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校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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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校长
关于开展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雨露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我镇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镇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同时根据蓬江教〔2012〕17号文《关于开展蓬江区教育系统镇(街)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全镇教育系统开展第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简称“名师”,下同)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参考参照《蓬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名师”评选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而成,详见附件1)。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要求
(一)第一批镇“名师”评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
“名师”评选工作是我镇教育系统“名师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学习评选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把评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教师进行宣传,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名师”的评选推荐活动。
2、坚持标准。
遴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后,在学校进行公示。
对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3、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自下而上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具体材料
1、填写《荷塘镇第一批“名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表格,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用电脑打印)一式3份,并附交电子版。
2、个人简介(包括基本情况、申报类别,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取得的业绩成果,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一式10份,并附交电子版。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4、近5年来反映推荐人选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代表作(论文、著作或获奖作品等)原件与复印件一式1份。
5、教科研能力指标及表彰奖励情况证明材料表(附件3)一式10份,并附交电子版。
6、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总结。
上述相关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需单位盖章确认。
(二)上送要求
各单位要将申报名单、申报材料、公示结果等材料及相关电子版,在2012年6月3日前报送镇中心校黎瑞意,联系电话:
3738035。
附件1:
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评选办法
附件2:
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评选申报表
附件3:
申报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教科研能力指标及表彰奖励情况证明材料表
附件4:
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5:
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推荐人选材料清单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荷塘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蓬江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实施意见》、《蓬江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及蓬江教〔2012〕17号文《关于开展蓬江区教育系统镇(街)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我镇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参考参照《蓬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名师”评选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教育系统第一批“名师”(含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下同)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已评为区级及以上名师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按蓬江区镇(街)级“名师”评选分配名额执行(见下表)
蓬江区镇(街)级“名师”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列
名校长
名教师
学科带头人
名班主任
小计
环市中心校
1
2
3
1
7
潮连中心校
0
1
1
1
3
棠下中心校
1
2
3
2
8
荷塘中心校
1
2
3
2
8
杜阮中心校
1
2
3
2
8
合计
4
9
13
8
34
三、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学生、教师、家长的普遍尊敬和信任;身心健康,无不良师德记录。
具备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职称。
近5年的工作业绩和教科研成果还需满足“名师”系列中的相应条件(获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以上联合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工作业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年限要求)。
(一)名校(园)长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水平能力条件
担任学校正职校长3年以上,有较强的管理决策和执行政策能力,掌握现代学校行政及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和方法,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较强的改革意识,并结合学校实际,主动实践,积极探索。
2、工作业绩条件
(1)能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落实课程方案,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的素质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办学特色和亮点。
(2)学校获区级以上(含区级,下同)表彰奖励,或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获省级二等奖或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社会声誉高,在区、镇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
3、教科研成果条件
(1)论文论著应至少具备以下两项之一:
①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地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论文1篇,另有1篇在省级以上相关专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②出版具有国内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教育类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
(2)主持镇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并获得教科研成果地市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名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水平能力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副校长、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团队干部、级组长、科组长等工作经历可等同于班主任经历)。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
(3)在教育教学管理或班、团(队)管理、家校合作、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镇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工作业绩条件
