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发展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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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发展纲要
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前 言
妇女的发展和进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2004年,区委、区政府颁布了《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发展纲要(2004—2010年)》。
纲要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积极推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纲要的目标基本实现,我区妇女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
政府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妇女的就业,妇女的就业比例持续提高,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社会保障;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人数和比例呈上升趋势,妇女参政范围不断拓宽;妇女的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妇女的生育质量不断提高,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妇女维权力度不断增强,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虽然我区妇女发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和进步,但妇女地位的全面提高,两性平等和谐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岛内外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为我区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为进一步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拓宽妇女发展空间,发挥妇女在我区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参照《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翔安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翔安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纲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妇女全面发展、男女和谐发展为原则,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七个领域,提出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总目标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区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的经济地位明显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增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建设的决策和管理,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
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病率。
4、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5、加强婚检重要性宣传,提高青年的婚检率,继续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6、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提高到85%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7、妇女艾滋病感染率与性病感染率得到较好控制。
8、提高女性的健康意识,妇女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人数比例提高。
9、提供多种形式的妇女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心理健康水平。
10、做好流动人口女性的卫生保健工作。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逐步增加妇幼卫生资源供给,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切实改善妇女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
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
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高危孕妇筛查、监测、转诊和抢救能力。
全面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制度。
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
加强围产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加大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3、提高妇女营养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
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降低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加强对营养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4、提高妇女享有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加大生殖健康和避孕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5、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加强对婚前检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深入开展免费婚前检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6、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完善妇女常见病筛查、监测、救治管理制度,建立普查档案,提高检查率。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生服务提供者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提高预防和治疗水平。
加大预防和治疗宫颈癌、乳腺癌专项资金投入,将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畴,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
确保城乡低保妇女至少两年享受一次免费妇女病检查。
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按医疗救助体系给予医疗救助或减免。
7、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行为,有效控制传染途径。
将预防艾滋病、性病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管理,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达到98%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
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8、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引导和鼓励妇女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加强对妇女健康意识和生命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健康意识,改善妇女健康状况。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加大体育设施、健身场所建设。
努力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
积极发展社区文体活动,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
9、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素质。
逐步建立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关注妇女心理健康,普及心理疾患防范知识,提供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心理疾患的咨询服务,以及青春期少女危机救助体系。
逐步建立和完善女性心理咨询门诊,开设女性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对女性的心理困扰及时进行疏导。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及相关服务。
10、做好流动妇女的卫生保健工作。
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将流动孕产妇保健纳入到流入地妇幼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妇女的系统管理率,为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妇女提供医疗救助。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2、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9%。
3、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妇女的竞争能力。
4、开展女性学和性别平等讲座与培训。
5、加大对女性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6、倡导女性终身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
策略措施:
1、在教育过程中贯彻和实践性别平等。
加大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中合理安排性别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
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教育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
2、实施扶贫教育工程,保障女童平等接受较高层次教育。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
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保障未升入高中女生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3、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需求。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
加大对农村妇女和城镇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
关注女干部和女职工等职业妇女的职业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技能。
根据残疾妇女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
4、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推动建构灵活快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资源和条件。
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5、加大女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6、开展女性学和性别平等的讲座和培训,提高人们的性别平等意识,培养更多的女性研究人才。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和职业隔离,促进妇女就业和创业。
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女性就业人数逐步增长。
3、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
5、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6、确保农村妇女平等拥有土地、山林等承包经营和流转权。
7、为就业困难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8、加强对妇女的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高农村女性的就业积极性。
策略措施:
1、加强劳动就业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与实施。
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监督机制,保障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内容。
加强对女性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外来劳务女工收入情况的监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来翔女工收入在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上。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
大力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
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向技术含量高的就业领域和岗位流动,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
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5、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
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成绩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6、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的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减少妇女职业病的发生,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
7、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8、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落实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确保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山林等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被征地时在册农业户口女性享有平等的失地保障权益。
9、为就业困难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创造就业条件。
政府公益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
为就业困难、贫困、残疾妇女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使有劳动愿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有所提高。
开展针对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的小额信贷项目,支持建立贫困妇女救助机构和基层民间妇女组织,减少妇女的贫困数量。
10、加强对妇女就业的指导,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和联系,为妇女提供职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促进女性就业。
(四)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主要目标:
1、确保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中女性保持适当比例,并逐步提高。
2、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确保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3、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数量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
4、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7、村两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15%以上。
8、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20%以上。
9、加强对女后备干部的培养,做好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策略措施:
1、坚决执行各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2、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开展性别平等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性别意识的自觉性与自律性,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过程。
3、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妇女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
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4、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
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女性不受歧视。
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
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选拔和配备的要求。
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积极发展女性党员,把优秀的女性吸纳到党内来。
6、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让更多的妇女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基层民主选举过程中,要规定有效选票中的性别比例,确保基层妇女平等参与选举,自主真实地表达选举意愿。
8、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政府召开相关法律政策和公共事务听证会时,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参加。
9、提高妇联组织参与决策与管理的影响力。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推荐女干部和优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支持鼓励民间妇女组织发展,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服务,促进更广泛的女性合理建议纳入决策主流。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2、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机关、参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女职工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3、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城乡妇女,生育妇女享有基本生育保障。
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5、妇女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
继续扩大城镇个体经商户、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妇女的参保率。
6、提高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7、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8、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济。
9、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加强对来翔女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来翔女工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11、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提高妇女的权益保障意识,加强对企业参保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保障。
2、形成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体系。
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
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依托,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为城镇灵活就业和未就业妇女提供生育保障。
3、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积极参保。
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缩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差距。
4、提高妇女的医疗保障水平。
将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以及城镇未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等符合医保目录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保险比例。
5、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
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进程,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
积极鼓励和引导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6、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7、保障女性劳动者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8、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促进救助标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的妇女实行应保尽保。
9、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
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残疾妇女给予生活保障。
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10、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活动,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行为。
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积极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活动救助基金,为陷入困境妇女提供救助。
11、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加强对来翔人口,特别是女性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来翔人口女性平等的享有社会保障。
13、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宣传和参保情况的监管。
通过多种形式对个人和企业加强社会保险参保重要性的宣传,提高人们的参保意识。
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参保薄弱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其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4、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创造有利于女性健康发展的家庭环境。
5、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6、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7、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100%。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100%。
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提高女性卫生用品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
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设母婴室。
10、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11、重视和弘扬妇女在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方面的作用。
12、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落实。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增强各级干部的社会性别意识。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的各种错误观念,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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