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装工程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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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装工程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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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装工程计算规则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说明
第1.1.1条本册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以“台”为计算单位,以设备质量“t”划分项目。
设备质量均以设备的铭牌质量为准;如无铭牌质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净质量为准。
第1.1.2条计算设备质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质量计算。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章切削设备安装
第1.2.1条金属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算单位,以设备质量“t”分列项目。
第1.2.2条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单面卸木和双面卸木分列项目。
第1.2.3条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规格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章锻压设备安装
第1.3.1条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落锤质量(kg以内或t以内)分列项目。
第1.3.2条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水压机公称压力“t”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四章铸造设备安装
第1.4.1条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以“室”为计量单位,以室所含设备质量“t”分列项目,计算设备质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结构件的总质量。
第1.4.2条铸铁平台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按方形平台或铸梁式平台的安装方式(安装在基础上或支架上)及安装时灌浆与不灌浆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五章起重设备安装
第1.5.1条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质量“t”和跨距“m”分列项目。
第1.5.2条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质量“t”分列项目。
第1.5.3条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质量“t”分列项目。
第1.5.4条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质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六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第1.6.1条起重机轨道安装以单根轨道长度每“10m”为计量单位,按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或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等来分列项目。
第1.6.2条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
车档安装以“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按每个质量“t”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七章输送设备安装
第1.7.1条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项目。
第1.7.2条刮板输送机以“组”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项目。
第1.7.3条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项目。
第1.7.4条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项目。
第1.7.5条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
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接紧装置和质量分列项目。
第1.7.6条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项目。
第1.7.7条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项目。
第1.7.8条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
按带宽分列项目。
第1.7.9条皮带接头胶接按皮带的宽度(mm),以接头的“个”数分列项目。
第1.7.10条链条传动辊道安装以辊柱直径(mm),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7.11条气动推杆辊道和气动辊道升降台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台面的宽×长(mm)和行程(mm)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章电梯安装
第1.8.1条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项目。
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子目计算。
第1.8.2条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
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第1.8.3条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项目。
第1.8.4条自动扶梯分为整体安装和解体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
按扶手中心距(mm)以及层高划分子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九章风机、泵安装
第1.9.1条风机、泵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质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质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质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质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质量。
第1.9.2条深井泵的设备质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质量计算。
第1.9.3条DB型高硅铁离心泵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不同设备型号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第1.10.1条压缩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质量“t”分列项目。
在计算设备质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第1.10.2条活塞式V、W、S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质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质量计算。
第1.10.3条活塞式L型及Z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
力机械的质量。
电动机应另执行电动机安装项目。
第1.10.4条活塞式D、M、H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质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
的附属设备的总质量计算,不包括附属设备的安装,附属设备的安装应另行计算。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第1.11.1条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容量“t”分列项目。
第1.11.2条冲天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熔化率(t/h)分列项目。
第1.11.3条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质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质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质量。
对内衬砌体部分,执行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相应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二章煤气发
生设备安装
第1.12.1条煤气发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炉膛内径和设备质量分列项目。
第1.12.2条在安装煤气发生炉时,如其炉膛内径与项目规定相近、质量超过10%以上时,按下列公式求得质量差系数,按表1.12.2调整。
表1.12.2项目调整系数
设备质量差系数(以内)
1.1
1.2
1.4
1.6
1.8
项目调整系数
1.0
1.1
1.2
1.3
1.4
第1.12.3条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分列项目。
第1.12.4条乙炔发生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规格(m3/h以内)分列项目。
第1.12.5条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为计量单位,按单位质量在0.5t以内和大于0.5t分列项目。
第1.12.6条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外径(m以内/组成节数)分列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三章其他机械
及附属设备安装
第1.13.1条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类别、名称、型号及质量分列项目。
第1.13.2条冷风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冷却面积及质量分列项目。
第1.13.3条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以“m3”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灌浆
体积“m3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4条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冷却或蒸发面积(㎡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5条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和设备容积(m3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6条氨油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7条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规格分列项目。
第1.13.8条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9条玻璃钢冷却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处理水量(m3/h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10条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以“台”或“支”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名称及设备直径(mm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11条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12条储气罐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容量(m3以内)分列项目。
第1.13.13条小型空气分离塔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设备型号规格分列项目。
第1.13.14条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烧器、碱水拌和器以“组”为计量单位,纯化器以“套”为计量单位。
以上附属设备均按设备名称及
型号分列项目。
第1.13.15条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以“每100kg”为计量单位,按金属结构件
单体质量(kg)分制作与安装。
第1.13.16条冷风机的设备质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
柴油发电机组
的设备质量按机组的总质量计算,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质
量计算。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章空调冷(热)源设备安装
第1.14.1条冷(热)源设备以制冷量“KW”为步距划分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14.2条机组安装需要设置隔震垫、橡胶板而项目中未列者,可以按设计数量列入计算,其他不变。
第1.14.3条设备基础螺栓按设备自带考虑,未带者按实列入计算。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一章变压器
第2.1.1条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2.1.2条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罩时,其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第2.1.3条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计取此项费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可列此项,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处理),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2.1.4条消弧线圈的干燥按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干燥项目执行,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2.1.5条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二章配电装置
