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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框架结构设计
6框架结构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框架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梁柱抗侧力体系。
主体结构除个别部位外,不应采用铰接。
6.1.2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
6.1.3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及隔墙宜选用轻质墙体。
抗震设计时,框架结构如采用砌体填充墙,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免形成上、下层刚度变化过大。
2,避免形成短柱。
3,减少因抗侧刚度偏心而造成的结构扭转。
6.1.4抗震设计时,框架结构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的布置应尽量减小其造成的结构平面不规则。
2,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倒塌能力。
3,宜采取措施减小楼梯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4,当钢筋混凝土楼梯与主体结构整体连接时,应考虑楼梯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并应对楼梯构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6.1.5抗震设计时,砌体填充墙及隔墙应具有自身稳定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当采用砖及混凝土砌块时,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5;采用轻质砌块时,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2.5。
墙顶应与框架梁或楼板密切结合。
2,砌体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左右设置2根直径6mm的拉筋,6度时拉筋宜沿墙全长贯通,7、8、9度时拉筋应沿墙全长贯通。
3,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板)宜有钢筋拉结;墙长大于8m或层高的2倍时,宜设置间距不大于4m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或门洞上皮)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4,楼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且不大于4m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6.1.6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的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6.1.7框架梁、柱中心线宜重合。
当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时,在计算中应考虑偏心对梁柱节点核心区受力和构造的不利影响,以及梁荷载对柱子的偏心影响。
梁、柱中心线之间的偏心距,9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宽度的1/4;非抗震设计和6~8度抗震设计时不宜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宽度的1/4,如偏心距大于该方向柱宽的1/4时,可采取增设梁的水平加腋(图6.1.7)等措施。
设置水平加腋后,仍须考虑梁柱偏心的不利影响。
1,梁的水平加腋厚度可取梁截面高度,其水平尺寸宜满足下列要求:
(6.1.7-1)
(6.1.7-2)
(6.1.7-3)
式中:
bx——梁水平加腋宽度(mm);
lx——梁水平加腋长度(mm);
bb——梁截面宽度(mm);
bc——沿偏心方向柱截面宽度(mm);
x——非加腋侧梁边到柱边的距离(mm)。
图6.1.7水平加腋梁
1--梁水平加腋
2,梁采用水平加腋时,框架节点有效宽度bj宜符合下式要求:
1)当x=0时,bj按下式计算:
(6.1.7-4)
2)当x≠0时,bj取(6.1.7-5)和(6.1.7-6)二式计算的较大值,且应满足公式(6.1.7-7)的要求:
(6.1.7-5)
(6.1.7-6)
(6.1.7-7)
式中:
hc——柱截面高度(mm)。
6.1.8不与框架柱相连的次梁,可按非抗震要求进行设计。
6.2截面设计
6.2.1抗震设计时,除顶层、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及框支梁柱节点外,框架的梁、柱节点处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框架结构及9度时的框架:
(6.2.1-1)
2,其他情况:
(6,2.1—2)
式中:
∑Mc——节点上、下柱端截面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组合弯矩设计值之和;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可按弹性分析的弯矩比例进行分配;
∑Mb——节点左、右梁端截面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弯矩设计值之和;当抗震等级为一级且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Mbua——节点左、右梁端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可根据实际配筋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和梁有效翼缘宽度范围内的楼板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
ηc——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1.5和1.3;对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二、三、四级分别取1.4、1.2、1.1和1.1。
6.2.2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值与增大系数1.7、1.5、1.3的乘积。
底层框架柱纵向钢筋应按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
6.2.3抗震设计的框架柱、框支柱端部截面的剪力设计值,一、二、三、四级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时的框架:
(6.2.3-1)
2,其他情况:
(6.2.3-2)
式中:
Mtc、Mbc——分别为柱上、下端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6.2.1条、6.2.2条的规定;
Mtcua、Mbcua——分别为柱上、下端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可根据实配钢筋面积、材料强度标准值和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并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
Hn——柱的净高;
ηv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
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1.3、1.2;对其他结构类型的框架,一、二级分别取1.4和1.2,三、四级均取1.1。
6.2.4抗震设计时,框架角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设计。
一、二、三、四级框架角柱经按本规程第6.2.1~6.2.3条调整后的弯矩、剪力设计值应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
6.2.5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端部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一、二、三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四级时可直接取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剪力计算值。
1,一级框架结构及9度时的框架:
(6.2.5-1)
2,其他情况:
(6.2.5-2)
式中:
Mlb、Mrb——分别为梁左、右端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当抗震等级为一级且梁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一端的弯矩应取零;
Mlbua、Mrbua——分别为梁左、右端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可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包括有效翼缘宽度范围内的楼板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
ln——梁的净跨;
VGb——梁在重力荷载代表值(9度时还应包括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按简支梁分析的梁端截面剪力设计值;
ηvh——梁剪力增大系数,一、二、三级分别取1.3、1.2和1.1。
6.2.6框架梁、柱,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特久、短暂设计状况
(6.2.6-1)
2,地震设计状况
跨高比大于2.5的梁及剪跨比大于2的柱:
(6.2.6-2)
跨高比不大于2.5的梁及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
(6.2.6-3)
框架柱的剪跨比可按下式计算:
’
(6.2.6-4)
式中:
V——梁、柱计算截面的剪力设计值;
λ——框架柱的剪跨比;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的框架柱,可取柱净高与计算方向2倍柱截面有效高度之比值;
Mc——柱端截面未经本规程第6.2.1、6.2.2、6.2.4条调整的组合弯矩计算值,可取柱上、下端的较大值;
Vc——柱端截面与组合弯矩计算值对应的组合剪力计算值;
