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站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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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站流程图
大洼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图
建设单位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施工图审查为合格擅自使用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按国家规定办理监督手续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对施工单位使用建筑材料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未将许可材料报送备案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对未验收工程擅自使用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对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相关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勘察未按强制标准处罚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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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设计单位未按结果设计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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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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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对设计单位指定供应商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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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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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为设计单位未按强制标准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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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施工单位未检验建筑材料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施工单位违规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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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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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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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对监理单位不实报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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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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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对房屋建筑面积擅自修改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对注册从业人员过错处罚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建设单位暗示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勘察设计单位违规的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施工单位违规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行政处罚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流程图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逾期办理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核审。
核审
市建委法制工作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失当的案件,同意执法人员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
6901860
监督电话:
6903335
工程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来源
上级部门交办
人民群众举报
专项执法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受委托执法机构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法制主任批准
主管法制主任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和现场笔录。
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执法部门核审。
核审
由执法机构主要核审:
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
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修改
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执法人员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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