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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参考
三、门窗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系统说明
外窗采用65系列铝塑铝型材;保温性能满足大庆地区在一个采暖期内,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低于22W/㎡.要求。
外窗采用隔热铝塑铝合金三玻中空玻璃门窗。
3层玻璃,2层空气腔,外门窗传热系数为2.0W/(m².k)
地下室内平开窗和平开门采用60系列塑钢双玻中空玻璃门窗。
2层玻璃,1层空气腔。
外门窗传热系数为2.5W/(m².k)。
〔二〕、铝塑铝窗框料要求
1.外窗型材采用65系列三道密封铝塑铝复合型材,型材整体为五腔结构,里外铝合金型材为单腔结构,腔室宽度不小于8.0mm,铝材壁不小于1.4mm,且采用加强框料,铝型材的材质采用6063-T5;窗框、窗扇、玻璃之间采用EPDM密封胶条密封处理,密封严密,保温性能好;。
所选铝型材及塑型材必须严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并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2.铝塑铝窗设计时要求有副框,副框材料为40*20*2mm热镀锌钢副框〔通长布置〕,1.5mm镀锌铁片连接件〔@300布置〕、M6*65膨胀螺栓安装。
3.加工要求及框料连接:
型材的尺寸偏差精度等级为高精度级或超高精度级;铝塑铝门窗全部采用三角扣条,连接处为直角拼缝,要求作好拼缝处的防水处理,
4.型材室外外可视面采用氟碳喷涂处理,室内可视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处理,颜色根据建筑师和业主封样确定。
装饰面涂层厚度应满足:
喷涂厚度不小于60μm。
5.有框地弹簧玻璃门:
1〕框料采用方钢骨架、镀锌铁板包框,面层氟碳漆喷涂,颜色根据建筑师和业主封样确定。
;
2〕玻璃采用6+12A+6中空钢化LOW-E玻璃;
3〕地弹门的门扇的左右边框的宽度做成一致,为100mm,上、下边框的宽度做到200mm。
门拉手采用通高拉手,拉手采用Φ38x2.5断丝不锈钢管,内衬Φ28的圆钢,通过8mm厚的不锈钢片与上下框固定。
门扇四周框采用厚镀锌铁板,内做镀锌钢框,然后采用竹芯板找平固定于钢框上,再采用密封胶将不锈钢板粘接于竹芯板上,门扇四周的缝隙必须装防尘毛刷。
4〕五金配件采用转轴、地弹簧、高档门拉手、地锁等;
5〕安装一切金属构件、固定件、密封胶填缝及所需配件处理等;
6.所选用型材框料规格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中空玻璃要求
中空玻璃必须保证中间空气腔不透水、不透气,保证洁净;并采用三玻〔5+5+5,A=9〕,节能要求到达65%。
门窗玻璃应执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其中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筑工程部位,单块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和落地窗及窗台不满足900mm的部位采用安全钢化玻璃;卫生间外窗玻璃为钢化磨砂玻璃。
安全玻璃应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表6.12-1选用。
建筑门窗用玻璃的外观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GB11614-89浮法玻璃、GB9963-88钢化玻璃的规定,且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四〕、五金件要求
根据门窗扇的重量自行设计选配五金配件〔标称承载能力应大于实际荷载的1.5倍〕,活动五金应能满足使用5万次以上的A级产品,投标时上报实物样品及厂家资料。
高度大于800mm以上平开窗使用不少于2个锁点的传动执手,平开门使用不少于4个锁点的传动执手。
平开门需设置门碰,以防止开启扇与墙面干预。
执手手柄、执手基座、传动杆、锁柱、锁块等均为Q235钢材,手柄和基座外表处理采用聚酯型粉末涂料,其它构件外表处理为镀锌防腐;
开启扇采用平开加风撑,风撑采用分段开启的五金件。
五金配件的选择须考虑到门窗的日常清洁。
门窗标准连接件及螺丝均为不锈钢材质,其他全部铁件均须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与铝塑铝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的紧固件必须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门窗扇的四角须采用不锈钢连接片包角
〔五〕、连接件要求
建筑门窗与墙体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门窗与墙体的连接是经过钢副框通过钢转接件,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墙体上的,钢副框采用为不小于mm厚的镀锌钢材;连接角钢间距≤300mm,副框与铝合金接触面需进行防腐处理和采取绝缘措施。
钢材外表热镀锌处理。
〔六〕、密封胶质量要求
副框与墙体之间塞缝材料须采用干硬性掺防水粉的水泥砂浆,钢副框外侧须采用复合型防水材料发泡剂作防水层;
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密封采用防水密封胶宽度及深度≥6mm;
门、窗框与洞口装饰面之间缝隙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其宽度及深度≥6mm;
玻璃与框体之间采用现场打胶形式密封。
铝塑铝框与铝塑铝框之间的密封,室内外均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保证防水效果;
外门窗铝型材接缝处,除型材之间采取交口拼接并安装密封插条外,应在拼接位置打上防水胶作防水处理并不得影响美观。
〔七〕、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门窗配件品牌推荐表
品牌
厂家
一、
铝型材
1
坚美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
2
兴发
广东兴发铝业
3
和平铝材
北京和平铝业
4
凤铝
广东凤铝铝业
5
亚铝
肇庆亚洲铝厂
6
华建
山东华建铝业
二、
玻璃
1
耀皮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
2
耀华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3
北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
4
南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5
信义
信义玻璃控股
三、
隔热条
1
泰诺风
泰诺风保泰隔热材料
2
白云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
四、
密封条
1
江阴海达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
2
浙江新安东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
3
广东合和
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
五、
密封胶及玻璃胶
1
杭州之江
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
2
广州白云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
3
郑州中原
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
4
成都硅宝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
六、
五金件
1
格屋
格屋贸易(上海)
2
国强
山东国强五金科技
3
广东合和
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
七
镀锌方钢管
首钢、鞍钢、宝钢、武钢
拉手、地弹簧
满足承重要求,皇冠GMT、多玛、斯力高、广东爱尔门
地锁
满足设计要求,皇冠GMT、多玛、斯力高、广东爱尔门
二、设计、施工标准及标准
依据招标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到达但不限于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未得招标人有效授权人书面同意,不可取消或替代以下任何标准或标准。
