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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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上海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机构诚信意识,倡导安全诚信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服务市场秩序,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上海市安全评价检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信用评价,是指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对安全技术服务
机构的信用意愿、服务提供与保障能力、市场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的对象包括:
(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或原上海市安全监管局)资质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二)在本市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非本市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实施信用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科学。
第五条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作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组织,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同应急管理部门推进机构信用监管。
第六条信用评价采取机构自评与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
每年3月,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机构信用评价细则(附件1、2),对上年度机构信用情况进行自评,并向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提交自评结果。
当年度取得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参加下一年度信用评价。
第七条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可通过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数据采信等方式,组织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上年度信用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信用评价中发现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交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核查。
第八条信用评价采取三级指标评分制。
一级指标按照百分制标准评分,并根据所赋权重得出该项指标得分,所有一级指标的得分总和为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第九条信用评价结果依据信用评价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
信用评价得分≥85分,信用优良;
B级:
85>信用评价得分≥70分分,信用良好;
C级:
70分>信用评价得分≥60分,信用一般;
D级:
60分>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较差。
第十条机构在信用评价周期内,有以下情形的,信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级:
(一)未开展法定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
(二)被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或行政处罚的;
(三)因非法定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违反相关规定,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第十一条机构有以下情形的,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
(一)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
(二)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撤销相关资质或取消相关资格的;
(三)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四)被纳入应急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第十二条信用评价结果在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个工作日。
被评价机构或社会公众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提出实名书面意见。
异议经核实后,由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做出最终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告,信用评价公告周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动态维护管理。
如发现信用评价等级与机构评价周期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经查实后重新予以定级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企业选择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授予荣誉、提供政策扶持等行政事项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细则将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2019年月日起试行。
附件:
1.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细则(试行)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
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数据来源
备注
信用
意愿
(100分)
(权重0.4)
资质
能力
(10分)
具有法人资格(2分)
1.具有有效的法人登记注册文件(1分)
2.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包含安全技术服务的相关表述(1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评审
资质有效性(8分)
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4分)
2.资质有效期内,机构及人员变化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变更(2分)
3.资质证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更新(2分)
资质
维护
(20分)
基本条件(5分)
1.固定资产不少于800万元(2分)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2分)
3.档案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现场评审
业务范围能力(5分)
1.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符合安全评价业务范围配备标准(2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2分)
3.信用评价周期内,每一业务范围完成不少于5项大中型企业的安全评价,其中应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1分)
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10分)
1.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25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5名专职安全评价师)(2分)
2.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20%(2分)
3.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50%(2分)
4.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30%(2分)
5.专职过程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2分)
守法行为
(50分)
资质范围内开展安全评价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0分)
1.在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安全评价(10分)
2.评价周期内未受到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5分)
3.评价周期内未受到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5分)
受评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资料、现场评审
其他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10分)
1.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未收到包括商业、金融、税务、环保等在内的行政处罚(5分)
2.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未收到行业主管部门撤销资质或取消资格等相关行政处理(5分)
信用平台查询
数据采信
有效投诉或举报情况(10分)
评价周期内,应急管理部门未收到对该机构有效投诉或举报(10分)
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数据采信
接受监督管理情况(10分)
1.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日常监测情况(3分)
2.安全评价报告年度质量盲审情况(3分)
3.未查见机构不实承诺情况(2分)
4.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部署要求(2分)
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数据采信
社会
责任
(20分)
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进行社会责任评价的情况(5分)
定期由公开渠道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及相关材料(5分)
受评机构
资料评审
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的记录(5分)
参与各类社会慈善,承担公益活动等宣传活动(5分)每项得1分
参与行业内规范服务示范活动、诚信建设活动的情况(5分)
