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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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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1864.92万元。
注:
采购人不得设置最低限价。
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
(二)设定最低限价的。
”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门槛
(一)申购科室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门槛;
注:
1.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经营年限、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不得设置国家明令取消的专业资质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专业资质,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
3.不得将申请条件中有对企业规模条件作出限制的有关资格许可、认证证书或者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国家有关职能机构强制性的资质、资格、认证范围等规定不得作为资格条件。
不得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或国家行政机关非强制的许可、认定、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依据:
《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第三条)。
三、项目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以下条款如不涉及,请删除)
设置原因
备注
1
★如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必须说明报价理由。
提醒供应商谨慎报价。
2
★投标人所投安保服务项目安排的人员需在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政审,人员持有《保安证》
法规、政策要求。
…
注:
填写要求:
1.符合性审查中要求供应商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前以"★"等醒目标识予以明示;没有标明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条款。
凡打"★"号的必须完全满足指标,要集中统一列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依据:
《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第三条),请采购人将本项目所有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填入该表中,需求内容中不再出现实质性条款(★号条款)。
2.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不得将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或非国家有关职能机构强制性的资质、资格、认证范围等规定作为实质性条款(★号条款)。
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3.采购需求中不得将现场踏勘作为实质性要求(依据:
《广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第二条)。
4.实质性条款(★号条款)须明确是以投标人承诺形式即可,还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5.属于实质性条款(★号条款)的,不再列为技术、商务等评审内容。
四、详细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委托管理项目的类型:
医院服务类。
(三)委托管理范围:
广州市盘福路1号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范围(院本部)约161981.08㎡、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30号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鹤洞分院所属范围(分院)约6281㎡、南沙区丰泽东路105号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所属范围(分院)约151200㎡、白云区远景路46号、72-78号(双门牌)白云透析中心约3077.82㎡、花都区芙蓉度假村迎福楼约1072.7㎡及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03号东圃物业约2082.1㎡。
总建筑面积约:
325694.7㎡。
院本部和南沙医院内设露天停车场与地下停车场(含立体车库),共约800个车位,分11个区域管理,日均车流量约2500台次。
(★如院本部停车场实施外包管理,将按实际需要取消车辆管理员岗位)
(四)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五)最高限价:
1864.92万元
二、政策要求
(一)最低工资标准: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安排工作和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二)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项目服务人数及人员要求
(一)岗位设置及配置要求
安保岗位人数共166人。
其中,院本部和鹤洞分院115人(其中,院本部102.5人、鹤洞分院8人、远景透析中心1.5人、花都芙蓉嶂度假村1.5人、东圃物业1.5人)、南沙医院51人。
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市一医院保安岗位设置一览表》和配置要求见附件3《市一医院保安员配置要求一览表》。
★履约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医院整体扩建项目增减岗位、车场外包管理等)随时增减服务人数,但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增减人员的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月服务费相应增减。
(二)持证上岗
中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必须经培训持《保安员证》上岗。
中标人在履行项目合同首月,安保人员持有效《保安证》人数须达到应配人数的30%(各个出入口、重点岗位人员需首月即持有《保安证》),合同履行三个月时,持有效《保安证》人数须达到应配人数的70%,合同履行六个月时,持有效《保安证》人数须达到100%。
新内科楼负二、负三层车管员岗位须经车架升降机(起重机)操作培训后上岗,合同履行三个月内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四、服务内容
(一)负责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秩序维护、物品保管和工作人员与病人的安全管理工作等(工作要求详见《服务质量标准与考评细则》)。
