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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单挂帐管理办法三篇
签单挂帐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
签单挂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会所收银管理,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促进会所经营业务的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促进会所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可以给予部分个人和单位消费签字挂帐的权利。
第三条单位签字挂账规定:
1、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签署《签单消费协议书》.
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签字消费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必须停止签单。
财务部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及时通知到会所收银员。
4、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协议)的;遇此种情况,必须由会所总经理或者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公司其他人(含其他部门经理)无权担保挂帐。
第四条挂帐应收账款的催收
1、应收账款由财务部负责催收,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应收帐款核算和催收工作。
2、财务部催收时间为双方协议规定时间,个人签单次月催收。
3、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4、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挂帐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1、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
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要求正楷签字),金额是否正确。
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2、财务部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若经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3、财务部会计于每月25日上午11点前把截至当前的签单挂帐明细表打印报财务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4、吧台之间帐单传递:
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
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5、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第六条公司内部消费签单规定
1、公司内部招待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公司在会所内的所有招待均须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2、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业务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
签字批准后按标准要求进行招待。
3、凡属招待的账单必须详细说明被招待人的姓名和招待事由,并有经办人员的签字。
4、各部门招待结算签单时须向收银员出示总经理签字同意招待的批示,收银员将批示原件附在帐单后送交财务部;如当时无批示原件,部门负责人须将帐单提交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起草、修改和解释工作。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制定、修改经总经理签批后实施执行。
篇二:
签单挂帐管理规定
为加强信用风险控制,确保挂帐消费营业款项安全、及时收回,保障饭店利益,对挂帐权限、流程和结算作规定如下:
一、签单挂账的权限。
(一)申请签单的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并与饭店签订《信用协议书》,方可享有签单挂账的权利。
(二)饭店内部员工消费的需现结,不得挂账。
(三)销售部员工可为需要临时挂账的客户提供担保,挂账金额3000元以下报副总经理签字批准,3000元以上需报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挂账。
二、申请签单挂账的流程:
1、签单挂账的单位,原则上只限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
2、其他单位挂账,需提供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公司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核实原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核实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签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通过饭店财务、销售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的信用等级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签单挂账业务。
3、总经理批示后,销售员与需要签单挂帐的单位商洽相关协议相关条款,签订协议并附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财务部执行。
4、财务部收到协议后,在饭店管理系统上为该挂帐单位建立账户和设定挂帐限额等。
5、当未与饭店签订挂账协议的客户在本店消费后要求挂帐时,必须由饭店销售员进行签字担保后,按权限报XX或总经理记入该销售员的个人账户内,如担保人不在饭店需先以电话形式与担保人确认,待担保人回来后补签。
6、挂在销售员临时担保的款项,必须在挂账当日开始七日内清算完毕。
三、挂账款项的结算
前台收银员在结算时要了解该消费单位或个人是否已与饭店签定协议,有协议的单位,结算期按协议中约定的时间结算;无协议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挂账,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卡方式结算,如有特殊情况,需有饭店销售员签字担保方可有效,发生的消费从消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如未能在当月结算完毕的,财务部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不是协议单位有效签单人参与消费的账单,需有协议单位有效签单人临时指定的人员签单,并有饭店销售部人员签字担保方可入账,作为日后结算的依据;
前台收银员不得将无有效签字人或担保人签单的账单入账,违规操作将按饭店相关制度予以考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将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财务部加强对签单挂账的账单所涉及的相关权限和规定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挂账规定的账单予以退回。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立即实行,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篇三:
签单挂帐和折扣管理办法
