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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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1
宁夏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
实施方案
宁教字[2014]17号
为扎实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宁夏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宁师院发[2012]144号),特制定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
通过导师指导,使青年教师在较短时间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高校教学规律,完善与专业人才培养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锻炼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能够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二、指导对象与时间
1、指导对象:
2013年秋季以来新上岗教师。
2、指导时间:
2014-2015学年。
三、指导内容
(一)教学基本能力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熟悉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3、每学期听课(主讲课程及相关课程)2门以上,每门课听课不少于10课时;
4、第二学期举行汇报课一次;
5、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教学工作。
(二)实践基本能力
1、根据专业特点,安排青年教师到校内实验(训)室锻炼,增加实践教学能力;
2、到本专业校外实习基地锻炼。
(三)教科研能力
1、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承担相关教科研任务;
2、根据专业情况,年度内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1篇。
(四)学生管理能力
参与学生教育,积极承担导师工作,每学期指导学生不少于8次,并做到有记录、有效果。
四、职责分工
(一)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院(系、部)提报的《青年教师指导任务书》(附后),做好备案工作,根据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做好相关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各院(系、部)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青年教师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工作;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与青年教师一起研究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2、安排青年教师随堂听课,不少于10课时;
3、指导青年教师拟定授课计划和教案;
4、每学期听青年教师课至少10课时,评课至少5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检查青年教师教案及听课情况;
6、组织指导青年教师汇报课;
7、指导青年教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8、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为青年教师创造教科研机会;
9、每学期对青年教师做出书面评价。
五、评价考核
1、由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情况和教学能力进行随机跟踪检查。
2、请各院(系、部)于第二学期组织青年教师汇报课,进行评定总结,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每学期末由各院(系、部)负责收取青年教师个人总结,同时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青年教师予以定性评价,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凡被聘任的指导教师,由各院(系、部)根据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及青年教师培养效果对指导教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价。
根据考核结果,如实核定导师工作量及工作津贴。
5、实行“优秀导师”奖励办法。
附件:
1.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表
2.青年教师指导任务书
教务处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表
分值类型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分数
制定专业发展培养方案
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即有整体计划,也有阶段性安排,可操作性强。
15-20分
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计划目标不明确,内容不详细或只有整体计划,没有阶段性计划,可操作性不强。
1-14分
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环节
能够认真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内容、书写教案、讲稿、掌握课堂时间分配、板书安排等,记录详实。
15-20分
不能认真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教学环节,记录不详实。
1-14分
检查、指导青年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认真检查、指导青年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不少于5次,并有详细记录。
15-20分
检查作业批改情况不满5次,每缺1次减4分。
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
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不少于5次,有记录。
10分
上示范课不满5次,每缺一次减2分。
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帮助他们指导学生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有记录。
6-10分
没有指导或指导没有针对性,也没有记录。
1-5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提高
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制定进修计划,明确发展方向。
6-10分
没有制定青年教师进修计划或没有明确发展方向。
1-5分
对青年教师考核评价
每学期对青年教师的政治表现,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书育人、学生管理等工作情况写出客观评价意见。
6-10分
没有写出评价意见或不认真进行评价。
1-5分
加
分
1
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提升迅速
被评为校级或以上优秀教师或其他荣誉称号,每项次加5分。
2
青年教师业务能力进步快
考核期间内参加学校教学比赛获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青年教师在学生评教中,两个学期平均分数达到90分以上,加2分。
3
青年教师理论素养得到提升
在CN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5分。
考核总分
附件2:
青年教师指导任务书
1、基本情况
1、青年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行政职务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到院(系、部)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时间
拟任教专业课程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时间
专业
教学任务
时间
课程
班级
周课时
累计课时
2.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行政职务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任教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时间
任教专业课程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时间
专业
教学任务
时间
课程
班级
周课时
累计课时
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时间
内容
三、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1.岗前培训
时间
内容
等级评定
2.开课前试讲
时间
试讲内容
等级评定
3.青年教师随堂听课
时间
课程
班级
内容
简记
4.指导教师随堂听课
时间
课程
班级
内容
简评
5.参加教研活动
时间
地点
主题
简记
6、导师指导记录
时间
地点
内容
效果
四、青年教师培养考核
1.课堂教学质量评定
时间
成绩
等级评定
2.汇报课评定
时间
班级
内容
参加人员
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3.个人总结
五、青年教师培养评价意见
指导教师评价意见
签名:
系院
部意见
对青年教师评价意见及等级评定
院(系、部)(章)负责人:
年月日
对指导教师评价意见及等级评定
院(系、部)(章)负责人: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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