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docx
- 文档编号:27633714
- 上传时间:2023-07-03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23.40KB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红寺堡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2002年4月,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现有编制人数52名,其中:
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8名,机关事业工勤编制人数4名。
内设政工科(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警大队7个内设部门(职务犯罪侦查局转隶监察委员会)。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小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978.44
一、本年支出
978.44
978.4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78.44
(一)公共安全支出
810.64
810.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8
84.98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7
41.17
(四)住房保障支出
41.65
41.65
二、上年结转结余
二、年末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总计
978.44
支出总计
978.44
978.4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安排总计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
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
小计
自治区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978.44
978.44
744.44
744.44
23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0.64
810.64
576.64
576.64
234.00
20404
检察
810.64
810.64
576.64
576.64
234.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76.64
576.64
576.64
576.6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4.00
234.00
23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8
84.98
84.98
84.9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98
84.98
84.98
84.9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70
60.70
60.70
60.7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28
24.28
24.28
24.2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7
41.17
41.17
41.1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7
41.17
41.17
41.1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28
24.28
24.28
24.2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89
16.89
16.89
16.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65
41.65
41.65
41.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65
41.65
41.65
41.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86
34.86
34.86
34.86
2210203
购房补贴
6.79
6.79
6.79
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执行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与2017年执行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1087.87
978.44
744.44
234.00
-109.43
-10.0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55.56
810.64
576.64
234.00
-144.92
-15.17
20404
检察
955.56
810.64
576.64
234.00
-144.92
-15.17
2040401
行政运行
605.85
576.64
576.64
-29.21
-4.8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9.71
234.00
234.00
-115.71
-33.0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12
84.98
84.98
29.86
54.1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5.12
84.98
84.98
29.86
54.1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5.12
60.70
60.70
5.58
10.1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00
24.28
24.28
24.2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68
41.17
41.17
19.49
89.8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68
41.17
41.17
19.49
89.8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1.68
24.28
24.28
2.6
11.9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0.00
16.89
16.89
16.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2.51
41.65
41.65
-10.86
-20.6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2.51
41.65
41.65
-10.86
-20.6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37
34.86
34.86
-0.51
-1.44
2210203
购房补贴
17.14
6.79
6.79
-10.35
-60.3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
万元
经济科目
基本支出预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
总计
744.44
602.62
141.82
301
一、工资福利支出
602.62
602.62
30101
基本工资
142.60
142.60
30102
津贴补贴
184.84
184.84
30103
奖金
82.28
82.28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70
60.7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4.28
24.2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4.28
24.28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6.89
16.8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88
3.88
30113
住房公积金
34.86
34.86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01
28.01
30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82
141.82
30201
办公费
15.07
15.07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5.00
5.00
30206
电费
10.00
10.00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2.04
2.04
30209
物业管理费
16.81
16.81
30211
差旅费
2.00
2.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2.52
2.52
30216
培训费
13.77
13.77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17.84
17.8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50
3.50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2.51
32.51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76
20.76
303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0
四、资本性支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
万元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执行数
2018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9
35
35
4
34.97
34.97
34.97
0
35
35
35
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预算安排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资本性支出
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没有安排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小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978.44
一、本年支出
978.44
978.4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78.44
(一)公共安全支出
810.64
810.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8
84.98
(三)事业收入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7
41.17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41.65
41.65
(五)其他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总计
978.44
支出总计
978.44
978.44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金额
其中: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978.44
978.44
978.4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0.64
810.64
810.64
20404
检察
810.64
810.64
810.64
2040401
行政运行
576.64
576.64
576.6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4.00
234.00
23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8
84.98
84.9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98
84.98
84.9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70
60.70
60.7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28
24.28
24.2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7
41.17
41.1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7
41.17
41.1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28
24.28
24.2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89
16.89
16.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65
41.65
41.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65
41.65
41.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86
34.86
34.86
2210203
购房补贴
6.79
6.79
6.79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978.44
744.44
23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0.64
576.84
234.00
20404
检察
810.64
576.84
234.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76.64
576.8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4.00
23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8
84.9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4.98
84.9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70
60.7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28
24.2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17
41.1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17
41.1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28
24.2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6.89
16.8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65
41.6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65
41.6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86
34.86
2210203
购房补贴
6.79
6.79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8.4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84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5万元。
二、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44.4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735.16万元增加9.28万元,增长1.26%。
其中:
人员经费602.6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8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76.6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9.21万元,下降4.82%。
主要原因是:
2018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安排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60.7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58万元,增长10.12%。
主要原因是:
调整人员工资,2018年度缴费基数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8万元。
2017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因社保政策原因尚未进行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4.2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增长11.99%。
主要原因是:
调整人员工资,2018年度缴费基数调增。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9万元。
因红寺堡社保尚未进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核定,2017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无法进行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夏回族 自治区 吴忠 红寺堡区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