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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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
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矿工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有效地控制和预防矿井重大事故的发生。
矿井自然灾害多但重大灾害都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即突发性、灾难性、继发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必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通过向全矿职工贯彻落实“计划”,以达到超前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可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地作出正确决策,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及时抢救灾难人员之目的。
根据本矿井的实际情况及其它各矿的事故分析,我矿可能发生各种事故和灾难的情况为:
1、采煤工作面由于风量不足或通风管理不善,造成上隅角瓦
斯聚集,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工作面由于放煤操作不当煤炭下溜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于顶板管理不善,造成顶板事故;由于机电设备管理不善或采空区、封闭墙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瓦斯煤尘事故;由于放炮管理不善,造成伤亡事故。
2、掘进工作面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为:
由于违章作业,造
成片帮冒顶事故;放炮造成的炮烟熏人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通风管理不善,天槽与回风巷造成瓦斯积聚,发生人员中毒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3、其它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为;
(1)绞车工、挂斗工不严格按照绞车工、挂斗工安全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造成钢丝绳断绳、固定绳断绳、井窝子伤亡、过卷等事故。
(2)电器设备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漏电伤亡事故。
(3)电器设备失爆造成火灾和瓦斯、雷管爆炸事故。
(4)安全行人走巷行人时,由于梯子损坏,造成人身伤亡事
故。
(5)支护工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造成片帮冒顶伤亡事
故;在支护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支架伤人、工具伤人事故。
(6)救护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再度伤亡。
(7)井口、井架上维修时未配带保险绳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本计划将从以上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着眼,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与性质,并制定出具体的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请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第一章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为了有效防止以上事故的发生,做到有备无患,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及任务,特别制定我矿本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今年我们要杜绝瓦斯煤尘事故,防止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首先,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办事,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并组织学习、贯彻、考核、签字,严格把关。
一切生产基建工作包括采、掘、运、支、通风、高空作业、危险品的储运等,除执行“三大规程”外,还必须执行矿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十六字安全方针,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各项生产活动的始终,防患于未然。
各特殊岗位的工种,一定要经过学习培训,持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新工入矿应对其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下井实习。
经常组织培训工作,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并记录在册。
第一节矿井通风及瓦斯管理
1、加强工作面通风管理工作,做到风量分配合理,减少漏风,保证各工作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减少串联风,消灭循环风,严禁随意
开停风机。
3、瓦斯管理要有专人负责,要完善通风设施和通风系统,加强
通风工作,做到无风不作业。
4、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工撤人,采取有效的方法处理好。
5、加强盲巷的管理,对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面、独头巷道要设
好栅栏、警示牌。
6、井下各作业点一旦停风,要立即停止工作,将所有人员撤到
新鲜风流处,而后派专人进行处理。
7、要认真执行《炮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炮三检”“《三人联锁
