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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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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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
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016年度)
项目名称:
第一完成人:
第一完成单位:
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
或推荐理事(专家)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
名称和编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月日
完成:
年月日
联系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
电子邮件
手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二、项目简介
(限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1、主要科技创新(限5页)
2、科技局限性(限1页)
四、客观评价
(限2页。
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请依据客观数据和情况准确填写,不做评价性描述)
1.推广应用情况
2、近三年经济效益单位:
万元人民币
自然年
完成单位
其他应用单位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累计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限300字):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限300字):
3.社会效益(限600字)
六、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主要获奖人
授奖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包括: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有关单位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3.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设立的科技创新奖。
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不超过10件)
知识产权类别
知识产权具体名称
国家
(地区)
授权号
授权日期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发明人
发明专利有效状态
承诺:
上述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已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
第一完成人签名: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国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族
身份证号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技术职称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二级单位
党派
完成单位
所在地
单位性质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声明:
本人同意完成人排名,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完成单位声明:
本单位确认该完成人情况表内容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产生争议,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单位声明:
本单位对该完成人被推荐无异议。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排名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
单位性质
传真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声明:
本单位同意完成单位排名,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十、推荐单位意见
(理事、专家推荐不填此栏)
推荐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推荐意见:
声明:
本单位所提供的推荐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十、理事(专家)推荐意见
(单位推荐不填此栏)
姓名
专业专长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推荐意见:
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推荐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有材料虚假或违纪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产生争议,保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理事(专家)签名:
年月日
十一、附件
1.核心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3.应用证明(模板见附表1)
4.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表2)
5.其他证明
附表1
应用证明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单位注册地址
应用起止时间
经济效益(万元)
自然年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累计
所列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计算依据:
具体应用情况:
应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合作方式
合作者/
项目排名
合作时间
合作成果
证明材料
备注
承诺:
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本项目完成人合作关系及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
第一完成人签名: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填写要求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须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
形审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申报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包括电子版申报书和书面申报书两种形式。
申报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部分)和附件(第十一部分)。
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书面申报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书面申报书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
电子版申报书主件及附件,以光盘形式随书面申报书一并寄送。
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编号:
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2.项目名称:
不超过30字。
应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的表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
3.主要完成人:
依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所列的完成人应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
完成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主课题的验收委员不能作为候选人。
4.主要完成单位:
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排序。
5.推荐单位:
指按照本年度申报通知所列申报渠道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包括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各专业分会,地方食品学会,全国性的食品相关行业协会。
若选择单位推荐,则填写第十部分推荐单位意见。
6.推荐理事(专家):
指按照本年度申报通知所列申报渠道具有联名推荐资格的理事(专家)。
包括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已获得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及非本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同领域专家。
每项申报需符合推荐资格的2人联名推荐。
若选择理事(专家)推荐,则填写第十部分理事(专家)推荐意见。
7.任务来源:
指直接支持本项技术研究的计划、基金等,请按项目任务的来源选择以下相应类别:
A.国家计划:
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
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
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
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企业:
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
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非职务:
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H.自选:
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I.其他:
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
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
7.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不超过300字。
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不超过10项。
8.授权发明专利(项):
指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
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
9.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指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授权的软件著作权。
10.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验收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不超过1200字。
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及效益情况等。
三、主要科技创新
1.主要科技创新
不超过5页。
该部分是申报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
应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证明材料为依据(如:
专利、验收、论文等),客观、真实、准确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
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支持其成立的专利授权号、论文、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科技局限性
不超过1页。
简明、准确地阐述本项目在现阶段还存在的科技局限性及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
四、客观评价
限2页。
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
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一般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时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应用情况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2014年7月15日以前应用)的证明材料。
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二年以上。
2.近三年经济效益
仅填写项目完成单位及其他应用单位产生的经济效益。
按表格栏目填写。
其他应用单位应在推广应用情况中《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所列单位范围之内。
新增销售额:
新增销售额指完成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及应用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所新增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额,在填报时应用单位应扣减技术应用前的该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基数,填报数据中如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相关数据的,需要抵消重复计算的部分;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的贡献率,并在填报说明中要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填报数据应有真实来源和支撑证据,相关支撑材料在提交应用证明时应一并提供。
新增利润:
如果应用单位能够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指新增销售额扣除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如果应用单位不能做到对项目技术应用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成本、税金单独核算的,新增利润可按新增销售额乘以企业综合销售利润率进行测算;如果技术应用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应用贡献率的影响。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
需说明新增销售额和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以及其他证明内容。
应用单位在提供应用证明时应附支撑以上说明的证据资料。
其他经济效益指标的有关说明:
不超过300字。
如果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两个指标不能有效反映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贡献,项目单位可自行增加其他效益指标,但需说明其他经济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
包括新增税收、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降低能耗等。
3.社会效益
不超过600字。
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六、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按表格栏目填写。
主要获奖人只填写前5人。
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不超过10件)
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应按与主要科技创新的密切程度排序,前3个应填写核心知识产权。
核心知识产权须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其他栏目。
发明专利需标明有效状态:
有效,到期失效,未缴费失效等。
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
本表所列知识产权用于报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的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字承诺。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工作单位:
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二级单位:
填写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
完成单位:
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发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填写完成人曾获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
本栏目只可列出第六项中所包括的3类科技奖励。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
不超过300字。
应具体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第几项科技创新;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要细致说明本人独立于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证明材料。
提及的证明材料如存在于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应写明目录编号,否则应在附件中提供并注明附件编号。
完成人应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完成单位文字说明并盖章,随申报书一并报送。
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如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相同,则只需盖一个;如不同,应同时加盖。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详见第十部分《附件》的具体要求。
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单位性质:
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A.高等院校;B.科研单位;C.企业单位;D.其他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
不超过600字。
完成单位应在单位盖章处盖章。
十、推荐单位意见(理事、专家推荐不填此栏)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申报书材料。
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
不超过600字。
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在推荐单位盖章处盖章。
十、理事(专家)推荐意见(单位推荐不填此栏)
推荐理事(专家)应认真审阅申报书材料。
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
不超过600字。
由推荐理事(专家)填写,并在理事(专家)签名处签名。
十一、附件
附件包括“核心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其他证明”等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书面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
(1)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不超过3件):
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提供复印件即可。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提供复印件即可。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
动植物新品种、农药、食品、压力容器等。
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3)应用证明:
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2014年7月15日以前应用)。
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
要求提供原件。
(4)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
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证明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名。
并填写《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独立完成的可不提交此说明。
合作方式:
包括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获奖、工艺规范、产业合作、其他。
合作者/项目排名:
填写此项合作内容中涉及的完成人及其在项目中的排名,合作者应该在证明材料中体现,如专利合作,合作者应同时为对应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至完成时间范围内。
合作成果:
只需要列出成果名称,如专著名称、论文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合同名称等。
证明材料:
直接列出证明材料的附件编号即可(一般都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体现,如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如没有证明填写无。
(5)其他证明: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检测报告等。
提供复印件即可。
论文须提供全文或首页复印(或扫描)件,不超过10篇。
2.电子版附件
(1)核心发明专利的电子版附件需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PDF文件提交。
应用证明和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以PDF文件提交。
(2)电子版附件的其他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
以JPG文件提交,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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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 科学技术 学会 科技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