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8 中级 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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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8中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1章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
第1节第一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体系
一、社会工作法规体系[了解]:
提问
(一)法规的含义
含义:
是指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行政机关为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维持社会各方面的运行秩序和对社会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广义)
特点:
规范性
强制性
(二)法规的主要种类
(三)法规的制定过程----严肃性
种类
制定主体
程序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提议--审议--表决--发布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法规(自治)
地方人大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二、社会政策体系[了解]:
提问
(一)政策和公共政策
1.政策:
政府和政党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总体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行动的总和。
2.公共政策
含义---政府或政党为了维护经济与社会正常的运行与发展、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特点---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阶级性、社会性。
种类---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文化政策、环境政策、国防政策、外交政策
---全国性公共政策、地方性公共政策
3.政策文件
含义---以各种形式发布的政策文本
种类---公开发布、内部发布
---保密文件、非保密文件
(二)社会政策
含义:
是政府为了满足民生需求、维护社会公平、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通过各种方式调动公共资源、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为民众提供福利性社会服务的政策体系。
(三)社会政策的主体与对象
1.主体:
是指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主动行动者,也就是社会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
种类
具体主体
作用
党和国家政治组织
党、人大、政协党群组织
领导、参与、监督
政府行政部门
各级政府、行政机关
制定、实施(最重要)
社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
实施(补充性资源)
全体民众
公民
参与
2.对象
普惠型社会政策---所有民众
特惠型(选择型)---特殊困难个人和家庭
(四)社会政策的资源调动方式
1.政府公共财政对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
2.各类社会力量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3.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的社会政策资源模式和运行方式
第2节第二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我国有关社会建设的一般性法规与政策[了解]:
提问
(一)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论述
(二)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的论述
(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建设的论述
(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法制化建设的论述
二、我国促进和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了解]:
提问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三、我国社会工作主要业务领域中相关的法规与政策[了解]:
提问
第3节第三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对社会工作实践的作用[掌握]:
提问
1.建构社会工作制度
2.为社会工作具体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3.提供制度保障、资源支持促进社工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二、社会工作实践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作用[掌握]:
提问
1.社工作为专业人才队伍促进社会政策实施。
2.从专业视角就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社会政策制定、评估、改革建言献策。
第2章第二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1节第一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了解]:
提问
要求
具体内容
统筹规划
制定规划、建立长效机制、配置资源、
明确任务、建立保障措施
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与职业认同感
专业培训
三项工程、两项培训、4点要求(祥见后)
专业教育
11项要求(祥见后)
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
11项要求
社工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专业学位建设
学科重点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
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重实践教学
培养、引进社工教育研究人才
专职、行业教师培养
构建中国特色社工专业理论
项目投入支持社工研究
社工学术团体交流平台建设
高校相关专业社工知识通识教育
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要求[了解]:
提问
(一)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
(二)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四)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五)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
(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
(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了解]:
提问
评价制度
薪酬保障
表彰奖励制度
岗位职责、品德、能力和业绩
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
党委、政府为导向
获得证书人员为重点
基层社区、民间组织合理确定社工人员薪酬、办理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社会力量为主体
支持重点机构人员参加考证
奖励
鼓励用人单位聘用专业人员
社会宣传
第2节第二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了解]:
提问
总目标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人才队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具体
目标
规模不断扩大---2015(50/5/1);2020(145/20/3)
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城乡、领域、专业、能力、年龄
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普遍培训;职业道德、价值论理、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术、实务能力、综合素质
效能不断增强---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方面的专业作用
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策法规制度、服务管理网络、组织、体制机制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了解]:
提问
→ 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 → 管理人才→ 教育与研究人才
主要任务
发展目标
主要举措
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以培养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重点,以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基础,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
制定培养计划;
现有社会服务人员系统培训
培训资源(网络.基地.教材)建设
标准化建设,大力培育民办机构
发展边远、边疆、老区等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
社会工作
管理人才
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
善于推动事业发展,
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
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
加大培养力度,实施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相关机构要培养、引进和选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技术的行政管理人才;
加快培养
社会工作
教育研究人才
能够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和政策实务发展、具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的人才队伍
重点培养、人才引进、建设支持;
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志愿服务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与政策目标[了解]:
提问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目标要求:
根据需要,按照党管人才原则,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机制。
主要举措:
1.建立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组织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人才信息统计等制度;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
3.法制建设
4.加大投入
(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目标要求:
以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主要举措:
1.制定培训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明确重点,措施保障,特殊地区关照;
2.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3.完善继续教育制度
(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目标要求:
坚持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逐步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主要举措:
1.分类管理;
2.完善考核制度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目标要求:
坚持以用为本原则;着眼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需要,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培育服务载体为重点,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为保障,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主要举措:
1.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岗位开发设置和人才使用政策措施;
2.加强事业单位社工岗开发和人才使用力度;
3.制定促进人才流动政策;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目标要求:
以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的激励保障政策。
主要举措:
1.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整体薪酬;
2.社工人才使用情况作为评估公益类组织指标之一和购买服务条件;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了解]:
提问
重点工程(十项)
2015年目标
2020年目标
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
专业培训480h
全面系统良好培训
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
8万名管理人才
教育研究人才培养引进
500实训基地,3万硕士,
300博士,3000名双师
社会工作知识普及
完成厅局、处级干部轮训;
基层服务管理人员知识普及;
相关专业大学生通识课;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社会认知与参与
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
200社工服务站
每个扶贫县一家;5万农村社工
服务边远贫疆和老区
每年以培训、调训、挂职锻炼派500名
每年派1000名做直接服务
当地派社工到发达地区学习交流
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
300家实训基地;50家继续教育基地
民办服务机构孵化基地
50个国家级
8万家
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
200个地区,1000个单位,2000社区
信息系统建设
200万在线用户县级信息平台
第3节第三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法规与政策
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及范围[了解]:
提问
(一)主体:
各级政府
具体主体
职责
各级民政部门
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各级财政部门
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划计划审核、经费安排与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
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社会工作服务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对象:
各级政府
具体对象
条件要求
民间组织
(社团、民非、基金会)
法人资格、社工专业团队、完善的制度、良好的公信力、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工服务能力
企事业单位
相应能力与条件
(三)范围:
特困群体服务
服务计划实施
具体范围、内容
流动人口社会融入
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
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
缓解生活困难,构建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
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
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
特殊群体社会关爱
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受灾群众生活重建
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与监督管理[了解]:
提问
程序
监督管理
编制预算
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组织购买—公开招标
除:
服务机构有限或难以定价可邀标、谈判;
只能从唯一服务机构购买则社会公示、财政批准、政采。
加强过程监管
建立综合性评审机制
全面客观科学评估
签订合同
考核并与后续购买服务挂钩
指导实施
建立征信管理制度
第4节第四节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
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了解]:
提问
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形成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完善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措施
3.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
4.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支持保障体系
总体目标:
2020年发展8万家
二、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了解]:
提问
三个措施:
(一)改进登记方式---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二)强化监督管理---引导管理//责任追究//评估
(三)推动信息公开---健全制度//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三、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了解]:
提问
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提升战略谋划、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创新发展和组织管理能力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人才和专业督导人才培养
(二)着力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
----建立健全服务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加强培训
----加强服务品牌建设
----承接高校社工专业师生实习实践任务
(三)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联系志愿者制度
----培养志愿者为社会工作者
----提升志愿服务与专业服务水平
(四)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群组织建设
----指导建立党组织
----支持有建立工、青、妇等组织
四、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了解]:
提问
三点要求:
(一)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
一是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将该组织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象范围;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引导骨干机构参与组建、发展行业组织;
三是积极探索竞争机制引入,不断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业自律
一是指导社工行业组织规范建立各项制度;
二是发挥社工行业组织前置和基础作用指导其逐步承担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部分管理、培训等职责,逐步实现行业自律。
(三)积极做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行业服务
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
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诉求,
提出行业发展意见和建议;
增进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
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争取有力支持。
五、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了解]:
提问
支持保障体系
(一)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规范程序,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与奖惩机制
四是积极发展评估与咨询服务机构,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大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力度
一是实施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二是鼓励有设立扶持机构发展专项资金,
三是面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放公共和社会资源,四是积极协调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其成本,
五是专业人员各种保障落实
(三)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
一是院校及专业教师
二是志愿者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三是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
