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与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治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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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与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治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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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与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治方案汇编
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与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治方案汇编
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a)废(污)水处理:
针对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废水净化处理,同时对施工营地生活产生的污水、废水进行净化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b)生产废(污)水处理:
现场废水由混凝土养护水、雨水、砂浆机冲洗等水组成。
所有废水通过排水沟经沉淀池排入主干道管网,然后进入当地市政管网。
排水沟进入主干道管网时修建一个埋入式沉淀池,处理后水流排入市政管网。
池中沉积物定时采用人工(4人)和一辆4.5吨自卸车配合转运至业主指定的位置。
工程完工后进行拆除,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冲洗车辆废(污)水的产生是由现场安装冲洗车轮设施的冲洗台形成,冲洗台处设置15米长6米宽25cm厚的C25水泥路面,路面向两边排水,路面边设排水沟及1个高压水枪,水流经路面两边的水沟引入沉淀池,在冲洗台附近分别设置一个埋入式沉淀池处理后水流入通过排水系统排入当地地市政管网。
池中沉积的泥砂每星期分两次采用人工(4人)和一辆4.5吨自卸车配合转运至弃渣场。
工程完工以后进行拆除,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严禁向废水处理系统倾倒表面处理产物、化学洗涤溶液或系统冲洗溶液。
必要时按技术质安部提出的要求另行处置。
c)废气控制:
废气控制主要是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
包括:
交通运输车辆、土方设备等用油设备尾气排放等。
d)设备排放的尾气控制措施:
设备尾气控制主要通过预防为主。
用油设备排放的气体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指标时,该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否则,必须检修或停用。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量。
e)废弃物燃烧处理措施:
为确保空气质量,防止废气污染,生产区及施工营地严禁焚烧垃圾,严禁使用烧煤设施
f)噪声和粉尘控制:
◆噪声控制
空压机、砼输送泵、砼振动棒等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实行轮班制,控制工作时间,并为相应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临近的工作人员配发噪声防护用品(耳塞、耳罩、护耳器等)。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避免一个地方运行较多动力机械设备。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夜间、休息时间进行作业。
本项目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7:
30-11:
30、下午14:
00-18:
00和晚上19:
00-23:
00,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超过上述时间段施工,要得到业主、环保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生活营地的所有车辆,除紧急情况外,禁止鸣喇叭;广播宣传、音响设备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人员学习和休息。
拆除工程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避免多机具同时作业,最低限度消除噪声的影响。
机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音或装有消音装置的机械设备,降低噪音的影响。
◆粉尘控制
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除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尘劳保有品外,采取湿作业等防尘措施,防止灰尘飞扬,使粉尘公害至最小程度。
拆除工程时,对粉尘量较大时,要适当在施工区域的空气中喷洒水雾,减少粉尘的飞扬及扩散。
对易引起粉尘的细料、散料进行遮盖,运输时有帆布、雨布等覆盖材料进行遮盖,防止粉尘飞扬。
本工程施工车辆较多,道路车流量较大,车辆行走将产生较大灰尘,为降低或防止尘土飞扬对大气的污染,项目部对各施工道路按顺序定时进行洒水,确保施工时施工道路保持潮湿,防止车辆跑动引起的灰尘对大气造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制要求。
h)垃圾处理:
施工弃渣和固体废物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
对施工营地和生产区统一规划,保持施工区和施工营地的环境卫生防止疟疾等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在生活区拟设置5个垃圾桶,施工营地设置12个垃圾桶(位置现场定,每个桶上标明所装垃圾的名称),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业主施工管理部指定地点,每次填写好垃圾外运记录表,并按业主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搞好环境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在工程完工时对垃圾桶进行回收,直至为业主认可为止。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慧谷、产业新城”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立科学规范的环保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保工作,扎实整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
根据区总规环评及总体规划,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园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20**年底,综合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区环境保护工作
1.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
完成《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2.利用环境政策倒逼经济转型发展。
按照《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昌州党发〔20**〕4号),严格执行《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选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
责任单位:
产业发展科技局
(二)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和考核问责
3.加大绩效考评中环保指标权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责任考核中增加环保指标分值。
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
4.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按照《自治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37号),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
明确各企业的网格化监管任务、责任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三)以“蓝天行动”计划为统领,落实国家环保计划(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5.继续全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
按照《区落实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全面完成20**年“蓝天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6.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完成列入目标责任书中的园区“十二五”减排项目、20**年自治州下达的减排项目建设。
对已建成的减排项目,强化运行管理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7.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
根据《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环卫清扫车辆配备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
责任单位:
建设局、市政中心
8.严格控制道路运输车辆扬尘。
依据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施密闭管理,防止尘土泄露、抛撒、飞扬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
市政中心
9.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完成“蓝天行动”计划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责任单位:
产业发展科技局、环境保护局
(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问题整治
10.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
市政中心、环境保护局
11.推进中水调蓄及输配工程PPP项目。
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提升中水回用率等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确保按计划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
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五)加强环保能力及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2.加强工业园区环保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区环保机构,明确其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合理增加环保专业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财政局
13.严格项目准入,规范园区企业布局。
逐步改善园区企业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并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在园区落户。
责任单位:
规划局、产业发展科技局
14.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州“十三五”工业规划,多措并举,依照《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整改实施方案》,《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倒排工期表》推进污水厂通过环保验收,并确保完成20**年度列入“蓝天行动计划”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产业发展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六)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15.完善司法联动机制。
按照《州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案卷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派出所
16.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开展环境大排查后督察。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
17.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源头监管,根据《州城区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18.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州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执法程序,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局
(七)强化督查
19.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
对照本方案任务清单,适时开展督查,形成处理意见,并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园区成立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负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靠实责任。
要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对照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在政策、资金、人员方面做好保障。
(三)强化督查,问效问责。
领导小组将严格实行通报制度,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责任主体倒排工期,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正面宣传,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加强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总结,形成信息专报,及时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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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 具体 方案 措施 综合 问题 整治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