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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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
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债的种类
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3、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的类型
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理论上的分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属于什么合同?
5、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
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
1.)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
房地产销售、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2.)针对交易行为:
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3.)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
(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
(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
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
(1)缔约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
(1)书面合同
(2)口头合同
(3)其它形式的合同
二、要约
(一)含义
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则在所不问。
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如某一具体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
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例如:
悬赏广告。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判断:
(1)甲对乙说:
“我正在考虑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2)甲对乙说:
“我愿意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的内容一般也是合同的内容,为了让受约人清楚明了以致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因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如:
在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地点等。
5、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如:
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为40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10天内保证有货”即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什么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foroffer)?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为要约引诱或邀请要约。
常见的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例:
顾客甲在逛商店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员:
“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
”乙即问:
“你出多少钱?
”甲回答:
“400元,你卖不卖?
”乙应声回答:
“至少800元,少了不卖!
”
分析:
哪些是要约邀请,哪些是要约?
2、区别
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
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退房
B.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C.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要约的生效
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到达主义
英美法系投邮主义。
(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
(1)含义。
(2)核心:
第一,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
第二,撤回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合同法第17条。
2、要约的撤销
(1)含义
(2)核心:
第一,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第二,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合同法18、19条。
三、承诺
(一)含义及构成要件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2、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合同法第21条)
甲发给乙一要约,乙收到后未置可否,丙于乙处见到该要约,即以乙的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
问:
甲、丙之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
我处有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元。
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
6月2日要约到达乙处。
乙于6月20日复函表示愿意购买。
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
为什么?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
我处有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元。
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
6月2日要约到达乙处。
乙于6月5日复函:
“愿购100台,每台单价4700元”。
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
为什么?
(三)承诺的撤回
1、含义: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
(1)撤回的对象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诺;
(2)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注:
承诺不存在撤销一说。
(四)注意理解违反承诺构成要件的“承诺”将构成反要约或者说新的要约。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
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合同签订地
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格式条款/格式合同
1.含义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合同法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
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
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缔约过失责任
1.含义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也称先契约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当事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2.类型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
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
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
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
起源于罗马法。
有两层涵义:
1、意指“当事人之间之羁束状态而言”。
2、即指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
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
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有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含义
(二)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
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
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居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三、无效合同
(一)含义
(二)类型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后果:
自始无效,并可导致损害赔偿
四、可撤销合同
(一)含义
(二)类型
合同法第54条: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撤销权的行使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五)撤销的后果:
自始无效,并可导致损害赔偿。
对重大误解的认识:
《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判断:
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
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
“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赠与合同
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诚信原则
(二)约定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
二、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含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2、构成要件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即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应同时履行;
(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
(4)他方当事人尚未履行
例: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
后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问:
乙应如何行使抗辩权?
为什么?
(二)先履行抗辩权
1、含义
2、成立条件:
(1)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
(4)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即先履行抗辩权人是后给付义务人。
例:
甲乙定有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一个月付款。
但过了7月1日,甲未交货,但却要求乙付款,乙称:
“你必须先交货,我1个月后再付款。
”乙的主张有无道理?
为什么?
(三)不安抗辩权
1、含义
2、构成要件
(1)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4)他方有难为给付之风险;
(5)他方未提供担保
例:
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10年7月1日前交货,乙应于童年8月1日前付款。
6月底前,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
依据合同法原理,甲是否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为什么?
二、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
1、概念
2、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亦届期满
(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
(4)债务人有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
(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之债权
例:
甲欠乙10万元且已到期,甲无其它财产,但丙欠甲11万元且已到期,而甲没有向丙提出任何要求其归还这11万元的请求,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能否再向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为诉讼?
可以。
2.债权人为多数时,某一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其他债权人可否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
可以。
3.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能否就同一债权对次债务人另行提起诉讼?
可以,但只能对超出债权人代位权请求数额部分提出。
4.如何认定在代位权诉讼期间次债务人向债务人主动履行行为的效力?
应认定为无效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
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二)撤销权
1、概念
2、构成要件
(1)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危害债权人之债权的实现
甲欠乙100万元且已到期,此时甲将自己的一套价值120万元的住房以30万元卖给了丙,实际上丙是甲的表哥其丙知道甲仍欠乙100万元。
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撤销权的掌握
是否要求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
如何判断债务人和受让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债权人能否起诉撤销债务人拒绝受领某种利益的行为?
债权人能否对撤销的财产或利益优先受偿?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1、含义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行为。
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的部分内容的变化,未变更的合同部分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
二、合同的转让
(一)债权让与
条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让与协议;
2、债权让与生效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
3、但债权让与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则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未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生效;
4、债权能够转让
(二)债务承担
情形: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此时,原则上不需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但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
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
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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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 经济法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