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城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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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城区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海城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海城区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海滩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
(三)负责海城区范围内城乡建设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
(四)对已竣工的民房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审查各中队上报案件卷宗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各街道中队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考评。
受理城市管理(含城乡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处理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
(六)处置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规划监察执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负责处置街道中队履职不及时出现的问题,执行各项执法机动任务。
(七)对在建民房项目实施批后管理;对违法建设的民房、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的立案查处工作;对民房、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俗称“无证建设”)的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八)负责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九)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十)完成海城区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含本大队决算及北海市海城区联合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办公室。
其中,大队设5个内设股室,5个执法中队,分别为办公室、督查室、政工室、综合业务室、法规室、北部湾广场中队、特勤中队、规划监察执法中队、海滩中队、机动中队;设高德中队、东街中队、中街中队、驿马中队、西街中队、海角中队、地角中队等7个街道中队,委托给各街道办事处管理。
大队为正科级,大队内设机构、中队为副科级。
第二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二、事业收入
0
二、外交支出
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三、教育支出
0
四、其他收入
355
四、科学技术支出
0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
八、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结余分配
0
上年结转
年末结转与结余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表二:
收入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5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4
城管执法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0
5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0
5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
其他支出
355
22999
其他支出
355
2299901
其他支出
355
表三:
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4
城管执法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0
4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0
4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
其他支出
22999
其他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
6
六、城乡社区支出
2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9
九、住房保障支出
26
10
十、其他支出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本年支出合计
2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0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0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0
32
16
33
合计
17
合计
34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5
医疗保障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120104
城管执法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
20
212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0
4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0
4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9
其他支出
22999
其他支出
2299901
其他支出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印刷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
0
0
退休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
0
0
0
0
0
0
0
0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
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万元。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收入总计万元,较2015年增长%,其增长原因为2016年大队加大执法力度,总收入较2015年有所增长。
总收入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增长%,增长主要原因为2016年大队加大执法力度,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有所增长。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
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万元。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支出总计万元,较2015年下降%,其下降主要原因为2016年大队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总支出较2015年有所下降。
总支出具体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较2015年增长%,其增长原因为2016年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
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万元。
(四)其他支出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万元,较2015年下降%,其下降的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北海市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主要用于海城区内开展各项市容整治、市容维护、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较2015年下降%,其下降的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2015年增加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
2016年本单位加大执法力度,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达到考核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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