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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访活动文档
关于印发《渝北区进一步深化“联帮带”(三进三同、结穷亲)工作实施方案》和《渝北区干部“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0-05-1211:
40]
来源: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大中小]
渝北区进一步深化“联帮带”(三进三同、结穷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区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的意见》(渝委发〔2010〕10号)要求,结合渝北实际,特制定进一步深化“联帮带”(三进三同、结穷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联帮带”工作是落实“三进三同”、“结穷亲”的有效载体。
“联帮带”就是联心架桥梁、帮困铸和谐、带富促发展。
联心架桥梁,即通过城乡支部联建、党员干部联户、社会各界联动,联出深情厚谊,实现党群联心;帮困铸和谐,即通过帮办事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帮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帮意见群众理顺思想情绪,帮出和谐稳定,实现政通人和;带富促发展,即通过各级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基层党员引领文明风尚、产业大户带动项目发展,带出富裕文明,实现统筹发展。
二、工作原则
服务基层;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三、工作主体
(一)单位主体
1.考核类
(1)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人民团体,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财政全额拨款的其他事业单位;
(2)党组织关系在渝北区的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2.倡导类
(1)党组织关系不在渝北的中央、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2)辖区内的“两新”组织。
(二)个人主体
1.考核类
(1)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镇街、人民团体、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财政全额拨款的其他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渝北区的市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园区(新城、风景区)在职人员;
(2)各村干部、社区工作者。
2.倡导类
(1)考核类单位的临时人员、离退休老同志;
(2)倡导类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
(3)民营企业家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四、工作对象
(一)单位对象
全区的村、社区。
(二)个人对象
1.困难户;
2.产业大户;
3.老党员户。
由各镇街负责筛选提供分类名单并建立信息库。
五、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关于“三项活动”总体上达到“两降两升两改善”的要求,通过开展“联帮带”工作,实现全区干部队伍公信度明显上升、群众对党群干群关系满意度明显上升,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的目标。
各单位主体要督促指导本单位参与“联帮带”工作的个人主体,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每年结对联系的个人对象中,90%以上的经济困难户年纯收入增长30%以上,90%以上的产业大户年利润增长20%以上,并带动周边5户增收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工作任务
1.单位主体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联系镇街的区级部门单位,要与所联系的镇街协商,确保每个部门单位至少联系1个以上村(社区)。
按照渝北府发〔2009〕73号文联系11个贫困村的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确保今年脱贫。
鼓励区级部门单位在完成上述联系任务后,到其他镇街选择村(社区)进行联系帮扶。
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由区教委、区卫生局与各镇街协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安排联系村或社区,其他的区级部门和镇街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单位安排联系村或社区;公安、国土、房管、国税、地税、工商等在镇街有派出机构的,由上述单位协调相应镇街安排联系任务。
党组织关系不在渝北的中央、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愿意参加的,与驻地镇街协商安排联系任务。
“两新”组织愿意参加的,由区委“两新”工委与镇街协商,在全区范围统一安排。
各镇街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1个单位主体帮扶。
上述单位联系方案报区委“联帮带”工作组审查备案。
考核类单位主体,要认真完成好以下3项任务:
与联建单位协商制定“联帮带”工作3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共同开展1次党的组织活动;班子成员每年交流1次抓“六大渝北”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经验。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园区(新城、风景区),人民团体,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财政全额拨款的其他事业单位,每年还要认真完成好以下4项任务:
帮助联建对象制定1个经济发展计划;解决1-2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完成1个以上关于打造“第一门户”、统筹城乡党建等方面的调研课题;“七一”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各开展1次集中慰问活动。
倡导类单位主体可以依据自身优势,结合联建对象的实际,力所能及地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送物资等活动。
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以上部门对“联帮带”工作的支持,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从资金、项目等方面对“联帮带”对象予以倾斜的政策。
2.个人主体任务
按照市委关于“三进三同”的要求,考核类个人主体每年至少用1周时间,新招录公务员、新提任领导干部用1个月时间,开展“三进三同”活动,通过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登门进户走访,重点走访困难户、信访户、信教户、村(社区)离任干部、老党员、专业大户(产业大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每人每年要撰写1份党性分析材料,形成1篇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农村发展的调研报告。
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
每年要确定1个以上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社会热点问题,亲自到基层讲1堂党课。
龙溪、龙山、龙塔街道的干部职工及其区级联系领导和联系部门干部职工分别由龙兴镇、兴隆镇、古路镇安排“三进三同”的地点和农户,其他街道的干部职工及其区级联系领导和联系部门干部职工由相应街道在辖区安排“三进三同”的地点和农户,各镇的干部职工及其区级联系领导和联系部门干部职工由各镇安排“三进三同”的地点和农户。
