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授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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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训授课教案
高校消防管理业务培训教案
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非常荣幸能够受邀为各位领导开展消防工作业务培训,我从开展高校消防管理工作的意义,当前高校消防安全现状以及抓好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向大家做个汇报,现就有关想法和大家共同交流,共同进步,还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第一部分
近期全国典型火灾案例介绍
介绍过渡:
近来,全国各地频频曝出火灾事故,各类火灾呈高发频发态势,去年底以来,发生具有较大影响的亡人火灾多起,如:
“12.15”河南长垣KTV火灾、“5.25”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6.25”河南郑州居民楼楼道电表箱火灾、“7.11”武汉住宅楼电缆井火灾等。
下面通过火灾案例的回顾和分析,我们来了解原因,吸取教训。
1、“12.15”河南长垣KTV火灾
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5日0时28分许,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皇冠KTV一楼发生火灾,公安消防官兵共搜救出35名被困人员,其中11人当场死亡。
起火建筑共4层,局部5层,1至3层为KTV,使用面积约900平方米,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
火灾发生的原因:
火灾起火原因为吧台收银员使用电热器,烤炸了一瓶空气清新剂,引发火灾,加上报警不及时,未及时采取初期扑救措施及人员疏散,酿成惨祸。
过渡:
下面我们通过现场的一段监控视频,来了解一下一个原本可以控制或消灭的小火是如何演变成造成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
(观看视频过程中可以穿插强调现场员工未及时使用灭火器开展初期火灾扑救,视频时长1分06秒)
此次火灾暴露出以下问题:
1、不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危险
2、不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3、不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过渡:
及此同时,作为高校也存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类似事故的风险。
去年4月份,我省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学校行政院长、副院长、保卫处长、实验室负责人等受到相应处理。
2、“5.25”河南鲁山养老院火灾
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5日19时34分,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
火灾造成38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
火灾发生的原因:
起火原因系线路老化,且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老年公寓房所致。
过渡:
可能很多同志对泡沫夹芯板还不太熟悉,对此类建筑材料的火灾风险认识还不足,那么,泡沫夹芯板的危害到底有多大,下面我们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专门开展的一次火灾实验来了解一下!
(视频时长6分10秒)
3、“6.25”河南郑州居民楼楼道电表箱火灾
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5日2时50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二单元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简要介绍:
悲剧发生的原因:
(一是)该居民楼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对原配电箱内电气线路的连接未严格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没有使用接线端子,而是在接头处采用绞接方式连接,同时(二是)居民在配电箱内存放可燃杂物,遗留安全隐患。
火灾发生后,(三是)被困群众缺乏逃生自救技能,盲目冒险逃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4、“7.11”武汉住宅楼电缆井火灾
同样我们整理了一段视频,一起来看一下(视频内容有基本情况介绍,可以不用讲,时长1分19秒)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1日23时27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紫荆嘉苑小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7人死亡(其中3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2人受伤。
过渡:
电缆井火灾为何伤亡惨重?
接下来,我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刚才视频里也讲到了造成人员伤亡的是充斥在楼道里的浓烟,而这些有毒气体是怎么产生的呢?
当电缆井内发生火灾时,线缆的包皮材料容易被引燃,这些材料燃烧后会产生大量浓烟,而且烟气是剧毒烟气,若不小心吸入一口就有可能丧失了行动能力。
不仅如此,电缆井从建筑物的底部到顶部,像一个烟囱一样,会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向上层蔓延,浓烟很容易在楼道聚集。
一旦住户不明情况通过楼道逃生,很容易因吸入致命的毒烟。
因此建议在不具备逃生条件的环境下,最好采取固守待援的方法等待消防救援,期间可以采取用湿毛巾堵住门缝,向门上泼水等方式延缓火势蔓延,同时,要及时向外界传递求救信号。
作为高校,在日常检查中,对电缆井也要定期开展排查,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查看:
1看、电缆井的门是否开启。
如果开启一定要及时关闭,发现不能有效闭合,请联络物业公司维修。
2看、电缆井内是否堆放纸箱、塑料瓶等杂物。
如果有可燃物,请立即清理干净。
3看、电缆井内的电线是否进行了穿管保护。
如果没有,请联络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4看、电缆井向上、向下是否留有空隙。
如果有,请联络物业公司进行封堵。
第二部分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高校是生产传播、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基地,是培养人才和输送人才的摇篮,是知识分子和人才高度集中的地方。
众所周知,高校一旦发生火灾,轻则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重则将对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因此,做好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高校火灾的发生,对于保障我国人才战略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部分
高校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过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等对高校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高校首先要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明确各方责任
过渡:
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高校应当建立消防组织网络(学校可参考图例建立本单位的消防组织网络),理顺工作关系,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同时,《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
1、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2、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3、保卫部门是高校负责消防工作的常设机构,也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高校消防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责任状,形成“责任链”。
(二)作为高校应履行的消防法定职责
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
第三条规定: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规定: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规定: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三)作为高校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应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2、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及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4、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6、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以及其他职责)
7、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8、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9、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11、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12、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过渡:
通过以上详细的叙述介绍,相信大家应该对学校以及个人应当承担和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对照以上法定职责,我们可以认真的回想一下,作为本单位有哪些工作我们已经做了,有哪些工作还没有做或者做得还不够?