βc——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50时取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取0.8;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在C50和C80之间时可按线性内插取用;
b——矩形截面的宽度,T形截面、工形截面的腹板宽度;
h0——梁、柱截面计算方向有效高度。
6.2.7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的节点核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四级框架节点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各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均应符合构造措施的要求。
6.2.8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框架柱,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持久、短暂设计状况
(6.2.8-1)
2,地震设计状况
(6.2.8-2)
式中:
λ——框架柱的剪跨比;当λ<l时,取λ=l;当λ>3时,取λ=3;
N-——考虑风荷载或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柱轴向压力设计值,当N大于0.3fcAc时,取0.3fcAc。
6.2.9当矩形截面框架柱出现拉力时,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持久、短暂设计状况
(6.2.9-1)
2,地震设计状况
(6.2.9-2)
式中:
N——与剪力设计值V对应的轴向拉力设计值,取绝对值;
λ——框架柱的剪跨比。
当公式(6.2.9-1)右端的计算值或公式(6.2.9-2)右端括号内的计算值小于
时,应取等于
,且
值不应小于0.36ftbh0。
6.2.10本章未作规定的框架梁、柱和框支梁、柱截面的其他承载力验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6.3框架梁构造要求
6.3.1框架结构的主梁截面高度可按计算跨度的1/10~1/18确定;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梁截面高度的1/4,也不宜小于200mm。
当梁高较小或采用扁梁时,除应验算其承载力和受剪截面要求外,尚应满足刚度和裂缝的有关要求。
在计算梁的挠度时,可扣除梁的合理起拱值;对现浇梁板结构,宜考虑梁受压翼缘的有利影响。
6.3.2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抗震设计时,计入受压钢筋作用的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值,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
2,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和45ft/fy二者的较大值;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表6.3.2-1规定的数值。
表6.3.2-1梁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
抗震等级
位置
支座(取较大值)
跨中(取较大值)
一级
0.40和80ft/fy
0.30和65ft/fy
二级
0.30和65ft/fy
0.25和55ft/fy
三、四级
0.25和55ft/fy
0.20和45ft/fy
3,抗震设计时,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问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4,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3.2-2的要求;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表6.3.2-2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抗震等级
加密区长度(取较大值)
(mm)
箍筋最大间距(取最小值)
(mm)
箍筋最小直径
(mm)
一
2.0hb,500
hb/4,6d,100
10
二
1.5hb,500
hb/4,8d,100
8
三
1.5hb,500
hb/4,8d,150
8
四
1.5hb,500
hb/4,8d,150
6
注:
l,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
2,一、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梁,当箍筋直径大于12mm、肢数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nm时,箍筋加密区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50mn。
6.3.3梁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不应大于2.75%;当梁端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大于2.5%时,受压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一半。
2,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置两根纵向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3,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的直径,对矩形截面柱,不宜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对圆形截面柱,不宜大于纵向钢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长的1/20。
6.3.4非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箍筋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梁全长设置箍筋,第一个箍筋应设置在距支座边缘50mm处。
2,截面高度大于800mm的梁,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8mm;其余截面高度的梁不应小于6mm。
在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最大直径的1/4。
3,箍筋间距不应大于表6.3.4的规定;在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尚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在纵向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尚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承受弯矩和剪力的梁,当梁的剪力设计值大于0.7ftbh0时,其箍筋的面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式规定:
(6.3.4-1)
5,承受弯矩、剪力和扭矩的梁,其箍筋面积配筋率和受扭纵向钢筋的面积配筋率应分别符合公式(6.3.4-2)和(6.3.4-3)的规定:
(6.3.4-2)
(6.3.4-3)
当T/(Vb)大于2.0时,取2.0。
式中:
T、V——分别为扭矩、剪力设计值;
ρtl、b—一分别为受扭纵向钢筋的面积配筋率、梁宽。
表6.3.4非抗震设计梁箍筋最大间距(mm)
6,当梁中配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其箍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压钢筋最大直径的1/4;
2)箍筋应做成封闭式;
3)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d且不应大于400mm;当一层内的受压钢筋多于5根且直径大于18mm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l0d(d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直径);
4)当梁截面宽度大于400mm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梁截面宽度不大于400mm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6.3.5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的箍筋尚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沿梁全长箍筋的面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ρsv≥0.30ft/fyv(6.3.5-1)
二级ρsv≥0.28ft/fyv(6.3.5-2)
三、四级ρsv≥0.26ft/fyv(6.3.5-3)
式中:
ρsv——框架梁沿梁全长箍筋的面积配筋率。
2,在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的箍筋肢距:
一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四级不宜大于300mm。
3,箍筋应有135O弯钩,弯钩端头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的箍筋直径和75mm的较大值。
4,在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钢筋受拉时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l00mm;钢筋受压时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5,框架梁非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不宣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2倍。
6.3.6框架梁的纵向钢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6.3.7框架梁上开洞时,洞口位置宜位于梁跨中1/3区段,洞口高度不应大于梁高的40%;开洞较大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梁上洞口周边应配置附加纵向钢筋和箍筋(图6.3.7),并应符合计算及构造要求。
图6.3.7梁上洞口周边配筋构造示意
1一洞口上、下附加纵向钢筋;2一洞口上、下附加箍筋;
