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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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动方案
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区创新创业活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新区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以构建功能完备、服务优良、政策协同的创新创业体系为目标,着力建设开放式、多功能、社会化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创业孵化等服务功能,着力建设一批面向新兴产业技术的专业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着力培育新一代创新创业主力军,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新区建设成全国一流、东北领先的创新创业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力量,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根据市场需求,集聚和配置创新创业要素,促进创新创业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在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引导和平台支撑作用,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着力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功能,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突出创新创业主力军。
大力培育和集聚创新创业主力军,有效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紧紧围绕创新创业人才作用的发挥为主线,加强功能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认真做好创新创业科学规划,注重对各类机构现有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功能浪费。
有效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工作,强化功能互补,集成发展,通过互联网、云平台、联创中心等,推动众创、众筹、众为、众享。
(三)功能定位
——金普新区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新引擎,成为新区新经济增长点、科技创新成果源、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的培养基地。
——大连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体功能区,成为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功能最全、体量最大、效果最好的区域。
——东北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行区,努力为东北地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基地,争取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区域,金普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在全国达到一流水平,被国家有关部门和全国普遍认可。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呈现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聚、孵化主体多元、创业服务专业、创新活动活跃、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协同发展的大众创新创业体系,推动新区成为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业高地。
——创新创业空间日益拓展。
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和各类创新创业基地、孵化器10家以上,创新创业空间新增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创新创业人才快速集聚。
集聚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及大学生等为代表的创业人才超过5千人,人才“特区”基本建成。
——创新创业成果显著。
孵化各类企业1000家,申请专利10000项,其中授权专利2000项,扶持2万名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创新创业体系初步形成。
政策支持体系、金融支撑体系、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综合体系基本形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长效机制基本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蔚然成风。
二、重点任务
建立一个开放式、多功能、社会化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心,建设十个以上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培育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大学生四大创新创业主力军;加快形成创业孵化服务、科技要素服务、创业金融服务、人才配置服务、咨询辅导服务和专业社会服务六大服务功能,形成机制灵活、协同高效、具有特色优势和社会普遍认可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一)建设开放式、社会化、多功能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金普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作为全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大平台,统领、聚合并辐射、带动全区各具特色和发展定位的创新创业基地,形成创新创业协同体系。
先期着重建设好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一站式服务;未来,将建设集创新中心、创业中心、科学中心(科技馆)和技术市场为一体的,集合六大服务功能于一身的开放式、社会化、多功能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并逐步扩建成新区的城市科技综合体(科技广场),成为国内一流,东北地区体量最大、功能最强、服务最优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坚持社会化方向。
要通过政府规划引导,积极采取官助民办方式,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营。
要在核心建成区选址建设,以利于各种要素集聚;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把互联网基因注入平台,实现功能资源共享,达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充分发挥区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核心和中枢作用。
(二)精心打造创新创业基地
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作用,高效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打造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
重点新建10个以上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应与综合服务大平台联为一体,成为综专结合、网络化、一体化的区域创新创业(空间)体系。
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中,既要重点支持社会力量,大力建设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迅速解决新区众创空间短缺、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足的问题;也要大力支持区内高等学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发挥高校的人才和智力资源,创新条件优势,聚集创新创业主体。
同时,还要继续发挥新区多年积累的,面向加工制造业的孵化器、加速器成规模,面向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大厦成体系,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产业集群具优势,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传统型的科技企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
重点支持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药、工业软件、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孵化器。
鼓励全社会力量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在建设、运营等方面予以补贴,并根据业绩情况予以奖励。
(三)大力培育和集聚创新创业主力军
要从新区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按照提高效率和真正发挥作用的高标准要求,广开渠道,普遍培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双创”主体快速发展和发挥功能作用的重点方向和实现路径。
注重富有创新创业激情的人才。
要从学校、家庭到全社会创造便利宽松环境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特别是海外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学有所成,刚刚迈入社会的毕业生。
注重富有创新创业资源的人才。
要发现和鼓励那些初步具备创新条件,实现自己创业可能性、成功率较高的人群进行重点引导和培育。
重点是高校、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及企业中的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已有资本积累的富裕阶层。
要采取鼓励政策,引导这些技术成果、社会资本和管理经验,直接转换成创新创业的能量。
注重整合社会资源的高端人才。
要重点引导、挖掘对熟悉产业、熟悉市场,有良好的人脉关系,能够集聚相关要素的高端人才,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
重点是企业高管、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部位的业务骨干、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联盟、俱乐部)的业务精英。
(四)着力强化服务功能建设
通过建设开放式、多功能、社会化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创业孵化服务。