而做的不够好的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
高校交叉互查情况:
过渡:
夏季是火灾高发易发期,当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在全国各地正深入开展,社会各行业、各单位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相继进行了消防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了解省内高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015年5月20日至6月2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组织对各高校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为促进高校下一步更有针对性地抓好消防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高校普遍存在以下消防隐患:
1、宿舍楼内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建议:
如确有需要保持常开,应增加断电时能自动释放,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配件。
)
2、消防设施老化、缺损;(建议:
落实整改资金予以及时更换,并在整改过程中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相关防护措施。
)
3、部分实验室未按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建议: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出口数量。
)
4、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
保卫部门对其进行督促落实,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等活动。
)
5、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建议:
立即联系相关维保单位进行检查测试,以确保完好有效。
)
6、校园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
(建议:
立即清理,并制定防止消防车被占用的相关措施。
)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建议:
及时安排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及考证工作)
过渡:
刚才所列举的是按照隐患问题的种类筛选出来的,在高校消防隐患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甚至应该以殚精竭虑、夜不能寐的紧迫心情,迅速做好相关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有的人会说你说的太夸张了?
我说,一点不夸张,今天的隐患未整改,就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失职、渎职的罪名,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已有许多活生生的案例摆在我们面前,不信,你看?
1、“6.3”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处理结果
首先我们先看一段视频,直接看视频(2分04秒),基本情况视频内容有介绍,可以不用再讲: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火灾原因:
火灾原因系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同时,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此次火灾床下了“四最”:
1、近年来火灾亡人数最多,2、官兵参战力量最大,3、领导高度重视,4、追究人数最多。
2014年12月26日,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贾玉山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他多名涉事企业和相关政府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昆山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处理结果
简要介绍: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管理原因是:
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等问题失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中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参谋、现任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等18人采取司法措施。
对其他35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给予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向明记过处分。
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处理结果
简要介绍:
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
31个责任人和5家责任单位被追究责任。
已经和即将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股东,龙源公司北车间主任,龙源公司北车间制冷工,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民警,教导员,寿光市化龙镇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寿光市化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有:
公安派出所,公安消防部门,农业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化龙镇副镇长,镇长,公安局局长,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过渡:
下面,由我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责任追究的形式及参考的法律条款:
(以下三条对照课件网格图讲解,不用翻页)
1、责任追究可分为:
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责任追究
2、刑事责任追究可分为:
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
3、行政责任追究可分为: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包含罚款、行政拘留和责令三停等法律追究手段。
下面对相关条款做简要介绍:
(翻页)
1、《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司法解释,严重后果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5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200万元以上。
2、违反《消防法》需承担的行政责任
(1)学校建设工程未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的,按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2)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及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及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设有危险品库的学校要对此特别注意;
(4)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部分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要点
作为高校保卫处处长,如何组织开展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第一,要了解高校的消防安全现状。
通过检查以及火灾教训总结,当前高校消防安全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现状一:
老校区、老建筑先天隐患多。
1、老式建筑多,设计不合理。
介绍:
近年来,高校的办学条件等得到了极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和财力所限,尤其是高校不断扩招以来,很多高校在大力修建新校舍的同时,原有等级低的不少木结构建筑仍在使用,这些木结构建筑房屋建成年代久远,屋面老化,发生火灾后,火灾极易蔓延传播。
2、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设施严重不足。
介绍:
伴随着高校面积的扩大,建筑物的增多,招生规模的剧增,高校的火灾隐患日益增加,而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和设施却严重滞后,越来越不适应防火、灭火的需要。
近年来,高校古建筑火灾时有发生:
【火灾案例1】:
2008年3月13日,东南大学动力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千平方米,火灾中约10个实验室被烧毁,多年学术资料毁坏。
著名的罗克威尔实验室由于扑救及时,才未遭殃。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东南大学动力楼是一座有着多年历史的带闷顶的木质结构建筑。
【火灾原因】:
导线短路引发。
【火灾案例2】:
2010年11月13日晨1时,被誉为“清华第一楼”——清华学堂起火,经308名消防官兵两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凌晨3时45分,大火被扑灭。
清华学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为木制结构,火灾发生在学校迎接百年校庆对“清华学堂”进行修缮期间。
【火灾原因】:
经查明,在当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施工人员居住现场且动用了明火。
火灾造成18余万经济损失,8人被拘留。
现状二:
部分新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介绍: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容易造成消防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先天性隐患,即使在后期开展整改,也会面临很大的困难,且无形中增加了整改成本。
此类行为在部分高校中也普遍存在,其中青海大学因部分教学楼、宿舍楼未经消防审核或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发现,相关责任人被约谈,河南大学一图书馆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重罚16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同样是在河南大学,在6月29日至7月2日短短3天的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火灾事故,充分反映出该校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形势令人担忧!
