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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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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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用表
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用表
填报说明
二О一一年四月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
2.《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7
3.《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10
4.《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12
5.《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21
6.《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24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单位全称
单位法人码
社保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行业分类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市__区(县)_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单位联系人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北京市__区(县)__街道(乡镇)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工种
用工形式
就业前身份
就业前身份终止时间
1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2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3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4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5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6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7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8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9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10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用人单位意见:
本次办理就业登记人,已经核对。
(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盖章)
审核人:
数据录入人: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审核录入完毕后,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留存。
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与本表一并保存。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较多,花名册栏目不够的,可以以同样样式表格附后。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填报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在招用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时填报写。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㈠单位全称:
填写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名称。
应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记载相一致,不得使用简写或缩写,单位全称中包含数字的,用中文数字填写。
㈡单位法人码:
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编号或法人证书号码等。
㈢社保登记证号:
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号码。
㈣单位性质:
选择填写:
1.企业、2.事业、3.机关、4.社会团体,根据单位所拥有的相关证书的类别填写。
㈤经济类型:
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司类型或法人证书的出资性质填写。
㈥行业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填写(附件1)行业分类名称。
㈦联系电话:
如实填写。
㈧注册地址:
填写单位所持有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所记载的注册地址信息。
㈨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相关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㈩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号:
应为前项所填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
本栏目填写本次需要进行就业登记的单位新招用人员的信息。
㈠身份证号和姓名:
应与被招用人员持有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㈡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填写被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㈢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按照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记载的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填写。
㈣工种:
根据被招用人员的从事工种岗位对照《工种分类》(附件2)选择填写工种名称。
㈤用工形式:
根据被招用人员的用工形式:
1.全日制、2.非全日制、3.劳务派遣用工,选择其中之一填写。
㈥就业前身份:
按照被招用人员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填写。
包括:
登记失业人员、毕(肄、结)业或退学人员、进京落户人员、复员转业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其他人员。
所填写的就业前身份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相符合。
㈦就业前身份时间:
填写被招用人员的就业前身份时间,包括:
失业登记时间、毕(肄、结)业或退学时间、进京落户时间、复员转业时间、刑释解教时间、回京时间和转非时间等。
所填写的就业前身份时间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记载的时间相一致。
三、用人单位意见
须填写齐全,加盖公章。
四、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须填写齐全,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附件1:
行业分类
代码
行业名称
A0100
农业
A0200
林业
A0300
畜牧业
A0400
渔业
B0000
采矿业
C0000
制造业
D000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0000
建筑业
F00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0100
信息传输业
G0200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H0000
批发和零售业
I0000
住宿和餐饮业
J0000
金融业
K0000
房地产业
L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010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M0200
地质勘查业
N00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0000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P0000
教育业
Q000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R00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000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T0000
国际组织
附件2:
工种分类
代码
职业(工种)
代码
职业(工种)
1000000
单位负责人
6000000
生产运输工人
1050000
企业管理人员
6010000
勘测及矿物开采工
2000000
专业、技术人员
6020000
金属冶炼轧制工
2010000
科研人员
6030000
化工产品生产工