在开发区核心区、各功能园区等区域,重点发展一批创新工场、车库咖啡模式的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
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
支持孵化器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提高创业孵化能力。
推进科技要素服务。
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验室和研发平台,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或工艺设计服务,共享数据、软件、装备、设施等资源。
支持建设一批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提供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服务。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中试车间和厂房,提供技术集成、中试开发、小规模产品试制等方面服务。
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方面服务。
推进创业金融服务。
支持各类企业孵化器普遍建立天使投资(种子)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天使投资;鼓励创业投资集聚发展,推动创投资本与创新创业无缝对接;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鼓励发展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银行等创业金融服务方式,增强金融对大众创新创业的融资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和鼓励创业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展示挂牌和融资。
强化人才配置服务。
根据创业企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为新兴产业领域创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新型“猎头”公司,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入住,推动人才培训、测评、招聘、人事代理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强化专业社会服务。
聚集服务资源优势,组建科技服务业联盟,完善创新服务体系,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
加快发展法律、财务、咨询、保险、知识产权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
加强创业咨询辅导服务。
实施创业导师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创业导师队伍,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
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辅导紧密结合,加强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成功率。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转换职能
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创新创业者合法权益和竞争秩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
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在“四证一章”“先照后证”等改革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创新创业示范机构,深入推进商事改革,建立“创新创业特区”。
“创新创业特区”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实施“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努力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新区财政要根据创新创业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设立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孵化器的建设补贴、初期运营补贴、重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贴,以及创新创业投资补贴等;设立创新创业计划专项,主要对创新创业等给予补贴和奖励。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行风险补偿机制,对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孵化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贴。
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场所作用,大力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引导和鼓励创业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展示挂牌和融资。
以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为重点,运用好各类科技计划和地方上市补贴资金,加强上市培育辅导,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科技企业上市步伐。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首贷”和早期贷款。
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
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建立风险投资、股权基金、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争取使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三)创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
落实财政税收政策。
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活动。
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落实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争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
建设“零费区”创业空间。
选定部分孵化器作为创新创业特区,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房租、网费全减免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成本,基本形成“零费区”创新创业示范区,逐步打造成东北地区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示范区。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集聚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全面落实好各类人才激励扶持政策,把留住人才放在优先位置,建立并完善人才“选得准、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机制和环境,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新区从事创新研究和创业,形成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创业发展的格局,将新区建成东北地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人才“特区”。
鼓励和支持孵化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方位、多领域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交流,为入孵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支持。
健全创业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
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孵化器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成功率。
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引导并扶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五)努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积极搭建大众创新创业交流平台。
鼓励孵化器营造以“服务创业、服务创意、服务创新”为主题的孵化生态文化环境,积极搭建各类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各种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咖啡训练营、技术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等各类活动。
广泛宣传创新创业的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支持企业、高校、创业者等参与国内、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
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文化理念,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研究制定科技创业的改革试点政策,在落实工商注册、财税政策、人才流动和专利成果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指导,持续突破阻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
加强示范引导。
鼓励各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民间组织等设立创新型孵化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激励高校、院所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科技服务,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规模优势。
积极探索推行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平台,让所有创业者都能“用其智、得其利、创其富”。
加强协调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督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等工作。
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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