(二)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院内临保车辆(露天)与月保车辆(地库)的停放管理。
(三)负责医院消防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与检查。
每天安排员工对院区消防系统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如遇无法排除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维保单位派人修复,保证系统设备设施正常有效。
(四)负责委托管理项目服务内容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建立健全员工个人档案,制订管理制度,选配好管理骨干,做好管理计划和小结,经手或参与处理的大小事件必须做好记录,所有管理资料应妥善保管,服务期限终止时应移交给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五)采购人赋予的相关临时性任务。
如:
疫情防控、参加专业竞赛、大中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与医患纠纷的秩序维护、弃婴的转送、无名尸体和盲流人员的处理等。
出现突发医疗、治安、火灾、灾害等事件时,必须迅速组织员工及时控制事态蔓延,有效抑制事件扩散,并及时报告医院相应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五、服务总体要求和具体要求
(一)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和完善安保服务管理制度。
(二)服务总体目标及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总体目标
1.1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为采购人创造一个畅通、安全、舒适、文明的医疗环境。
1.2中标人实行优质管理和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服务管理要求,采购人对委托管理的项目综合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
1.3中标人对派驻员工实行规范管理,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如有调离或离职,应书面通知采购人主管部门并获得批准。
1.4中标人员工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安保岗位与操作特种设备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1.5中标人须做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复率达100%。
2.服务质量要求
2.1采购人对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决定权和指挥权,岗位职责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派驻员工要服从采购人的调动指挥,积极参与采购人消防和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应急管理;中标人员工在参与采购人的大型活动和重要的管理工作中加班,采购人酌情给予加班人员适当的加班补贴。
2.2维护采购人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就医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医院的设施和设备,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储存部位的防护,承担院区控烟巡查工作,对服务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2.3中标人应定期对派驻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及演练,所派驻员工均为采购人应急救援队员,担负突发事件(如火灾、恐怖事件、群体性医疗纠纷、非法集会和其它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的应急处置、救援任务。
2.4中标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建立、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管理范围内无重大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2.5中标人须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自备制服(安保岗位指定为特勤服)、警具、对讲机、电筒、担架用具、值班登记等必要的物资器材(结合采购人的日常工作要求配备)。
2.6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学历、年龄、资质等要求详见《市一医院保安员配置要求一览表》;复转退军人优先录用。
2.7中标人保证派驻现场的员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中标人所录用员工的基本情况应建立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必要时采购人可监督检查备案。
(三)★服务人员按《市一医院保安岗位设置一览表》配置岗位人员,依据岗位重要程度、劳动强度和岗位环境实行岗位工资待遇差异化管理,中标人履行合同时,项目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必须与其所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名单一致。
(四)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让、分包。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中标人经营管理或遇政策调整问题,导致中标人不能继续提供合法的保安服务资格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五)中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不含在工资内,属于企业支付的部分)。
若发生劳动争议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六)甲方视医院场地使用情况为服务员工提供免费流动宿舍,方便夜班人员候班、休息,但每月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凭甲方总务部门的抄表数按政府规定的价格到甲方财务部缴交。
(七)中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的管理服务责任导致采购人公共财物、设备设施被盗,须按评估价全额赔付,并视情节扣罚当月服务费2万—10万元。
(八)如因中标人日常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失职或监守自盗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单位名誉损害,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和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服务费2万—10万元,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服务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九)中标人应当自开始委托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委托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十)★投标人必须承诺:
