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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8年第41号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已经于2008年12月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试行)
制度
编号
CPIMDSFSJ-41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08
2008.12.5
2009.9
俞冰
潘志刚
王树清
潘大昕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无
解释部门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
实施己完善执行人
通辽盛发热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经理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环保设施管理,保证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步、有效投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管理。
按照委托管理要求,也适用于通辽发电总厂热电检修公司、锦州华冠环境科技实业公司、运灰队伍等有关单位。
按照本规定要求,必须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如版本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3定义和缩略语
3.1定义
盛发公司环保设施(即污染治理设施):
是指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燃料含油废水、煤尘废水、化学酸碱中和、生活废水等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包括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系统等烟气净化系统),固废处理系统(包括除灰除渣系统、输煤储煤系统的抑尘喷淋设施、灰场抑尘碾压设备等)。
3.2缩略语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中电投蒙东能源发电事业部---发电事业部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盛发公司
中电投通辽发电总厂热电检修公司---检修公司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生技部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部---运行部
锦州华冠环境科技实业公司---华冠公司
通辽市金遥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灰单位
4职责
4.1盛发公司职责
4.1.1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盛发公司,第二级为涉及环保设施管理工作的各部门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第三级为各部门所属班组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的专业部门或班组。
4.1.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环保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生技部是环保设施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3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考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4.2生技部职责
4.2.1负责全公司环保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
4.2.2负责检查各项环保指标完成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专责人,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工况,及时组织消缺,保证环保设施正常、有效地投入运行。
对各单位处理不了的重大缺陷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4.2.3随时检查督办运检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各托管单位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和考核。
4.2.4负责组织各托管单位共同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检查、评比等活动。
4.2.5负责督办、检查各托管单位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随时检查其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对无岗位证书的人员有权要求其辞退并及时更换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
4.2.6负责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4.2.7负责各托管单位有关环保设施管理制度、重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报表的审批或备案。
4.2.8负责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三同时”方针的贯彻落实,参加工程中环境保护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4.2.9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向主管部门报告。
4.3运行部职责
4.3.1负责厂区内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
4.3.2负责各种环保设施的投运和运行调整工作,使其在最佳工况运行,严格执行缺陷管理有关规定,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单位处理。
重大缺陷及时汇报到生技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4.3.3负责各种与生产过程相关的技术报表的数据搜集、整理、统计汇总,报生技部、厂部审批统一出口。
4.4各托管单位的职责(通用)
4.4.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考评标准,按照盛发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负责具体落实。
4.4.2负责托管范围内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缺陷处理,保证污染治理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重大缺陷及时汇报到生技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4.4.3熟悉委托管理范围内环保设备、设施情况,按要求及时记录、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4.4.4根据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盛发公司提出设备检修、运行等改进措施、建议,进而改进环保设施健康状况;按照盛发公司要求具体落实或配合其它单位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4.4.5负责相关岗位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业务素质;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及时安排员工参加培训、考核、取证,不得安排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
4.4.6配合盛发公司做好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验收等工作。
5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5.1运行维护管理:
5.1.1环保设施的巡视检查执行盛发公司《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在原锅炉专业巡检路线中增加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的巡检,烟气在线监测室设记录本,当班人员巡检到位及时签字。
5.1.2检修公司、华冠公司、运灰单位等的检修维护人员巡检、消缺执行盛发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5.1.3盛发公司所有环保设施按照主设备同样对待。
当班人员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分析判断,运行人员应及时调整设备工况,使之尽快到达理想治污效果;设备发生缺陷应在第一时间联系维护单位的专业人员到位处理。
华冠公司、运灰单位在主控室值长处应至少留存三人的移动电话联系方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驻厂技术人员),以便能够及时联系到消缺人员。
环保设施缺陷按照一类缺陷对待处理。
5.1.4各检修维护单位应选派技术过硬的人员在现场服务。
为保证消缺及时,各检修维护单位应及时向生技部提供易损件、易耗材料清单,按照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及时采购,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库存备件,防止由于备品备件不足延迟消缺时间,确保环保设施全年投入率不低于95%。
5.1.5各单位应保证托管范围内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必须经过生技部各专业专工的签字确认,各专业专工应及时督促本专业设备缺陷消除和运行工况调整,保证污染治理设备有效、安全运行。
5.1.6各单位负责的排放污染物的设备、系统或运行方式有重大变更(如除尘脱硫设施停运、污水处理系统停运等)或因事故临时采取措施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均应事先向盛发公司生技部提出申请,生技部汇报公司主管领导后向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事故情况时来不及申请,紧急采取措施后也应在30分钟内报告。
生产现场环保设备停运,污染物非正常外排时由运行部提出申请;贮、运灰环保设备停运,污染物非正常外排时由运灰队伍提出申请;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停用由华冠公司提出申请。
盛发公司批准并不免除托管单位的责任。
5.1.7各托管单位托管范围内发生污染事故,按照盛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执行。
5.1.8环保设施的托管单位应执行盛发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5.2记录、台账与报表
5.2.1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包括台账)按照附件一分工,各专责人负责,涉及到其它专业要共同配合。
电袋除尘、脱硫设施运行记录由运行部专业主管统一收集、保管,含油废水、煤尘水和酸碱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巡检记录分别放在油区值班室、煤尘水处理值班室和化学程控值班室,定期由运行部专业主管统一收集、保管,以方便各级检查组随时到厂检查、查阅;不允许发生检查组到厂由于人员出差等原因无法查阅记录事件;运行部专业和生技部专业应随时检查、共同核对数据记录。
5.2.2环保报表及煤质化验数据按照报表主管部门要求,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报主管部门,运行部、生技部各留存一份。
公司环境监测站和化验室要留存完整数据档案,以便随时为报表提供统一出口数据。
5.2.3石灰石进帐记录由生技部专业负责统计记录,耗量由运行部记录,生技部专业和运行部专业主管每月共同核对记录。
5.2.4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报表的留存时间均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执行。
5.3检查与考核
5.3.1运检各单位管理人员每周自查人员上岗到位情况、消缺质量、环保设施投入率,生技部随时抽查。
5.3.2总工程师、生产副总随时监督抽查生产管理人员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缺陷处理的督办情况,对上级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3.3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消缺不利的考核执行《运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盛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
5.3.4对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包括台账)、报表不规范、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考核执行《环保监督实施细则》及盛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
6支持性文件、相关记录图表
6.1支持性文件
6.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6.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1.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6.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6.1.6中华人民共和国《火电行业监测管理规定》
6.1.7中华人民共和国《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414-91)
6.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1.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6.1.10《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DB21-59-89)
6.1.11《地下水质标准》(GB/T14848-93)
6.1.1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6.1.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1.14《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6.1.15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内环发〔2008〕76号文“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6.2相关记录、图表
6.2.1盛发公司环保设施专责划分(见附件一)
6.2.2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二)
附件一盛发公司环保设施专责划分
专责划分
电袋除尘器
脱硫系统
含油废水、
煤尘水
处理系统
酸碱废水
中和系统
烟气在线
监测系统
环保报表及煤质化验
环保监督
管理
运行部
设备管理:
王洪光、李文辉
运行记录:
王洪光
设备管理:
王洪光、李文辉
运行记录:
王洪光
设备管理:
王晓宁、李文辉
运行记录:
王晓宁
设备管理:
武慧、李文辉
运行记录:
武慧
设备管理:
王洪光
运行记录:
王洪光
环保报表:
武慧
煤质化验:
武慧
吴海军
生技部
设备管理:
沈洪发、张家利、刘学武
运行记录:
毕宏文
消缺督办:
尚尔发
设备管理:
沈洪发、张家利、刘学武
运行记录:
毕宏文
消缺督办:
尚尔发
设备管理:
孙国成、张家利、刘学武
运行记录:
孙国成
消缺督办:
尚尔发
设备管理:
俞冰、张家利、刘学武
运行记录:
俞冰
消缺督办:
尚尔发
设备管理:
刘学武
运行记录:
刘学武
消缺督办:
尚尔发
俞冰
复审:
潘志刚
俞冰
厂部
设备管理:
王树清
运行记录:
冯金山
设备管理:
王树清
运行记录:
冯金山
设备管理:
王树清
运行记录:
冯金山
设备管理:
王树清
运行记录:
冯金山
设备管理:
王树清
运行记录:
冯金山
厂部批准:
王树清
(如报表涉及计划部、财务部等数据由赵军成、刘春祥分别审定,总经理批准统一出口)
冯金山
附件二
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试行)
制度编号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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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 设施 运行 维护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