积极参与行业内规范服务标准制定及实施,履行行业诚信自律公约(5分)
协调、沟通、保障相关方利益的情况(5分)
1.具有明示的经营服务承诺(2分)
2.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评价服务项目明码标价(1分)
3.在正常履行与员工劳动合同之外,关心员工职业发展(1分)
4.明确识别经营中的风险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到位(1分)
服务提供与保障能力(100分)(权重0.5)
制度
运行
(60分)
评价过程控制(5分)
1.具有保证评价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覆盖评价作业活动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体系,制定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制度、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发,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3分)
2.按计划开展内审、外审,评审记录、监督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管理体系运行材料齐全,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2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评价程序(25分)
1.制定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评价前期准备工作计划,计划详实可行并按计划实施(1分)
2.评价过程控制记录完整、准确(5分)
3.评价原始记录和评价报告各修改版本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归档(2分)
4.项目组组长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2分)
5.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告知应急管理部门(1分)
6.有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勘查记录内容完整(日期时间,地点,2人以上签字,发现问题及隐患,在显著位置拍照)(5分)
7.评价报告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内容全面无重大遗漏(应符合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3—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以及《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规定)(5分)
8.报告审核签发符合要求,无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签名的情况(4分)
合同管理(5分)
1.依法与委托方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分)
2.与被评价对象不存在利害关系(1分)
3.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应对服务内容进行评审(1分)
4.专人负责合同登记保管(1分)
信息公开(5分)
1.有正常运行并可供公众查询的网站,公布机构信息、投诉和举报联系方法(3分)
2.按规定要求在网站及时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2分)
培训管理(5分)
1.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参加每年必要的继续教育(2分)
2.专人负责培训管理(1分)
3.机构应组织4次以上专项教育培训(1分)
4.培训记录完整(受训人员签名,考核记录,培训课件存档)(1分)
档案管理(5分)
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分)
2.归档及时、档案存放规范、分类清晰、环境整洁并在档案室门外配灭火器、档案盒封面填写完整、光盘保存符合要求(2分)
3.档案内容完整,有效保存(档案编号,目录索引,各版本评价报告,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察记录,评价相关证据资料)(1分)
4.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分)
投诉处理(5分)
1.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受理程序,分析处理程序,纠正措施,验证和预防措施,处理记录,反馈情况)(2分)
2.投诉处理应回避相关人员,过程及结果及时形成记录(2分)
3.投诉处理过程的结果正式通知投诉人(1分)
信息保密(5分)
对其在评价服务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保密措施(5分)
基础
能力
(10分)
标准(5分)
1.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方法进行评价,相关标准齐全、版本有效(3分)
2.标准方法使用前进行验证(2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设备管理维护(5分)
1.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满足安全评价业务范围配备要求(2分)
2.专业设备按照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施,设备档案齐全完整,设备运行状况良好(2分)
3.现场勘查所需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有效(1分)
技术
(15分)
研发投入(5分)
承担和完成的相应国家级、省市级、区级、行业等科研、课题项目情况(每项得1分,最多5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标准制定(5分)
完成的安全评价标准制定情况(每项得1分,最多5分)
其他在安全评价方面的能力情况
(3分)
1.在国际技术刊物、国内一级学报、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安全评价相关文章或出版著作
2.获得有效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著作权等)
(每项得1分,最多3分)
多元化发展(2分)
具有政府部门资质认可的“多合一”资质能力(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CMA、CNAS、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每项得1分,最多2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评审
资金
(5分)
风险控制能力(3分)
收入中用于保险、储备金或其他风险控制的费用(3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财务核算规范性(2分)
按时完成年报审计(2分)
人员
(10分)
高级管理层的信用水平(3分)
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3分)
受评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提供,信用平台查询
现场评审
数据采信
核心管理人员的稳定性(2分)
1.核心管理人员具有有效任命文件(1分)
2.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岗位稳定(1分)
专职安全评价师管理(5分)
1.人力资源管理有效(招聘、入职、调动、离职的规定和手续,与评价人员签订保密协议)(1分)
2.无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安全评价机构从业(1分)
3.未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安全评价人员(1分)
4.安全评价师一人一档,内容齐全,记录及时(业绩记录、培训和继续教育记录、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受奖材料、处分记录、业绩考核结果)(1分)
5.离职率不超过50%(离职率=期间内离职人数/期初人数×100%)(1分)
市场
价值
(权重0.1)
(100分)
政府部门及行业评价(50分)
政府部门的评价(20分)
1.获得各类政府奖励及荣誉称号
2.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每项得5分,最高20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评审
行业内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荣誉和奖励情况(30分)
获得行业内权威机构颁发的荣誉和奖励
每项得5分,最高30分
客户评价及市场表现
(50分)
客户评价(20分)
1.客户对机构服务的认可和评价,客户满意度高于质量目标的(10分)
2.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客户意见经深入分析,并对管理体系进行改进的(10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市场表现(30分)
1.在各种媒体上被称誉或被曝光的记录(10分)每项得2分,最高10分
2.市场占有率及增长情况(10分)每10%得2分
3.国内市场开拓情况(10分),每拓展一个省市得2分
受评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资料评审
数据采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A级
1.未开展法定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
2.被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或行政处罚的;
3.因非法定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违反相关规定,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二)有下列情况的直接列入D级
1.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
2.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撤销相关资质或取消相关资格的;
3.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4.被纳入应急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附件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价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数据来源
备注
信用
意愿
(权重0.4)100分
资质
能力
10分
具有法人资格(2分)
1.具有有效的法人登记注册文件,得1分
2.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包含安全技术服务的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测检验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得1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评审
资质有效性(8分)
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得4分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有效期内,机构及人员变化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得1分,