河南大学近期火情链接:
(可简单翻页展示即可)
【火灾1】:
6月29日上午9时20许,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办公楼突发大火,起火地点是河南大学办公楼下的联通公司通讯交换机房。
【火灾2】时隔仅3日,河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
7月2日凌晨三点半左右,我校明伦校区艺术学院二楼研究生及科研办公室起火,约四点半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然而,河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于5月25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的通知》,却及接连发生的校园火灾形成了强烈对比。
现状三:
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及电源线路老化成为高校失火的主因。
过渡: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在学生宿舍内增加了许多电器设备,如电脑、电视机、洗衣机、空调、饮水机等一应俱全,另外,不少学生存在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吹风、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大大超过其当初的用电设计承受能力,加之电气线路老化,时时都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此类火灾
【因使用“热得快”而导致的案例1】: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一女生宿舍602室突发火灾,4名被困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不幸全部身亡。
(简要介绍)
过渡:
下面我们通过一段视频来了解一下经过:
(点播视频:
时长3分05秒)
无独有偶,早在2003年东北大学就曾因为同样原因酿成险情
2003年12月23日清晨五点多钟,位于沈阳市中心地带的东北大学内一幢女生宿舍楼突发火灾,消防官兵及时赶到,迅速疏散楼内千余名学生,成功避免了一场重大悲剧的发生。
经查明,该起火灾也是因为使用热得快忘记拔下插头所致。
因使用大功率电器而导致的典型火灾还有:
莫斯科友谊大学火灾——该起火灾共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
现状四:
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
《消防法》第6条明确规定:
教育、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但高校往往只注重文化教学,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
简要介绍一下:
目前,开设消防安全课程的高校寥寥无几,教职工和学生不能及时、系统的接受消防培训,致使部分学生对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常识都不了解,发生火灾时既不知道如何正确逃生,更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开展初期火灾扑救。
高校保卫处在开展教职员和学生的消防培训方面存在着不深入、不经常、不全面的情况,师生消防安全知晓率偏低,消防素质较差,及现实需要和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第二,要熟悉身边的消防器材、设备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固体、液体、气体及带电物体火灾,在检查中发现指针在红色区域时即表示需要进行更换)使用方法介绍可省略
2、消火栓(消防栓箱应张贴醒目的119标识和使用方法图例)使用方法介绍可省略
3、消防安全标志(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
标志》,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
4、消防应急照明灯(当断电后自动转换成照明状态,供逃生时照明使用。
)
5、防火门(起到阻隔火势蔓延的作用,平时严禁上锁和堵塞)
6、自动洒水喷头(当室内或局部的温度达到68℃时,红色玻璃管(内装水银)会自动爆裂而喷水灭火。
喷洒范围是直径约为3米的圆)
通过点击链接观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演示,了解工作原理)
7、防火卷帘(卷帘门下任何时候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8、感烟探测器(当室内(或局部)的烟雾或尘雾达到一定浓度时,烟感器会自动报警,起到预警的作用)
9、感温探测器(当室内(或局部)的温度达到63摄氏度时,温感器会自动报警,起到预警的作用)
10、报警按钮(按下(报警按钮),警铃就会响,同时消防卷帘下落,将消防信号传到消防监控中心。
)
11、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在发生火灾后发出警报信号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演示(了解工作原理)。
第三,要掌握消防检查工作的重点和要点
(一)防火巡查、检查要点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法》确定的一项法定管理任务,是单位的专项日常消防检查。
防火巡查频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检查频次:
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学校应每月一次。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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