2020000
工程技术人员
6040000
机械制造加工工
2030000
农业技术人员
6050000
机电产品装配工
2040000
飞机船舶技术人员
6060000
机械设备修理工
2050000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70000
电力设备装运检修工
2060000
经济业务人员
6080000
电子元器件制造装调工
2070000
金融业务人员
6090000
橡胶塑料制品生产工
2080000
法律专业人员
6100000
纺织针织印染工
2090000
教学人员
6110000
裁剪缝纫毛皮革制作工
2100000
文学艺术工作者
6120000
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工
2110000
体育工作者
6130000
烟草制品加工工
2120000
新闻出版文化工作者
6140000
药品生产制造工
3000000
办事人员
6150000
木材人造板生产制作工
3010000
行政办公人员
6160000
制浆造纸纸制品生产工
3020000
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6170000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工
3030000
邮政电信业务人员
6180000
玻璃陶瓷搪瓷生产工
4000000
商业、服务业人员
6190000
广播影视品制作播放人员
4010000
购销人员
6200000
制版印刷人员
4020000
仓储人员
6210000
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4030000
餐饮服务人员
6220000
文体用品乐器制作人员
4040000
饭店、旅游娱乐服务员
6230000
建筑和工程施工人员
4050000
运输服务人员
6240000
驾驶员和运输工人
4060000
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6250000
环境监测废物处理人员
4070000
社会服务人员
6260000
检验、计量人员
5000000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6270000
体力工人
5010000
种植业生产人员
5020000
林业及动植物保护人员
5030000
畜牧业生产人员
5040000
渔业生产人员
5050000
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就业登记表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就业失业
登记证号
个
人
就
业
情
况
就业类型
营业执照号码
就业所在地
就业时间
自主创业
北京市__区(县)______
_年_月_日
个体经营
北京市__区(县)______
_年_月_日
灵活就业
———
北京市__区(县)__社区(村)
_年_月_日
其他
———
_年_月_日
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书编号
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公证号
协议签订
时间
_年_月_日
个人就业登记申请:
个人确认签字:
年月日
以下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填写
就
业
前
人
员
身
份
就业前身份
就业前身份终止时间
登记失业人员□
失业登记时间:
_年_月_日
毕(肄、结)业或退学人员□
毕(肄、结)业或退学时间:
_年_月_日
进京落户人员□
进京落户时间:
_年_月_日
复员转业军人□
复员转业时间:
_年_月_日
刑释解教人员□
刑释解教时间:
_年_月_日
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人员□
回京时间:
_年_月_日
毕业年度内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
毕业日期:
_年_月_日
农转非人员□
转非时间:
_年_月_日
其他人员□
前身份终止时间:
_年_月_日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就业登记时间:
_年_月_日
(盖章)
审核人:
数据录入人:
年月日
说明:
本表仅用于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员填写。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
就业登记表》填报说明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由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人员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后,办理个人就业登记时填报。
此表一式两份,个人和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留存一份。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个人基本情况
㈠身份证号、姓名、性别:
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填写个人持有的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二、个人就业情况
㈠就业类型:
个人可根据实际就业状况,选择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一项填写。
自主创业是指个人开办企业;个体经营是指个人开办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是指个人从事家政服务、小时工等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岗位不固定、工作单位不固定,但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工作。
㈡营业执照编号:
就业类型为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按照营业执照填写。
就业类型为灵活就业的,可不填写。
㈢就业所在地:
就业类型为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按照营业执照地址填写;就业类型为灵活就业的,填写实现灵活就业的社区(村)。
㈣就业时间:
就业类型为自主创业的,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的成立时间填写;就业类型个体经营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的发照日期填写;就业类型灵活就业的,按照社区(村)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时间填写。
㈤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书编号、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书公证号、协议签订时间:
仅限就业前身份为转非劳动力的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填写。
㈥个人就业登记申请:
须本人签字确认。
三、就业前人员身份
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填写。
㈠就业前身份:
按照个人就业登记人员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填写。
包括:
登记失业人员、毕(肄、结)业或退学人员、进京落户人员、复员转业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其他人员。
所填写的就业前身份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相符合。
㈡就业前身份时间:
填写个人就业登记人员的就业前身份时间,所填写的就业前身份时间应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记载的时间相一致。
四、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须填写齐全,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户籍地址
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
转非批准文号
京政发〔〕号
转非时间
_年_月_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仅用于转非劳动力确认身份时填写。
2.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编号栏不填。
《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填报说明
《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用于转非劳动力在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使用。
由转非劳动力本人填写,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
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填写个人持有的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三、户籍地址:
应与本人户口本所记载的户籍登记地址相一致。
四、转非批准文号、转非时间:
对于整建制转非、建设征地转非的,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填写。
对于其他转非人员,无批复文件的可不填写,但须附有关部门批准转非的证明材料。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须填写齐全,加盖公章。
