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与矿山救护队处理火灾事故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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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与矿山救护队处理火灾事故预案汇编
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与矿山救护队处理火灾事故预案汇编
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采石厂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塌方,人员轻微受伤等一般事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报当地政府和上及主管部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本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厂内任何人员均要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调用的任何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本预案内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药品和资金等,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采石厂位于、、、、、、、、、,现有员工12人,有一座品质优良的建材石矿山,可开采储量达到9万吨。
应急设备有铲车2台、钻机1台、小车1台、运矿车3台、铁锹10把。
需要设备可以随时联系。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设备伤害、人员中毒、窒息等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组织体系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厂长)
副指挥长:
(副厂长)
成
员:
本厂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厂长及各部门班长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厂长为副总指挥,负责本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办公室。
应急专业小组
事故救援组:
安全保卫组:
物资保障组:
发生事故时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监控方式
危险源的监控,由各本厂安全员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
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以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方法
具有危险源的部位,要根据危险源的特征确定主要监控的方法、参数、指标,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4.1.3预防措施
危险源有日常的检查制度。
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
各施工小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并确定预警和响应的条件、程序,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预警的方式
采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后,要立即启动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当本石厂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厂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应请求应急升级,启动上一级预案,依此类推,直至启动政府预案。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小组要立即启动本厂现场处置预案实施自救,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在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请求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立即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安全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厂长)和副总指挥(安全副厂长)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或现场临时指挥部地点,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各专业救援组组织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4.3.2信息上报
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当地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告。
4.3.3信息传递
采石厂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专家组以及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
5、应急响应
5.1事故的分级
I级:
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
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
II级:
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
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
III级:
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5.2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
注意:
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
厂办负责向县、乡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
最早发现者:
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
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
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组长、副厂长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组长或副厂长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县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当事故得到控制,由县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并落实防范措施。
6信息发布
6.1信息发布的部门
上报后由县政府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
6.2应急信息发布原则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7后期处置
7.1现场监测和恢复
应急救援过程中和结束后,由专业应急救援组和本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进行检测、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指挥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和环境污染因子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于被事故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
恢复方案由本厂提出,报县有关部门审核,消除事故及其救援过程留下的隐患,防止事故“死灰复燃”。
7.2善后及赔偿
善后处理由厂长和副厂长负责接待、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依法进行善后处理赔偿。
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
7.3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
由厂长或副厂长召开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专业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有效、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县有关部门申请修订。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通信联系
通讯保障组可在接到事故指令15分钟内提供扩音用具或对讲机交付指挥部使用,30分钟内提供应急救援指挥部所需电话号码。
8.1.2信息保障
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和追踪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应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厂内、外部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交流与协作。
8.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组织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队伍在展开应急行动时必须佩带标志身份的应急臂章。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厂办负责购买和储备。
石厂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应急人员和设施的专用标识,以备应急使用。
展开应急行动前,对投入使用应急装备要粘贴应急标识,确保应急装备运输和转移环节顺畅;应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计样式,各专业应急救援组自行印制和管理。
8.4经费保障
各小组做出应急费用预算,确保应急救援消耗和应急处置支出。
8.5 其他保障
安全员负责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证交通畅通。
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副厂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要求疏散区域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实施区域管制。
厂办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确保救护及时。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为保证本石厂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有效运作,安全副厂长负责对综合应急预案中相关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安全员负责对本厂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
9.2演练
厂办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估,并对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10奖惩
10.1奖励
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由厂办给予表扬、奖励。
10.2处罚
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由厂办或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定义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报确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确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厂长签署发布实施。
11.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解释,并监督执行。
11.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矿山救护队处理火灾事故预案
1、矿山救护队电话值班员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发出警报。
2、电话值班员应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
3、立即向值班中队长报告。
二、事故出动
1、值班指挥员或安排专人立即向救护大队和矿调度室汇报。
2、救护大队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古交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太原煤矿安全监察局汇报,并做好记录。
3、按照火灾事故携带装备。
4、立即出动救援小队。
三、到达事故矿井
1、到达事故矿井后,小队人员立即进行战前检查,整理装备,做好下井准备。
2、领队指挥员必须向事故矿井详细了解下列基本要素: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类别、范围,尚在灾区的人员数量及位置,矿山救护队到达前采取的措施。