如国家、地方有关当局对标准或标准进行了更新,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采用最新的、最全面的标准或标准。
投标人必须拥有或购买以下标准及标准,不应要求招标人提供.
假设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外,投标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的标准,并提供标准、标准的原件或复印件。
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设计标准: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一、《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标准》GB50176-1993
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1995
四、《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GB50019-2003
五、《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六、《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J118-1988
七、《防静电工程技术标准》DBJ08-83-2000
八、《建筑结构荷载标准》GB50009-2001〔2006年版〕
▪外窗标准与标准:
九、《铝合金结构设计标准》GB50429-2007
十、住宅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DBJ01—79—2004
十一、《建筑玻璃应用技术标准》JGJ113—2009
十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十三、《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十四、《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T113-2009
十五、《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十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01
十七、《建筑构件和单元热阻和传热系数计算方法》GB/T20311-2006
十八、《小单元建筑幕墙》JG/T217-2008
十九、《建筑外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二十、《建筑玻璃采光顶》JG/T231-2008
二十一、《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J/T211-2007
二十二、《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
二十三、《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139-2001
二十四、《铝合金外窗》GB/T8478-2008
二十五、《钢外窗》GBT20909-2007
二十六、《防火窗》GB16809-2008
二十七、《建筑外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08
二十八、《建筑外窗五金件通用要求》JG/T212
二十九、《建筑外窗五金件撑挡》JG/T128-2007
三十、《建筑外窗五金件合页〔铰链〕》JG/T125-2007
三十一、《建筑外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JG/T215-2007
三十二、《建筑外窗五金件插销》JG/T214-2007
三十三、《建筑外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JG/T124-2007
三十四、《建筑外窗五金件旋转执手》JG/T213-2007
三十五、《建筑外窗五金件传动密闭器》JG/T126-2007
三十六、《建筑外窗五金件滑撑》JG/T127-2007
三十七、《建筑外窗五金件滑轮》JG/T129-2007
三十八、《建筑外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JG/T130-2007
三十九、《电动采光排烟窗》JG189-2006
四十、《铝合金外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DBJ15-30-2002
四十一、《建筑外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四十二、《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
四十三、《建筑外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2008
四十四、《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8
▪材料标准
四十五、《平板玻璃》GB11614-2009
四十六、《半钢化玻璃》GB/T17841-2008
四十七、《热弯玻璃》JC/T915-2003
四十八、《中空玻璃》GB11944-2002
四十九、《防弹玻璃》GB17840-1999
五十、《化学钢化玻璃》JC/T977-2005
五十一、
五十二、
五十三、
五十四、
五十五、
五十六、
五十七、《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03
五十八、《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
五十九、《建筑外窗用密封胶条》JG187-2006
六十、《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485-2007
六十一、《聚硫建筑密封胶》JC483-2006
六十二、《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
六十三、《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03
六十四、《建筑外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1996
六十五、《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胶》JC484-2006
六十六、《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2003
六十七、《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2002
六十八、《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剂》JC/T881-2001
六十九、《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2001
七十、《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23261-2009
七十一、《彩色钢板用建筑密封胶》JC/T884-2001
七十二、《建筑用防霉密封胶》JC/T885-2001
七十三、《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裤型、直角型、新月型试样〕》GB/T529—1999
七十四、《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GB/T531—1999
七十五、
七十六、
七十七、
七十八、
七十九、
八十、
八十一、
八十二、
八十三、
八十四、《封闭型平圆头抽芯铆钉》GB/T12615.1~4-2004
八十五、
八十六、《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5-2006
八十七、《开口型平圆头抽芯铆钉》~6-2006
八十八、《紧固件术语盲铆钉》GB/T3099-2004
八十九、
九十、《铝合金建筑型材》~6—2008
九十一、《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
九十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6—2008
九十三、《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2006
九十四、《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电脑程序要求》YS/T437-2000
九十五、《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3-2007
