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把9.docx
- 文档编号:27527101
- 上传时间:2023-07-02
- 格式:DOCX
- 页数:48
- 大小:32.70KB
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把9.docx
《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把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把9.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把9
附件8: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附件3)。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2.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详见《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附件4);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详见《2010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附件12)。
3.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国家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凡申请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国各高等学校。
5.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6.我司将对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
对于2003至2010年的国家精品课程,我司将按年度单独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申报限额
今年计划评审产生690门国家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课程630门,网络教育课程60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含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的推荐限额见《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附件1)与《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附件5),超额推荐不予受理。
鼓励不同种类课程和入选门数较少专业的课程申报。
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见附件2),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大学英语和“两课”部分课程除外)。
医药类课程因专业主要课程设置的特殊要求,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6门(含6门)的同种课程(见附件2),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
对与限报课程内容相似的课程严格控制。
三、申报办法
1.各高校可以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报。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指委以及申报学校分别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有变化,请于3月5日前告知教育部高教司(发送邮件至,格式见附件9)。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具体步骤如下: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省级精品课程中确定拟推荐申报的国家精品课程,将推荐公文(1份)分类报送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申报平台上(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点击网页左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中“课程申报”进入后,点击“教育厅/教委申报登录”进入)录入本年度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校名称等信息。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有关推荐课程所在学校的申报密码,并告知各相关高校。
以上工作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于3月30日前完成。
(4)各相关高校精品课程负责人设置有关推荐课程申报密码,并通知课程负责人填报。
(5)课程负责人依据所在学校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点击“课程负责人申报登录”进入)进行填报。
以上工作请课程负责人于4月9日前完成。
4.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请参考《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见附件8)。
各高校可根据情况向有关教指委申报(教指委联系人信息已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公布),具体步骤如下:
(1)各教指委在申报平台(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点击网页左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中“课程申报”进入后,点击“教指委申报登录”进入)上录入本年度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学校名称等信息。
(2)各教指委设置推荐课程的申报密码,并告知相关课程负责人。
以上工作请各教指委于4月10日前完成。
(3)4月15日前相关课程负责人依据教指委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点击“课程负责人申报登录”进入)进行填报。
5.军队院校的国家精品课程主要由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组织评审,报教育部批准后统一发布。
不涉及保密的通用课程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指委统一申报,但1门课程只能从1个途径申报。
所有公安类课程(公安技术和公安学)由公安部组织评审,只能通过公安技术教指委组织申报。
四、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司理工处联系人:
龚艳冰
电话:
0
邮箱:
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
张 月 林 宇
电话:
0
邮箱
地址: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
100816
申报平台技术本科课程联系人:
张源
电话:
申报平台技术高职高专课程联系人:
栾君
电话:
附件1: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
附件2:
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附件3: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
附件4:
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附件5: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
附件6:
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
附件7: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附件8:
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9: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10: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11:
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附件12:
2010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附件13: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10)
附件14: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网络教育)
附件15: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网络教育)
附件1: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
1.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表
单位:
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
北京
66
湖北
64
天津
30
湖南
50
河北
18
广东
47
山西
17
广西
16
内蒙古
11
海南
4
辽宁
35
重庆
20
吉林
25
四川
46
黑龙江
33
贵州
10
上海
52
云南
13
江苏
70
西藏
4
浙江
37
陕西
43
安徽
30
甘肃
12
福建
22
青海
4
江西
16
宁夏
4
山东
57
新疆
9
河南
2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2.教学指导委员会名额分配表
序号
教学指导委员会
配额
1
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3
历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
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
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
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
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8
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9
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0
经济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2
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3
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4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5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6
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7
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2
18
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19
物理学与天文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0
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1
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2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3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4
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5
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26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
28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29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
30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8
31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10
32
轻工与食品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3
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34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5
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6
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7
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38
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12
39
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40
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8
41
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
42
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3
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4
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5
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46
武器学科、航空航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7
安全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48
