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克经销商合同及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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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克经销商合同及附则
德力克经销商合同及附则
————————————————————————————————作者:
————————————————————————————————日期:
经销合同
德力克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所在地:
沈阳市和平区
合同内容
一、总则 基本条款
二、附则1 基本贸易条件协议
总则
基 本 条款
甲方:
辰午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江门新会永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序言
在建立合作关系之前,甲方与乙方必须首先就合作框架达成一致,该合同将体现合作框架并详列双方的购销关系。
双方合作的基础基于双方对该合同规定事项的遵守。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兹达成如下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授权及合同双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1授权
1.1.1乙方授权甲方为德力克系列产品在(东北地区)(城市/地区,以下简称“区域”)唯一代理商,具体经销范围仅指(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 ),包括甲方负责该区域内零售及经销及网络经销。
1.1.2代理期限:
合同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年.( )年()月( )日----( )年( )月( )日
1.2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向对方承诺如下:
(i) 其具备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各项权利、义务的权限;
(ii)其已采取所有适当和必要的公司授权行动,以授权签订和交付本合同;
(iii)不存在任何可能威胁到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诉讼争议。
(iv)甲方承诺为推广乙方产品提供形象专卖店,专卖店形象由乙方提供形象设计
(v)乙方提供经销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
(vi)甲方必须承诺在形象专卖店内不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2.产品、库存及订单
2.1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2.1.1本合同中“产品”是指由乙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甲方并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在授权区域内进一步代理经销的“德力克”品牌产品。
自乙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仓库并由乙方相应代表或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完毕之时起,由乙方转至甲方管理(此过程简称“交付”)。
2.1.2产品由乙方交付完毕至甲方之时起,产品损毁、灭失的所有风险将转移到甲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1.3作为本合同项下产品销售的条件,同时也为了促进和帮助乙方对产品的经销,双方同意遵守下述条件:
(i)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出口及以任何形式销售或提供给指定区域、指定专柜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ii)所有产品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标明重量或体积。
甲方应当以产品原有的形式和包装来分销,不得在重量、体积或其他方面做任何改动。
(ⅲ)甲方有权根据配方或容器改变的需要,调整产品重量或包装。
如有统一包装规格变更,乙方将提前于发货的30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有违背上述条件,双方任一方有权立即中止所有供货.
2.2安全库存
鉴于双方均意识到乙方的库存量是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销售产品数量的计算依据,双方均同意遵守下述库存管理规定:
2.2.1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确保零售专柜和乙方仓库的产品达到各自的安全库存标准。
甲方的安全库存由甲乙双方根据未来15天的销量预测而协商制订,甲乙方必须及时更新其电脑系统中的安全库存信息,以确保数字的准确性。
2.2.2为保障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由甲方正常销售,甲方有义务储存足够量的安全库存,以随时满足甲方在区域内未来15天每种产品的销售需要,并在交付后24小时内将货品分类放入仓库货架并登录电脑系统,以保证供货充足。
2.2.3甲方须建立从乙方处购入产品的专用库存位置,负责制作储货架,分类有序地陈列和放置产品,确保产品存储安全、便于识别、(进出货)操作方便。
2.2.4乙方应当负责妥善和持续地管理和处理在其仓库内的产品更新换代工作,并应根据乙方传达的标准采用一切必要措施达到储存的特别要求。
尤其是,甲方有义务安装冷暖空调,以将产品存放于10-29摄氏度的气温环境。
若产品在不符合本款规定的仓储环境下储存,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3订单、供货及验收
2.3.1甲方应根据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制定合理订单,每份订单都代表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完全理解和接受。
乙方在确认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甲方订单产品。
若乙方不能确认订单,亦应在收到订单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乙方做出说明,若甲方既没有向乙方确认订单,又没有对乙方的书面说明,乙方有权最迟在第三个工作日向甲方订单专员电话咨询或投诉。
甲方并不排除会以更短的时间响应乙方订单。
对于甲方已收悉确认的订单,除非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撤销或更改。
乙方的订货计划,需由甲方所派区域负责人协同乙方共同确认,并由乙方业务负责人签字认可盖章后确认传真到甲方即生效。
对于乙方不按照上述方式所下的异常订单,甲方有权不予以确认。
2.3.2甲方保留全部或部分接受订单的权利。
未经甲方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通过实际履行进行确认,任何订单均不视为已被接受。
尽管有上述规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推迟、减少、拒绝全部或部分甲方订单,同时乙方会提前知会甲方。
3.产品价格、品种及规格
3.1甲方将在授权区域内负责产品经销和管理,但应考虑为乙方协调整个产品销售网络制订经营政策提供观点和建议。
3.2乙方有权在百货商店零售专柜或他特殊节庆时期以特别价格进行促销或推广活动,甲方配合执行促销价格,乙方要提供相应的赠品支持.
3.3乙方有权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情况等因素对产品价格做出统一调整。
乙方如有变动应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4产品品种及规格详见甲方产品价格表(乙方盖章有效)。
4.产品交付
4.1乙方供货给甲方所产生的产品包装费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4.2乙方按标准包装交付产品。
乙方可自动将订货数量上调或下调至最小包装单位数量。
因此推荐甲方按照乙方对应产品的最小包装单位数量的整数倍数订货,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3甲方须指派专职仓库保管员负责仓库工作,该人应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甲方所需各类报表。
4.4甲方对乙方运达的产品必须进行现场据实、详细验收(以甲方发出的《发货单》为依据);甲方人员在甲方送货回单上签名并加盖甲方收货章后视作甲方验收完毕,即可视为对产品的种类、数量、包装无异议。
如甲方在收货过程中,出现原箱产品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到货短少、包装破损、货物残损及保质期不符等问题),甲方应当据实签收符合货权转移要求的实际数量的产品,并要求承运人在送货凭证上书面确认,同时甲方应保留相应的可被乙方采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等)。
并在24小时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工作日内给与甲方确认并做出处理答复.