放炮“制,消除瓦斯聚积,对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检查,不得空、漏、假检,不准脱岗。
8、对瓦斯鉴定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校,做好仪器维护、保养
工作。
9、认真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火种下井。
第二节防止火灾安全措施
1、禁止携带烟草火种下井,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
2、禁止拆卸矿灯和敲打矿灯,以免产生火花。
3、禁止敲砸电器设备和损伤电缆,电缆无明接头,设备应无失爆,消除电火花。
4、消除摩擦火花和碰撞火花。
5、电缆发热必须及时处理,消灭电缆着火。
6、井下从事焊接工作必须报安全部门或经理批准,按《规程》
有关规定作业。
7、采空区减少煤量损失,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留够防
火煤柱,采空区内减少浮煤、残渣。
8、回采高度一定要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控制,以防与上水
平垮通产生火灾。
9、加强火区及各封闭墙的管理工作,定时注氮,并按时
进行气体、温度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第三节防煤尘安全措施
1、消灭火源,杜绝火花的产生。
2、提高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消灭失爆。
3、消灭瓦斯和煤尘聚积,杜绝煤尘飞扬,做好洒水防尘工作,
定期清扫巷道。
4、隔绝爆源,管好封闭。
5、使用好水炮泥。
6、按通风设计要求合理分配风量,不得无风微风作业。
7、井下作业人员在煤尘较大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洒水灭尘。
第四节防止气体中毒安全措施
1、完善通风系统及设施,不得无风微风作业。
2、禁止使用变质炸药,合理使用炸药,控制炸药量。
3、放炮后要等炮烟散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至少15MIN)。
4、管理好废巷、盲巷,禁止人员入内。
5、加强封闭管理,消除漏气,不准在封闭旁休息、大小便。
6、加强瓦斯检查,一旦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所有人员。
7、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第五节放炮事故预防措施
1放炮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爆破资格证,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
2、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放炮前后必须把放炮母线短接。
3、严格执行放炮安全规程,实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当瓦斯超限时严禁放炮。
4、放炮前,必须由作业点的班长指定专人设置警戒,警戒人员没有班长的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5、放炮前,放炮员必须认真装药、联线,安全监督员认真清点炮眼、炸药。
6、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外(直
线100米,转弯75米),放炮前要清点人数。
7、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放哨或大喊三声后,方可放炮。
8、放炮后必须待炮烟散尽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放炮效果及
顶底板情况。
9、出现瞎炮,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即在距瞎炮30
厘米内打平行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瞎炮未处理完严禁进行其它无关工作。
第六节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准采程序,严禁乱采乱掘,禁止进入老塘作业和蹬空作业。
2、进入工作面时,必须首先敲帮问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困难立即撤退,不得冒险作业。
3、工作面必须配备敲帮问顶工具(包括长撬杠和十字镐)。
4、任何人不得单独进仓作业,进仓以前必须把毛巷内的煤扒干净,清出退路。
5、人员进仓作业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作业,随时注意顶帮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井长应现场指挥回采技术。
6、人员进仓时,严禁同时在下方出煤,应在溜煤眼处挂警告牌。
7、遇到地质变化情况要立即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工作。
8、岩巷过煤层时由井长现场指挥处理片帮冒顶工作。
9、加强支护工作,预防局部冒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
进行支护;对于垮冒区必须打密集支架。
10、掌握顶板来压规律,提早作好准备。
第七节矿井水灾预防措施
1、做好防排洪工作,防止洪水进入井下,特别是春季融雪时及夏季暴雨,应及时构筑堤坝,以防水流沿裂隙进入井下。
2、保证排水设备的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及第二电源。
3、留设足够的隔离煤柱,防止事故范围扩大。
4、井下设置防水墙,用以截水和堵水。
5、发现有透水预兆要及时组织探放水,疏放压。
6、西采区的采空区封闭时一定要按规定构筑封闭墙,其强度一定按有关规定落实。
第八节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主要由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的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检修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配件齐全、完好,不得带病运转,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机电设备。
3、机电设备必须经常清扫擦拭干净,无积尘、无埋压。
机电设备附近无浮煤、无浮矸、无杂物。
4、严禁随意敲砸机电设备,应做到及时搬迁、及时回收。
