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合同汇总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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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合同汇总8篇
关于商务合同汇总8篇
关于商务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的商务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东山大道卓越广场B座的套房110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元(不计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季度预付的租金。
以后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从计租之日起,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视收视费、费、宽带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计租之日为年月日开始。
租金每季度为元(人民币大写:
)。
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赁期满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续租第年起租金按不高于3%--5%递增。
六、乙方成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
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房屋构造及其装修饰物完好,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租赁期满不续租时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
如有毁损要按甲方要求恢复或清理干净。
退租时及时搬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那么由甲方处理。
七、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平安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物业规定和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生活、办公,不得在本租房内进展从事违法违纪和危害社会公德活动。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又不续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又不续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
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乙方装修:
1、按物业的规定提供装修图纸一式两份,装修期间的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水电布局要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
3、乙方不续租退出时不破坏装饰装修,如有破坏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
4、第一次装修期间不收租金。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订):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
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
乙方:
(居间人)营业执照:
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根底上,相互遵循快捷、严谨、完善的效劳理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到达双方共赢的场面。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企业经营许可证范围之下,乙方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的媒介效劳。
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合作期内的本卷须知。
一、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
乙方假设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二、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三、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有关设计全部使用甲方产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相类型产品。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长期商务合作伙伴,负责为甲方就产品订购事宜提供成交时机或居间中介效劳,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协助促成交易。
二、乙方就产品订购事宜尽可能配合甲方做好订购及效劳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假设发生此类事件,那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展相关经济赔偿和处分;
四、乙方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客户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还款能力及信用;
五、无论是否成功达成交易,乙方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通讯费、车马费等;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七、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效劳,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以甲方、委托人等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合同后,在合同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可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及账目核算。
一、合作方式
方式一,甲方为乙方制订购货价格表,乙方按自己的意愿定价,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后将订单发送甲方生产,甲方按价格表直接与乙方结算,不直接与客户发生交易。
方式二,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达成交易,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乙方从中获得佣金。
佣金按乙方促成的客户订单每单金额的计算,未促成交易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二、账目结算。
1、按合作方式一进展的交易乙方必须在每单发货前付清该单货款。
假设每单货款金额满万元以上(含万元)的,乙方必须预付定金。
2、按合作方式二进展的交易,乙方所得佣金年终一次性结算,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佣金。
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催促客户的付款进度及额度,不得直接参与货款的交接。
3、双方任何一方与客户成功签订的每笔订单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该方所有,不受对方干预。
4、假设因乙方单方面问题,与客户发生争议与纠纷,导致退货的,在货物制作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结算该订单的全部货款。
5、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一年内促成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否那么甲方无法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乙方年度佣金。
6、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佣金不予结算。
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否那么,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
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
:
: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
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年月日时至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共计。
6、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
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缺乏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
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分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平安,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回绝超劳超时行车,否那么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
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3、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效劳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4、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5、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展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1、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平安行驶,平安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4、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
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
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5、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
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6、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那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
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那么,就结成长期、全面的化工材料领域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并为以后在其他工程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根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甲乙双方皆成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那么构成侵权。
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方案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详细合作工程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化工材料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展进一步探讨。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展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20xx年6月1日起到20xx年6月1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存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工程中详细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效劳提供均为。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20xx年6月1日日期:
20xx年6月1日盖章:
盖章:
甲方单位:
营业执照登记号:
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
营业执照登记号:
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第一条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展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第二条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开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方法》(试行)的规定,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四条商标:
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第五条应用费:
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效劳,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展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工程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开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工程,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
甲方承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无偿或有偿);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开展通报(无偿)。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24*7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及业务培训。
第七条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展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第十条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地区。
第十一条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展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超越加盟区域(见第四章第十一条)。
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第十四条乙方承诺:
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顿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第十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详细区域包括:
。
加盟方式为加盟。
(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
第十六条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相关效劳见下表: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万元。
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余款万元。
第十八条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那么不管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效劳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效劳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职责
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开展方案及提供经营指导;
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方案的制定;
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四条乙方职责
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展工程拓展;
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区域范围内工程的实施及维护;
区域市场的监视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第二十五条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三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双方一致同意:
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守信的根底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1、甲方将自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未来路交汇处楼层房间,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详见附件图示)乙方同意承租。
该房产建筑面积在经房管部门实测核定前,以上述乙方租赁区域建筑面积为准计取相关费用;该房产建筑面积经房管部门实测核定后,以核定后的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取相关费用,但对之前已交的相关费用双方互不返还。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否那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交房日、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甲方于年月日起将上述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时间以双方签订书面的交房确认书为准(详见附件三:
交房确认书)。
免租期自交房之日起至年月日,该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但水电、物业费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指定的河南升龙物业管理照常收取。
租金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即起租日)起计算。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1、该房屋第一个租约年租金单位计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月。
每月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
该房屋租金从第二年起在前一个租约年年租金根底上每年递增3%计算即:
1)第一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第二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第三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第四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第五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金从年月日起计算,先付租金后使用,每个租约年分两期支付,每半个租约年支付一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个租约年度的半年度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共计:
(人民币)元,(大写:
)。
以后均于每半个租约年度完毕前十日支付下半个租约年度的租金,支付方式为:
转账。
2.物业管理费:
乙方应按租赁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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