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成人教育工作计划与教育培训计划文稿提纲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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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成人教育工作计划与教育培训计划文稿提纲汇编
教育厅成人教育工作计划
20**年*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狠抓招生、就业两个关键,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发展、质量提高“两个突破”,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贯彻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决定》的落实
1.学习宣传贯彻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
组织全省职业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深刻领会职业教育攻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精神上来。
通过与报社、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等媒体联合举办“职教巡礼”、“职教之声”、“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职业学校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宣传各省辖市、县(市)落实《决定》精神的新举措、新突破,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宣传职业教育先进办学经验和典型事迹,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着力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推进《决定》中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机制。
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任务,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办法的制定和职业教育专家的评审工作,落实《决定》明确的相关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3.加强对省辖市、扩权县(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指导与督导。
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贯彻落实《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指导尚未召开职业教育攻坚大会的地方,抓紧筹备会议,加快贯彻落实《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谋划当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积极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年度专项督导检查。
二、启动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
4.落实《*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协议》确定的各项试验任务。
建立试验区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制订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在全省选择6个试验点,成立6个试验区建设课题组,探索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新途径,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新举措。
举办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专家论坛,研讨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三、启动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5.科学制定布局调整工作方案。
根据《决定》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市县为主;优化配置,培育特色”的原则,向省政府提出关于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指导意见,确定布局调整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规模化、特色化和科学化。
6.认真组织布局调整实施工作。
指导各省辖市按照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打破部门、行业界限,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状况,整合力量,盘活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如期实施,全面展开。
四、启动“三项工程”,大力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7.制定“三项工程”建设规划。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责任分工,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建设标准、遴选办法和年度建设任务,经省政府批准后分步组织实施。
8.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管。
在“三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目标管理,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通过三项工程的实施,明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等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加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建设,努力构建远程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优质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共享。
五、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10.扎实做好年度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逐级落实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制订辖区内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确保完成65万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提高其就业和创业能力。
11.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与省扶贫办密切合作,在一些职业学校设立“蓝领班”,继续招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学生,使其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免除部分或全部学费。
逐步实施农村青少年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制度。
通过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完善和“蓝领班”的设立,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少年学生报考职业学校,使所有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12.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完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做好与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网上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学生实习、学籍管理、资助监管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和服务工作效率。
六、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13.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
坚持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开展第四批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的工作经验,结合《决定》的精神和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安排,改进职业教育强县(市)评估指标体系和认定办法,进一步探索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省农村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新机制。
14.对已评定的职业教育强县(市)进行复查。
为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强县(市)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已认定的部分职业教育强县(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通过复查,对落实政策成效突出者,要推广其经验,给予表彰;对有名无实、工作不力者,要予以通报批评乃至取消职业教育强县(市)称号,形成认定与淘汰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
15.大力开展以返乡农民工为主的职业技术培训。
继续实施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农村职业培训网络建设。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学校要与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参与“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蓝领工程”、“技能就业计划”等培训活动。
要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及当地劳动力市场需要,大力开展以返乡农民工为主的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其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为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和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培育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
七、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6.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3号)精神,总结我省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更加紧密结合。
17.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的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
认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和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在当地学校学习,一年在城市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的培养模式。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做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结项工作,举办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优质课评选等活动。
18.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
根据我省区位优势和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
修订《*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认定10个*特色专业和部分重点专业点,制定会展、物流、西餐、机电、汽车机电等专业一体化教学建设方案,并予以重点扶持。
进一步加强与之相适应的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打造*特色专业,培育特色学校。
19.举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
在计算机应用技能、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电工电子技能等8个专业,举办*省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带动市、县、校三级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技能竞赛的梯度格局。
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严密组织,强化训练,积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继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逐步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指导职业学校加强专业教育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衔接与沟通,使职业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得更为密切。
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查力度,大力推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规定。
21.全面推进职业学校素质教育。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推进德育工作,加强突出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
举办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实施以弘扬优秀职业学校毕业生事迹为主题的“三个一”工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八、以教师培训和教职工核编工作为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22.继续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以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以树立现代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改进专业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内容,精心组织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完成20**人的省级培训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任务。
研究确定会展、机电、汽车机电等专业教师一体化教学培训基地,制定培训实施方案。
完善培训质量评价工作机制,开发10个专业的教师培训标准。
23.继续实施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
以提高中青年教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为目标,加快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步伐,完成8000人的培训任务。
改进和完善培训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24.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核编工作。
落实《决定》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教职工核编工作。
25.加强职业教育专家队伍和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建设。
根据《决定》的要求,参照*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审办法,落实相应待遇。
以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我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为主要内容,举办省辖市教育局局长职业教育专题培训班。
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26.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入适应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吸纳社会资金办学。
27.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积极协调百家重点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姻、参加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我省骨干校企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职业教育向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加强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严格实行董事会(理事会)负责制,完善集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成员学校在培养规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促进城乡联姻,扩大省、市、县三级合作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竞争力、影响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制订职业教育集团管理与评估办法,组织一次检查评估。
进一步加强集团化办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设职业教育园区,使其形成以集团化发展方式为基础的区域性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28.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决定》中关于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同时,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29.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在总结推广中德班合作模式经验基础上,鼓励职业学校加强与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积极吸引省外、国外优秀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实习、实训基地及培训基地。
探索职业学校毕业生劳务输出的新形式,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境外就业的新渠道,为*省技能型人才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摸索经验。
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30.按照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要求,指导全省职业教育系统紧紧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廉政意识、做到秉公办事,针对新情况、破解发展难题,确保全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培训计划文稿提纲
一、总目
第一条本计划以系统性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员工培训。
第二条本公司为储备人才的长期培训或短期培训,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条例进行。
二、培训目标
第三条本节所列培训目标,是为了人事部门进行培训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四条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或在职培训。
第五条订立目标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是否希望改进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是否希望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是否需要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做准备?