5、电工主要负责地面检修,处理井下机电设备发生的故障,并保证天天下井。
6、电工检修时必须佩带齐全检修工具,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确认检修好后方可送电。
第九节职工自救
1继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
2、所有井下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考核、抽查其应会熟练应用。
否则立即停止工作对其进行专门培训。
3、矿每周应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使广大职工遇到灾害时能主动采取有效保护长上措施。
第二章矿井灾害处理计划
第一节可能发生事故大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生产
条件及可能发生事故的性质、原因、地点和预兆
本矿井生产情况
1、本矿现采B12煤层,回采方法为仓储式采煤,耙煤机配合刮板机运输,由矿车运输到地面。
本采区新鲜风流从主井筒进入工作面,污风由副井抽到地面。
本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
一、火灾事故
1、多发生在采空区、封闭墙里,火源来自浮煤自燃及封闭不严进氧所至,其预兆是封闭墙及采区内温度升高,CO浓度增加,巷道出现雾气,顶板及煤壁出汗挂珠,还可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
2、井底车场,由电焊、喷灯引起的火灾。
3、采掘工作面,火源来自放炮、电器火花、浮煤自燃等。
4、回采时由于垮高与上水平贯通而引起的火灾,其预兆是采至上部时,煤层压力增大,垮冒严重,垮通后CO气体严重超限,温度上升,空气潮湿,有煤油味。
二、水灾事故
1、本矿井口位置较高,融雪时期与雨季洪水不会受到侵袭危险。
2、发生水灾时的预兆:
挂红、挂汗、水叫、淋水增大、空气变冷,出现雾气。
三、顶板事故
1、采掘工作面片帮、冒顶,放炮后未进行敲帮问顶,掘进工作
面控顶距过大,支护不及时,强度不够,支护过稀,其顶板垮冒预兆是煤层裂隙发育,有响声,支架断裂,顶部有掉渣现象。
2、由于周期来压,大面积垮冒所致,。
周期时间较长,需要长期
从事井下工作,且有一定经验的老工人才可能注意到来压时间。
四、瓦斯及有害气体事故
1、采掘工作面缺氧,由于微风或无风作业,
2、炮烟及其他有害气体中毒,放炮后不通风或炮烟未散尽员工
进入工作面所致,其预兆是人员进入时呼吸急促、困难,检查时各项有害气体超限。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遇明火造成瓦斯燃烧或爆炸。
五、放炮事故
1、放炮员未按炮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放炮时未设警戒。
2、火工品储运不合理,造成爆炸事故。
3、联线未包胶布。
4、瞎炮处理不当。
5、违章点电放炮(明炮、糊炮、明电放炮)
六、机电设备及运输事故
1、电工不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作业,造
成人员伤亡。
2、机电设备失爆,从而引起爆炸,诸如手拿火工品送电而引爆炸药雷管,而造成严重事故。
3、绞车工不严格按照绞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乘座罐
笼人员不严格按照乘座罐笼要求乘座及在马头门不小心造成事故。
4、挂斗工不按挂斗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在井窝子造成事
故。
5、井上及井下人员上下班途中麻痹大意,造成伤亡事故。
第二节发生事故时,保证人员安全撤出及处理各种事故的具体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镇定情绪,首先设法搞清火情,并采取一切可用的方法力争在火灾初期直接把火扑灭:
与此同时应尽快通知调度室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领导和救护队,并向灾区发出火灾电话,将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危险区。
矿领导接到火灾通知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措施。
1)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受灾人员,并将火势扩大后受到威胁的人
员撤离险区。
2)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火灾,防止火灾有害气体向其它巷道蔓延。
3)侦察火区,确认火源,组织人员灭火。
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迎着新鲜风流,沿着安全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
戴好自救器,小步快走,尽快进入新鲜风流中。
4)切断火区电源。
5)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的避灾路线为:
工作面运输巷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2、控制风流
矿井发生火灾时,为保证人员安全撤出,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和发生瓦斯爆炸并给灭火创造条件,必要时采取正确的控制风流的措施,其方法有:
1)保证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2)维持原风向,减少供风量;
3)停止主扇工作或局部风流短路;
4)反转风流。
如果火灾发生在进风中(如井口房、进风井、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道及井底硐室),为防止火灾气体向采区蔓延,应采取全矿性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止主扇也可将风流逆转,可停止主扇运转的措施;如果火灾发生在总回风流(总回风道、回风井口),只有维持原风流,才能将烟雾迅速排出;如果发生于采掘工作面,通风和运输平巷及采区附近的峒室中,可使风流短路,将火灾气体直接从回风井排出。
采取控制风流措施时,必须注意瓦斯情况,不得将危险浓度的瓦斯引入火区,停风措施易使瓦斯聚集更应特别慎重,无论是正常通风还是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开风机都必须做到:
(1)不致瓦斯聚集、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2)不致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3)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灾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
