门职责
4 预警与防范
4.1预警信息含义
4.2主要防御方案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4信息报送
5.5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6.2抢险物资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灾后重建
6.5调查与总结
7 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3专业保障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5物资与资金保障3
7.6社会动员保障
8 监督管理
8.1培训
8.2演习
8.3奖惩
8.4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提高我区防汛防台应急管理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将防汛防台应急管理纳入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确保xx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xx市防汛条例》、《xx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防汛防台应急专项预案》和《xx市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水涝等灾害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努力确保我区的防汛安全。
2xx县概况
2.1自然地理
xx县北枕xx江,南临xx湾,西与xx区接壤,东与xx新区(原xx区)为邻。
地理位置为东经121°46`34``-121°20`45``、北纬30°01`01``-31°47`46``。
我区地势东高西低,塘外高于塘内。
我区境内有13公里的xx江岸线和31.6公里的海岸线。
我区总面积为720.44平方公里。
辖有8个镇、2个社区、2个开发区。
我区共有178个村民委员会、97个居民委员会,户籍总人口52.35万人,常住人口110.3万人。
2.2防汛风险分析
2.2.1西部低洼圩区由于地势较低,遇暴雨时极易受淹,给社会秩序及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2.2.2部分小区、道路排水能力不足,暴雨时较易产生积水,抗灾能力较差。
2.2.3部分地下空间设施的排水能力不足。
暴雨时易出现雨水倒灌,甚至被淹。
2.2.4汛情来临时,需要疏散撤离的人员人数多、地域分布广、居住较分散,撤离工作压力很大。
2.2.5xx港新南闸试运行时,预降水位和排水压力依然存在。
区水闸运行管理单位必须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2.2.6xx江防汛墙部分区段标准不够高,遭遇“四碰头”时有溢顶情况发生。
2.3防汛防台设施
我区现有一线海塘长40.2721公里,其中抵御二百年一遇加12级风下限标准的大堤长度为8.7065公里,抵御百年一遇加11级风浪标准的大堤长度为27.7776公里,抵御五十年一遇加10级风浪标准的大堤长度为0.466公里,抵御二十年一遇加10级风浪标准的大堤长度为3.322公里;建有抵御千年一遇标准的21.685公里xx江防汛墙;在沿海、沿江(内河)共有区管水闸12座,其中4座为沿海挡潮闸,沿江建船闸、套闸、节制闸共计7座,内河水闸1座;xx镇低洼地区有9个圩区,面积为3796.3公顷,现有各类水闸59座,排涝泵站26座,54台套。
2.4重点防护对象
我区的防汛重点是xx江岸线、xx湾海岸线、西部低洼区、xx城区以及地下商场、车库、民防工程等地下空间设施、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和碧海金沙、渔人码头等沿海旅游带。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区防汛指挥部是区政府领导下的我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我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水务局(常务)、区发改委、公安xx分局及区人武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3.2工作机构
3.2.1区防汛指挥中心作为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区水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我区防汛防台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防汛抗灾的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协助指挥部领导做好我区的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2)编制我区防汛防台预案,组织落实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和应急防汛排涝措施;
(3)加强对防汛工程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参与我区各类防汛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定、竣工验收等活动;
(4)检查、督促、指导各镇、社区、开发区和防汛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的“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5)及时布置阶段性的防汛工作,组织防汛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提高依法防汛的能力和效率;
(6)组织开展防汛演习,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防汛宣传活动,增强我区干部、群众的防汛抗灾意识;
(7)了解和掌握我区防汛工作情况,研究和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8)及时传递汛情和防汛信息,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到现场,协助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决策和指挥;
(9)负责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汛期水文、气象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记录,以及年度防汛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灾情统计、核实上报工作,总结推广防汛工作的先进经验,承办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各镇、社区、开发区应当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各镇、社区、开发区政府(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防汛机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防汛分管领导,由武装部长担任防汛办主任,防办副主任可由农业科科长或者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以及水务所所长担任。
3.2.3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承担本部门、本单位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副主任)为防汛分管领导,并落实专人担任本单位防汛办主任。
3.2.4 其他
其他单位可参照上述原则设立防汛专门机构。
3.3职能部门职责
3.3.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立项、审核、审批重大防汛工程项目。
3.3.2公安xx分局
负责组织力量在汛期特别是紧急防汛期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受灾区域的现场控制、实施陆上和水面交通管制,帮助疏散转移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
110指挥中心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所受理的有关灾情信息,同时成立专业抢险队伍,配合参与抢险救灾行动。
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道路排堵保畅应急预案。
3.3.3区财政局
负责防汛防台项目、抢险救灾及人员撤离转移经费安排。
3.3.4区人民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组成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活动,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同时,根据灾情需要,组织、协调、联系驻奉部队、武警、预备役,共同参加抢险救灾。
3.3.5区委宣传部
负责与xx报社、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和其他新闻媒体的防汛防台宣传联络工作,并运用上述媒体积极宣传防汛防台,指导市民在汛期做好避险措施,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弘扬先进思想。
3.3.6区经济委员会
负责指导、检查各类企业的防汛安全和抢险救灾工作。
3.3.7区农业委员会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镇、社区、开发区落实农作物的防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涝的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农田排水和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做好灾后的抢收、抢种、抢管工作并做好相关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3.3.8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负责监督、检查市政道路、公路行道树等的防汛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建设(施工)工地的防汛安全。
制定道路清障、物资抢运、燃气应急保障等专项防汛预案,成立道路清障队伍及抢险物资运输队伍,确保汛期道路畅通,保障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与装卸。
3.3.9区民政局
