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调研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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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宣传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宣传工作服务水平,扩大我乡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调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调研工作要紧扣全乡工作大局,始终围绕宣传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进行,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克服为调研而调研的不良倾向。
二、注重对重点课题的调研攻关。
对县委组织部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的调研,各组室要明确专人,通力协作,争取在全市课题评比中获奖。
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组织干部经常下基层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介典型。
四、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月评比活动,每月通报一次信息调研工作情况,根据干部投稿上稿情况和完成任务比例进行排名。
排名落后的组室,由其分管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督促谈话。
五、严把材料质量关。
各组室负责人负责本组室信息调研材料的审查把关。
所有信息调研材料的上报由研究室归口负责。
研究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信息调研材料的集中讲评,同时采取领导点评、干部互评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的调研水平。
第二篇:
信息调研制度信息调研制度
为加强科普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内容,围绕科普工作的热点、难点,从全局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建立调研制度,大兴调研之风,给领导当好参谋,特制定要制度。
一、信息调研的内容
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以科技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为内容的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二、信息调研的数量
每人每年至少报一篇调研报告。
三、检查督促
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年底发布全年信息调研通报,并随时督促此项工作。
四、评比奖励
制定信息调研评比奖励办法,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评比结果与股室及个人评选先进挂钩。
第三篇:
统战信息调研工作制度统战为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组织工作服务水平,扩大我系统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战信息调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调研工作要紧扣全县统战工作大局,始终围绕统战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进行,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克服为调研而调研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全员调研,任务分解到各单位,明确到人。
每个领导干部每年完成调研文章3篇以上。
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完成华池农业信息网上稿任务(每周二篇以上高质量信息),完成全年任务的奖励调研分3分(年终考核)。
三、注重对重点课题的调研攻关。
对县统战部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的调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通力协作,争取在全县课题评比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组织干部经常下基层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介典型。
五、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月评比活动,每月通报一次信息调研工作情况,根据干部投稿上稿情况和完成任务比例进行排名。
排名落后的单位,由其分管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督促谈话。
六、严把材料质量关。
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信息调研材料的审查把关。
所有信息调研材料的上报由局办公室整理负责。
每季度组织一次信息调研材料的集中讲评,同时采取领导点评、干部互评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的调研水平。
七、建立信息调研工作奖惩机制。
实行一年一结帐,任务未完成的,年度考核不予评先评优;超额完成任务一倍以上,且无违反公务员年度考核其他规定的,年度评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四篇:
调研、信息、宣传制度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逐步实现法院综合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更好地提高宣传工作质量,保证宣传效果,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工作在本院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根据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应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工作成绩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凡是没有完成本年度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部门,年终评比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第四条每年初由研究室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年度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方案,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研究室。
研究室负责法院综合信息的汇总、反馈、协调、指导和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策划、组织、指导考核全院调查研究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报告任务,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相关的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讲话稿等;搞好宣传报道工作,组织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相关会议和完成本院统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至少指定一名兼职调研信息员,参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例会,协助庭室负责人做好本部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兼职调研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是。
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
