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九个专业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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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九个专业组管理办法
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电缆的管理,矿决定成立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队,负责全
矿 6 平方米包括 6 平方以上橡套电缆,安装电缆的统一管理工作,为管好、
用好电缆作如下规定。
、、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
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
、、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
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
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
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
、、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
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护和回收手续。
、、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
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
、、回收上来的电缆由及时修复,集中上镜的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
平常修复的电缆不能超一根。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
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每
发一条电缆罚款 100 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 100 元外,还应写出检查。
2、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部门及时回收上
井交道电缆组,各部门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 24 小时不交
者,按每条电缆 100 元罚款。
1
3、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
罚款 100 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 2m 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
掉电缆压号罚款 10 元,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
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
4、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
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 10 元。
5、采掘迎头不准使用易燃电缆,严禁安装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则
罚款 50 元,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
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
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
罚 10 元。
7、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
予表扬。
电缆管理组
组长:
陈真友组员:
晏涛刘锐彭涛彭加旭
2
供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供电管理,确保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降低原煤
生产制造成本,达到供电平衡,保证供电设备、设施安全、经济、合理运行,
决定成立供用电管理组,设在机电队,负责全矿井供用电管理。
一、地面供电管理制度
1、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均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
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
的连续性。
2、加强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工作,依靠新技术、新方法
不断优化供电设计,逐步淘汰高耗能和陈旧设备,及时调整变压器用电负荷,
减少电能损耗,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3、加强对 10KV 以下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的维护,定期对避雷器、变
压器油质、绝缘保护用具、高压开关柜保护机构进行预防性试验及防雷测试。
4、地面所有高低压架空线路,每月巡回检查不得少于两次,架空线路
附近的树枝要及时砍伐,以免影响供电及人身生命安全。
5、严格执行“避峰填谷,调荷节电”制度。
高峰时间安排设备检修工作,
以便降低购进电价和电力成本。
凡发现高峰期用电设备长期空运转现象,要
严格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各单位严格执行机电科制定的停送电管理制度。
7、工业场所及办公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消灭长明灯,如生产需
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经机电科同意方可使用。
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不
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章用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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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断提高地面电网负荷率,提高电气设备效率和功率因数,合理调
整供配电电网及提高供电电压,减少电能损耗。
9、生活服务中心所管辖的范围(办公楼、公寓楼、洗浴室、食堂、高位水
池及地面排污设施)的用电。
电气设备(照明、线路、水泵)及各种保护设施
需保持完好。
新增负荷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接负荷。
10、严格执行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加强计量,节奖超罚。
11、机电科主任工程师及时绘制地面供电系统图,随时掌握全矿负荷增
减情况,按负荷增减情况及时优化供电方案。
二、井下供用电管理制度
1、井下供电做到“三无、两齐全、三坚持、十不准”,严禁失爆。
三大保护
灵敏可靠,并定期试验,作好记录。
2、新安装工作面,由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设备、电缆选型设计,各区
队严格按照机电科供电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需要更改或调整供电线路必须报机电科审批。
并严格按照机电科设计对井
下高低压开关过流保护进行整定。
3、各区队增减设备、设施必须提前 5 天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机电科
核实可行性后,并按机电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出现失爆现象。
严禁擅
自增减设备、设施,否则机电科有权对相关区队进行处罚。
4、各区队不清楚线路负荷情况严禁随意停、送电,严禁私自联系停、送
各移动变电站,确需停电必须提前和机电科联系并报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
电,否则机电科有权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处罚。
5、各区队井下移交电气设备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同意,设备组成员在现
场双方可移交,并在 3 日内必须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否则按私自移交设
4
备进行处罚。