第1条为规范体验馆收银管理,避免呆帐、逾期帐的出现,并促进体验馆销售业务的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为了促进体验馆销售业务的开展,公司可以给予部分单位消费签字挂帐的权利,个人消费严禁签字挂帐。
第3条公司、单位签字挂账规定:
3.1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签署《签单消费协议书》。
协议签订前,首先由楼面部门和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
若可行经楼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
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3.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3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造成损失,按3.1条处理;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必须停止签字。
财务部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
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及时通知到体验馆收银员。
3.4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协议)的;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体验馆总经理或者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公司其他人(含其他部门经理)无权担保挂帐。
第4条挂帐应收账款的催收
4.1应收账款由财务部和客服部共同负责催收,客服部安排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和催收工作。
4.2财务部催收时间为双方协议规定时间,客服部应经常做好客户的联系工作,在做好推销的工作同时帐款催收工作。
客服部和财务部应交流客户情况和催收帐款情况。
4.3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及时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当月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4.4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5条挂帐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5.1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
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
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与该客户负责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2财务部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5.3财务部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5日、15日、25日上午10点前把截至当前的签单挂帐明细表打印报财务部经理、客服部经理和总经理。
5.4帐单传递:
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与各部门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
若出现因传递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5.5往来财款会计审核后退回体验馆收银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第6条公司内部消费签单规定
5.1公司内部招待严格按照经济或工作餐标准进行招待,公司在体验馆内的所有招待均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
5.2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业务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按标准要求进行招待(包含量金佳信各部门)。
5.3凡属招待的账单必须详细说明被招待人的姓名和招待事由,并有经办人员的签字。
5.4各部门招待结算签单时须向收银员出示总经理签字同意招待的批示,收银员将批示原件附在帐单后送交财务部;如当时无批示原件,部门负责人须将帐单提交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7条折扣的管理规定
6.1折扣包括:
正常的菜金折扣、免零、赠券、送菜等。
6.2偶发事件折扣:
通常是指因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发的宾客投诉,可按菜金9折处理,如遇客人有严重投诉直接影响公司声誉的,可视具体情况提高折扣率,事后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6.3体验馆总经理、楼面经理、客服经理、财务经理经协商后制定不同折扣标准,
经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折扣标准的制定要考虑促进销售、VIP持卡客户和签单协议、公司成本等多方因素。
折扣标准经批准或者变动批准后,须在当天由财务部书面通知收银员。
6.4体验馆收银员在收现金时可以进行免零折扣,标准如下:
消费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折扣不满5元的零头和大于5元不满10元的部分。
消费金额在500元以上者,可以折扣不满10元的部分。
6.5体验馆楼面经理以下人员无直接打折的权利,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体验馆总经理按规定批准执行。
6.6在处理客人投诉或遇紧急情况时,经体验馆楼面经理或者客服经理批准后,楼面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可先做超出权力范围折扣或招待处理,并在账单上签字,但事后必须落实责任人说明原因,由体验馆总经理补签字并做出内部处理意见,然后报综合管理部决定处理意见。
6.7正常情况下,体验馆总经理、楼面经理或者客服经理有菜金八八折及送菜(海鲜酒水除外)的权利,每餐送菜3个的权利,且单菜价格不得超过58元;楼面主任有菜金九八折、每餐送菜1个的权利,单菜价格不得超过38元。
各级人员当天送菜个数不得累计使用。
一般情况下,打折不送菜,送菜不打折,因工作需要超出权限要报请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若发现私自加菜、低标高上、一桌多送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当餐消费金额2倍的扣罚及公司通报批评。
6.8超规定权限的折扣账单必须说明原因,所有折扣均不得以“常客”或“熟客”为由。
属于服务或菜品质量问题的要附上处理结果和内部处理意见,由经办人、体验馆总经理或者楼面经理、客服经理签字,报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审批。
6.9所有折扣均须客人和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缺少者由收银员负责赔偿折扣部分。
第8条主任以下级别销售惠赠权利。
7.1服务员每月有赠送熟客或对服务给予评价的顾客小食5份的权利。
7.2服务员参与销售,每销售一瓶售价在600元以上酒水的,可获得一次赠送客人100元以下赠卷的权利。
第9条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由财务部与综合管理部共同修改和解释工作。
第10条本管理办法制定、修改经总经理签批后实施执行。
第11条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XX月XX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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