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局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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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局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
大连市公安局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THGL20180305)
招标人:
大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人: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一八年五月
投标邀请函……………………………………………………………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3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概述要求………………………………………2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4
附件1开标一览表…………………………………………………68
附件2评标方法……………………………………………………69
大连市公安局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THGL20180305
二、招标内容:
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
(详细内容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
239.2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软件或信息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8年07月0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8年05月30日起每天09:
00-16:
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2018年06月06日报名截止,在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沈铁.龙畔锦城)。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注:
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执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回执码到代理处购买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回执码,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2018年07月02日13:
00至13:
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投标受理。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8年07月02日13:
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8年07月02日13:
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十一、招标人:
大连市公安局
联系人:
郭俊
电话:
88056427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3号
十二、招标代理人: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沈铁.龙畔锦城
邮编:
116014
开户银行: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帐号:
1298013821037619
联系人:
王双双、李响
电话:
(0411)82299090-8011
传真:
(0411)82299375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THGL20180305
2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
239.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人:
大连市公安局
4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7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
(2)电汇;
(3)汇票;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
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在2018年06月28日16:
00前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
00—16:
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1298013821037619”(无论保证金采用什么形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
(0411)39917759传真:
(0411)39917780
注:
(1)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2万元的,不施行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返还。
(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如未提供的,投标人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3)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必须明确保证金所属项目名称及编号。
5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标当日在(2018年07月02日13:
00至13:
30),到开标地点当面递交。
注: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需携带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携带授权书原件及证件的招标代理可以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8年07月02日13:
3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
2018年07月02日13:
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5月30日起每天09:
00-16:
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至2018年06月06日报名截止。
联系人:
王双双、李响联系电话:
(0411)82299090-8011
公司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沈铁.龙畔锦城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软件或信息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8年07月0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2
服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以内。
(2)项目完成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投标人需承担项目产生的一切手续费和税费等。
14
保函分为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
(具体格式内容详见附件3)
注:
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讲解演示
注:
现场演示项投标单位需根据评分标准中的要求自备笔记本电脑、U盘备份及其他设备,根据现场演示项的演示效果给分。
不能提供演示或者演示内容与招标内容严重偏离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时间10分钟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警务基础信息应用维护(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日以内。
(4)★项目完成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三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5%的履约保证金。
注:
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质保期:
质保期三年,三年内免费修护、升级。
2.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软件或信息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8年07月0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投标单位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
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建设方案;
8.培训方案;
9.服务承诺书;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其他;
12、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注:
以上文件请按顺序装订,未标记(如有)的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及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4.78万元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
2)支票;或
3)电汇;或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
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注:
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09:
00—16:
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1298013821037619”(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
无论递交保证金的形式或来源如何,代理机构在返还投标保证金时,只汇入投标人的单位账号。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如未提供的,投标人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3.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
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公安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该评审项目的开标活动。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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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大连 公安局 警务 基础 信息 应用 维护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