6、各区队严禁私自更改和调整馈电保护整定值和各种保护元件,如有
发现追究主管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7、井下供电设备的检漏设施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变电所配电工按要
求对检漏设备进行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理。
8、各区队的电气设备接地设施必须使用合格接地极并装设完好,接地
设施每班维护工巡查一次。
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9、各工区所管辖的各种设备保护必须保持完好可靠,每班由当班维护工
巡查一次,并如实做好记录。
10、各单位停、送电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停、送电
规定执行,并作好停、送电记录。
供电管理组
组长:
彭涛组员:
晏涛代文强陈方李定文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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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管理,降低消耗,矿成立小型电气组,设在机电队,负责全
矿小型电气的统一管理工作。
、、 小型电气包括二通、三通、四通,按钮(单联、双联、三联)电铃、
母线盒、插销等由小电组统一管理,负责编号、建帐、建卡、实行牌板管理,
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
、、 小型电气组负责各单位小型电气的领用、发放、回收、修理等工
作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改组统一验收,不经验收不得入库,其他单位或班组
不得直接到仓库领用。
、、 小型电气组每月与各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
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待修、报废、丢失等数
据报机电科(队)和机电矿长。
、、 小型电气的检修,维护必须达到防爆合格要求,否则不准发放下
井使用,小型电气组要严把三关(修复关、检查关、使用关)。
、、 各单位或班组需要领用小型电气,必须到小型电气组办理领用手
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并及时交回小型电气组
以旧换新。
、、 小电组根据小电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配件和进货计划。
、、 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小型电气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
罚。
1、 全矿的小型电气由小电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到小电
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 10 元。
2、 新到货的小型电气由小电组统一验收,编号入帐,不经编号的小
型电气不准入井使用,违者罚款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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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型电气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
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 10 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
成失爆的查出一台罚款 100 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违者加倍罚款丢失一台
按原价 50%罚款。
4、 需要更换小电的以旧换新,旧的在新的领出后 24 小时交回小电
组,否则按新价格罚款。
5、 供电系统拆除后小电要及时回收上井,交小电组清帐,不办理交
接手续的仍由原单位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由原单位处理。
6、 新安装的各类电气必须组织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否则罚款
10~50 元。
7、 井下使用小电要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
每发现一处罚款 10 元。
8、 小电组要经常下井核对,检查小电使用情况,每季度评比一次,
对小电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报矿给予奖励。
小型电气组
组长:
彭加旭组员:
彭涛刘锐晏涛 陈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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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矿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杜绝失爆现象发生,保障防
爆电设备安全运行,决定成立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组,设在机电队,负责
全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
2.负责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并有
权制止失去防爆性能的防爆设备继续使用,定期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
(每次覆盖面为全矿井)。
3.对入井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与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
张贴防爆合格证(完好检查可与设备管理组配合进行)。
4.认真搞好设备、图牌板管理,做好各种检查、检修的原始记录以及对
防爆小型电器,电缆的资料收集,统计报表工作。
5.防爆检查组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未尽职尽责者,要追究责任和进
行处理。
防爆检查组
组长:
晏涛组员:
陈真友陈方
配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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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矿配件管理工作,降低材料消耗,充分发挥设备效力,延长设
备使用年限,使配件管理逐步规范化,决定成立配件管理组,隶属机电队,
负责对全矿配件的计划、购置、发放、使用等工作。
望各工区、科室认真执行。
、、配件计划
1、配件组每月 25 号必须将全矿各单位下月所需计划报有关矿长,
由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2、各部门必须在每月 20 号前将下月配件计划报配件组,以便核实
参考作计划,对漏报配件计划而影响生产的,由漏报单位承担责任。
3、各单位所报配件型号、规格、数量要力争准确、无误,对规格、型
号不祥者,不准上报。
4、配件组对各部门新报配件计划应认真审核,全面平衡,做到既不
会因计划少而影响生产,又不会过多积压资金。
、、配件购置
1、对机电矿长审批后的配件计划由配件组专人购置,不在计划内的
配件不准购置。
2、配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货,否则,影响生产由配件组负责。
3、购置的配件,必须经配件组严格质量验收,如质量不合格或造成
影响生产的和经济损失的,追究购置人员和验收人员责任。
、、配件发放
1、配件组在发放配件时应做到全面平衡,计划发放,任何单位不经
配件批准,仓库无权发放。
2、各单位所需配件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到配件组办理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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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凭领用单发货。
3、仓库配件发放,必须按领用单上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发放、
4、领用配件时必须先开领料单后领料,无领料单的一律不准发放,
否则出现问题由保管员负责。
5、对生产中急需领用的配件,必须经分管矿长签字后,方可领用,
但领用单位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配件组办理领用手续,否则,对领用单位处
以罚款。
配件管理组
组长:
彭涛组员:
彭加旭康宇晏涛雷伟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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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1、财务科设一名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员,管理全矿机电设备台帐、卡
片。
2、供应队设一名设备管理员,管理新到及库存设备,建立库存及设
备到货入库登记。
3、机电队设立专业机电设备管理小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并
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做到帐、卡、物、牌板,档案齐全四项
符合,负责办理设备入出手续。
4、新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设备管理员通知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
机电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如果到货不齐全或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办理入
库手续。
5、所有库存设备出库领用,必须由设备组办理正常领用手续,并由
设备管理组调整入帐。
6、矿属各生产单位均设一名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地增减、修
理,均由设备管理员持本单位设备台帐,到机电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
、、设备的档案管理
1、财务科、机电科要按设备分类,对全矿机电设备建立台帐、纳入
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台台设备有编号,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2、矿井主要机电设备技术特征卡片,由机电科负责建立,包括矿井
概况,井筒设备,主要提升机、排水、压风、变压器等地技术特征,并附提升、
排水、压风系统图。
3、主要机电设备履行历簿,记录主辅机地技术特征,各种配件、工
具以及检修、运行事故等情况,履历簿地填写,由各设备分管技术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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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小组不定期抽查,发现一处不祥、不实、不全的情况,对分管技术
员罚款 100 元。
4、全矿各种设备要分类统一编号,财务科、供应科每年要核对设备
和卡片,各单位随时变更,随时调整帐、卡、牌板,做到帐、卡、牌板相符。
、、设备到货、保管、发放
1、新设备到货后,由物质质量验收领导小组(组长:
安全矿长,副组
长:
调度室主任,成员部门:
调度室、机电科、供应队。
由供应队负责查找,验
收前任何人不准索取专用工具、配件图纸、资料,验收后的设备,由仓库妥
善保管,图纸和技术资料由机电科(队)技术资料报关员统一保管。
2、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设备,避免设备的丢失和损坏。
3、新设备出库后,由设备组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同时财务科应纳
入固定资产台帐、建卡。
4、库存成套设备,严格保管、严禁拆套使用,特殊情况下,必须拆套
时需经分管机电矿长批准,并限期将拆套配齐。
5、新到设备出库安装时,由设备组办理出库手续,物管科仓库保管
人员见手续后方可发放,不准无手续出库。
6、各采掘工区领用设备时,必须由本单位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领用
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各项手续方可领用。
7、领用时如发现手续及实物编号、型号、不相符、仓库不准发放。
领
用单位不得使用。
8、如急需领用设备来不及办理手续时,过后二天内必须补齐有关使
用手续,否则出现问题由领用单位负责。
、、设备的调拨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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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工区之间的设备调拨,根据矿井生产和其它情况需要,矿长的
安排,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有关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在调出单
位的帐、卡、牌板中要及时变更,各工区设备的使用调拨都必须由机电设备
管理组同意负责办齐各种手续方可使用和调拨。
2、设备超过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并修
复费用超过设备总值的 80%以上,可以申请报废。
但不易购置的设备虽然
修复费用较大仍修复使用。
3、设备报废时,必须由机电矿长、机电科(队)长、分管技术工程师,
并吸收有经验的老工人和设备管理员、财务科长、固定资产管理员组成专门
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按设备报废规定,填写报废申请书上报有关部门
批准。
4、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上注销,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
务手续,如整台报废时,其中某些部件可以继续使用时,应作为备用品登记、
报废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未核报前应妥善保存,不准随处乱放。
、、设备修理
1、各单位井下使用完的设备要及时回收上井,做到零部件齐全,无
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现场查找配齐,由设备管理员检查
验收,丢失及无故丢失的部件,要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
2、对井下闲置不用的设备,由设备组通知所属单位回收上井,如发
现不及时回撤,应按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3、设备的修复需安排到人,并填写检查登记表签名、详细记录、更
换部件、技术资料、检修日期、检修人员等,检修后,由本单位设备管理员验
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合格字样连同设备一起入库、设备管理组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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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井下设备需要在井下异地安装时,要经领导批准,异地安装以后
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凡使用的设备换修,由使用单位办理换修手续,才能换修,换下
来设备限一天内交回,否则将给予必要惩处。
、、设备的外借、出门外修:
1、凡外借出的设备均由机电矿长签字,并由机电科(队)统一办理出
门手续,在出门证上盖有设备管理专章,经保卫科签字同意放行,否则门卫
一律不准设备出门。
2、机电设备外出修理,由分管矿长同意,机电科(队)长具体安排,设
备管理组办理手续负责检验送修设备,在外修复后,同样由设备管理组验收,
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仓库不见此合格手续必须拒收。
3、外单位来矿修理设备,必须由机电矿长签字,机电科(队)负责安
排,到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修复后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结算。
、、机电设备管理暂行处罚制度:
1、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减少设备不应有的损失,各单位要保持设
备的完好率在 93%以上,低于 93%的应对工区扣分,对维修人员罚款
50~100 元,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检
修,否则,造成以下设备非正常损坏,送交修理厂大修,必须付出全部修理
费。
2、对所有使用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工到人,如在检查中发现有
失爆的电气设备,每台处罚使用单位 100 元,并计包机人“三违”一次。
3、领用单位不按所规定的设备编号领取使用的,罚仓库保管员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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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4、不经批准不办理领用手续而强占设备,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