方。
(4)有助于防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灭火条件。
(5)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理临时改为消防管理。
3、灭火方法
井下灭火方法常采用直接灭火法、隔绝灭火法、联合灭火法。
1)直接灭火法:
用砂子、水、黄土、灭火器及挖除火源等方法
灭火。
2)隔绝灭火法:
当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可采用防火墙将火区
或火源区域严密地封闭起来,以防新鲜空气进入火区,并利用火区产生的CO2使火熄灭。
3)联合灭火法:
火区被隔绝后常常在很长时间内不能熄灭。
这
就需要采用注氮和调节风压法促使火区加速熄灭。
注氮应时应当按规程要求进行。
二、透水时的措施
1、发生透水时的行动原则: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调度室,同时尽可能就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如打木垛或密集支架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加固等工作,现场人员应沿水灾避灾线路撤退。
其行动原则是以最短的路线和最快的速度由危险地区撤到回风水平或地面,切勿进入独头的下山巷道。
如果有害气体逸出应及时佩带自救器,防止中毒。
万一无法或来不及撤到回风水平时可暂时找一独头上山避难待救。
矿领导接到透水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和矿山救护队,同时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现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
同时应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营救遇难人员时应作好二次透水的准备措施。
2、被淹井巷的恢复
被淹井巷的恢复工作可分为:
查清水源、堵水排水、初整巷道、恢复通风以及进一步整修巷道恢复生产等步骤。
恢复被淹巷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气体检测,被淹巷道内经常聚集大量有害气体。
2)严禁在井筒内或井口附近使用明火,以防瓦斯爆炸。
3)在井筒内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保险绳。
以防止坠井和窒息事故。
4)在修复井巷时应注意片帮冒顶,防止伤人。
3、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为:
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副井地面
三、发生顶板事故的措施
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班长应将人员带离危险区清点人数并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领导。
2、同时应由班长、井队长清点人数,看人员是否全部脱离险
区,若发现有人遇难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3、现场的班长、安全员及井队长是处理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其必须对事故处理负主要责任。
4、处理冒顶事故时要遵守由外向里加固围岩,清理进口通
道,尽快寻找被压人员,进行有效抢救,要防止再次冒顶,抢救时要派专人观察顶板。
5、要防止顶板再次冒落,抢险时安排专人观察。
6、冒顶区域排水与通风系统遭破坏时,应尽快恢复局部通风
系统和排水系统,以保证抢险灾区的安全,同时指派专人检查冒顶气体浓度,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
7、采掘工作面片、冒顶发生伤人事故时,采取急救措施大致
有以下几种:
1)止血、包扎,控制血液大量外流。
2)用手或撬杠移开压在受伤者上的岩石,过大移不动时,可视
情况扒开伤者身下浮煤将伤者平移出来。
3)伤者窒息时,应立即抬到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
4)迅速地以最短的路线最快的速度把伤者送至地面。
8、采区发生大冒顶,工作面、运输巷人员要在有完好支架掩
护下,立即卧倒,待冲击波过后,迅速撤退,以防冲击波伤人。
9、由于顶板冒落将采空区的瓦斯、火、高温气体、有毒害气
体压出时,还应参照火灾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采取措施处理。
四、发生有害气体中毒时的措施
井下采掘工作面、天槽、回风等发生有害气体中毒时,其他人员因采取急救措施:
1、在近距离时可含捂湿毛巾将中毒者救出、在距过远时必须佩带自救器。
2、中毒造成人员窒息时应迅速在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
3、尽快通知调度室,准备车辆送往医院抢救。
4、在救护有害气体中毒者的同时,要做好自身保护,不要在没有安全条件下盲目进入灾区。
在不具备救人的条件下,应尽快施行对危险区通风或强行压风处理。
5、中毒人员撤退路线:
工作面运输巷+770水平车场地面
五、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措施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并通知调度室。
灾害波及区域内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
2、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经理召集有关人员,分析灾情,查明原因,制定抢救方案和其他准备工作,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
为中心,立即向进风巷撤退,并逐渐转入工作面井风巷道、进风大巷至主井。
4、灾害发生后,遇险人员在班长、井队长的带领下,按避灾
线路迅速撤离灾区。
在避灾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守纪律。
5、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灾区人员要迅速背对冲击
波扑倒,用湿毛巾堵住口鼻,迅速戴好自救器。
迎着风流进入新鲜风流中。
6、有独头巷道躲避时,可迅速进入独头巷道待冲击波过后戴
好自救器撤离灾区。
7、若在撤离时,巷道冒顶堵塞撤退路线时,要迅速建造临时