4.是否需要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是否是为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习惯?
6.是否是为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减少浪费的习惯?
7.是不是需要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瓶颈现象?
8.是否是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是否需要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是否是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工厂扩充时,指导新进员工?
三、学习方针
第六条确定培训目标后,需确定学习的主题,下列各项,可以帮助人事部门决定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
1.是否可以用工作分析来配合培训?
2.是否有品质标准以供培训者学习之用?
3.是否有某些技术或工作方法必须予以指导?
4.是否在安全操作方面需予以指导?
5.是否可建立一种方法使在职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6.是否需要教导材料处理的方法?
7.是否决定在学习时采用最佳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8.是否需要订立员工工作标准?
9.是否期望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10.是否需对业务员说明产品及业务,以增进其工作成效?
11.是否包括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在内的训练项目?
12.是否需教导业务员本身工作以外的业务?
四、培训形式
第七条教育培训还需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八条下列各条可提供一些参考:
1.是否是不脱产培训?
2.是否需要一个教室和一个专职教师?
3.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4.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函授课程以达成培训目标?
五、教学方祛
第九条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可采用授课或示范方法。
第十条凡决定用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好方法。
2.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好方法。
第十一条计划教学时,须注意下列各点:
1.教学主题是否只需一次特别讲课或需一系列讲课?
2.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4.操作上问题能否在教室中解说明白?
5.能否在工作中直接进行指导?
六、培训视听教具
第十二条视听教具可以帮助说明授课意图和使受训者了解把握学习重点。
第十三条采用视听教具应注意下列各点:
1.是否需要二本教导手册?
2.是否在培训时,发给一份计划大纲?
3.除了课本外,是否发给其他印刷之教材?
4.如果培训需要电影或幻灯协助,是否能获得此类所需资料?
5.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大作为教学之用?
6.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的模型来做教学示范?
七、培训设备
第十四条凡决定培训设备时,应根据培训的内容及形式选用。
第十五条施教地点的确定在确定培训设备时应同时完成。
第十六条确定培训设备时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如果不能在工作场地进行时,是否有适当的会议室或餐厅可以利用?
2.培训是否可以在邻近之学校、餐馆等地举行?
3.培训需用的教学设备是否充足?
4是否要让受训者自带一些用具及设备,以降低培训成本?
八、培训时间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培训业务需要而决定,并依学习资料、师资力量及学员素质而定。
第十八条确定培训时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必须在上班时间实施培训?
2.应确定每次讲习时间长短和每周举行次数?
九、教师的教定
第十九条必须聘请一位以上的专家来执教。
第二十条师资优劣是决定培训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师资必须是相应培训科目的专家或经验者。
第二十一条聘用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受训者所属的领导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施行教学?
2.是否可以由精良的技术工人来担当教学?
十、受训人员的选择
第二十二条凡选择受训人员除了基于培训目标外,其他如受训人员之性向、体态、工作经验、态度都应加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选择受训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新进员工是否需施以培训?
2.新进员工的培训是否可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3.是否希望受训者曾有一些工作经验?
4.员工在换岗或晋升时是否必须施以培训?
5.是否为因工作中受伤的人员,予以特设之培训来协助他们继续在原单位服务?
6.是否允许员工自动参加培训?
十一、培训经费
第二十四条凡在培训计划实施前,应计算全部费用编列预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训费用,以利计划之推行和依照编列之预算来检验培训之成果。
第二十五条培训经费的预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在培训场地、器械、材料上需花费费用?
2.受训时,受训工资是否计在培训费用之内?
3.如若教师是本公司员工,其薪金是否列在培训费用之内?
4.筹备培训计划阶段之费用是否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5.由于培训而造成次品及误工费,是否应计算在培训费用中?
十二、培训计划的核验
第二十六条培训之成果,必须核验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第二十七条核验培训计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成果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2.是否有标准学习时间,以供核验受训者之学习进度?
3.能否备有学员在受训前、期间及受训工作能力之记录?
4.学员进步情形是否需要做成记录?
5.是否需对受训者所获知识与技能施以测定?
6.是否应由受训者的直接主管对受训者进行长时期的定期性观察,判定其培训成效,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部门?
十三、公布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培训计划完成后,须公开发布以便引发员工的进取意识。
第二十九条计划公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计划需向员工公布,是否准备在培训开始前或者是施行时宣布?
2.培训时间、地点、方法是否形成制度性文件下发?
3.培训结束后是否发给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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