负责协助做好救灾工作,及时救济灾区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同时,做好社会救助的有关工作。
3.3.10区教育局
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及各类民办学校落实防汛防台措施。
并根据(市府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制定红色预警条件下的停课安排方案。
必要时,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停课及人员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3.11区卫计委
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和灾区防疫专项预案。
成立医疗救护队伍,备足医疗抢险物资,落实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灾情发生时的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
3.3.12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负责我区直管公房的危房检修、加固及住户临时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所管辖的各物业小区防汛防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物业小区地下空间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
3.3.13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我区户外广告设施等高空构筑物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度汛安全。
3.3.14区大联动中心
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网格监督员在汛期对积水点、地下空间设施、高空构筑物、架空线及行道树等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3.15区民防办公室
负责监督、指导地下空间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其汛期安全。
同时,负责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
3.3.16区文广局
负责监督、检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防汛安全。
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按照不同的预警等级,及时向我区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派出新闻记者报道抢险救灾情况,整理好重要的广播电视资料报区防汛指挥部。
3.3.17区水务局
负责监督检查我区河道、水闸、泵站、海塘、防汛墙等防汛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
负责做好潮(水)位预警工作。
做好防汛工程的加固除险和有关水利水务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
制定海塘、防汛墙岸线防御预案。
全面协调防洪挡潮系统运行,负责水务抢险队伍的建立和调度。
3.3.18区气象局
负责汛期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各类气象信息。
加强极端天气的预报能力建设,制定发布橙色(含)以上级别预警的流程以及上报市级部门的流程方案。
3.3.19区安监局
负责做好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汛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防护工作。
3.3.20区信息委
负责确保汛期政务网等网络的畅通。
3.3.21区旅游局
负责监督指导重要旅游景点的防汛安全管理。
3.3.22 区电信局
负责建立通讯抢险专业队伍,确保汛期防汛通讯畅通。
3.3.23区供销社
负责组织、了解基本生活用品货源,以备应急供应。
3.3.24xx供电公司
负责我区供电线路安全保障,确保西部低洼圩区泵站、水闸、污水输送泵站、防汛指挥机构等重要场所的供电,制定电力抢修专项预案,成立供电抢修队伍,及时抢修供电设备、线路和其他设施。
3.3.25安信农保xx支公司
负责做好农业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4预警与防范
4.1预警信息含义
我区防汛防台等突发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
区气象台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报区防汛指挥部。
区防汛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2主要防御方案
4.2.1防汛防台预案
各镇、社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应当编制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人员转移撤离预案、城镇排水预案等)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2抢险专项预案
我区水务、绿化和市容、电信、电力、房管、交通、医疗、公安、消防、人武和民防等部门应当组建防汛抢险的专业队伍,编制应急抢险专项预案,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3人员转移撤离预案
各镇、社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排摸所辖区域危房简屋及临时工棚内的人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人员转移撤离专项预案,在必要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妥善安置。
各单位制定的撤离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4海塘岸线防御方案
公用段由区海塘管理所负责防御,专用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御,碧海金沙、奉新六号塘等重点部位由海湾旅游区负责防御,相关单位应当制定海塘防汛专项预案,进入汛期每天巡视检查所辖岸段防汛安全。
一旦发生堤防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时,在组织抢险自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海塘岸线防汛专项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5防汛墙岸线防御方案
公用段由区防汛墙管理所负责防御,专用段由所在企业负责防御,制定防汛墙防汛专项预案。
进入汛期每天巡视检查所辖岸段防汛安全。
遇高潮位或台风影响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关闭潮汛门。
一旦发生堤防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时,在组织抢险自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防汛墙岸线防汛专项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6xx城区除涝方案
xx城区的排水除涝由xx镇、xx社区、xx社区、东大型居住社区、建交委及xx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制定排水除涝专项预案。
一旦出现积水,要根据预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强排。
各单位制定的除涝专项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7 西部低洼地区排水方案
西部低洼地区的排水由xx镇负责,制定排水专项预案。
排水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
一旦出现积水,要根据预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强排。
如有险情发生时,由xx镇负责组织落实受灾人员临时转移安置。
4.2.8 地下空间设施防汛预案
地下空间设施的防汛由区民防办牵头,会同该设施所属单位及当地政府制定地下空间设施防汛专项预案,相关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一旦出现雨水倒灌,民防办要及时果断处置,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设备等疏散撤离。
4.2.9 高空构筑物防御方案和暴雨中路边进水口清理方案
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配合该设施所属单位及当地政府制定高空构筑物防御专项预案,防止高空掉落伤人,编制完善倒伏树木、广告牌等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暴雨中路边进水口清理操作手册》,相关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10内河水位控制方案
区内河道的水位控制由区河道水闸管理所负责,制定水位控制专项预案。
各项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同时,针对xx港新南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位控制协调机制,制定汛期应急排水专项预案。
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
4.2.11下立交防汛预案
下立交的防汛由区建交委牵头,会同该设施所属单位及当地政府制定下立交防汛专项预案,相关预案须于汛前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一旦出现雨水倒灌,区建交委要及时果断处置,迅速组织排涝抢险。
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进行临时封闭道路等措施。
4.2.12抢险队伍防汛预案
区各类抢险队伍预案由各组建单位牵头,制定抢险队伍专项抢险方案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2.13xx湾船只进港避风预案