第2.2.1条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油浸电抗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的安装以“台(个)”为计量单位。
第2.2.2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避雷器、干式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第2.2.3条交流滤波装置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每套滤波装置包括三台组架安装。
不包括设备本身及铜母线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本册另行计算。
第2.2.4条高压设备安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其工程量应按施工图设计执行相应子目。
第2.2.5条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箱式变电站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第2.2.6条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执行第四章铁构件制作安装。
第2.2.7条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电气设备以外的加压设备和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2.2.8条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应按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2.2.9条设备安装用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不包括二次灌浆。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章母线及绝缘子
第2.3.1条悬垂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或V型安装的提挂导线、跳线、引下线、设备连接线或设备等所用的绝缘子串安装,按单串以“串”为计量单位。
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内。
第2.3.2条支持绝缘子安装分别按安装在户内、户外、单孔、双孔、四孔固定,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3.3条穿墙套管安装不分水平、垂直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3.4条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部分,按软母线截面大小分别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
设计跨距离不同时,不得调整。
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第2.3.5条软母线引下线,指由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沟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子目。
第2.3.6条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端的耐张线夹是螺栓式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子目。
第2.3.7条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
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按导线截面、三相为一组计算工程量。
第2.3.8条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跨距(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系以45m以内考虑,跨度的长与短不得调整。
导线、绝缘子、线夹、金具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第2.3.9条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3.9计算。
表2.3.9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
m/跟
项目
耐张
跳线
引下线、设备连接线
预留长度
2.5
0.8
0.6
第2.3.10条带型母线安装及带型母线引下线安装包括铜排、铝排,分别以不同截面和片数以“m/相”为计量单位。
母线和固定母线的金具均按设计量加损耗率计算。
第2.3.11条钢带型母线安装,按同规格的铜母线执行。
第2.3.12条母线伸缩接头及铜过渡板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2.3.13条槽型母线安装以“m/相”为计量单位。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分别以连接不同的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
槽型母线及固定槽型母线的金具按设计用量加损耗率计算。
壳的大小尺寸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第2.3.14条低压(指380V以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分别按导体的额定电流大小以“m”为计量单位,长度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分线箱以“台”为计量单位,分别以电流大小按设计数量计算。
第2.3.15条重型母线安装包括铜母线、铝母线,分别按截面大小以母线的成品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2.3.16条重型铝母线接触面加工指铸造件需加工接触面时,可以按其接触面大小,分别以“片/相”为计量单位。
第2.3.17条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3.17的规定计算。
表2.3.17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带型、槽型母线终端
0.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
带型、槽型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0.5
分支线预留
3
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
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0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
槽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第2.3.18条带型母线、槽型母线安装均不包括支持瓷瓶安装和钢构件配置安装,其工程量应分别按设计成品数量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章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
第2.4.1条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第2.4.2条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质量“kg”为计量单位。
第2.4.3条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为计量单位。
第2.4.4条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第2.4.5条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2.4.5计算。
表2.4.5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0.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继电器、控制开关、指示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第2.4.6条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为计量单位。
第2.4.7条焊(压)接线端子只适用于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中已包括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第2.4.8条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
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2.4.9条盘、柜配线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五章蓄电池
第2.5.1条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大小以单体蓄电池“个”为计量单位,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计算工程量。
项目内已包括了电解液的材料消耗。
第2.5.2条免维护蓄电池安装以“组件”为计量单位,其具体计算如下例:
某项工程设计一组蓄电池为220V/500A·h,由12V的组件18个组成,那么就应该套用12V/500A·h的相应子目。
第2.5.3条蓄电池充放电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六章电机及滑触线安装
第2.6.1条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电气检查接线,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直流发电机组和多台一串的机组,按单台电机分别执行有关项目。
第2.6.2条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和电缆管线等安装均执行本册的相应项目。
第2.6.3条滑触线安装以“m/相”为计量单位,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表2.6.3的规定计算。
表2.6.3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单位:
m/根
序号
项目
预留长度
说明
1
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
0.2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2
圆钢、铜滑触线终端
0.5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3
角钢滑触线终端
1.0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4
扁钢滑触线终端
1.3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5
扁钢母线分支
0.5
分支线预留
6
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7
轻轨滑触线终端
0.8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8
安全节能及其他滑触线终端
0.5
从最后一个固定点起算
第2.6.4条电气安装规范要求每台电机接线均需要配金属软管,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格和数量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平均每台电机配相应规格的金属软管1.25m和与之配套的金属软管专用活接头。
第2.6.5条本章的电机检查接线项目,除发电机和调相机外,均不包括电机干燥,发生时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电机干燥系按一次干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量考虑的,在特别潮湿的地方,电机需要进行多次干燥,应按实际干燥次数计算。
在气候干燥、电机绝缘性能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而不需要干燥时,则不计算干燥费用。
实行包干的工程,可参照以下比例,由有关各方协商而定。
1.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下按25%的比例考虑干燥。
2.低压小型电机3kW以上至220kW按30%~50%考虑干燥。
3.大中型电机按100%考虑一次干燥。
第2.6.6条单台电机质量在3t以下的为小型电机;单台电机质量在3t以上至30t以下的为中型电机;单台电机质量在30t以上的为大型电机。
第2.6.7条小型电机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大小执行相应子目,大、中型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按电机质量执行相应子目。
第2.6.8条电机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机检查接线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七章电缆
第2.7.1条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除特殊要求外,可按表2.7.1计算土方量。
表2.7.1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方量
项目
电缆根数
1~2
每增一根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0.45
0.153
注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系按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度900mm计算的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mm时,多挖的土方量应另行计算。
第2.7.2条电缆沟盖揭、盖,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第2.7.3条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壁外缘以外增加1m。
第2.7.4条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其土方量凡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增加0.3m工作面计算。
第2.7.5条电缆敷设按单根以延长米计算,一个沟内(或架上)敷设三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第2.7.6条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按表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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