按照市委关于“结穷亲”的要求,考核类单位的区级领导、正处级领导、副处级领导(实职)和一般干部,分别结对联系4户、3户、2户和1户群众。
要把农村建卡贫困户、城市低保户和困难党员作为“结穷亲”的重点人群,把因子女上学负担较重、有劳动能力但缺乏生产条件的困难家庭作为“结穷亲”的重点对象,确保人员不漏、对象不重,机关全覆盖、干部全参与和农村建卡贫困户全结对。
各单位干部职工要采取落实产业发展资金、解决子女就学、转移富余劳动力、提供致富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帮助解决结对户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用真心、动真情,倾情帮助帮扶对象,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穷亲不脱贫、帮扶不脱钩、责任不解除。
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考核类个人主体还要认真完成好以下5项具体工作任务:
每年要入户走访2次以上(镇街干部6次以上),了解掌握联系对象家庭具体情况,作好民情日志;宣传中央和市、区大政方针政策,尤其是惠民政策;帮助制定实施富裕文明3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疏导理顺思想情绪,维护和谐稳定;每年帮助联系户解决1件以上实际困难和问题。
倡导类个人主体:
要参照考核类个人主体的任务要求,力所能及地开展帮扶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
区委“联帮带”工作组具体负责“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的统筹协调。
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的“联帮带”工作。
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加强领导,带头参与,把“联帮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工作统筹安排,确保“联帮带”有序开展、持续推进。
各单位要在5月中旬全面完成制定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落实联建对象等基础工作,并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开展“联帮带”工作,确保今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从严要求。
“联帮带”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搞花架子、短期行为,必须做到“三带、四要、五不准”。
“三带”即:
带着政策、带着任务、带着感情去深入基层、接触群众。
“四要”即:
要进驻离城最偏远、条件最艰苦、工作最困难的村子;要吃农家饭、睡农家床、干农家活;要自带生活必需品,每人每天按不低于25元的标准向农家交纳生活费;要虚心向群众学习,不得对基层干部指手画脚瞎指挥。
“五不准”即:
不准事先踩点,不准层层陪同,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擅自缩短时间。
(三)注重工作结合。
各单位要把“联帮带”与“大下访”活动有机统一起来,与“六大渝北”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超万元增收计划、整村脱贫、特色村创建等工作整合衔接起来,把增强党性、改进作风与解决问题、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四)大力宣传引导。
区广播电视台、渝北网、今日渝北新闻社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以及进展情况和效果,积极营造干部广泛参与、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充分发掘和总结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联帮带”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单位主体每月要对“联帮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公示,并由各镇街、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园区(新城、风景区)、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汇总后向区委“联帮带”工作组报送情况(党组织关系不在渝北的驻区中央、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由所在镇街汇总上报)。
区委“联帮带”工作组每季度开展1次帮扶对象满意度抽查测评,年终全面开展帮扶对象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单位主体年终考核的依据。
区委“联帮带”工作组要制定对各镇街、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园区(新城、风景区)、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投融资公司开展“联帮带”工作的专项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占8分);区委“两新”工委制定“两新”组织“联帮带”工作的考核办法,将其开展“联帮带”工作的情况作为区级有关部门产业扶持资金倾斜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考核类单位主体要制定对直属机构和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办法,将单位干部职工完成该项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每月要以Excel表格形式向区委“联帮带”工作组报送1次活动开展情况,年底向区委“联帮带”工作组报送书面报告。
渝北区干部“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的意见》(渝委发〔2010〕10号)、《关于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8〕3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干部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56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干部“大下访”工作,推进“事要解决”,实现今明两年把现有信访积案基本化解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确保已化解信访积案无反弹,巩固率达到100%,2010年市级交办信访积案息诉息访率达60%以上,本区自排信访积案息访息诉率达80%以上,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实现群众信访总量、到市信访、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为建设“平安渝北”、实现渝北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
坚持“走访解民难、走访聚民心、走访促发展”原则,将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干部下访、走访活动的主要任务,做到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全力推进“事要解决”。
(一)认真回访,巩固成果
各级各部门集中两个月时间(2月下旬至4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走访、下访和回访活动。
走访、下访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积案和群体类信访问题要进行回访。
要按照“谁解决问题,谁跟踪落实,谁回访”的原则,对已化解处理的信访个案进行回访,特别要对2009年干部大走访攻坚行动市、区交办并由区领导包案的信访积案(见附件3)进行回访,督促解决措施的落实兑现,确保息访,真正结案,避免已结案件出现反弹。
对出现反弹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重新研究制定化解处理方案,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
(二)集中排查,梳理案件