避灾硐室,用间隔敲打轨道、管子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8、如果事故引起火灾,人员在撤离时要戴好自救器小步快
走,不可乱跑乱跳以防撞掉自救器。
9、停电措施
1)根据事故的性质,由救灾指挥下令切断灾区电源。
2)事故区域电工应立即切断灾区电源。
3)事故处理后,经瓦检员检查送电区域瓦斯浓度,确认符合
《规程》规定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指挥人员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恢复送电。
4)若因电源故障停电,主扇工应立即打开防爆井盖:
值班人
员立即通知井下井队长、班长组织人员撤出。
第三章矿井灾害处理原则及人员组织
第一节矿井灾害处理的原则
1、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正常
生产,特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经理办公室,经理担任总指挥。
救护人员采用本矿救护队,煤矿医院为救护单位。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忠于职责。
3、发生重大瓦斯、煤尘爆炸和水灾、火灾、冒顶等重大人身事
故时,发现人员立即向经理汇报事故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
经理接电话后立即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尽快组织救护队及其他人员、物资投入抢救工作。
4、事故发生重大后,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及考勤人员应相互
联系,准确统计出勤人员及井下遇难人员情况。
5、救灾人员应根据事故地点选择捷径,在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
的速度到达事故发生地点,尽快抢救遇难人员。
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支架完好的进风巷中。
6、救灾时,应根据灾害的性质和地点,一般采用切断电源、直
接救灾、封闭事故区域等方法进行处理。
7、凡是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避灾线路,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性质,由最近路线撤离灾区或升井。
8、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并能正确使用。
第二节成立矿井灾害抢险指挥小组
一、抢险指挥小组成员名单:
1、组长:
王雪峰(总经理)
2、副组长:
王贵参(总工)
拜布提(安全副总经理)
3、成员:
李国强、黄小东、四号井技术人员
救护队负责人:
屯南救护队
井下安全员、队长、班长
二、抢救指挥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组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由经理王雪峰担任在矿安技办,上级领导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副组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1)安全副经理负责向总指挥提供处理各种事故的措施及所需的
设备、材料、工具,包括存放、使用地点和使用方法。
2)安全副总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状态,
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
3、各成员以组长为中心,各司其职:
1)安技办:
负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地点、
时间、受灾人数,包括姓名及其人员家庭等各方面情况;绘制事故示意图及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技术负责人工作。
2)矿山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等到具体负责,全面
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和援救和事故处理。
如果本矿处理不了,可与自治区矿山救护基地联系并协商处理意见。
(1)本采区班长指挥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其它工作人员
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力所能及地抢险救灾行动;同时协助救护队的工作。
(2)煤矿的上级单位领导:
在不妨碍经理有效工作的原则下
,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从所属单位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3)各井井队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安全副经理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通风负责人:
本矿通风由安全副总负责,技术
人员注意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目前主要备用风机的安装及风道等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5)各班班长、安全员:
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
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6)矿值班室调度人(安全生产科):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经理、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矿救护队、生产基地有关领导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经理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工作面的人数。
(7)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井口检身工:
应根据
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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