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筑工程报建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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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筑工程报建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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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筑工程报建流程
市政工程报建流程
一、可行性论证阶段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预审
5、环境评价批复
6、招标方案核准
7、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二、规划设计阶段
8、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规划要点)与定点蓝线
9、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
10、总平面图(修建性详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三、用地确权阶段
11、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二阶段)
四、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12、初步设计审查
13、报建图审查(非房建项目无需办理本步骤)
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施工许可阶段
15、招投标备案
16、监理合同备案
17、施工合同备案
18、施工图审查与备案
19、安监注册
20、质监注册
21、核缴劳保基金
22、施工许可证办理
市政工程报建流程
一、可行性论证阶段
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重大项目在申报立项时还应当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内容和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财政直接拨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
办理机构:
发改委
提交资料:
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预审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要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3、选址意见书
办理机构:
规划局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立项批复
(2)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
(3)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审核的规划依据图与附件、电子文件;
(5)城市道路办理须提供道路方案设计审查通知书
4、建设用地预审
办理机构:
国土局规划耕保处
办理时间:
6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
(2)预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办理机构:
环保局
6、招标方案核准
办理机构:
发改委
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强制的范围规模标准摘要
(1)《招标投标法》规定,3000万元人民币与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全部招标采购。
(2)《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①②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7、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建设单位应依据立项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资源、环保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依据。
发改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环保、财政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对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进行评审论证后依据审批权限进行批复;重大项目的建设方案需报市长办公会议审查确定。
需要报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评审后提出意见上报。
发改委核准招标方案后批复可研报告。
二、规划设计阶段
8、规划设计条件(市政规划要点)与定点蓝线
办理机构:
规划局
办理时间:
9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立项批复
(2)带地下管网的1/500现状地形图;
(3)重要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与选址意见书(专指办理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4)经审核的规划依据图与附件、电子文件;
9、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一阶段是咨询调整和听证阶段,主要程序是:
测量、地籍调查、办理调查红线和听证。
办理机构:
国土局用地处
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表或报告(附资料出证书)原件1份
(2)用地原权属证明文件
(3)立项批复
(4)规划定点蓝线原件2张与设计要点
(5)被用地权属单位意见
(6)1:
500至1:
2000现状地形图原件2套或数码盘
(7)被占用土地单位属国有企业的,提供职代会意见与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原件1份。
10、总平面图(修建性详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根据不同情况:
情况一:
可同时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情况二:
申报总平面图审查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审总平面图再审方案,小型简单项目不要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情况三:
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道路、桥梁等)
办理机构:
规划局
办理时间:
1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仅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规划选址、定点阶段所有资料;
(2)规划设计条件书;
(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与测绘成果;
发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
三、用地确权阶段
11、供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分为局审阶段和登记发证阶段。
办理机构:
国土局用地处
办理时间:
局审12个工作日,登记发证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划定的调查红线原件1张(含规划定点蓝线)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规划要点
(3)地籍调查表 原件1份
(4)测量成果表原件1份
(5)土地登记申请书
发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红线图
四、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12、初步设计审查
办理机构:
建委科技处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
(2)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3)初步设计文件;
(4)规划批准文件(总图批复与设计条件或设计要点)
(5)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证;
(6)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7)工程设计主要参数统计表。
审查形式:
相关职能部门与专家联合会议审查。
大型工程需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后再进行联合会议审查。
13、报建图审查(非房建项目无需办理本步骤)
办理机构:
规划局
办理时间:
11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单位报建申请报告与授权委托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用地红线资料与电子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规划依据图1份,并用铅笔标明拟建位置;
(5)规划设计条件书;
(6)发改委立项批复(专指政府投资与经济适用房项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7)房改部门的批复(经济适用房);(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8)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立、剖面图等1份(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说明等);