3--洞口两侧附加箍筋;4一梁纵向钢筋;la一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6.4框架柱构造要求
6.4.1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
1,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250mm,抗震设计时,四级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直径,非抗震和四级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50mm。
2,柱剪跨比宜大于2。
3,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6.4.2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4.2的规定;对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直应适当减小。
表6.4.2柱轴压比限值
结构类型
抗震等级
一
二
三
四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
板柱-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0
0.70
—
注:
1,轴压比指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
2,表内数值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60的柱。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5~C7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降低0.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75~C8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降低0.10;
3,表内数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2的柱;剪跨比不大于2但不小于1.5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此表中数值减小0.05;剪跨比小于1.5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
4,当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箍筋间距不大于lOO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当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箍筋螺距不大于lOO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当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8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Omm时,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10;
5,当柱截面中部设置由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小于柱截面面积的0.8%时,柱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05。
当本项措施与注4的措施共同采用时,柱轴压比限值可比表中数值增加0.15,但箍筋的配箍特征值仍可按轴压比增加0.10的要求确定;
6,调整后的柱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1.05。
6.4.3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
表6.4.3-1柱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柱类型
抗震等级
非抗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中柱、边柱
0.9(1.0)
0.7(0.8)
0.6(0.7)
0.5(0.6)
0.5
角柱
1.1
0.9
0.8
0.7
0.5
框支柱
1.1
0.9
—
—
0.7
注:
1,表中括号内数值适用于框架结构;
2,采用335MPa级、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分别按表中数值增加0.1和0.05采用;
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60时,上述数值应增加O.1采用。
2,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4.3-2采用;
表6.4.3-2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
箍筋最大间距(mm)
箍筋最小直径(mm)
一级
6d和100的较小值
10
二级
8d和100的较小值
8
三级
8d和150(柱根100)的较小值
8
四级
8d和150(柱根100)的较小值
6(柱根8)
注:
l,d为柱纵向钢筋直径(mm);
2,柱根指框架柱底部嵌固部位。
2)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lOmm且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6.4.4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
2,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抗震等级为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300mm;柱纵向钢筋净距均不应小于50mm。
3,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大于5%、不应大于6%,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5%。
4,一级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其单侧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5,边柱:
角柱及剪力墙端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6.4.5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6.4.6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层柱的上端和其他各层柱的两端,应取矩形截面柱之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柱之直径)、柱净高之1/6和500mm三者之最大值范围;
2,底层柱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范围;
3,底层柱柱根以上1/3柱净高的范围;
4,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全高范围;
5,一、二级框架角柱的全高范围;
6,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的全高范围。
6.4.7柱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6.4.7)
式中:
ρv——柱箍筋的体积配箍率;
λv——柱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表6.4.7采用;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35时,应按C35计算;
fyv——柱箍筋或拉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表6.4.7柱端箍筋加密区最小配箍特征值λv
抗震等级
箍筋形式
柱轴压比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05
一
普通箍、复合箍
0.10
0.11
0.13
0.15
0.17
0.20
0.23
—
—
螺旋箍、复合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
0.08
0.09
0.11
0.13
0.15
0.18
0.21
—
—
二
普通箍、复合箍
0.08
0.09
0.11
0.13
0.15
0.17
0.19
0.22
0.24
螺旋箍、复合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
0.06
0.07
0.09
0.11
0.13
0.15
0.17
0.20
0.22
三
普通箍、复合箍
0.06
0.07
0.09
0.11
0.13
0.15
0.17
0.20
0.22
螺旋箍、复合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
0.05
0.06
0.07
0.09
0.11
0.13
0.15
0.18
0.20
注:
普通箍指单个矩形箍或单个圆形箍;螺旋箍指单个连续螺旋箍筋;复合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螺旋箍指全部螺旋箍由同一根钢筋加工而成的箍筋。
2,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尚且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2%;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应小于1.5%。
4,计算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可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计算复合螺旋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换算系数0.8。
6.4.8抗震设计时,柱箍筋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应为封闭式,其末端应做成135O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的箍筋直径,且不应小于75mm。
2,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四级不宜大于300mm。
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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