5、上井设备要及时办理手续送交修理车间或入库,发现在上井后未
及时运走的,按每天 100 元对单位进行罚款。
6、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必须持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合格证,井
口把钩工方准许入井使用,违者罚款 50 元。
7、设备因使用不善或维修,搬运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则根据损坏
程度,处以使用单位原价值的 20~40%罚款,如设备丢失,除查明原因外应
按设备价值的 20~100%对使用单位罚款。
8、在每月机电设备质量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通知整改而未按要求
整改的,因零部件不齐全失爆,电缆不齐,对使用单位处以 5~50%罚款,
对当场整改可以不罚。
9、井下或上井维修的设备,自通知之日起,在两天内不回收上井的
每延期一天,罚款使用单位 50 元,对井下闲置,而且已接同志的需移交或
上井的设备,而 3 天后,仍没按要求办理的原单位应同上罚款。
、、关于机电设备管理补充的规定
1、设备组负责每月 3 号前,必须把上月设备完好情况统计好汇总上
报。
2、设备损坏,设备组负责查明损坏原因,损坏单位写出事故报告交
设备组。
、、机电设备出现事故,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
告,将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损坏情况,报机电矿长,机电总工、机电科。
1、直接损失价值 200 元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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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生产一小时核产量损失 50 吨以上者。
3、局部供电中断 1 小时以上者,全矿停电 10 分钟以上者。
4、主扇风机停风 10 分钟以上者。
5、电动机损坏 1.5KW 以上者。
(包括 1.5KW)
6、变压器损坏 4 千伏安以上者。
(包括 4 千伏安)
设备管理组
组长:
彭涛组员:
刘锐晏涛李定文
油脂管理制度
1.负责矿井油脂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不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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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矿井油脂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2.对矿井油脂未按规定使用、储存、运输的情况,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
督促检查。
3.负责矿井油脂的分类建档,完善油脂发放使用记录,根据矿井油脂
的实际消耗量,制定油脂月度计划。
4.油脂的存放、运输、使用规定
4.1 油脂的存放
(1)储存的地点的位置应设置在避免阳光照射,远离人群、火源(距离不
少于 20m)且无粉尘,通风效果良好的建筑物;建筑物应采用不燃性的材料
修建。
(2)在储存的地点应设置干粉灭火器,粉灭火器要处于良好的状态(在
规定的压强之内)。
(3)在储存的地点还应设置不少于 1m3 的砂池,砂池内应装满干燥的河
砂。
(4)油脂的存放应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存放,存放的油脂应根据不
同的牌号在相应的容器表面标明清楚。
(5)容器内的油不能装满,要留至少该容积的 1/4 的空间。
(6)井下机房硐室不用许存放油脂。
4.2 油脂的运输
(1)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密封的容器内,以防止在运输途中泄漏。
(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爆炸性物品接触,且装油的容器要固定好,避
免在途中发生碰撞的现象。
(3)运输油脂的运输工具要专门作好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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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油脂的使用
(1)运下井的油脂尽量一次用完,对一次未用完的要装在容器内保管好,
避免粉尘进入,放置在通风良好且无爆炸物的地点。
(2)使用完毕后应认真清理残留在地上和设备上的油脂,清理油脂的用
具要及时运开。
(3)当发生油脂着火时,要首先切断周围的电源,然后使用干粉灭火器
或河砂进行扑救,在扑救时要顺风由外向里进行。
油脂管理组
组长:
彭涛组员:
王大金李中奎张刘凯
输送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矿成立阻燃胶带专项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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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机电队,负责矿井用运输胶带管理工作。
、、阻燃胶带的发放与监督使用由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参与阻燃胶
带的到货验收,组织阻燃胶带的检验。
、、手续不齐全的阻燃胶带不准验收入库,不经检验的阻燃胶带严禁
下井使用。
、、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
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报废等数据报
机电科(队)和机电矿长。
、、负责对阻燃胶带领用与发放工作,领用与发放时严格按照物资的
领用手续办理。
、、使用单位要领用阻燃胶带,必须到阻燃胶带专项管理组办理领用
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由矿组织废旧阻燃
胶带的再利用。
、、阻燃胶带管理组根据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使用与
购置计划。
、、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
罚。
、、全矿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
准到小电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 10 元。
、、新到货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协助质检科验收,入帐管理。
、、、 不符合各项标准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
而造成事故的罚款 100 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事故的罚款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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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限期整改或更换。
、、、 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
、、、 阻燃胶带管理组要经常下井检查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协助使用
单位做好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
输送带管理组
组长:
代文强组员:
李涛喻文金刘祥政
钢丝绳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钢丝绳是我矿提升设备的关键部件,相关单位的领导及职工对钢丝绳
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认真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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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同时矿成立钢丝绳使用管理小组,设在机电队,负
责全矿井在用、备用钢丝绳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设备材料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验。
合格后
应妥善保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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