②事故区域的通风、瓦斯、煤尘、温度、巷道支护情况及断面、机械设备、供水管道及消火器材情况。
③该矿与周围矿井的联接关系。
3、建议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协助事故矿井制定抢救方案,参与抢救指挥。
4、指挥员接受任务后,立即向各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情况、完成任务的要点、行动路线,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侦察工作
1、侦察小队应准确探明事故类别、原因、范围、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地,以及通风、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
2、进入探险小队必须带齐个人及小队装备,侦察小队不得少于6人,必须有中队指挥员带领进行。
3、井下要设侦察临时基地和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
只有在抢救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不设待机小队。
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
在行进时要注意暗井、溜煤眼、淤泥和巷道支护等情况,视线不清时可用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
4、侦察小队进入灾区时,要规定返回的时间,如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援救。
5、侦察行进中,在巷道交叉口要设明显的标志,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
6、侦察小队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7、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8、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五、灾变处理
(一)一般战术
1、积极方法灭火
①用水灭火;
②用惰气灭火;
③用高、中倍数泡沫灭火;
④用灭火器灭火;
⑤用砂子、岩粉、泥土及其它不燃性岩石和材料等直接压灭
火焰;
⑥破开和取出燃烧物,然后用水浇灭;
⑦用水灌注火区。
2、隔绝方法灭火。
①封闭所有与地面连通的巷道和裂缝;
②用密闭墙隔绝火源和发火区,然后采用均压技术或灌注泥
浆、河沙、粉煤灰,加速火区熄灭。
3、综合方法灭火。
先用隔绝方法灭火,待火已部分熄灭和温度降低后,采取措施控制火区,再打开闭密墙用积极方法灭火。
在选择灭火方法时,指挥员应该考虑火灾的特点、发生火灾的地点、范围及灭火的人力、物力。
一般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采用积极方法灭火。
(二)风流控制
1、正常通风
2、增减风量
3、风流短路
4、区域反风
5、隔绝风流
6、调节风流
(三)火风压
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标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称为火风压。
其特点:
1、高温火烟流经的井巷始末两端的标高差愈大,火风压值愈大。
2、火势愈大,温度愈高,火风压就愈大。
3、火风压的方向,永远向上。
(四)均压灭火
均压灭火就是降低采空区和已采区两侧的风压差,减少漏风,以达到预防和消灭火灾的措施。
具体方法有:
①调整风路系统,利用并联网路,改变有关风路的风阻,减少通风压力和压力差;
②利用调节风窗和局部通风机增、减火区风压;
③利用调压风管和调压气室;
④利用角联网路进行调节风压。
(五)一般原则
1、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队,根据火灾的位置,小队执行紧急任务的顺序如下:
①进风井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派1个小队去处理火灾、封盖井口;另1个小队去井下救人和扑灭井底车场可能发生的火源。
②井筒和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危险地点救人。
③当火灾发生在矿井进风侧的硐室、石门、平巷、下山和上山,而燃烧的火灾气体可能扩散到另一个采区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最危险的采区救人。
④火灾发生在采区平巷、石门、硐室、工作面、通风平巷、人行眼和联络眼中,应派1个小队以最短的路线进入回风道去救人,另1个小队从进风侧进去灭火,并在必要时抢救灾区人员。
⑤当火灾发生在回风井井口建筑物、回风井筒、回风井底车场以及毗连的巷道中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这些巷道中救人。
2、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
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
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渐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水量和畅通的回风道,防止水煤气爆炸。
3、用水或注浆的方法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
4、用水灭火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火源明确。
②水源、人力、物力充足。
③有畅通的回风道。
④瓦斯浓度不超过2%。
5、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6、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7、扑灭硐室火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因高温运不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②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③蓄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8、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①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
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立永久密闭墙。
③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
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④密闭的密闭墙发生爆炸密闭墙被破坏时,严禁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或探险,应在较远的安全地点重新建造密闭。
9、在建造和封闭密闭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中的密闭墙应同时建造。
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后封闭主巷。
②火区主要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中的密闭墙应开有门孔,其它一些密闭墙可以不开门孔。
封堵门孔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最快的速度同时封堵,在建造防爆墙也应遵守这一规定。
10、在隔绝火区时必须做到:
①密闭墙的位置应选择在围岩稳定、无断层、无破碎带、巷道断面小的地点,距巷道交叉口不小于10米。
②拆掉压缩空气管路、电缆,使之不通过密闭墙。
③在密闭墙中装设注惰性气体、采气样测量温度用的管子,并装上有阀门的放水管子。
④经常检查瓦斯,在火区瓦斯迅速增加时,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可进行远距离、大面积封闭,当火区稳定后,再缩小火区。
11、火区封闭后,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①人员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24小时之后进行。
②密闭后应采取均压通风措施,减少火区漏风。
③如果火区内氧含量、一氧化碳含量及温度没有下降趋势,应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六)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方法
1、进风井口建筑物火灾
①立即反转风门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
②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引导人员出井。
③迅速扑灭火源。
2、井筒中的火灾
①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采取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
②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
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
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通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通风机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它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
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
当停止主要通风机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危害。
多风井通风时,发生火灾区域回风井的主要通风机不得停止。
3、井底车场的火灾
①当进风井井底车场和毗连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不使火灾气体侵入工作区。
②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
③矿山救护队要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灭火和阻止火灾蔓延。
④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或破碹,施设水幕。
⑤如果火灾的扩展危及关键地点(如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则主要的人力、物力应用于保护这些地点。
4、井下硐室中的火灾
①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道时,应反风或风流短路。
②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所经两巷道的连接处时,则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局部反风。
。
③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
④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⑤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为防止氢气爆炸,应切断电源,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
5、倾斜巷道中的火灾
①倾斜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可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区域反风等措施。
②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回风风流巷道,则保持正常风流方向。
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
③扑灭倾斜巷道下行风流火灾,必须采取措施,增加进入的风量,减少回风风阻,防止风流逆转,但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
如有发生风流逆转的危险时,应从下山下端向上消灭火灾。
在不可能从下山下端接近火源时,应采取综合灭火法扑灭火灾。
④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向上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如设置保护吊盘、保护隔板等。
⑤在倾斜巷道中灭火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顺槽、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
不能接近火源时,则可利用矿车、箕斗,将喷水器下到巷道中灭火,或发射高倍数泡沫、惰气进行远距离灭火。
6、平巷、石门和其它水平巷道中的火灾
①位于矿井或一翼总进风道中的平巷、石门和其它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反风、风流短路、多风井双区域反风、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
在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转。
②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视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
如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人员和阻止火势蔓延,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
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7、采煤工作面火灾
①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
②急倾斜煤层采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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