六、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对于整建制转非、建设征地转非的,须填写齐全,加盖公章。
对于其他转非人员的可不填写,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个人
基础
情况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残疾证号
残疾等级
低保证号
户籍地及常住地情况
户籍地址
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市___区(县)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_
户籍登记时间
_年_月_日
户籍性质
非农业□
农业□
居民户□
本市常住地地址
北京市__区(县)__街道(乡镇)__社区(村)____
常住地起始时间
_年_月_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文化
程度及
职业资格情况
最高文化程度
专业
毕业学校名称
取得学历
证书日期
_年_月_日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名称
取证日期
_年_月_日
证书等级
就业失业登记证
证件编号
发证机构
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市___区(县)
发证日期
__年__月__日
用人单位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个人意见:
上述填写数据经核对,确认无误。
个人确认签字:
年月日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审核人:
数据录入人: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用于无本市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采集个人信息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变更信息时填写。
2.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的人员,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以不填。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
表》填报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用于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或持非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填报;也用于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变更个人信息时填报。
本表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个人基础情况
㈠身份证号、姓名、性别:
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残疾证号、残疾等级:
应与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㈢低保证号:
应与本人持有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编号相一致。
二、户籍地及常住地情况
㈠户籍地址、户籍登记时间、户籍性质:
应与本人户口本所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本市常住地地址、常住地起始居住时间:
应按照本人居住情况,如实填写。
涉及接转个人档案的,应与《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文化程度及职业资格情况
㈠最高文化程度、专业、毕业学校名称、取得学历证书日期:
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记载内容,对照《学历名称》(附件1)、《专业名称》(附件2)选择填写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
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取证日期:
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对照《职业(工种)资格名称》(附件3)、《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名称》(附件4)和《专业技术职务名称》(附件5)选择填写相应的名称。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
㈠证件编号:
填写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㈡发证机构、发证日期:
应与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五、用人单位意见和个人意见:
须填写齐全,盖章或签字。
六、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须填写齐全,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附件1:
学历名称
代码
学历
代码
学历
10
研究生及以上
44
职业高中
11
博士研究生
47
技工学校
14
硕士研究生
60
普通高中
20
大学本科
70
初中及以下
30
大学专科
71
初级中学
40
中专技校
81
小学
41
中等专科
90
其他
附件2:
专业名称
代码
专业
010000
哲学
020000
经济学
030000
法学
040000
教育学
050000
文学
060000
历史学
070000
理学
080000
工学
090000
农学
100000
医学
110000
军事学
990000
其他学科
附件3:
职业(工种)资格名称
代码
职业(工种)
代码
职业(工种)
1000000
单位负责人
6000000
生产运输工人
1050000
企业管理人员
6010000
勘测及矿物开采工
2000000
专业、技术人员
6020000
金属冶炼轧制工
2010000
科研人员
6030000
化工产品生产工
2020000
工程技术人员
6040000
机械制造加工工
2030000
农业技术人员
6050000
机电产品装配工
2040000
飞机船舶技术人员
6060000
机械设备修理工
2050000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70000
电力设备装运检修工
2060000
经济业务人员
6080000
电子元器件制造装调工
2070000
金融业务人员
6090000
橡胶塑料制品生产工
2080000
法律专业人员
6100000
纺织针织印染工
2090000
教学人员
6110000
裁剪缝纫毛皮革制作工
2100000
文学艺术工作者
6120000
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工
2110000
体育工作者
6130000
烟草制品加工工
2120000
新闻出版文化工作者
6140000
药品生产制造工
3000000
办事人员
6150000
木材人造板生产制作工
3010000
行政办公人员
6160000
制浆造纸纸制品生产工
3020000
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
6170000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工
3030000
邮政电信业务人员
6180000
玻璃陶瓷搪瓷生产工
4000000
商业、服务业人员
6190000
广播影视品制作播放人员
4010000
购销人员
6200000
制版印刷人员
4020000
仓储人员
6210000
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
4030000
餐饮服务人员
6220000
文体用品乐器制作人员
4040000
饭店、旅游娱乐服务员
6230000
建筑和工程施工人员
4050000
运输服务人员
6240000
驾驶员和运输工人
4060000
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6250000
环境监测废物处理人员
4070000
社会服务人员
6260000
检验、计量人员
5000000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6270000
体力工人
5010000
种植业生产人员
5020000
林业及动植物保护人员
5030000
畜牧业生产人员
5040000
渔业生产人员
5050000
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附件4: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名称
代码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代码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1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4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2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5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3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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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北京市 就业 失业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