如遇因突发事件需增加人员值守的,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增加人员名单及详细加班时间,交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采购人核算加班费(含税),同时由中标人递交相应费用的发票。
六、服务质量考评及结果运用
1.采用百分制每月对服务质量实施考评。
2.根据服务保障内容的地位作用,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
(1)安保服务40分;
(2)车辆管理20分;
(3)消防安全管理40分;
3.扣分方式。
(1)当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考评细则要求时,即从严扣分;虽有分值,但扣罚不封顶。
(2)对重点和关键项目内容的服务质量考评,按定性与定量考核标准执行。
4.考评结果的运用。
(1)大于等于95分,不扣罚当月服务费用;
(2)90分≤94分,每扣1分对应扣罚当月服务费1000元;列举:
某月得分92分,扣罚1000元×(100分-92分)=8000元;
(3)85分≤89分,每扣1分对应扣罚当月服务费2000元;列举:
某月得分86分,扣罚2000元×(100分-86分)=28000元;
(4)70分≤84分,每扣1分对应扣罚当月服务费3000元;列举:
某月得分72分,扣罚3000元×(100分-72分)=84000元;
(5)小于70分,每扣1分对应扣罚当月服务费4000元;列举:
某月得分63分,扣罚4000元×(100分-63分)=148000元。
(6)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考评记录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限期通知中标供应商,并跟踪整改效果,如整改不及时或类似扣分内容反复出现,则加重处罚。
七、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
本项目人均月服务费(最高限价):
院本部和鹤洞分院24个月总服务费最高限价1338.6万元(含员工社保、公积金与中标人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南沙医院24个月总服务费最高限价526.32万元(含员工社保、公积金和中标人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合计总服务费最高限价1864.92万元。
(二)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每个服务周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质量标准与考评细则》(附件2)对上个月中标人及其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考评,并按第八条“服务质量考评及结果运用”进行奖罚上月服务费。
服务费按照每月到岗人数核查及质量考核扣罚后进行计算支付。
2.采购人于每个服务周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服务周期费用给中标人,由中标人统一发放给各人员。
3.履约期间如遇广州市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月服务费中标价减去员工社保、公积金单位支付部分和中标人在项目管理中应支付的所有费用,达不到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中标人可与采购人经友好协商确定。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10天内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交纳一年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的,则银行保函自动失效。
附件1、市一医院保安岗位设置一览表
市一医院保安岗位设置一览表
一、安保岗位(岗位编制数还需视医院建设情况作适当增减,相应配备持证人员上岗;部分岗位备注需调整,疫情防控要求仅作为特殊时期的履职要求)
序号
岗位
运行模式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驻点
1
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2
早中晚班保安主管
驻点
3
协助经理负责内勤工作和院区各岗位保安员、担架班员工的日常管理和全院警用装备的保管、统计任务
3
东门门卫
三班制
7.5
7-19,3人在岗;19-7,2人在岗。
人员分流、指引,随身物品把关,操作安检门、X光机;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夜班兼顾来院车辆分流与放行,对车上、车尾箱物品进行防暴、防爆排查,疫情期间对车上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4
门诊入口
行政班2人:
7:
30-12:
00,14:
30-18:
00;早班2人:
6:
30-14:
30;中班2人:
12:
00-20:
00
6
就诊人员分流、指引,随身物品过把关,操作安检门、X光机;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周六、周日早上开诊半天,早班6:
30-12:
30,3人在岗。
5
门诊大厅
三班制
3
在早上和下午上班时间(7:
30-8:
20,14:
00-14:
30)负责职工入口职工信息核对放行;维护大厅秩序和人员、财产安全,兼顾候梯人员秩序维护。
6
门诊楼巡逻
值班时间07:
40—12:
10,14:
20—17:
50
1
负维护责门诊2-6楼的医疗秩序和人员、财产安全。
周六、周日早上开诊半天,上班时间7:
00-12:
30。
7
院部门卫
07:
40至院级领导下班
1.5
维护医疗秩序和人员、财产安全(周六、日休息)
8
急诊区
三班制/2人
6
维持急诊内外秩序,防止物品外流;负责急诊大门外区域车辆疏导以及就诊人员分流、指引工作。
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9
磐松1号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0
磐松2号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1
磐松3号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2
内科大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3
外科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4
北门(原卫健委门口)
值班时间07:
40—12:
10,14:
20—17:
50
1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5
发热门诊(候诊大厅)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6
影像楼门卫
19:
00-07:
00
1.5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兼顾出入院结算处工作人员与资金安全
17
神经科楼门卫
三班制/1人
3
进出人员和物品把关
18
西门门卫
三班制
7.5
7-19,3人在岗;19-7,2人在岗。