(1)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2)在区、镇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本人获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3、教科研成果条件
(1)在镇级以上范围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学术讲座)1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或在区级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或作过专题业务讲座。
(2)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镇级一等奖或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获有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主持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获得区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地市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3)论文论著应至少具备以下两项之一:
①在地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地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另有1篇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②出版具有国内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教育类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
(4)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指导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区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三)名班主任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水平能力条件
(1)担任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
(2)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水平,熟练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理论知识,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大知名度。
2、工作业绩条件
(1)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2)本人曾获镇级以上表彰,所带班级曾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下同)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或相关集体荣誉。
3、教科研成果条件
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德育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区级以上德育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校级以上德育教育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承担过区级以上的德育公开课或相关活动。
(四)学科带头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水平能力条件
(1)胜任班级管理工作,所任教的班级学风良好。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所教学科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中发挥了带头作用。
(3)教育教学方法在区、镇内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2、工作业绩条件
(1)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课堂教学效果较好,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2)工作有激情,敢担重任,任教班级学生的学科学习兴趣、思维习惯和学业成绩普遍优于其它班级。
(3)本人曾获镇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3、教科研成果条件
(1)在镇级以上教研科研部门举办的教学观摩、教育研讨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或作过业务讲座1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
(2)在地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是专业论文);或在地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且另有论文在地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其中至少一篇是专业论文),或至少有两篇以上专业论文获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推荐评选程序
1、自荐申报:
由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单位审核。
2、单位考察推荐:
由学校领导班子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进行全面考核,认真评价,并经班子集体讨论产生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完毕后,由学校将公示结果及推荐人选的材料于2012年6月3日前送交镇中心校。
3、材料审核:
镇中心校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4、民意测评:
对经镇中心校由专人材料审查通过的推荐人选,要在单位内进行民意测评。
申报镇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的,由单位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民意测评;申报名校(园)长的,由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意测评。
5、综合评审:
镇中心校成立综合评审小组,对全镇“名师”候选人的能力、业绩、示范作用等逐一进行评审并由负责评审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6、公示:
镇中心校对确定的名师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被评为荷塘镇第一批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者,分别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证书,并适当给予奖励。
(二)评选办法
“名师”评选主要分自荐申报、学校考核推荐、材料评审、民意测评和综合评审五个阶段进行。
具体量化赋分如下表:
项目
满分
权重
总分
材料评审
100
0.4
40
民意测评
100
0.3
30
领导小组综合评审
100
0.3
30
五、组织管理
(一)成立评选领导机构
组长:
李秋华
副组长:
黎瑞意刘燕瑜
组员:
谢汉简丽珍聂昌荣胡建昌黄其岳
镇中心校根据“名师”申报材料设立有关评审小组(分学科组),由各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校推荐的人选的材料进行核实、评审、考核。
(二)“名师”待遇
1、对被评为荷塘镇第一批“名师”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其中,名校(园)长1000元/人、名教师800元/人、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各500元/人。
2、在学校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聘。
3、优先参加市、区、镇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内外教育考察、培训。
4、作为推荐区级以上名师评审的必要条件。
(三)纪律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名师,已评上的名师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
凡有过党纪政纪处分、犯罪记录以及被刑事拘留、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的;查实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有各种违反办学规定的学校校长或有关责任人;查实有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申报材料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它一票否决的。
六、本办法由镇中心校负责解释。
附件1:
名校(园)长评选材料评审量化赋分表
附件2:
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评审量化赋分表
附件3:
名班主任评选材料评审量化赋分表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名校(园)长评选材料评审部分量化赋分表
项目
国家
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镇级
权重
荣
誉
个人荣誉(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类先进个人等)
10
8
6
5
2
20%
1、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各项可以累加,最高计20分。
