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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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DZYCGC-)
招标单位:
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1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DZYCGC-
2、项目名称: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
3、项目地点:
禹城市房寺镇
4、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该项目共有四段,分别是房寺镇规划北环、纵一路、纵二路和纵三路,全长约3.5㎞。
设计标准为三级,双向两车道。
5、计划工期:
7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招标范围: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招标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一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要求:
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00(其中设计费用250000.00元,施工费用.00元。
)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8月0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完成诚信库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市分中心系统(.cn/TPFront_yucheng/)进行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市分中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
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
2018年08月15日13时30分至2018年0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禹城市房寺镇
联系人:
赵先生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康博大厦15层招标部
联系人:
石先生联系方式:
/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分中心网站(.cn/TPFront_yucheng/)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
禹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九、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市分中心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
。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禹城市分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禹城市分中心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人: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禹城市房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禹城市房寺镇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1.1.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东路康博大厦15层招标部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方式:
/
邮箱:
1.1.3
项目名称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
1.1.4
建设地点
禹城市房寺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禹城市房寺镇北外环建设(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75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3.4
保修期
均按国家相关行业相关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要求:
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不补偿。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前自行踏勘
任何因投标单位现场勘察疏忽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
1.7.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2
拟分包的工作
无
1.8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
2.2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各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
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
,并电话通知,电话: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投标单位须在仔细全面阅读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一次性列明相关疑问事项。
2.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澄清文件会发布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市分中心系统上,请随时关注。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2.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30000.00元(拾叁万元整)。
2.交纳形式:
电汇、网银转账;不得使用超级网银汇款;
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每标段取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4.开户单位:
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在系统内获取虚拟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禹城市支行
保证金交纳联系人:
曲主任,联系电话: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15日10:
00前,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电汇和网银转账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投标单位应持保证金收款凭证或电汇复印件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最终以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账户信息为准。
9.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电汇复印件,到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
10.汇款时需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以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
3.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度或2017年度。
3.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类似业绩
详见评标办法要求
3.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
要求
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3.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7.2
投标文件份数及
内容
壹份正本,伍份副本;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开标一览表”两份单独密封;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可参考封面密封格式,后附)
3.7.3
电子版要求
电子版内容包含: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字为word版本,图纸电子版为CAD/PDF版本,无加密);投标人资质(PDF/word/jpg)、加分项等;
特注: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单独设一个文件夹,包含:
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
2、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请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3、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需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
4.1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开标一览表”一式二份单独密封;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格式后附)。
4.2
封套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于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3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4.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
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4.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会议开始;
(3)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领导及投标企业名单;
(4)审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核验结果;
(5)由工作人员开启“开标一览表”,同时由主持人宣布评标原则及定标方法;
(6)按照顺序依次唱标,公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单位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确定方式: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7.2
中标人公示媒介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7.3
履约保证金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资格审查的证件
(原件或公证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以下所有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原件或公证件)以供核验: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到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牵头人提供】
4、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牵头人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自2017年10月至今的任意三个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自2017年10月至今的任意三个月由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或社保网站缴纳情况查询截图,查询人员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提供】
8、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
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同时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如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方式或有可辨识的二维码,并能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若为联合体,均须提供】
10、“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三个网站的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均须提供】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必须提供)。
注:
①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公证件,不全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以上资格审查证件请投标单位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简单装订和上述证件放在一起;
③以上所有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合格,做无效投标处理;
④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8.2
“暗标”评审
☑不采用
8.3
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8.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5
知识产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2、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3、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无论投标人是否获得中标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创意方案、各种设计成果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方案补偿),招标人有权在今后的设计中无偿采用,且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专利例外)。
8.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8.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8.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0
付款方式:
设计费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项目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并提交施工图(10套,电子文档1套)保证正常施工,设计费待工程款第一次拨款时拨付至设计费的95%,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余款无息一次性付清。
施工费付款方式:
: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审核决算程序,付至审核结算额的90%,竣工一年后,付至审核结算额的95%,竣工二年后付清,质保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11
1.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执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工程类)(100万以上部分按照70%计取)的规定收取,收费基数为中标价格,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2.中标单位须向公证部门现场交纳公证费,公证费取费标准:
3000.00元。
8.12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
设计费按中标价一次性包死,工程施工费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按禹城市财政局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8.13
特别说明:
1、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城市分中心系统发布,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城市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8.14
中标单位需要协调施工周边环境,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15
注:
(1)本项目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报价时考虑的因素:
1、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其工程成本价。
2、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工程内容所有费用。
3、投标单位应在现场踏勘时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的位置情况、运输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商务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该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注: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组人员一经发包人确认并签订合同后,将不得更换,必须按计划准时进场。
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时,若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需缴纳违约¥50000.00元整,其他人员每更换一人次需缴纳违约¥20000.00元整。
且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25日。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仅为一人,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20%。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及结算方法:
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
主材料价:
水泥、商砼、沥青价格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的,不调整结算价;波动幅度超过±5%的,调整超出±5%的部分。
其余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人工费、机械费不予调整)
二、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招标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招标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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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禹城 房寺镇北外环 建设 EPC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