3.CMA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分
4.资质证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更新,得1分
资质
维护
10分
基本条件(4分)
1.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得2分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得1分
3.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800万元,得1分
受评机构提供
资料、现场评审
专业能力(6分)
1.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2年以上,得1分
2.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不低于30%,得1分
3.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50%,得1分
4.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25%,得1分
5.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工作8年以上,得1分
6.授权签字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授权签字能力范围相关的检测检验经历,得1分
守法
行为
50分
资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15分)
1.现场抽取检验检测报告查看未超越资质认可业务范围,得5分
2.评价周期内未受到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得5分
3.评价周期内未受到应急管理部门警示约谈.,得5分
受评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资料、现场评审
其他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10分)
1.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未受到包括商业、金融、税务、环保等在内的行政处罚,得5分
2.在经营服务活动中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资格等相关行政处理,得5分
信用平台查询
数据采信
有效投诉或举报情况(10分)
评价周期内,应急管理部门未收到该机构有效投诉或举报,每次有效投诉或举报扣5分
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数据采信
监督管理情况(15分)
1.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符合得5分
2.机构是否存在承诺不实情况,无承诺不实情况得5分
3.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符合得5分
应急管理部门提供
数据采信
社会
责任
30分
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进行社会责任评价的情况(5分)
公开渠道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相关的材料
受评机构
资料评审
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的记录(5分)
参与各类社会慈善,承担公益检验检测及参加消费者保护等公益宣传活动,主动开展节能减排等环保工作等证明材料,每项得1分
参与行业内规范服务示范活动、诚信建设活动的情况(5分)
组织参加相关会议、参与行业内规范服务标准制定及实施,履行行业诚信自律公约,每项得1分
协调、沟通、保障利益相关方利益的情况(15分)
1.具有明示的经营服务承诺,得2分
2.检验检测项目明码标价,建立了收费体系,得3分
3.在正常履行与员工劳动合同之外,关心员工职业发展,得5分
4.明确识别经营中的风险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到位,得5分
服务提供与保障能力(权重0.5)
制度
运行
20分
质量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并能保持持续有效运行的情况(3分)
1.具有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作业指导书、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得1分
2.按计划开展内审、外审,评审记录、监督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管理体系运行材料齐全,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内部审核周期不超过1年,管理评审周期通常为12个月),得2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检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10分)
检验检测过程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5分)
1.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样品抽样计划和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得2分
2.样品的接受、确认、标识、存储、处置和准备符合相应要求,得1分
3.工作场所布局、照明和环境条件应满足标准要求并作好监控记录,得1分
4.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开展内部和外部质控活动,得1分
监督及反馈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分)
按计划进行监督,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管理体系运行的问题应得到改正,得2分
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的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分)
1.记录信息充分、及时,改动规范,存放安全,原始记录(包括影像)和报告至少保存六年,得2分
2.报告中信息、签字、唯一性编号、法定计量单位、资质认定标志和专用章等符合相关要求,得3分
统计制度(1分)
上报检验检测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符合要求,得1分
分包业务管理(2分)
1、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得1分
2、分包前应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报告或证书应体现分包项目并予以标注,得1分
投诉的处理(3分)
1、投诉的处理应回避相关人员,过程及结果应及时形成记录,得1分
2、投诉处理过程的结果正式通知投诉人,得1分
3、无投诉但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得1分
信息保密制度(1分)
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得1分
基础
能力
20分
标准
3分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3分)
1.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标准为有效版本,得2分
2.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前进行证实;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进行确认,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告知客户相关方法可能存在的风险,得1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设备管理、维护
进行检验检测所需的并且能够使用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情况(2分)
设备应配备齐全,技术指标和功能满足要求,量程应与被测参数的技术指标范围相适应,得2分
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确认的总体要求、检定/校准的计划和实施情况(5分)
1、按照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施,得3分
2、使用前确认有效,设备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相应的检验检测技术要求,得2分
设备和参考标准的维护与管理情况(4分)
1、设备档案齐全完整,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得1分
2、设备唯一性标识和计量确认标识完整、有效,符合,得1分
3、设备授权记录及设备使用记录齐全,重要、关键、大型复杂设备由授权人员使用,得1分
4、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得1分
确保量值准确性的以及量值溯源管理文件的运行和实施情况(2分)
1、量值可追溯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
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测量结果应溯源至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致性,得1分,
2、外部量值溯源,选择的计量服务机构资质应有效,内部校准,人员、方法、计量标准等应符合相应的要求,得1分
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程序制度(2分)
1、制定标准物质管理制度,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得1分
2、标准物质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得1分
应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2分)
制定应急制度,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得2分
技术
30分
在研发方面的能力,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等(5分)
1.承担和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行业等科研项目情况,每项得1分
2.平均研发经费占检验检测收入比例,得3分
受评机构提供
现场评审
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或者检测结果的互认(5分)
1.参加国际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比对,一次满意得1分,共2分
2.参加政府部门、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一次满意得1分,共3分,
在标准化领域发挥创新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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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 安全技术 服务机构 信用 评价 规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