(9)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和竖向与管网综合图;(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0)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会议纪要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大、中型项目);
(11)省(市)建委的初步设计批复,经建委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1套(限额以上);
(12)出让土地须附有出让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13)高层居住建筑须有日照分析报告;
(14)消防设计专项说明(设计院签章)。
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非房建项目直接进窗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建项目还需要办理并联审查、放线、核面积指标、上定位图等程序后再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非房建项目具体办理方法:
办理机构:
规划局
办理时间:
1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申请报告与授权委托书;
(3)规划设计要点;
(4)土地红线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5)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和方案审查意见书;
(6)建委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原件和经建委审定并签章的初步设计文本各一套;
(7)施工图2套、电子文件1份(其中一套由道路建设业主与道路建设指挥部盖章);
(8)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市政工程类)要求征求意见单位同步盖章;
(9)设计要点要求的其他资料与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提供的其他资料。
房建项目具体办理办法:
相关流程:
并联审查——核面积——人防审批——放线——上定位红线图——领取工作联系单——核费——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理时间:
发证阶段为8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报建图审查阶段所有必备资料;
(2)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则上“修改报建图通知单”应在报建图审查阶段阶段复审);
(3)建筑平、立、剖面等建筑施工图1式3份;
(4)建筑环境景观设计文本3套;(含市园林局签章的文本1套)
(5)放线报告单与回执(须经批后管理责任人签字);
(6)1/500定位红线图3份与其电子文件;
(7)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复核表(须经办人员签字);
(8)规划并联审查批复;
(9)依法建设保证书(新建项目须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10)违规与补办项目须征得市执法支队书面处理意见并退回原审批资料;
(11)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12)其他(前阶段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协议、承诺等)。
(13)消防设计专项说明(设计院签章)。
发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竣工测量通知单
五、施工许可阶段
15、招投标备案
办理机构:
建委招标办
相关流程:
招标登记——招标文件、公告备案——开标、评标与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招标投标资料备案
16、监理合同备案
办理机构:
建委市场处窗口
提交资料:
(1)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
(2)监理合同原件
(3)中标通知书原件
(4)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
(5)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7、施工合同备案
办理机构:
建委造价站窗口
办理时间:
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6)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合同文本,原件三份,附电子文档
(7)《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分包备案表》(原件)(各一式六份,一个施工合同填写一套)
(8)应担保的工程,须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证明(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9)施工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10)加盖公章与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附电子光盘)
(11)填写《合同备案管理信息》
(12)授权委托书(甲乙双方的)与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18、施工图审查与备案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出具审查报告书与备案表。
办理机构:
建委设计处窗口
办理时间:
2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与批复单位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图与建筑平、立、剖);
(3)施工图审查备案表(一式五份);
(4)施工图审查报告和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
(5)(长沙市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6)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
19、安监注册
办理机构:
建委安监站窗口
办理时间:
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表、安全监督记录本、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账户支付凭证、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与审核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湘建建[2006]78号)。
押证管理:
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安全员配备:
建筑工程1万m2以下配备1名,1—5万m2配备2名,5万m2以上配备3人以上;其它土木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1名,5000万—1亿元配备2名,1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
)
20、质监注册
办理机构:
建委质监站窗口
办理时间:
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机构组成;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其它需要的文件资料。
21、核缴劳保基金
(一)房建项目
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工作联系单;
2、非税局盖章后的“长沙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
3、缴费凭据;
4、中标通知书;
(二)非房建项目
1、长沙市非房屋建设工程劳保基金收费表;
2、中标通知书;
3、缴费凭据;
办理机构:
建委劳保处窗口
办理流程:
非税局窗口核费——缴费——非税局窗口确认到账——建委劳保处窗口出具收据
22、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机构:
建委市场处窗口
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
(1)报建申请表(原件)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提供非招标工程项目审批表(原件)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定表原件(非房地产项目)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
(5)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
(6)注册建造师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发改委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表和招标方式批复(复印件)
(11)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复印件)
(12)施工人员人身意外险证明单(原件、核对相关资料)
(13)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原件一套)
(14)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原件)
(15)住宅户型表(住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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