随身物品把关,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19
院区巡逻
三班制/1人
3
维护秩序和消防安全
20
东圃物业
驻点
1.5
维护财产安全
21
远景透析中心
驻点
1.5
维护财产安全
22
芙蓉樟保安
驻点
1.5
维护医院房产安全
23
鹤洞分院保安
门诊早班2人,中夜班各1人;住院部早中晚班各1人
8
设班长1名(兼),1人顶休,维护院区秩序,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24
顶休保安
8人
履行顶替岗位职责
小计
总院保安数
83.5人
二、车辆管理员岗位
序号
岗位
运行模式
人数
备注
1
西门收费处
三班制/1人
3
负责高峰时段车辆疏导分流,临保车辆收费与放行;夜班兼顾磐3西、北区的管理工作。
2
磐3西、北区
07:
00-15:
00;15:
00-23:
00
2
负责该区域停放车辆的管理与下班高峰时段的车辆分流,夜班兼顾影像路西至神经科楼主干道两侧区域
3
影像路西至神经科楼主干道两侧区域
07:
00-15:
00;15:
00-23:
00
2
负责该区域停放车辆的管理与高峰时段车辆疏导分流及平时行人的疏导
4
磐松1号楼至影像楼主干道两侧区域
三班制/1人
3
负责该区域停放车辆的管理与高峰时段车辆疏导分流及平时行人的疏导
5
东门外广场
07:
30—12:
00;
14:
00-17:
30
3
警务室区域前1人、人行横道1人、百灵路区域口1人,共3人负责来院车辆分流,周六、日休息
6
东门入口
07:
00-15:
00;15:
00-23:
00
2
负责来院车辆分流与放行,对车上、车尾箱物品进行防暴、防爆排查,疫情期间对车上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
7
内科楼地库
三班制
8
负一3人;负二负三周一至周五早、中班每层1人,晚班1人;周末负二负三1人/班,负责各层车辆停放管理;周末空出2人负责本车库人员顶休。
8
外科楼地库
三班制/1人
3
负责车库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
9
磐松2号楼地库
三班制/1人
3
负责车库车辆出入与停放管理以及磐2对出路面违停车辆管控
10
顶休人员
2.5
履行顶替岗位职责
11
车辆管理员
31.5人
人数按照实际需求增减
12
总院保安员和车管员
115人
小计
南沙医院保安员和车管员
51人
合计
院本部、分院及分店
166人
总计
附件2、市一医院保安服务质量标准与考评细则
服务质量要求
质量考评标准
分值
治安管理(40分)
(1)根据医院特点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与安防措施;落实持证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执勤;认真进行交接班登记及重大事件报告与记录。
各项制度、措施不健全每项扣0.5分;无上岗证每人次扣0.2分;着装不整、不文明值班每人次扣0.2分;值班记录不全每次扣0.2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每人每项扣0.5分。
有效投诉每件次视情节扣0.5—3分。
因保管不善致装备器材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并扣0.5分。
8
(2)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检查物品和车辆出入,查对放行条;按照医院的探视规定进行各医疗大楼的管理和清场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院内严禁派发传单、广告。
值班期间出现脱岗、串岗、在岗位上吃零食、抽烟、看书报、玩手机、打瞌睡或睡觉等每项每人次扣0.2分;打瞌睡、睡觉或脱岗半小时以上,每项每人次扣0.5分;脱岗或在岗位上睡觉一小时以上每人次扣1分;门卫不按规定进行出入检查每次扣0.5分;医疗大楼若在非探视时间内秩序混乱每处扣0.5分;不及时驱赶违规派发传单、广告人员每次扣0.2分。
10
(3)严格安全巡查制度,防偷盗、防破坏、防医托诈骗等,有效防范院内财物失窃,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刻上报;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遵守视频监控中心各项管理规定,除值班员外需查看视频监控录像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酿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由于岗位人员失职或监管不到位发生被盗事件,应赔偿的照价赔偿,并每件次扣0.5—2分;巡逻人员未能履行职责的视情每人次扣0.3—2分。
7
(4)制定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医院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当发生群体性医患纠纷时,须调动所有力量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做好医院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圆满完成院方交付的其他任务。
因处理失当造成重大影响时,每件次扣4分;参与处理院内突发事件或大型活动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无应急处置预案每案扣2分;对预案掌握不熟练扣0.5—1分;重大活动、会议、检查等内保工作落实不到位视情节轻重扣2—4分。
7
(5)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要求规范娱乐会客时间,禁止擅自乱接拉电线和使用加热类生活电器。
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按规定时间(每日15:
30—20:
30)会客,如有违反每人次扣0.5分;不在规定地点使用电器,每人次扣1分并没收电器。
2
(6)主动接受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不服从管理、指挥或顶撞领导行为的一律作辞退或开除处理并每人次扣管理分3分;出现黄、赌、毒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2—5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
出现内部员工打架、斗殴、内盗和对内部员工违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相关人一律做开除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6
交通管理(20分)
(1)院内停车场(含地库、露天)有专人管理,严禁非准入车辆(非就医人员车辆和非本院职工车辆)进入与停放,正确疏导进出医院各种车辆和行人,泊车安全整齐,巡查提醒车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车辆碰撞、被盗、堵塞通道现象,确保院内交通安全。
发现非准入车辆在院内停放每辆次扣0.2分;车辆停放堵塞消防通道或不按规定区域停车,每辆次扣0.5分,因此造成不良后果扣完该项分值并追究管理责任;不按规定朝向停放每辆次扣0.2分;因制止不力,车辆逆行或违反东进西出规定,每辆次扣0.5分;因管理不善发生车辆被碰、刮、撞及被盗等每项次扣1分,并承担理赔责任。
因疏导不力造成院内严重堵车,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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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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