第3章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第1节第一节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的一般规定
一、社会救助总体要求[了解]:
提问
(一)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原则
目的: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宗旨:
稳定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实施:
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水平:
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工作原则:
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二)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社会救助协调机制
工作主体
工作职责
具体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请受理、调查审核
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
村居民委员会
协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
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
(四)社会救助资金
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五)社会救助信息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应按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社会救助类型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规定[了解]:
提问
(一)社会救助的类型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
(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
专项救护
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
法律援助、
临时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参与形式
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
提供志愿服务等
优惠政策
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政府购买服务
委托、承包、采购
社会工作服务
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
支持
建立机制和渠道,提供项目、需求信息,
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社会救助监督管理[了解]:
提问
(一)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机构与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监督检查,完善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代申请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建立信息核对平台,提供依据证明
县级以上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查阅、记录、复制有关的资料,询问相关情况并要求作出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财政、审计机关
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二)申请救助的途径与相关监督
(三)社会救助的媒体宣传与监督
宣传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宣传媒介: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途径
宣传内容:
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四、社会救助中的法律责任[了解]:
提问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处罚对象
处罚主体
行政处分
七种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行政处罚
四种
相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救助对象
行政管理机关
治安处罚
治安违法
违法行为人
公安机关
刑事责任
犯罪
犯罪人
法院
第2节第二节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救助法规与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与政策[掌握]:
提问
(一)低保对象资格
户籍状况
家庭成员范围;不计入成员范围;农/非户籍规定
家庭收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
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申请:
申请人:
(1)户主(以家庭为单位)
(2)户主委托代理人
(3)户主委托村(居)委会
单独申请人: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申请地管辖:
(1)经常居住地
(2)户主及多数家庭成员户籍地
(3)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申请
申请人义务:
(1)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2)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受理:
受理机关: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申明与登记:
前提:
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与申请人有近亲属关系
程序要求:
申明//已受理需登记
审查:
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
收入与财产(范围)
调查核实(2人,方式:
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10个工作日
知识点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规与政策
2.民主评议: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主持,村居委会协助
参与评议人员:
基层政府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超过2/3)
程序:
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
5个工作日
3.公示:
在村居公示栏公示7天
审批:
1.调查:
抽查30%以上普查(近亲属、有疑问、被举报)
2.确定金额(全额/差额)、分类施保(四类主体)
3.公示:
公示期7天
发放:
1.原则上社会化发放
2.按月发(每月10日前),金融不发达农村可按季度发
动态管理:
1.复核:
乡镇街道负责
分类复核:
每年一次---特殊家庭
每半年---基本稳定家庭
每月---城市
每季度---农村
2.低保家庭定期报告家庭情况
3.长期公示
4.公开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二、特困人员供养法规与政策[掌握]:
提问
(一)特困人员定义
三种“三无”人员
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不满16岁),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的;
或其法定义务人无能力赡养(抚养、扶养)的。
由国家供养
(二)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与方式
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并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形式:
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三)特困人员供养申请
对象申请供养:
(1)家庭成员或委托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政府街道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公示、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批准,公布;
政府主动供养
(四)特困人员供养的终止
前提:
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
程序:
(1)村居委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告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
(3)县级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
(4)公示
3节第三节受灾人员救助与医疗救助法规与政策
一、受灾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了解]:
提问
主要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受灾人员救助----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中民政部门负责的生活救助参照执行
(一)自然灾害救助总则
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原则:
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2.自然灾害救助组织工作实行: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主体
职责
国家减灾委员会
组织、领导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
国务院民政部门
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减灾委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司其职
县级
以上
地方
政府
政府或综合
协调机构
组织、协调;规划;资金物资保障、财政预算、宣传教育、表彰先进
民政部门
救助
有关部门
各司其职
村、居委会
协助救灾、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
基金会
协助救灾
企事业单位
救灾捐赠、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
公民个人
救灾捐赠、志愿服务
(二)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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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8 中级 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 法规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