任现职期间学校获得的荣誉
10
8
6
5
2
教育
教学
学校或教师优质课
或基本功竞赛
10
9
8
7
5
30%
1、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非公共性业务评比不属计分范围;
3、最高计30分。
示范课、公开课、学术讲座
经验交流
10
8
7
5
2
学生竞赛获奖
5
4
3
2
1
学校其它教育教学竞赛
5
4
3
2
1
论文
、
论著
公开发表(ISSN或CN)
12
10
8
0
0
20%
1、独立编写著作12分,参与编写著作8分;
2、论文(不少于1000字)且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3、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5、多篇论文可计算总和,但最高计20分。
教育行政部门、学术机构等
评选
一等奖
8
6
4
3
0
二等奖
6
4
3
2
0
三等奖
4
3
2
1
0
教科研成果
独立主持
一等奖
15
12
10
4
15%
1、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2、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按三等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3、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八位完成人;
4、教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在附加分中另加20分;
5、最高计15分。
二等奖
12
10
8
2
三等奖
10
8
6
1
参与研究
一等奖
10
8
6
2
二等奖
8
6
4
1
三等奖
6
4
2
0
材料审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15
15%
综合各项材料进行评定
合计
100%
备注:
上述各项应以奖励证书或论文论著原件为准。
附件2:
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评审量化赋分表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镇级
校级
权重
量化赋分说明
表彰奖励(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类先进个人等)
15
12
10
8
4
2
15%
1、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各项可以累加,最高计15分。
教育
教学
优质课或基本功竞赛
一等奖
15
12
10
8
3
2
35%
1、优质课、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1分计分。
2、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3、非公共性业务评比不属计分范围;
4、最高计35分。
示范课、公开课、学术讲座
经验交流
10
8
6
4
2
1
学生竞赛指导
10
8
6
4
2
1
论文
、
论著
公开发表(ISSN或CN)
12
10
8
0
0
20%
1、独立编写著作12分,参与编写著作8分;
2、论文(不少于1000字)且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3、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5、多篇论文可计算总和,但最高计20分。
教育行政部门、学术机构等
评选
一等奖
8
6
4
3
0
二等奖
6
4
3
2
0
三等奖
4
3
2
1
0
教科研成果
独立主持
一等奖
20
16
12
4
20%
1、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2、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按三等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3、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八位完成人;
4、教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在附加分中加20分;
5、最高计20分。
二等奖
16
12
8
2
三等奖
12
8
4
1
参与研究
一等奖
10
8
6
3
二等奖
8
6
4
2
三等奖
6
4
2
1
材料审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10
10%
综合各项材料进行评定
合计
100%
备注:
上述各项应以奖励证书或论文论著原件为准。
附件3:
名班主任评选材料评审量化赋分表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镇级
校级
权重
量化赋分说明
荣
誉
表彰奖励(劳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类先进个人等)
10
8
6
5
2
1
20%
1、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班集体荣誉是指受到学校或以上的表彰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等荣誉称号、
3、各项可以累加,最高计20分。
班集体荣誉
10
8
6
5
2
1
教育
教学
优质课或基本功竞赛
一等奖
10
8
6
4
2
1
30%
1、优质课、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1分计分。
2、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3、非公共性业务评比不属计分范围;
4、最高计30分。
示范课、公开课、学术讲座
10
8
6
4
2
0
班集体或学生竞赛
10
8
6
4
2
0
论文
、
论著
公开发表(ISSN或CN)
12
10
8
0
0
0
20%
1、独立编写著作12分,参与编写著作8分;
2、论文(不少于1000字)且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3、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不计分;
5、多篇论文可计算总和,但最高计20分。
教育行政部门、学术机构等
评选
一等奖
8
6
4
3
0
0
二等奖
6
4
3
2
0
0
三等奖
4
3
2
1
0
0
教科研成果
独立主持
一等奖
20
16
12
4
20%
1、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2、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按三等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3、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八位完成人;
4、教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在附加分中加20分;
5、最高计20分。
二等奖
16
12
8
3
三等奖
12
8
4
1
参与研究
一等奖
10
8
6
2
二等奖
8
6
4
1
三等奖
6
4
2
0
材料审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10
10%
综合各项材料进行评定
合计
100%
备注:
上述各项应以奖励证书或论文论著原件为准。
附件2:
荷塘镇第一批“名师”评选申报表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教龄
在本区
从教年限
现任教现学科
社会
兼职
联系手机
现专业技术职称及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受聘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在本区任现行政职务年限
主要学习
和
培训经历
时间
学习、培训经历
主要
工作经历
时间
工作经历
近年获镇(街)级以上
奖励情况
时间
获奖项目
授奖单位
发表或出版论文或著作,主持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情况
时间
发表(出版)情况、刊号(书号)、获奖情况
个人作用
开设镇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讲座情况
时间
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名称
组织单位和
授课对象
参加镇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参评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填)
时间
获奖项目
组织单位
任期内学校获区级以上表彰情况(参评名校(园)长填)
时间
获奖项目
授奖单位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参评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填)
被指导教师
姓名
何时获何种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奖或科研成果奖
主要业绩
及贡献(由所在单位填写,800字以内)
民意测评情况(由所在单位填写,参加重新认定的首届名师不用填)
学生满意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现所教学生人数(A)
参加测评学生人数
(占A80%以上)
满意票数
满意度
教师满意度
(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
教职工满意度(名校(园)长)
单位专任教师人数(C)
单位教职工人数(D)
参加测评专任教师人数
(占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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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开展 荷塘 教育系统 第一批 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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