各级各部门继续按照“事要解决”和“扬汤止沸、釜底抽薪”的要求,通过干部走访、下访,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可能诱发集体上访、到市进京上访、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群体性信访矛盾,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对排查出的问题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五个一”措施,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汇集。
(三)因案施策,分类化解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按照“做减法”的思路,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把信访稳定工作的重心放在研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
要组建专门的工作力量,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突出信访稳定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逐案调查研究,分析案情,查找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因案施策,分类化解。
对有政策规定的坚决兑现落实到位;有条件解决的在不突破法律底线和不引起连锁反应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出台政策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对于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可帮助信访人解决目前具体困难。
10月底之前,责任单位要逐案上报案件办理情况报告。
对仍在办理之中的疑难复杂案件,要逐案写出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时限,通过多方协同配合推动“事要解决”。
(四)督导检查,务求实效
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大下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的“大下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和集中督导。
日常督导由区“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集中督导分别于5-6月和9-10月进行。
5-6月督导检查的重点是:
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稳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情况,特别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的意见》(渝委发〔2010〕10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已化解处理案件走访、回访开展的情况;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制度落实情况;本地区本部门信访积案排查梳理情况;交办案件领导包案和化解处理措施制定实施情况;信访稳定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会商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等。
9-10月督导检查的重点是:
交办案件化解处理情况;落实化解处理措施和信访人息诉息访情况;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创新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先进经验做法等。
(五)认真总结,通报情况
区“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干部“大下访”工作开展情况。
11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对2010年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下访力度。
区委、区政府把“大下访”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集中研究1次干部“大下访”工作,每月1次集中分析处理信访疑难问题;区级领导每人每月下访不少于1次;对市交办的9件信访积案和区自排市里作为考核的27件信访积案,要落实区领导包案解决(见附件4、附件5)。
区“大下访”工作组具体负责“大下访”活动的统筹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干部“大下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将干部“大下访”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工委、党组)会每月至少集中研究1次干部“大下访”相关工作,听取活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稳定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开展下访活动不少于2次;对本地区、本部门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走访率要达到100%,对市级交办的重点矛盾纠纷走访率要达到100%。
(二)强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再次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排查情况和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进社入户走访群众的主要内容。
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接访、下访工作情况台账;建立化解处理信访积案走访回访工作台账(包括走访回访对象基本情况、走访回访责任领导、走访回访结果等);建立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按照要求统计汇总并上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度。
(三)明确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各部门对已化解信访积案的走访回访工作,要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面对面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问题处理和落实情况;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要由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处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筹集专项资金,为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提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既有利于问题解决,又防止引发新的攀比。
(四)加强信息报送,利于工作交流。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干部“大下访”活动开展情况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渝北区干部“大下访”活动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渝北区干部“大下访”活动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渝北区干部“大下访”活动解决信访问题资金投入明细表》(见附件8),每半月(分别于每月12日和26日前)报送区干部“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区干部“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干部“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正面宣传,推进活动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开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实施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