第七条调查研究、信息、宣传工作纳入本院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底进行考核,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奖惩兑现。
第二章调研工作
第八条本章所指调研工作,是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理论探索,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的一项活动。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调查研究文章包括。
应用法学论文、调查报告、案列分析、经验材料、司法建议、法统计分析等,应以书面文字材料进行,文章必须在202x字以上。
第十条研究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院的调研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年度调研课题的部署和落实;
(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院各部门的调研工作;
(三)组织撰写全院性的调研课题;
(四)组织好全院年度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撰写和上报工作;
(五)完成其他调研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审判工作与调查研究工作共同发展制度。
审判庭每年应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完成对工作具有指导性的调查研究课题,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
条件成熟时每年召开一次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或座谈会。
第十二条对于本院或按上级要求统一部署的调研课题,有关部门必须作为工作任务完成。
第十三条建立和完善研究室人员办案制度。
研究室法官与审判庭法官应当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室可选择参审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促进调查研究,服务审判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和检察等有关部门和兄弟法院调查研究机构的联系,加强与政法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联系。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成果的交流和审判理论与实务的研究。
第三章信息工作
第十五条本章所指信息,是指涉及我院审判、执行、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有正面或反面教育意义的案列或事列。
第十六条研究室具体负责全院的综合信息工作,负责组织本院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对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及时、全面地编发各种信息材料,报送有关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全院性的信息材料由研究室采写,各部门的信息材料原则上由各部门采写。
第十八条研究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院的信息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全院的信息网络;
(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院各部门的信息工作;
(三)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提出是否采用的意见,送研究室负责人审核决定。
(四)及时编发各种信息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了解和报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
和法院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本部门重大工作安排、活动等事项方面的信息,认真、及时整理成文字材料上报、反馈和对外推介,并完成上级法院和本院交办的信息工作任务。
各庭、室、局、队负责人负责督办。
第二十条信息报送必须尊重事实和客观规律,按照信息采写的要求,突出重点,准确及时。
第四章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所指宣传工作,是指采取多种有效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形成宣传合力和声势,全面、客观地对外推介法院工作。
第二十二条法院新闻宣传应当实事求是,坚持导向为本,正面为主,大局为重,稳定为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
第二十三条法院宣传报道归口研究室管理。
新闻单位来法院采访报道,由研究室接待联系,法院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或提供案卷资料。
各部门有新闻发布或其他宣传事项,应当向研究室提出,由研究室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研究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院的法制宣传工作。
其工作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全院的法制宣传网络,对全院的法制宣传工作进行组织、发动、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接待;
(三)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几次重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塑造中区法院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撰写和发表一定数量的法制宣传文章;
(五)适时与上级法院、政法委、人大等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上报有关法制宣传材料。
第二十五条法院的宣传报道,一定要从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来进行。
案列报道要有选择、有分析、重在进行法制教育。
第二十六条报道要严格注意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没有把握的案件或争议的案件,不要公开报道;对于正在审理的案件以及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不要公开报道。
第二十七条报道不得泄露审判机密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工作秘密。
对案件进行评论报道,要做到在了解案件的全貌和问题实质后,进行真实客观的评论。
第二十八条报道要维护司法权威,对新闻媒体实施而进行的客观公正的批评报道,法院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九条境外记者来院采访,必须报告当地党委宣传部和上级法院,未经批准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境外记者采访,否则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三十条各部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研究室负责统计。
每季度通报一次。
没有完成调研、信息工作任务的,按照本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考核工作由研究室负责实施。
考核结果报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审核。
第三十二条每年年终对全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开展评查,并评选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按照《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研究室报党组会负责解释。
第五篇:
调研信息工作做法宛城区纪委扎实做好调研信息
工作的几点做法
(202x年1月20日)
202x年,我区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被市纪委评为优秀单位。
从总量上看,全区共报送了38条,被中纪委、省纪委录用13条,其中,中央纪委2条、省纪委11条,无论是录用总量、省纪委录用数还是中央纪委录用数三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各县(市、区)前列。