九十六、《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储存》GB/T3199-2007
九十七、《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JGT175-2005
九十八、《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08
九十九、《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08
一百、《铝幕墙板》~2—2000
一百零一、《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YS/T431—2000
一百零二、《铝塑复合板用铝带》YS/T432—2000
一百零三、《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19686-2005
一百零四、《钛及钛合金板》GB/T3621--2007
一百零五、《建筑幕墙用瓷板》JG/T217-2007
一百零六、《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23443-2009
一百零七、《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JG/T234-2008
一百零八、《绝热用硬质酚醛泡沫制品〔PF〕》GB/T20974-2007
一百零九、《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GB/T11835-2007
一百一十、《建筑用遮阳软卷帘》JG254-2009
一百一十一、《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174-2005
一百一十二、《饰面防火涂料》GB12441-2005
一百一十三、《擦窗机》GB19154-2003
一百一十四、《高处作业吊蓝》GB19155-2003
一百一十五、《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
2003
以上招标人关于用于本工程的材料的约定是本次投标的最基本依据,玻璃及铝塑铝型材强度、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强度、平面变形等投标人应经过复算,满足标准要求。
三.铝塑铝窗性能试验;
参照铝合金门窗执行的国家标准进行铝塑铝门窗的五性试验〔检测数量按有关文件规定现场进行见证取样抽检〕,由分包商组织甲方、监理机构、总包方等有关人员参加,在国家认可的试验室内进行。
试验结束后,试验机构应出具完整的试验报告。
试验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四.门窗安装制作要求
1.分包商须在正式加工制作前,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并提供窗安装节点详图、施工样板及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
2.铝塑铝型材、塑钢加工应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应有良好的清洁条件;有适用于加工铝塑铝型材、塑钢的设备、机具,并满足精度要求;
3.所用的量具要能到达测量相适应的精度,在计量认证的有效期内使用。
生产厂家应配合甲方、监理机构、总包方质监人员的定期、不定期检查。
4.所有铝塑铝门窗构件在加工制作前,应对照建筑、结构施工图及现场实物进行核对,并对现有洞口、埋件进行精心测量,调整偏差,因分包商工作疏忽或失误引起的后果由分包商承担。
5.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才能进行制作加工。
加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7.不得使用未经试验合格的胶结材料,不得使用未经认可的胶结材料,不得使用过期产品。
8.加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观感质量良好,办理检验批验收。
五.安装验收要求:
1.门窗在设计、制造、检查、验收、使用、包装、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2.分包商应配备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
3.铝塑铝门窗、塑钢窗安装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批准。
4.分包商在施工前必须现场复核门窗洞口尺寸,铝塑铝门窗、塑钢窗加工大样图纸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并书面提出总包方施工配合要求,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尺寸大小选型及标高要求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再次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甲方有权对进场的铝塑铝门窗、塑钢窗进行现场随机抽检,包括锯开横截面检查,假设抽检结果不合格,则认定该批次门窗不合格,由分包商承担检测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6.分包商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
如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因总包方管理和施工原因造成分包商产品的损坏,总包方应予以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
因分包商原因造成返工时,应注意对总包方及其它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总包方及其它产品的损坏,分包商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和监理确定,分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
假设对甲方和监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7.铝塑铝门窗、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验收:
分包商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自检合格,经总包复查同意,并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下完成了现场实体功能检测〔费用由分包商承担〕,到达设计和标准要求,可申请工程验收。
8.甲方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标准、地方规定、工程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9.铝塑铝门窗、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验收时应提交合同约定套数的完整工程资料。
10、其它说明
图纸与本技术要求出现矛盾之处,以技术要求并征得甲方确认为准;
六.其它
1.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及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分包商可以提出优化方案,但必须经甲方认可;
2.材料进场前分包商必须提供样品,并经甲方、分包商、监理三方签字确认后封存于甲方项目部,作为日后供货验收标准。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封样材料内容,并作为最终验收标准。
3.分包商应在甲方的见证下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足尺门窗到甲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指定的指标检验并出具报告,送检门窗由分包商免费提供,检测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4.货到现场必须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5.甲方要求工程验收前对所有门窗进行100%淋水试验;
6.成品保护:
供货产品必须贴胶纸保护并维持,直到工程移交验收前;分包商有义务对成品进行保护。
7.分包商负责进行交工清洁,直至到达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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