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住建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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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住建部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住建部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专业建设工程)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22-0210)(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以外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
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工程设计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以外的各行业建设工程统称为专业建设工程,具体包括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电子通信广电、轻纺、建材、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水利、海洋等工程。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技术标准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
1.7严禁贿赂
1.8保密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4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3设计人人员
3.4设计分包
3.5联合体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4暂停设计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10.2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4进度款支付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6支付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3.知识产权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6.合同解除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17.2调解
17.3争议评审
17.4仲裁或诉讼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设计人
5.工程设计要求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3.知识产权
14.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6.合同解除
17.争议解决
18.其他
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签署时间:
年月日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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