从内容上看,坚持以报送正面信息为主,兼顾负面信息,经验总结、特色工作、亮点做法所占录用比例达63%,综合分析、问题反映所占录用比例37%;从质量上看,注重文字加工和内容提炼,及时总结综合本区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录用率高达75.3%,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不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增动力
纪检监察调研信息是反腐倡廉基础性工作,是各级纪委掌握情况、判断形势、明确方向的主要渠道。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区十分重视和关注纪检监察调研信息。
一是领导重视。
区、乡两级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调研信息工作,为从事调研信息工作的同志撑腰鼓劲,努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区纪委常委会、1
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领衔一个课题,带领分管室和调研室同志深入一线搞调研,排摸撰写调研信息素材。
去年
7、8月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元敏同志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研究课题,深入到各民营企业调研,亲自润色把关调研报告和调研信息,其中调研报告获得省纪委特等奖,调研信息在中纪委刊发。
二是充实力量。
去年,我们区纪委针对调研工作不专一这一实际,专门成立了调研法规室,调整充实了文字工作力量。
确定了16个乡镇办纪委和区直24个派驻(出)机构调研信息员,组建起一支专兼职结合、精干高效的调研信息队伍,初步构建了区纪委调研法规室、各乡镇办纪委、各派驻机构“三位一体”的调研网络。
定期举办培训班和召开经验交流会,不断增强信息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还参加各种重要会议,着力提升他们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调研信息“增值”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高敏锐反应能力。
三是部署联动。
我们年初、年中在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都把调研信息工作专题列项,明确工作任务,总结推广经验。
区纪委调研法规室始终把调研信息摆到突出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下发阶段性调研信息需求,经常抓好督促落实,加强与各乡镇办纪委的联动,加强与区直24个派驻机构的联动,加强与委局其他14个室的联动。
在领导激励和有序安排下,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同志牢固树立了“争先”意识,发扬不怕吃苦、任劳任怨、锲而不舍的精神,一心一意写好信2
息。
二、注重质量挖潜力
质量是调研信息的生命。
我们着力在提高调研信息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调研信息源头挖掘和编发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抓质量、出精品作为调研信息工作的主攻方向,积极主动地搜集信息材料、探寻信息源、挖掘信息点,强力开发高层次调研信息,力求全面准确、适销对路,重点做好三点:
一是拓宽渠道。
其一,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挖信息。
瞄准领导的决策需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各级重大方针政策、各级纪委全会及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部署、文件规定出台的信息反馈工作,积极收集干群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
如围绕加强中层干部监督、转变干部作风、村委换届、农运会建设拆迁等上级关注的重点工作,及时上报调研信息,都被中央纪委、省纪委采用。
其二,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挖信息。
瞄准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重点工作和大事要事,主动找线索、选角度,着重总结上报工作中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做法和典型,发挥调研信息工作的对外宣传效应。
如,我们针对农运会场馆建设90%以上在宛城辖区,就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服务拆迁建设,挖掘内涵,编报信息。
其三,围绕反腐倡廉实践挖信息。
及时捕捉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干群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引起上级注意的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
和社情民意等,注重开发预测性、前瞻性信息,准确地向上级反映。
二是注重特色。
有特色的调研信息才有生命,有特色的调研信息才是高质量的调研信息。
为此,我们充分把握本地民营经济发达特点,紧紧围绕体系构建、案件查办、廉政文化、党内监督、纠风治乱、执法监察等方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较浓、“唯我独有”的优势特色调研信息。
三是综合加工。
采取定期综合、积累汇总的办法,将基层反馈的大量初级粗浅的、零星残缺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综合,从中抓住闪光点,化浅为深,集零为整,找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综合调研信息。
我们本着“选题准、立意新、发掘深、剪裁精”的原则,坚持创新不新、问题不新的不报,内容不充实、中心不突出、层次不分明的不报,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调研信息质量。
三、创新机制激活力
调研信息工作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触角,是一项极具常规性、富于创造性的工作。
只有不断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调研信息工作才能更具特色、常抓不懈,无论是源头“之水”还是队伍活力才能更加迸发。
为此,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以考核激励、以平台导向,初步形成了具有宛城特色的调研信息工作新机制。
一是坚持健全调研信息工作机制。
我们不断完善调研信息采集、编制、报送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专题调研、工作例会、情况通报、重要信息会商、信息联系点、信息员聘任、信息资源共享等4
制度,各乡镇办纪委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制度在推动和牵引调研信息工作的规范、保障作用。
一些乡镇办还实施录用奖励制度,在中纪委录用的一篇奖100-150元不等,在省纪委录用的一篇奖50-80元不等。
目前,我区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得到了提升。
二是坚持完善调研信息督促机制。
明确要求各乡镇办纪委和派驻(出)机构每月向区纪委报送调研信息不少于2条,并在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中所占分值达4分,对于未完成报送任务或录用不达标的给予扣1—2分,对于超额完成或被上级录用突出的给予加1—2分,以此激励各单位报送的积极性。
三是积极创设调研信息工作平台。
区纪委调研法规室创办了《宛城区纪检监察调(研信息专刊)》,对各级、各单位所报送的调研信息,择优予以刊发,既成为调研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又成为广大调研信息员展示信息质量的主要渠道。
去年以来,共编发了49期,各方反响较好。
我们还准备创办一调研刊物,积极向上一纪委内刊和各级媒体推荐,拓宽用稿渠道。
同时,还积极改善调研信息办公条件,利用先进的通讯设备、网络技术,与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内网链接,不断提高调研信息办公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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