由海湾旅游区牵头编制xx湾船只进港避风预案,在台风来临前,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组织、协调xx湾船只进入事先安排好的港口避风。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遭受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时,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防汛抗灾指令,调动我区防汛抢险队伍、交通、通讯和抢险物资及抢险施工机械。
在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区长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抢险工作。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中心视情况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1)xx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后;
(2)雨量达到12小时50毫米以上;
(3)风力达到24小时平均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
(4)米市渡水位超过3.80米;
(5)居民进水100户,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死亡2人以下。
5.2.1.2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中心负责人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2)各单位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区防汛指挥中心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3)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保持政务网、传真及值班电话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4)区气象台加强监测,及时向区防汛指挥中心提供各类气象信息。
(5)各专业单位加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后通过电话、短信、政务网或传真等方式向区防汛指挥中心报告人员到岗情况及本部门、本单位最新防汛信息。
5.2.1.3 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区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3)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4)各水闸、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降低内河水位和进行预抽空。
(5)高空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加固户外装置。
(6)电力、通讯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7)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
(8)道路及管道养护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在降雨过程中协助做好道路及管道口排水工作。
(9)市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下立交等重点地区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0)市政、绿化和市容、电力、电信、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水务、公安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中心向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的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1)xx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后;
(2)雨量达到6小时50毫米以上,或者1小时35毫米以上;
(3)风力达到24小时平均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
(4)米市渡水位超过4.04米;
(5)居民进水100户,农田受淹1000亩以上,房屋倒塌大于5间,死亡超过2人。
5.2.2.2 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2)各单位防汛工作分管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
(3)区气象台继续做好暴雨、台风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必要时,向灾情严重地区派遣应急移动气象监测车,掌握现场灾情发展情况,便于开展应急处置。
(4)各专业单位分管领导到岗,组织抢险队伍加强巡查。
(5)沿海地区及危房简屋、建筑工地居住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汛情变化,按照区防汛指挥指挥中心的指令做好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
(6)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保持政务网、传真及值班电话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7)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后通过电话、短信、政务网或传真等方式向区防汛指挥中心报告人员到岗情况及本部门、本单位最新防汛信息。
5.2.2.3 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提醒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2)高空户外作业人员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作业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3)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雨运行模式,水闸提前降低内河水位。
(4)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5)道路及管道养护人员协助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
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6)绿化和市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公路市政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7)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等工作。
(8)蓝色预警防御指引中的相关内容。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部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的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
(1)xx市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后;
(2)雨量达到3小时50毫米以上;
(3)风力达到12小时平均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
(4)米市渡水位超过4.13米;
(5)居民进水大于300户,农田受淹大于10000亩,房屋倒塌大于50间,死亡超过5人,海塘、防汛墙出现险情。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同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2)各单位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撤离相关人员。
(3)区防汛指挥部召集区防汛工作专家组会商汛情,分析汛情发展趋势,提出下一步防汛方案供领导参考指挥决策。
(4)区气象台继续做好暴雨及台风监测预报工作,向灾情严重地区派遣应急移动监测车,并每1小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指挥部等相关部门通报一次风雨监测信息。
(5)区防汛指挥中心做好汛情灾情收集整理工作。
及时联系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区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汛情通报。
(6)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保持政务网、传真及值班电话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至少每2小时书面向区防汛指挥中心上报所辖区域汛情灾情信息。
(7)各专业单位主要领导到岗,按照各单位专项预案部署本单位的防御工作。
(8)各单位防汛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后通过电话、短信、政务网或传真等方式向区防汛指挥中心报告人员到岗情况及本部门、本单位最新防汛信息。
5.2.3.3 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电视台、广播以及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2)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3)沿海地区及工地临时房屋、危棚简房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4)所有航船按规定进入防台风状态。
(5)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雨运行模式,水闸提前降低内河水位。
(6)绿化和市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7)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
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9)黄色预警防御指引的相关内容。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防汛 专项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