4.5乙方应当在交货查询时提供有关产品的订单号以方便甲方进行核查。
如果甲方没有在货物交付起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查询,则甲方将被认为已经查验并接受了乙方交付的产品,并确认产品处于良好状态且数量无误。
5.付款及税票
5.1基本原则
5.1.1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发出甲方所购货物的同时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同时寄送给甲方指定人员。
5.1.2如甲方实收数与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数额有差异,由甲方、乙方、物流方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差异数额。
差异数额在乙方发送甲方下一次所购货物时以货物的形式补偿(或扣除)给甲方。
5.2乙方收货日期的确认
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收货签收单上签收、盖章完成后当日回传乙方,经乙方确认的日期为甲方收货日期。
6.市场运作:
6.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对甲方的《对帐函》加以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寄给甲方,双方往来账目,以对帐函回执为准(双方往来账目包括产品、货款及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6.2甲方零售网点的销售人员由乙方负责培训。
6.3若市场需要对已方产品开展促销活动,应由甲方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出促销方案,乙方应按甲方方案实施。
必须取得乙方书面认可后甲方方可执行,否则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乙方责任与义务
7.1.1已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等的证件复印件。
7.1.2已方提供由市场管理人员、策划人员、培训人员组成的市场指导小组以协助甲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促销活动的谈判和执行、提供策划推广方案、指导产品宣传和销售技巧、招聘和培训专柜主管、美容顾问等。
7.1.3已方根据市场开发情况提供相关宣传和促销设备的支持,乙方帮助甲方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7.1.4完全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与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配合乙方相应工作。
如因甲方存储、保管不善引起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2甲方责任与义务
7.2.1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和流程代垫一定的促销费用。
7.2.2乙方必须为运作甲方产品的经营业务配备相应足够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内勤人员等。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市场日常的促销谈判以及执行工作。
7.2.3甲方应保证授权区域所有授权渠道的甲方专柜内的货源充足,并保留有合理的安全库存。
7.2.5甲方应每月及时、准确地将本地市场、客户和乙方产品销售信息免费提供给乙方。
7.2.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当地市场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场地。
7.2.8遇有消费者提起的产品责任或其他索赔,或由政府部门就产品提出任何质疑,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配合乙方进行处理。
非经乙方同意或经司法裁决,甲方不得擅自对消费者做出赔偿、赔偿承诺,或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否则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8.保密条款
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涉及技术、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包括甲方接受乙方培训时获得的资料和技术),甲方必须绝对保密。
本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或终止后持续有效三(3)年。
9.退换货处理
9.1产品退换货处理规定
9.1.1甲方收到乙方产品两个月内,若乙方产品本身质量确实出现问题(需提供相应可被甲方接受的证据),则由乙方无条件负责退换货或者更换包材,甲方应积极配合。
(a)9.1.2甲方库存产品出厂日期在1年以内未分销出库且包装完好的产品,甲方可以依据乙方书面文件或批复内容进行退换货,否则其他情况下乙方原则上可不接受退换货要求。
10.有效性、期限与解除
10.1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10.2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在发生下述情况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立即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依法终止本合同:
(i)如果任何一方停业的指令或方案已经通过,或该方被正式要求进入破产程序,或该方进入资不抵债状况;
(ii)如果任何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且该违约行为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十五(15)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11.合同的完整性
11.1本合同取消并替代双方先前就产品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安排或承诺。
11.2本合同并不排除甲方及乙方之间可能达成其它补充协议。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当以中文书面合同方式做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11.3本合同项下的基本条款和附则构成完整的合同。
后附的附则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2.其他事项
12.1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另行商定,重新订立合同。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订,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国税号:
国税号: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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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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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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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基 本 贸易 条件
德力克品牌合同附则(交易条件)
1.供货价格
乙方以德力克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折作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建议市场零售价,乙方应向甲方承诺保证各区域市场零售价格的一致
保证网络经销折数统一
2..发票: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于货品发出后1个月内将发票提供给甲方.
3.订单:
以甲方订货明细为生效订单,乙方提供甲方订单产品,在推动新品时,双方协商确定经销产品
甲方有义务提供市场销售信息。
4.货品调换:
乙方应给予甲方一定比例的货品调换,但甲方在订定货品时会慎重确认,尽量减少货品调换,但在市初期,希望给予半年10%的数量调换.
5.运输:
乙方负责货品出场到甲方指定场所的运输及保险相关费用,甲方自行负责区域内货品的运输及费用。
6.货品交付:
订单生效日10日内到货,货品于甲方指定场所交付.(乙方考虑特殊天气因素,路途遥远因素,货品包装及安全考虑)
7.结算方式:
采用批结方式.甲方于第二次及每次订货时,给予乙方结款上批订单已售产品货款.达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8.员工培训:
定期派员提供销售员培训,提供完整培训资料及宣传资料。
9.合同生效日:
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10.客服维护:
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出现任何顾客及周围场所产生人身伤害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产品功能及材质最终解释权
11.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顾客就产品质量及使用的咨询
11.终端促销:
为了推广产品,提升销量,乙方配合于每笔订单提供相应赠品,甲方应返还未赠出赠品.
11.合同须附附件:
德力克产品零售价格甲方公司资格证件 乙方产品质检报告相关及乙方公司资格证件
12.其他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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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克 经销商 合同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