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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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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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单
工程质量验收单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 基本规定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绘排水管道
基本要求
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
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 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项目
要求
验收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新增的给水管道必须进行加压试验
无渗漏
试压泵
试验压力,金属及其复合管恒压10min,压力下降不应大于,塑料管恒压1h,压力下降不应大于
A
2
给排水管材、管件、阀门、器具连接
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连接处无渗漏
目测手感
通水观察
A
3
管道间间距
给水管与燃气管平行敷设,距离≥50mm,交叉敷设,距离≥10mm
钢卷尺
测量
A
4
龙头、阀门、水表安装
应整平,开启灵活,运转正常,出水畅通,左热右冷
目测手感
通水观察
A
5
管道安装a)
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冷热水管间距≥30mm
目测、钢卷尺
观察、测量
A
注:
a)管道安装为套内热水器出水的冷热水管安装要求,当小区采用集中供暖时,管道安装按GB50327-20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5 电气
基本要求
5.1.1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5.1.2 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同路。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5.1.3 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有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
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 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凝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管壁厚度不小于,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1.6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Ω。
5.1.7 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问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1.8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 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 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
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按地孔应在上方。
5.1.11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 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
类别
位置
导线与燃气管道
电气开关、插座与燃气管
导线与压缩空气管
同一平面
≥100
≥150
≥300
不同平面
≥50
≥100
5.1.12 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验收要求和方法
5.2.1 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 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 3 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项目
要求
验收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
符合5.1.2的要求
漏电检测专用工具或仪器
插座全检
A
2
室内布线
符合5.1.4的要求
目测
全检
A
3
绝缘电阻
符合5.1.6的要求
兆欧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
全检
各回路
A
4
电热设备
符合5.1.7的要求
手感、目测
全检
A
5
电气配管、接线盒
符合5.1.8的要求
目测、钢卷尺
A
6
灯具、开关、插座
符合5.1.9和的要求
电笔、专用测试器通电试亮
A
7
导线与燃气、水管、压缩空气管的间距
符合表2的要求
钢卷尺或直尺
A
6 抹灰
基本要求
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衅缺陷。
抹灰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休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验收要求和方法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
表4 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空鼓
不允许
小锤轻击
全检
B
2
表面整平度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每面随机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C
3
立面垂直度
≤4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C
4
阴阳角方正
≤4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直角检测尺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C
5
外观
符合的要求
目测
全检
C
注: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应符合JG142-2002的要求。
7 镶贴
墙面镶贴
7.1.1 基本要求
7.1.1.1 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
7.1.1.2 墙面安装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应无锐口或毛刺。
7.1.1.3 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好防水处理。
7.1.2 验收要求和方法
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的规定进行。
表5 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石材
墙面砖
量具
测量方法
1
镜子
符合7.1.1.2的要求
目测、手感
全检
A
2
外观
符合7.1.1.1的要求
目测
B
3
空鼓
不允许
小锤轻击
B
4
表面整平度
≤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塞尺
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C
5
立面垂直度
≤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直角检测尺
C
6
阴阳角方正
≤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直角检测尺
C
7
接缝高低差
≤
≤
刚直尺、塞尺
C
8
接缝直线度
≤
≤
5m拉线、钢直尺
C
9
接缝宽度
≤
≤
钢直尺
C
地面镶贴
7.2.1 基本要求
镶贴应牢闷,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
用小锤在地面砖上轻击,应无空鼓声。
厨房、卫生间应做好防水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设计要求,与地漏合处应严密牢固。
验收要求和方法
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
表6 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
单位为毫米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外观
符合7.2.1.1的要求
目测
全检
B
2
空鼓
不允许
小锤轻击
B
3
表面平整度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C
4
接缝高低度
≤
钢直尺、楔形塞尺
C
5
接缝直线度
≤
5m拉线、钢直尺
C
6
间隙宽度
≤
钢直尺
C
7
排水坡度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泼水试验
全检
C
铝合金门窗
9.1.1 基本要求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
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门窗配件齐全,安装应
牢固,位置应正确,门窗表面应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
外门外窗应无雨水渗漏。
自行制作的铝合金门窗应符合GB/T8478、GB/T8479的要求,铝合金门型材的壁厚规格应不小于2.0mm,窗型材的壁厚规格应不小于1.2mm。
验收要求及方法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1的规定进行。
表11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及验收方法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1
安装
符合9.1.1要求
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用目测和手感全数检查
A
2
表面质量及配件
B
3
型材壁厚
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全检
B
4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
钢卷尺
每室随机抽取二处,取最大值
C
≤2
5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3
对角检测尺或钢卷尺
C
≤4
6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或1m垂直检测尺
C
7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2
建筑用店子水平尺或1m水平尺、塞尺
C
8
门窗横框的标高
≤5
钢直尺
C
9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C
10
双层门窗外框间距
≤4
C
11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
C
12.2.1.3水乳性涂料
水乳性涂料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18的规定进行。
表18 水乳性涂料涂刷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
序号
要求
验收方法
项目分类
量具
测量方法
1
表面无起皮,起壳,鼓泡,无明显透底,色差,泛碱,无砂眼、流坠、粒子等。
目测、手感,偏差用精度为1mm的刚直尺。
应在涂料实干后进行,距1.5m处正视。
分色线采用在5m长度内检查
B
2
涂装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掉粉
C
3
分色线偏差不大于2mm
C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记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测结果
判定结果
验收人签名
1
给排水管道
材料验收
甲方(监理)
乙方
安装验收
2
电气
材料验收
安装验收
3
抹灰
4
镶贴
材料验收
墙面
地面
5
木制品
材料验收
无
无
吊壁橱
无
无
墙饰板
无
无
木地板
无
无
楼梯及其他木制品
无
无
6
门窗
材料验收
铝合金门窗
塑料门窗
无
无
木门窗
无
无
7
吊顶与分隔
8
花饰
无
无
9
涂装
材料验收
清漆
无
无
混色漆
无
无
水乳性涂料
10
裱糊
无
无
11
卫浴设备
材料验收
无
无
安装验收
无
无
12
室内空气质量
无
无
总体工程质量判定
竣工日期
同意竣工签名
施工地点
合同编号
需复测项目名称
复测结果
判定结果
验收人签名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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