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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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
(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方圆渝招[2018]002
招标人:
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9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巫溪县交通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函【2017】458号文及巫溪发改函【2017】4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建设地点: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路段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48.642Km,起点在国道G347与县道X002交叉口附近,起点桩号:
K0+000;本项目止点位于红池坝景区内,与红池坝景区内道路相接,终点桩号:
K51+466.446;其中K14+400.659~K17+309.655路线方案未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C25混凝土面层(交叉道路路面)、M7.5浆砌片石砌筑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新建隧洞工程2.07km、拆除与新建波形护栏、新建交通道路标志与标线、道路沿线绿化等。
2.3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的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渝交委路[2012]55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的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9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本项目不需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幢),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的开标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巫溪县马镇坝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葛老师
电话: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巫溪县马镇坝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江滨江路242号
联系人:
葛老师
电话:
邮箱: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路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车购税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巫溪县县道X002田坝至红池坝升级改造工程(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的路面、隧道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3.4
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评定:
无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见附录1
财务要求:
见附录2
业绩要求:
见附录3
信誉要求:
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见附录5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见附录6
注:
1.以上所有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截图除外)备查,本章第10.1款要求的手持资料不装入原件袋内。
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原件提供不全的,按废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无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1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澄清、补遗、修改以及答疑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下载完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9月12日16:
00前以书面形式匿名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招标人,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2.2.3
投标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018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8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
口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并结合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2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口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口是
否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4.00元(大写:
叁亿零陆佰零肆万零捌佰壹拾肆元整)其中,隧道部分1.00元,其他部分3.00元。
注: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为准。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工程计价方式:
公路工程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
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
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交通部颁发(2007)33号文《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以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1〕第83号文)、渝交委路(2008)31号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的通知、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2016)、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17号)、交办公路〔2016〕66号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渝交委路〔2016〕26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重庆市公路工程养路费车船税标准、渝交委安(2014)32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①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单价报价。
②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施工占道、交通组织(含临时交通标志)、临设、临时占地、地下管网保护等各种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因素,将上述工作将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各子目报价中,不得单列。
③工程现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摊销到相应子目报价中,不单独报价。
④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如有漏项视为已包含于其它项目中。
⑤一般、特殊等所有检验试验费全部纳入投标报价。
⑥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人工单价:
根据渝交委路[2008]31号文件规定,参考43.15元/工日;材料价格:
参照《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6期巫溪地区单价并结合市场价。
5、安全生产费:
根据渝交委安(2014)32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按工程量清单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1.5%填报;
建筑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0.28%填报;
“第三方责任险”的数量及单价按招标人公布的数量及单价填报,不得浮动。
6、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6.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6.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且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列出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它工程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费用,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6.4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执行。
7、本工程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施工图纸以外的增加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等方面按巫溪府办发[2009]171号、巫溪府办发[2010]68号、巫溪府办发[2013]27文件规定执行。
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估价”、“暂列金额”按招标人公布的价格填报,不得浮动。
9、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中的“水泵房43.5㎡,高6m,半地下式”及“变电所土建”由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测算价格,但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对应项最高单价限价,中标后由中标人根据图纸要求实施完成。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递交形式:
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300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任选其一)
账号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县支行
账号:
908
户名: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二: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巫溪支行城厢分理处
账号:
4006
户名: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三: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账号:
17
户名: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7:
00时前(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款的时间差风险)。
联系人:
向老师电话:
注:
汇款凭证(或电子回单)用途栏必须注明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不计息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本须知第1.4.1项所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供的资料均必须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截图除外),以供核验,否则按废标处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份;[注:
投标文件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报价文件的简称,下同。
]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是;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报价文件电子文档须包含单价分析表),电子文档采用U盘作载体,电子文档不作为废标条件,装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袋中。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
2.装订
(1)商务文件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自目录次页逐页标注页码,目录页不标注页码。
(2)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自目录次页逐页标注页码,目录页不标注页码。
(3)技术文件的装订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封面页(纸质厚度及白色厚型纸的色差不做特别要求,以纸张加盖印章后不能透过纸张辨认印章内容为准),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施工组织设计”;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封底用A4白页;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或明显标志(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将会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一起在(
《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
装订中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残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零分。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所有图表可采用A4或A3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页眉和页脚。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零分。
投标文件
的封装
1.采用双信封形式:
信封大小、格式均不作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信封:
商务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装入一个内层信封;技术文件装入一个内层信封,内层信封上均应标明“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内层信封再一并密封于第一信封内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档统一装入第二信封内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证书原件单独装。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规定的手持资料不装入)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幢),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的开标安排。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第一个信封评审完成后。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幢),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的开标安排。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出席开标会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6.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前附表3.7.5中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本附表3.7.5中的规定密封,则当众退还。
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
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工期等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技术文件袋待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随机开启。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前附表3.7.5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本附表3.7.5的规定密封,则当众退还。
5.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中标候选人3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
公示期限:
不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口是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公告期限:
3日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巫溪 X002 田坝至红池坝 升级 改造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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