区委、区政府将把各级各部门干部“大下访”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政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对领导干部走访、回访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缓慢甚至弄虚作假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化解处置措施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致使已化解的信访积案出现反弹、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信访人长期到市进京上访甚至非正常上访、发生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巴东县“干部结穷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2日16: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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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帮助特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干部结穷亲”活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领导干部“结穷亲、献真情、办实事、促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困难,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探索构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对象范围
帮扶人:
全县副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帮扶对象:
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所驻村范围内的特困户进行结对帮扶。
省、州工作组驻点村由相关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
三、目标任务
实行包户责任制,每人结对帮扶1户特困家庭,使其突出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让有劳动力的“穷亲”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通过“结穷亲”,进一步增强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四、方法步骤
(一)明确对象。
组织部门负责确定符合结对帮扶条件的领导干部名单;各乡镇、县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负责对全县特殊困难农户家庭进行摸底,提供名单给各驻点帮扶单位参考。
村党组织负责“穷亲”认定推审公示、安排进驻、协助帮扶等具体工作,并据实记录干部进村入户情况和帮扶效果,做出满意度评价。
各单位要建立结“穷亲”工作台账,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备案,杜绝“穷亲”不穷现象发生。
“穷亲”对象要相对固定,因特殊情况或未脱贫而变更“穷亲”对象的,应及时上报备查。
县扶贫办牵头制定“穷亲”脱贫评估标准,每年底对自评脱贫的进行验收,确认脱贫的应及时变更续结“穷亲”。
(二)入户帮扶。
重点围绕解决衣食住行、就医就学就业等具体实际困难和促进产业发展、增收致富进行帮扶。
1、物质性帮扶。
根据贫困户的情况,力所能及地为“穷亲”解决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生活必需品,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和亟待解决的困难,特别是要解决好“穷亲”家庭子女就学难、看病难、生活生产难等问题。
2、精神性帮扶。
各类重大节日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慰问活动。
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争取四次家访,与贫困户吃饭、聊天。
具体为:
年初到“结亲”农户家了解情况,帮助制定生产发展计划,安排全年生产;第二季度到“结亲”农户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第三季度到“结亲”农户全面了解半年生产生活情况,完善帮扶措施;第四季度到“结亲”农户总结工作成效,确定今后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
要通过家访,面对面地把中央、省、州、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讲清讲透,深入了解贫困户的所思所想,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对改革发展的信心、自强自立的信心。
3、发展性帮扶。
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解民难与帮民富并举,大力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信息、送劳力等活动,创造条件帮助就业、创业,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帮助他们找到脱贫致富路子,做到“穷亲”不脱贫、帮扶不脱钩、责任不解除。
4、保障性帮扶。
对患有重特大疾病而致贫的家庭,帮扶人要深入了解其疾病的基本情况,并协助其向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的救助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陈行甲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冰,县委副书记郑晓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伦杰等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办公,由潘世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二)大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同时充分发掘和总结活动的成功做法、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使此项活动整体推进,富有实效。
(三)严格工作纪律。
领导干部在结对帮扶活动中,要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干扰基层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完成好规定的任务,以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取信于民。
(四)加强考核检查。
建立领导干部“结穷亲”台账、活动记载表,加强动态管理,并将整个“结穷亲”帮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考核和工作情况定期通报。
附件:
领导干部“结穷亲”入户走访登记表
帮扶人:
走访时间:
户主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家庭人口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经济来源
贫
困
原
因
主
要
措
施
取
得
成
效
注:
走访结束后,入户走访登记表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收集,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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