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模板.docx
- 文档编号:27670961
- 上传时间:2023-07-03
- 格式:DOCX
- 页数:107
- 大小:29.15KB
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模板.docx
《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模板.docx(10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模板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突出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和污染物,严控新增污染;开展典型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建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调防治工作机制;根据全省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对受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主要指标。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8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率不低于75%。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配合省级部门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参与,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下同)
2.配合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集成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配合建设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配合完善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利用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参与)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
4.根据全市工作任务清单和落实省级部门要求,安排2个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5.根据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制定受污染耕地和重度污染耕地管理规划,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参与)
6.加强森林资源、湿地保护管理;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加大食用林产品及其土壤监测力度,严控林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
(市林草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7.实行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执法检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末端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参与)
8.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提升监管能力。
(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9.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规划部门备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参与)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10.加强未利用地管理。
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
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对发现的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参与)
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在定边县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边县政府参与)
11.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定期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按规定报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参与)
12.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保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零增长。
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要落实减排方案和措施,确保零排放。
新建涉重企业要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换,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3.深化固体废物“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大检查,持续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巩固2018“清废”工作成果;提升全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并集聚发展。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废铅酸蓄电池、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回收试点示范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14.积极推进全市非正规垃圾场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完成省厅相关部门制定的年度任务指标。
(市住建局牵头)
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落实省级相关部门要求,推进“垃圾围堰”整治。
(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5.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渗控等措施;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高效施药器械。
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化肥使用保持零增长。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6.落实省级部门要求,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县市区推进开展降解地膜应用示范,持续推进并监管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控制废膜造成污染。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7.加强饲料、兽药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菌药物行为。
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3%和90%。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18.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根据省级部门工作安排,初步建立灌溉水水质监测体系,初步完善对灌溉水水质的顶起监测与评价,对使用不达标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调整种植结构并加强风险管控。
(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19.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
2019年完成6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20.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制定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年度实施计划,夯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2020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1.根据全市区域土壤特征和工业状况,开展油气开发区、煤化工区、盐化工区等不同类型地下水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配合建设并申报中、省地下水防治项目库。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2.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必须在原址进行,防止土壤挖掘、堆存等响动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间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防范措施,定期报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23.强化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市县政府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夯实土壤污染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工作方案及任务完成情况按时报送市级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开展管控、治理与修复工作,2019年12月10日前,各牵头部门将本部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后报市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参与)
24.加强土壤防治研究力量,开展科研创新。
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创新方向,重点支持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科研攻关技术项目。
(市科技局牵头)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支持省、市重点环保企业加强土壤污染监测技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污染监测服务机构。
(市发改委牵头)
25.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财政局牵头)
26.市生态环境局要对照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省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出现重大土壤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7.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为重点,加强对土壤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至少开展一次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
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土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财政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
保障资金投入
2019年12月
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资源规划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用地准入管理
加强准入管理
2019年12月
编制城市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和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收回、转让或变更用途前,应书面征询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
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在立项审批阶段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住建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排查整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信息调查
2019年12月
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年底前完成风险筛查,适时启动样品采集工作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疑似污染地块管理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疑似污染地块管理要求
污染地块管控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未利用地管理
2019年12月
配合完成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项目建设
土壤污染重
点企业监管
2019年6月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其签订相应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土壤环境监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要求
涉重金属行
业污染防控
2019年12月
根据省级部门下达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年度控制目标;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
2019年12月
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2018“清废”成果
2019年12月
深化固体废物“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违法大检查活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9年12月
开展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回收试点示范工作
2019年12月
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排查整治
2019年12月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减少生活污染
2019年12月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市2018年中省市下达的80个建制村综合整治任务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地下水污染防治
2019年12月
配合省厅组织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强化监督管理
2019年6月
配合省级部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
开展综合评估
2019年12月
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
强化工作调度
2019年12月
12月15日前,督促《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汇总,并最终报送市政府
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
2019年12月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法规政策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农业农村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农用地分类管控
农用地类别划定
2019年12月
根据省级部门下达任务,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方案或计划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19年12月
根据省级部门下达任务,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或计划
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排查整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推进化肥和农药减量化工作,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和化肥利用率达到省级相关部门下达指标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健康养殖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3%和90%以上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农用地修复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和现有掌握数据,组织开展污染耕地修复任务方案或计划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林草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农用地分类管控
林草园地管理
2019年12月
根据省级部门工作安排,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市水利局)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非正规垃圾堆
放点排查整治
2019年12月
组织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灌溉水水质管理
2019年12月
初步建立灌溉水水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与评价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榆阳区)
序号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1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2019年12月
配合省、市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好重点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2
农用地分类管控
农用地类别划定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并按计划完成
3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计划完成
4
林草园地管理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林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5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疑似污染地块管理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6
污染地块管控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7
加强准入管理
2019年12月
编制城市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和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8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收回、转让或变更用途前,应书面征询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
9
开展调查评估
2019年12月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
10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未利用地管理
2019年12月
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在立项审批阶段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11
2019年12月
积极申报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项目建设
12
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
2019年12月
根据省、市两级动态更新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县级人民政府应与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13
2019年10月
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用地每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4
2019年10月
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5
2019年10月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监测
16
2019年12月
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执法计划,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
17
2019年12月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信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8
固体废物清理整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2018“清废”成果
19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开展涉危险废物执法大检查活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21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22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垃圾围堰”整治工作
23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24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确保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使用零增长
25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2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级部门要求,推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
27
灌溉水水质管理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配合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
28
减少生活污染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完成1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81个行政村进行管控
29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农用地修复
2019年12月
结合详查结果和现有掌握数据,组织开展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并按计划完成
30
地下水污染防治
2019年12月
落实省、市级部门要求,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积极参与申报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
31
强化监督管理
2019年12月
强化治理与修复项目过程监管,工程完工后要委托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32
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工作方案
2019年7月
出台本辖区净土保卫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夯实各级政府、部门责任
33
强化工作调度
2019年12月
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34
保障资金投入
2019年12月
县级政府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35
加强宣传教育
2019年12月
将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宣传土壤政策法规
XX市净土保卫战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横山区)
序号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1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
2019年12月
配合省、市土壤详查工作组开展好重点企业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
2
农用地分类管控
农用地类别划定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并按计划完成
3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计划完成
4
林草园地管理
2019年12月
根据市级部门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林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5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疑似污染地块管理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6
污染地块管控
2019年12月
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7
加强准入管理
2019年12月
编制城市规划时应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和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8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收回、转让或变更用途前,应书面征询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
9
开展调查评估
2019年12月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备案
10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未利用地管理
2019年12月
强化拟纳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管理,在立项审批阶段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11
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
2019年12月
根据省、市两级动态更新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县级人民政府应与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12
2019年10月
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用地每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3
2019年10月
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4
2019年10月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监测
15
2019年12月
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执法计划,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
16
2019年12月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信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7
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净土 保卫战 工作方案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