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
49
公安技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
50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7
51
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
52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3
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
3
54
农林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5
植物生产与草业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6
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7
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58
动物生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59
动物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0
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1
农林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2
农林经济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3
食品与营养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
64
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5
基础医学专业与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
66
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7
临床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68
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9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0
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
71
法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2
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3
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4
74
信息安全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5
印刷包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
76
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
附件2:
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序号
课程
已入选数
序号
课程
已入选数
1
财政学
5
44
传热学
4
2
货币银行学
4
45
大学计算机基础
4
3
计量经济学
4
46
电工学
4
4
西方经济学
4
47
电机学
4
5
政治经济学
9
48
电子技术基础
5
6
法理学
5
49
工程流体力学
4
7
刑法学
5
50
工程热力学
4
8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
51
工程制图
8
9
大学体育
6
52
化工原理
5
10
排球
4
53
机械设计
7
11
古代汉语
5
54
机械原理
7
12
文学概论
4
55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4
13
现代汉语
4
56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14
中国古代文学
4
57
理论力学
12
15
中国古代文学史
4
58
路基路面工程
4
16
中国现当代文学
4
59
数据结构
5
17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5
60
数字图像处理
4
18
大学物理
8
61
数字信号处理
4
19
大学物理实验
10
62
水力学
6
20
动物生物学
4
63
通信原理
4
21
分析化学
5
64
信号与系统
4
2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
65
自动控制原理
7
23
高等数学
10
66
生态学
5
24
光学
4
67
植物生理学
4
25
结构化学
4
68
植物学
4
26
量子力学
4
69
作物育种学
4
27
生命科学导论
4
70
作物栽培学
4
28
数学分析
6
71
病理学
6
29
数学建模
4
72
妇产科学
7
30
数学实验
4
73
内科学
6
31
统计学
4
74
人体解剖学
6
32
微生物学
5
75
生理学
7
33
物理化学
9
76
生物化学
7
34
细胞生物学
5
77
药理学
6
35
线性代数
4
78
财务管理
5
36
仪器分析
4
79
电子商务概论
4
37
遗传学
4
80
管理信息系统
4
38
有机化学
6
81
管理学
8
39
运筹学
4
82
计算机网络
4
40
自然地理学
5
83
审计学
4
41
编译原理
4
84
市场营销学
4
42
材料科学基础
5
85
行政管理学
4
43
材料力学
8
附件3: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
1.评审指标说明
(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确保学生受益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并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①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②在教学条件方面,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
③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④在教学队伍的建设上,注重课程负责人在实际教学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学团队结构的完善和水平的提高。
(4)本方案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评审指标分为综合评审与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两部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评审占80%,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占20%。
(5)总分计算:
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2.评审指标及内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
观测点
评审标准
分值
(Mi)
评分等级(Ki)
A
B
C
D
E
教
学
队
伍
20
分
1-1
课程
负责
人与
主讲
教师
教师风范、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6分
1-2
教学
队伍
结构
及整
体素
质
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人员配置与青年教师培养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鼓励有行业背景的专家参与教学团队。
6分
1-3
教学
改革
与研
究
教研活动与教学成果
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省部级以上的教学成果、规划教材或教改项目;发表了高质量的教研论文。
8分
教
学
内
容
20
分
2-1
课程
内容
[1]
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
10分
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
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2
教学
内容
组织
教学内容
组织与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或其他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10分
教
学
条
件
20
分
3-1
教材
及相
关资
料
教材及相关资料建设
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10分
3-2
实践
教学
条件
实践教学环境的先进性与开放性
实践教学条件能很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
3-3
网络
教学
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和硬件环境
学校网络硬件环境良好,课程网站运行良好,教学资源丰富,辅教、辅学功能齐全,并能有效共享。
10分
教学
方法
与
手段
20
分
4-1
教学
设计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
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
8分
4-2
教学
方法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及其效果
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12分
4-3
教学
手段
信息技术的应用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教
学
效
果
20
分
5-1
同行
及校
内督
导组
评价
校外专家及校内督导组评价与声誉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
4分
5-2
学生
评教
学生评价
意见
学生评价原始材料真实可靠,结果优良,应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学生评教数据的佐证材料。
8分
5-3
录像
资料
评价
课堂实录
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富有热情和感染力地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内容娴熟、信息量大;课堂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能启迪学生的思考、联想及创新思维。
8分
特色、政策支持及辐射共享
专家依据《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所报特色及创新点打分。
40分
所在学校支持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力。
30分
辐射共享措施有力,未来建设计划可行。
30分
[1]根据课程类型,在“课程内容设计”中参照相应要求进行打分。
附件4:
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高职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4.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附件5: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额分配
单位:
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
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
配额
北京
3
湖北
13
天津
12
湖南
14
河北
10
广东
17
山西
10
广西
8
内蒙古
2
海南
3
辽宁
7
重庆
5
吉林
4
四川
15
黑龙江
9
贵州
3
上海
7
云南
2
江苏
17
西藏
1
浙江
14
陕西
8
安徽
7
甘肃
2
福建
4
青海
3
江西
7
宁夏
1
山东
15
新疆(含兵团)
4
河南
11
合计
238
2.各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名额分配
单位:
门
序号
单位名称
配额
1
高职高专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
2
高职高专化工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3
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
4
高职高专资源勘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
5
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
6
高职高专电力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7
高职高专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
8
高职高专自动化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
9
高职高专机电设备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9
10
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7
11
高职高专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2
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3
高职高专通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4
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
15
高职高专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
16
高职高专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
17
高职高专水资源与水环境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
18
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
19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教学 指导 委员会 申报 课程 只能 一个 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